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琴(安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淮南232001)
“文明冲突论”内核与是非探析
丁大琴
(安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安徽淮南232001)
摘要:“文明冲突论”自亨廷顿抛出以来,海内外学者倍加关注,但是贬褒不一,故有必要基于其代表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对“文明冲突论”做一番正本清源的梳理。客观而言,亨廷顿看到了文明冲突是客观事实,却没有看到文明融合亦是客观存在;发现了文化差异可能导致文明冲突,却没有发现文化差异也可能形成互补共存状态;没有看清国际冲突的根本原因不是文明差异,而是国家利益最大化;另,亨氏倡导“文明冲突论”背后有着自身利益诉求,即捍卫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利益。
关键词:塞缪尔·亨廷顿;文明冲突;文化差异;利益诉求
“文明冲突论”的开山鼻祖当是美国政治思想家、国际政治理论家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1927-2008)。客观地说,亨氏在抛出“文明冲突论”前,就曾发表大量学术作品,其中《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1968)、《民主的危机》(1975)和《第三波:20世纪末民主化浪潮》(1991)等就有相当的知名度。1993年,亨氏于《外交》上刊发短文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首次提出“国际冲突的主要根源不是政治意识形态的或经济的,而是文化的……不同文明在几个世纪里形成的文化差异和自我认同要比政治意识形态之间的分歧大得多。”[1]22——这就是所谓“文明冲突论”的雏形,引得《纽约时报》等众多世界新闻媒体争相转载,可谓即刻引起轩然大波。自此“文明冲突论”备受各方关注,但是贬褒不一,尤其是伊斯兰国家和亚洲国家大都给予猛烈批评,“据该杂志的编辑讲,这篇文章在三年内所引起的争论,超过他们自40年代以来所发表的任何一篇文章”[2]前言。但是,亨氏在随后的岁月里一直不改初衷,并相继发表一系列作品来反复阐述其论点,而且还在1996年出版专著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通常译为《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可以视为亨氏对其“文明冲突论”的全面阐释,除了进一步深入阐述和补充短文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所涉及的论题外,还提出并论述了一些未曾深入论证乃至未曾涉及到的观点,其中包括文明的概念、文明的结构、文明之间的均势及其转移、文明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普世文明及西方普世主义的问题、非西方社会的文化本土化问题、中国崛起及其文化伸张的问题、穆斯林的好战性问题、西方以及世界的未来等,最后得出结论:“在正在来临的时代,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而建立在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保障”[2]372。当然,《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的出版并没有平息亨氏“文明冲突论”引起的相关争论,反而引发人们对文明冲突乃至国际冲突和世界时局的深入思考,进一步推动了“国际关系研究中对文化因素探讨的深入展开”,使得“新一轮国际冲突研究中的文化热”悄然掀起[3]15。
综观亨廷顿的学术生涯就可发现,其倡导的“文明冲突论”发轫于在《文明的冲突?》(1993),加强于《如果不是文明,那又是什么?——冷战后世界的范式》(1993)、《西方文明只此一家,并非普遍适应》《孤独的超级大国》(1999)等系列论文,全面阐述于其专著《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1996)。让人略感遗憾的是,《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没能从本质上完善“文明冲突论”,故而无法平息围绕“文明冲突论”展开的激烈争论,结果使得原本贬褒不一的激烈争论更加激烈和混乱,因此有必要对亨氏“文明冲突论”做一个正本清源的梳理,以期能有一个恰如其分的评价。整体而言,亨氏“文明冲突论”的内核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未来世界国际冲突的根源将由意识形态的和经济的冲突转向文化的冲突
亨氏在对历史和时局分析后推论,“由于现代化的激励,全球政治正沿着文化的界线重构。文化相似的民族和国家走到一起,文化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则分道扬镳”[2]129,所以过去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缔结的同盟将让位于以文明及文化为基础奠定的同盟,可以说这种文化或文明共同体正日趋成形。可以断言,国际时局的主要冲突将在隶属于不同文明类型的国家及地区集团之间展开,反之文明的冲突将在很大程度上支配国际政治。届时,全球政治的核心将是非西方文明之间,以及非西方文明与西方文明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隶属于同一文明的国家及集团中是否存有核心国家尤显重要;在隶属于不同文明的国家及集团之间,核心国家之间的关系及其走向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今后国际政治格局的形成乃至其走向。
2.文明冲突将是国际走向和平的最大障碍,唯有基于文明的国际新秩序才可避免世界性的战争
亨氏环顾全球,断言“全球性大国已经过时,全球共同体只不过是一个遥远的梦想”[2]168,“在今天更为复杂和异质的世界中,秩序的组成部分存在于文明内部和文明之间”[2]168,“文明的核心国家是文明内部秩序的源泉,而核心国家之间的谈判则是文明之间秩序的源泉”[2]168。亨氏还进一步论证,当今世界隶属于不同文明类型的国家和地区集团正在重组,它们之间的关系通常表现为对抗而非亲密。据此推之,未来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则是异质文明之间的冲突;当然,人类为了自身利益会尽最大努力避免具有毁灭性的世界大战。根据亨氏的“文明冲突论”思维,人类要想避免未来因文明间冲突引起的世界性战争,只有在文明的基础上构建全新的国际新秩序。
3.国际政治格局将以文明或文化为界线重新组合,趋势日见复杂
