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机制建设

2016-03-15 14:52:21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课题组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税务系统税务机构

□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课题组

(成员:沈建良,吴怀川,谢琦 ,执笔人:吴怀川)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浙江 杭州 313004)



加快推进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机制建设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课题组

(成员:沈建良,吴怀川,谢琦 ,执笔人:吴怀川)

(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浙江杭州313004)

围绕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机制问题、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机制建设的时代背景和深化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机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对策和举措:适当引入培训竞争机制,提升办学活力;建立培训需求信息生成机制,把握培训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设计机制,提升教学能力;构筑师资选聘培养机制,吸收优秀人才;推进培训质量评估机制,提高培训质量。

税务培训;施教机构机制建设;培训竞争;培训需求;教学方法设计;师资选聘;培训质量

税收现代化的关键在于税务人员的现代化。80万税务大军的素质和能力,决定税收事业的兴衰成败。“十三五”时期税收事业发展对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施教机构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持续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迫切需要通过机制创新,增强培训施教机构的内在活力,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培训施教机构的办学方向和功能,构建培训新体系,不断提高专业化培训水平,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机制问题

(一)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的基本情况

2000年以来施训教机构坚决贯彻总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在原有的体制机制框架内,努力探索培训施教机构的科学发展道路,平稳过渡并顺利完成普通学历教育的使命,以干部教育培训为主业,开拓了培训工作新格局,形成了以总局直属院校为龙头,以省级培训施教机构为主体,以地、市级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机构网络,发挥了培训施教机构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提供了有力支撑。近三年以来(2012—2014年),全国国税系统平均每年的干部培训人次数与人天数分别达到1547922人次、5884519人天①,使学校真正成为具备创新动力、内在发展活力、自我发展能力的新型税务培训施教机构。

(二)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存在的机制问题

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大部分是从税务干部院校转向转型过程中发展而来的,普遍存在着机制建设滞后的问题,这已严重影响了培训施教机构提高专业化培训的水平和能力,阻碍了培训施教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不同地区、层次的教育培训发展不够平衡,培训资源和布局不够合理,培训施教机构竞争合作机制不规范;培训需求分析不够科学,培训项目与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培训生成机制不够完善;培训施教机构特色不够鲜明,办学水平不够高,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教学培训能力提升机制滞后;培训质量和效果考核指标体系尚不健全,培训的绩效评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师资数量严重不足,专职教师缺口明显,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缺少配套措施,税务干部与教师双向交流机制、教师进步机制难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仍以由教师进行主导式灌输的知识传播为主,以学员为主体的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启发研讨式等互动式教育方法运用不够广泛,培训方法和手段还不够灵活。因此,改革原有的机制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通过深化培训施教机构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培训施教机构的功能定位,有利于培训施教机构更好地践行“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服务、为税务干部全面发展服务”税收工作主题,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智力支持。

二、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机制建设的时代背景

党中央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科学判断,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税情、干情发生了深刻变化,对税务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如何准确把握总局新时期工作目标,全面领会总局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部署,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为统揽,以服务于税收新常态、新发展、新要求为主线,以立足基层、打造精品为目标, 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明确思路、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1、总局对教育培训工作方式的新要求,是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形势下,总局对税务系统培训工作方式的新要求是:采取集中培训与网络培训、在岗学习相结合等教育培训形式方法。其中以集中培训方式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是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方式的主要要求,也就是说我们培训施教机构依然是教育培训的主要阵地。这是我们培训施教机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培训施教机构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税务系统公务员业务能力升级实施办法》的试行,为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工作明确了新目标和新任务。能力升级是指依据统一的专业分类、分级及达标要求,引导税务公务员以自学为主、助学为辅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并自主参加能力等级认定,获得相应分数,将累计分数与有关激励机制挂钩的业务能力数据化管理模式。能力升级工作的逐步推行明确了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工作的新目标和新任务,如何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层递进的要求,实现对税务公务员业务能力提升的科学量化管理,引导和激发税务公务员学习业务、提升能力的内在动力和潜力,形成人人向上、终身向上、有途径向上的促进业务能力提升的良好机制,必须加快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的机制创新。

3、“互联网+”战略和数字人事工程的推行,使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工作面临着新机遇和新挑战。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互联网+各项传统工作”,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互联网+”与培训施教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度融合,是“互联网+”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方向,是进一步深化培训改革、全面提高干部培训质量的必然选择。随着“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互联网+教育培训的发展模式将大放异彩,“互联网+”为干部教育培训和培训施教机构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充分利用“互联网+”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创新,既是培训施教机构工作的一个全新领域,又是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一个新探索。数字人事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通过“领导力测评中心”对全系统20万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知识、技能、领导潜质以及个性特征等满足岗位胜任要求的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评估,通过“业务能力考试中心”对全系统5类3级12档60万业务干部胜任本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素质能力进行考试。“互联网+”战略和数字人事工程推行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促使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必须加快培训教学改革创新,努力构建“互联网+”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

