□ 汤文仙
军民结合产业是指以国防科技工业的经济技术优势为核心和依托,通过军民双向交流互动形成的产业。做好界定和分类是推进其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我国的军民结合产业经过多年的调整、改革和发展,产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军地合作局面初步形成,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撑力度不断加大,产业布局日趋合理,产业基地管理日益规范,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然而,在我国军民结合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产业界定与分类这一基础问题还不明晰,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工作是推动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无对于军民结合产业的范围和分类模糊不清:一部分人认为军民结合产业包括所谓的“四民”(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或“六民”(民用核能、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电子信息、民爆器材);一部分人则反其道而行之,认为凡是与军队相关或者能够军民通用的,如被服、食品、医药等都属于军民结合产业;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如不少省市都设有军民结合专项资金或通过其他渠道支撑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产业界定和分类不明晰,直接导致了要么资金过分要么集中于传统的“四民”或“六民”领域,产业发展范围不够广;要么资金过分分散,形不成重点,关键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力度,对于推动产业发展是十分不合时宜的。
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工作是开展具体工作的必要前提
我国军民结合产业孕育于国防科技工业,先后出台了《国防科技工业产业政策纲要》、《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及《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军民结合产业领域的指导性文件,经过多年发展,外延和范围不断扩大,从初期的军转民、民参军到如今的军民结合,相关产品和技术层出不穷。对军民结合产业的认识如果仅仅局限于前两种意见,但又没有具体的界定和分类思路,将导致推动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如产业规划、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等产业政策制定工作时无法顺利开展。
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是产业监测和管理的必要手段
产业分析与统计是衡量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速度的基础工作和必要工具,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的欠缺影响了产业统计体系和指标的进一步落实,直接导致了缺乏对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宏观监测和管理的手段。国家和各地虽然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军民结合产业,但对军民结合产业的发展方向仍不明确,行业划分、统计体系和指标选取方面,尚无统一的框架指导,以致地区内数据缺乏可比性,不利于决策部门和企业掌握产业发展全局,对后续相关扶持措施的出台和未来发展重点的部署带来较大困难。
以国防科技工业为范围
军民结合产业本质上源于国防科技工业,并且从国家发布的一系列相关文件中,也将军民结合产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核心部分看待,如在《国防科技工业产业政策纲要》中提到:“国家加大对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核能及核应用技术、民用航天、民用飞机、民用船舶、民爆和特种化工等军工主导民品的发展与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该《目录》按照微电子与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检测与测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减排、化工等分为七大技术领域。因此,我们在界定军民结合产业时,一定要以国防科技工业为基本范围,也就是说,军民结合产业一定包含在国防科技工业的范畴及核心外延范围内。
以技术与应用为标准
在划定完军民结合产业的基本范围后,下一步工作就是鉴别基本范围内的某一产业、行业或产品是否属于军民结合产业。基于军民结合产业的“军民结合”特征,我们提出“技术同源、应用双向” 的鉴定标准。技术同源是指某一产业、行业或产品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应与军工技术或民用高新技术来源相同。如民用船舶建造技术来源于军用舰船建造技术,民用飞机发动机技术大多源自军用飞机发动机技术等。应用双向是指某一产业、行业、产品或技术可以同时服务军民双方,按照应用主导方向不同,可分为军转民方向、民参军方向和军民通用方向。只有同时满足“技术同源、应用双向”两项要求的产业、行业或产品才能被认定为军民结合产业。如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安防产品等新兴产业均满足这一标准,它们都应属于军民结合产业范畴;相反的,如普通建材、被服、普通食品等产业或产品,虽然具有应用双向性,但其主要技术或工艺并不来源于军工技术或民用高新技术,因此并不属于军民结合产业范畴。
以相关文件为范本和参考
在军民结合产业范围界定和分类标准均已明晰的基础上,应进行军民结合产业分类工作,初步建立军民结合产业分类体系。该项工作应该以相关文件为基本范本,这些文件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并参考相关行业的指导性文件及已有分类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同质性原则。军民结合产业分类的每一个类别所包括内容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活动,即所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活动归入同一个类别。二是唯一性原则。军民结合产业中每一项产品(服务)原则上只能归入军民结合产业的某一个类别,不得重复。三是经济活动原则。军民结合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军民结合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基础上,对与军民结合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开展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的专题研究
基于“以国防科技工业为内涵,以技术与应用为外延,以相关文件为范本”的界定与分类思路,建议有关部门开展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的专题,通过研究课题形式向有关科研单位征集界定与分类方案,集思广益,尽快拿出一套科学、合理、可行的界定与分类方案。
着手进行军民结合产业分类的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同质性原则。军民结合产业分类的每一个类别所包括内容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活动,即所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活动归入同一个类别。二是唯一性原则。军民结合产业中每一项产品(服务)原则上只能归入军民结合产业的某一个类别,不得重复。三是经济活动原则。军民结合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军民结合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基础上,对与军民结合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推动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的试点工作
在征集和研究界定与分类方案的同时,选取典型地区、行业、产品或企业,开展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工作,重点了解不同地区、行业、产品或企业的军民结合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等,考察和提炼界定与分类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的难点和重点,为今后全面展开军民结合产业界定与分类工作摸清情况、铺平道路、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