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基础教育重点推进的24项工作
1推动践行“三严三实”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2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要求,持续抓好反“四风”工作;
3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4启动新一轮“省级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全省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月专项行动”;
5发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
6制定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
7开展“朝读经典·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指导各地幼儿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点阅读”活动,举办经典诵读展读活动;
8开展全省体育教学评优,组队参加全国首届学生运动会预赛;
9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发展报告制度;
10召开学前教育第二轮行动计划中期推进会,新建、改扩建300所普惠性幼儿园;
11做好教育部对湖北省第四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的审核认定工作;
1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开展特色高中学校创建工程;
13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支持34所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职教中心改善办学条件;
14实施“1+1+1”帮扶计划,遴选优质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对口帮扶集中连片地区中职学校;
15完成7.6万名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建设;
16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17制定法治单位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组织开展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章程建设试点,修订《湖北省大学生申诉管理办法》;
18研究制定师范教育改革政策;
19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
20举办湖北师德论坛,积极树立和宣传新时期师德典型;
21切实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
22推进教师培训模式改革,适度扩大区域整体项目县范围,打造县域教师培训团队;
23推进“全面改薄”工程,指导市、县完成2015年下达的中央、省级共33.85亿元的项目建设任务;
24建立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公告制度,以市州为单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