三、深化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机制改革的对策和举措

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作用。近年来,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方式手段的改革创新相比,机制的改革相对滞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的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施教机构新体系,加大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力度,实行统筹发展、集约发展、择优发展,充分激发培训施教机构的内生动力,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一)适当引入培训竞争机制,不断提升办学活力

加强培训施教机构特色建设是提高培训效益的战略选择。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已有44个培训施教机构,但没有明确的职能分工,办学特色也不明显。为避免教育培训资源的浪费,在税务系统培训施教机构建设规划上,适当引入培训竞争机制,并有一个明确的功能定位和合理分工,使各培训施教机构形成某一方面独具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培训基地,以利于税务特色人才的培养。

1、明确培训施教机构的不同定位。贯彻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一是重点办好总局党校。总局党校作为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性锻炼的主阵地,重点办好国税系统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进修班和县级税务机关的一把手进修班,与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合作办好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二是在公务员培训方面。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主要负责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厅局级后备干部培训,处级干部的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以及培训施教机构的师资培训。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主要承担总局安排的其它培训,以及本省税务干部培训。省级培训施教机构主要做好所在省区市税务系统处以下干部的培训;根据各自的办学特色,承担部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承接所在省区市地税务系统委托的培训。通过分工合作,完善以总局直属院校和省级培训施教机构为支撑的双层架构培训模式,覆盖全体税务干部。在省级培训施教机构均衡发展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处以下干部跨省培训,节约培训经费,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2、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无论属于国税,还是属于地税,都应努力为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服务,共同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并在资源的共享和整合中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一是建立激发干部教育培训施教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施教机构加强培训项目、课程、教材、案例、实训平台、培训方式方法、培训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特色建设,形成各自特点,提升培训优势,增强培训实效。各个干部教育培训施教机构之间根据各自的培训特色逐步形成合理的职能分工,提升教育培训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特色人才的培养。二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终端优势,多渠道提供培训接口,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无缝衔接的学习通道。三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丰富的知识库,整合资源,提供海量教学内容,建立目录,提供按研究方向和学科细化的查询服务功能,使干部教育信息形成全国性的资源共享。四是利用互联网建立培训施教机构教师资源库,整合优质师资,建立起一支数字化师资队伍,提高理论教育有效性、针对性。通过建立“互联网+”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各级培训部门实现了系统内纵向横向的教学、科研合作,通过数字化、网络化全方位整合各单位资源,促进干部教育教学内容改革与创新,能够深度开发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有利于构建良好、科学的培训环境。

3、构建培训项目和课程新体系。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公务员能力升级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大培训项目的开发力度,加快培训课程体系建设。一是努力建成培训项目体系。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新、精、实、特”的要求加强培训项目建设,努力贯彻“第一年开发,第二年全省范围内培训应用,第三年全国税务系统培训推广”培训项目开发与推广思路,采取校税合作、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等形式,加快推进重点培训项目建设。为此,一方面,努力搭建递进式培训项目库。根据“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筑牢基础、稳步推进”的思路,按照“当前可操作、未来可持续”的目标,结合人才库建设和税务公务员能力升级培训要求,努力构建递进式培训项目库。另一方面,加强培训项目管理。贯彻落实《培训方案筹划基本规划》,建立健全培训项目建设与管理制度,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班等重点培训项目推行项目组运管模式,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教务管理、班务管理、后勤管理的责任人员,以进一步突出重点项目的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培训质效。二是不断完善培训课程体系。一方面,按照“完善一批、开发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和“自主申报、公开招标、下达任务”等方式,加大课程开发力度,建成与《税务系统公务员业务能力升级实施办法》和税收中心工作相配套的培训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培训课程开发、评估和管理的制度机制,注重课程建设的标准与规范,对每门课程从培养目标、培训对象、内容组织、培训方法、重点难点、培训资料、课程题库、培训课时、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最后,推进精品课程建设,组织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发挥精品课程在打造名师和品牌项目中的引领作用。

(二)建立培训需求信息生成机制,准确把握培训需求

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培训工作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提出的基本要求。

1、明确岗位需求和干部个人需求。教育培训工作要真正做到“以需求为导向”,实现按需施教,就必须先明确培训需求。而要了解培训需求,依靠传统的需求调研是不够的,最根本的办法是建立培训需求信息生成机制及干部培训管理信息库,即每年年终由干部所在部门的主管人员了解每个干部的培训需求并输入培训管理信息库,也可以由每个干部自身将培训需求输入培训管理信息库,教育培训主管部门通过培训管理软件对培训需求信息进行分类汇集,梳理出岗位需求和干部个人需求。

2、考虑组织需求。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世情、国情及税务系统内情的深入分析,紧扣税收工作主题,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找准教育培训工作的服务方向,充分考虑组织需求。

3、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在充分考虑各类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国家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和《税务系统公务员业务能力升级实施办法》的要求,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提出需要集中培训的计划和方案,为按需施教打好基础。

4、择优选择培训施教机构。对根据培训需求确定的培训项目,要按照各个培训施教机构在培训项目、课程、教材、案例、实训平台、培训方式方法、培训组织管理、师资建设等方面的各自优势,通过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培训施教机构加以实施,做到既降低培训成本,又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

(三)优化教学方法设计机制,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优化教学方法设计,这是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必要手段,为此必须大力推行差别化、多样化培训教育方法,实现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

1、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有利于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此,在教学方法设计上,要按照“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突破传统、彰显特色,对不同培训项目引入恰当、新颖的课程方法设计,如可采用“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行动学习法”、“情景教学法”、“头脑风暴法”等互动式教学方法,改变过去以老师为主、“坐而论道”的模式,强调以学员为主体、“亦生亦师”的理念,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

2、开展校税研讨与交流。根据培训项目、实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建设的需要,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与业务研讨会,加强教师与基层业务骨干和专家的研讨交流。通过交流,及时了解税收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掌握岗位培训技能与知识,完善培训施教机构的培训项目和课程体系,提升教学培训能力。

3、推进实训教学。实训教学是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创新的重要内容。一是以税务培训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以专门业务培训为重点的税务实训平台,适时开展教学实训。二是积极拓展与培训需求相适应的教学实践基地并将其建成税务干部开展税收实务现场学习、教学实训的平台,学校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实践调研、兼职学习的平台。培训施教机构要协助实践基地制定建设规划,明确功能定位、组建管理团队、制定管理办法、细分实训对象、完善培训内容、搭建实训环境、配备实训师资、开发实训课件、编写实训教材、优化实训方式,促进实践基地标准化建设,并加强实践基地使用,充分发挥实践基地的平台作用。

4、实施现场教学。现场教学以所访单位、部门为课堂,以理念、思路、经验为教材,以实践者为师资,是集观摩座谈、案例研究、角色模拟等为一体的新型干部培训模式,它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深学员对工作场景、流程、操作的体验和思考,并通过巩固、检验、应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将教学成果切实转化为税务工作实际生产力,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和培训质量。一是力求创新,动态安排现场教学形式,并针对不同学员群体,采用不同形式,提高教学针对性。二是开拓思路与方法,深入开展“现场教学”教学主题、教学模式的研究,结合各地经济特色与地域优势开发以“地方文化、革命传统、新农村建设、纳税服务、电子商务”等主题的现场教学课程,突破传统课堂教学,拓展新型教学模式,让学员走出教室、亲临现场、感同身受,既能活跃教学过程,又能强化教学效果。三是要严格制定现场教学的目的、内容、组织形式、效果评估、保障措施等,确保现场教学的效果和安全。

5、推动“互联网+”战略。“互联网+”干部教育培训改变了传统上固化的培训方式,建立了一体化的网上培训系统,实现了终身学习的便捷条件。一是积极推进远程同步课堂。同步课堂系统通过互联网实时直播教师的视频、语音、讲稿、板书,把讲课全过程逼真地搬到网上,打破地域界限,实现异地同步、双向交互的教学。同步课堂集图、文、声、像于一体,是硬件、软件、教学三位一体的优化组合。二是积极引入“慕课”,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方便学员自主选学;研发手机版网络学习平台,录制“微课程”,满足学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开展学习的需要;建立学员微信群、QQ群、电子书包,丰富学员第二课堂。三是构建各层级领导干部、各岗位税务干部能力素质模型,建立相应的知识技能、教材、课程及考试测评体系,建立题库,以满足全国税务干部5类3级12档的学习测试考评需求。四是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用好总局网络学院平台产生的海量管理、学习数据,通过完善数据的收集分析、综合利用,诊断、把握、回应学员共性与个性的各类学习需求,按照每一位学习者的学习路径、学习心理、学习适应性,系统推送合适的学习内容,并将数据分析工具应用于学员评价,通过课堂翻转、多元互动达到教学双方共同完善和提升的效果,满足学员持续学习、自我提升的目标。

(四)构筑师资选聘培养机制,大力吸引优秀人才

师资队伍的水平直接影响教育培训的质量。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应当坚持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

1、优化兼职教师选拔机制。一是要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兼职教师,大力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大学的著名教授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二是要建立税务干部担任教师的激励制度,加大从税收实际工作部门择优选聘专兼职教师的力度,积极选聘思想政治素质好、理论政策水平高、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的人员到培训施教机构担任专兼职教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相对稳定的税务兼职师资队伍。三是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运行机制,使单位愿意主动派,本人愿意来,培训施教机构愿意使用。

2、完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一是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提高业务工作水平。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和“水平高、观念新、能力强、方法活、效果好”的要求,制订教师培养规划,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加强优秀师资的培养,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进一步完善“科学分工、制度约束、机制激励和规范考核相结合”的师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以“承担任务、调研实践、合作开发、进修学习、校本培训”为核心的师资进步平台建设。二是打造品牌师资。建立《培训教学名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名师培养,通过示范课、团队科研等方式发挥名师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鼓励教师开展“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实训平台、教材题库、科研课题五位一体”教学科研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学术团队,开展学术活动,鼓励教师著书立说,撰写研究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三是坚持引进培养并举,加快青年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端人才,同时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特长、学校师资总体状况及培训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青年教师的专业主攻方向。通过以老带新、校本培训、进修学习、实践(挂职)、教学调研、教学试讲、校内多岗位锻炼等途径,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加快青年教师成长。

3、建立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科研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的导向作用,形成教学科研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良性机制,发挥其调动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的激励作用,建立科研工作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形成上下齐心协力做好科研工作的浓厚氛围;围绕培训项目和课程建设的要求以及学员的培训需求,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加强校内外专家之间的成果交流,互相切磋,共同提高;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与教学工作有关的学术会议、总局有关司局、省局有关处室的业务会议。

4、建立向教师队伍倾斜的分配机制。积极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教师成长并充分施展才干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深化培训施教机构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工作创新、向教师队伍倾斜的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推进培训绩效评估机制,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干部教育培训绩效评估,是对培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检验,是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对象在其所在单位的工作表现及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培训绩效评估有助于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施教机构了解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果,为确定新的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1、明确绩效评估内容。绩效评估包括受训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估和组织收益的评估。受训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估,这是为了记录学员是否真正掌握了培训内容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如果他们没有学以致用,那么就说明对每个参加培训的人都是一种浪费。组织收益的评估要衡量培训是否有助组织工作业绩的提高。如果一个培训项目,一门培训课程达到了让学员改变工作态度的目的,那么这种改变是否对提高组织的工作业绩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创新绩效评估方式方法。首先通过对学员所在单位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向学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员培训后在思想品质、工作态度、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变化。其次考察学员培训后在单位的个人贡献及工作成效等。此项评估可以从参训学员中有针对性地抽取一定数量学员作为考察样本,适当减少工作量,便于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是参训单位要积极配合培训施教机构的工作,将评估落实到位、认真对待,这也是提高评估结果准确程度的重要保障。培训绩效评估工作,要尽可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创建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综合考评与重大工作成果评价相结合,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方式。

3、制定绩效评估相关制度。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效果的绩效评估工作,就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为绩效评估提供制度保障。绩效评估要与干部培训管理制度相衔接,要把培训的成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起钩来,使其真正成为干部考核的衡量因素之一,并能影响到干部个人的发展前景。

总之,培训施教机构的机制问题的彻底解决,将为新时期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事业的科学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全国税务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者,要深入学习《2010-2020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统一思想,狠抓落实。总局教育中心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制订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准入标准,建设开放竞争有序的培训新格局,推动培训施教机构紧紧围绕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为税收事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各省税务机关要根据总局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调研,大胆创新,大胆实践,解决培训施教机构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培训施教机构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坚定走“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发展道路,创造新经验,把握努力建设有税务特色的培训施教机构,不断提高专业化培训水平,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注释

①资料来源:《中国税务教育年度报告》(不含总局举办的培训班).

[1]王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J].求是杂志,2015(7).

[2]张林海.税收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N].中国税务报,2015-07-08.

[3]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R].2015.

[4]中国税务教育年度报告(2012—2014)[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5.

2016-7-11

沈建良(1964— ),男,浙江桐乡人,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校长、高级讲师、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会计。

G726.88

A

1008-4614-(2016)04-00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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