亨氏观察到,当今国际格局中,几个主要文明类型集团中的核心或主导国家及集团正在吸引同类或排斥异己,俨然成为主导时局的几个“极”,其中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和中国最具代表性,进而指出“文明的集团正在形成,它包括核心国家、成员国、毗邻国家中文化上相似的少数民族人口,以及较有争议的核心国因安全考虑而希望控制的邻国中其他文化的民族”[2]167。一言以蔽之,国际政治格局必将以文明或文化为界线重新洗牌,其趋势亦日见复杂。这种日见复杂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隶属于不同文明的核心即主导国家正发生着巨大变化,文明之间的力量对比将因此受到实质性的影响;(2)隶属于不同文明的核心国家之间很可能相互冷淡、渐而疏远,亦有可能高度敌对、相互攻伐,但是文明之间最有可能则是“Competitive Coexistence”(竞争性共处);(3)种族冲突将大量出现,但文明或文化在分开人群的同时,其相似之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多多少少地消除不同人群之间的隔阂,进而促进其相互之间的信赖与合作。
4.文明之间的冲突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文化之间的冲突,当下主要表现为全球七大文明乃至八大文明之间的冲突
依据亨廷顿的观察和概括,目前全球范围内的主要文明大致可以分为七大类型的文明,即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拉美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和西方文明,另外非洲文明亦可单列一类;未来的文明冲突主要将在这七大乃至八大文明之间展开,只是冲突的具体形态及强烈程度将各不相同,并可能此消彼长。但在亨氏的眼里,“某些文明间的关系比其他文明更具有产生冲突的倾向”[2]199,如伊斯兰文明。具体来说,宏观上最主要的冲突会在西方和非西方之间展开,前者以西方为阵营,后者以穆斯林及亚洲社会为另一阵营;具体到微观层面,最强烈的“冲突区”极有可能存在于“伊斯兰国家与其东正教、印度、非洲和西方基督教邻国之间”[2]199。另,亨氏不但论证了西方文明不再是想像中那样普遍适用,而且臆想儒家文明及伊斯兰文明共同威胁到了西方文明。
宏观上,亨廷顿基于冷战后的世界格局,突出文明和文化的重要性,对我们理解世界格局和整个人类和平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另外,亨氏基于自己首倡的“文明冲突论”指出,未来的国际格局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拉美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西方文明乃至非洲文明之间的相互较量,而且隶属于不同文明类型的国家和地区集团将会为推广自己特有的宗教信仰及思想价值观念、为争夺国际组织控制权和国际政治经济主导权而竞相角逐,极有可能持续爆发直接的暴力冲突――这般论述无疑给理解现实世界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但是,亨氏对“文明冲突论”的阐释可谓泥沙俱下,兼具合理成份和无理成份,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文明冲突是客观事实,文明融合亦是客观存在
一般而言,“文明”与野蛮相对,既可指社会的一种进步状态,也可指包括语言思想、社会历史、宗教习俗以及规章制度等在内的文化综合。稍加观察就会发现,亨廷顿显然超越了常识,把文明视为一种文化群体,并将其视为人类群体划分的最高标准――这是一个重要视角,亦有其固有的负面影响,那就是这种划分伴有强烈的文明冲突感。文明冲突是无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正如亨氏所说,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大可能出现某一文明独统全球的局面,很有可能出现的局面应是各种不同类型的文明相互影响并相互渗透。在这种局面下,文明冲突将是一种常态。但是另一方面,各种不同文明间相通沟通、相互依存也是事实。素有“近世以来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美誉的阿诺德·汤因比曾将人类历史上出现的文明群体概括为21种,“如今只有6种还存在于世界上,其余的15种已消失。而且,这6种现存的文明群体的歧异性也在缩小,这也说明了文明种类在减少,文明在趋同”[4]58;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现实也表明,文明融合是趋势,亦或说融合的节奏要快于冲突的节奏。亨廷顿突出文明冲突有一定的启发意义,但完全忽视文明融合就以偏概全了,付诸于实践巩会引起不良后果。
2.文化差异固然可能导致文明冲突,也可能形成互补共存状态
亨廷顿基于历史演进的进程深入论述了文明冲突的客观必然性,并进一步指出文明冲突背后的六点理由:第一,文化之间存在的实质性差异肯定会引起战争,上个世纪的一战和二战以及本世纪的反恐战争在某种意义上都与文化乃至文明之间的差存有或多或少的因果联系;第二,随着人类科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交往愈加频繁和密切,文化之间的摩擦亦随之陡增,使得原本紧张的局势变得愈加紧张;第三,当代社会变迁“正把人们从传统的狭隘的个性解放出来”,其时不同的宗教信仰及其价值观念亦一拥而入,冲突自然不可避免;第四,目前西方文明已达巅峰,正使尽浑身解数推广其自身价值观念,必然会遭遇其它文明的迎面抵抗甚至搏击,冲突也就势不可免;第五,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文化的惯性和沿袭性更为稳定、持久,文化之间的差异也就愈加难以沟通并得以解决;第六,眼下“正在增长的经济地区主义……使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冲突还会升级。[5]421亨氏之分析不可不谓详尽,亦给人以文化差异必然导致文明冲突的错觉,但事实上各种差异文化只有实现优势互补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大利益。就以美国为例,伴随世界各地移民而来的不同文化在美国逐渐被整合、融合乃至同化,从而共同影响乃至促进形成美利坚文明,而且这一文明至今仍在吸收、同化来自世界各地的异质文化。可见,构成美国文明的东、西方各种相关文化在美国并没有发生亨氏所描述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与对立,相反却呈现出优势互补、共存发展的状态。
3.国际冲突的根本原因不是文明差异,而是国家利益最大化
国际冲突的根本原因不是文明差异而是国家利益最大化,这一点可以在世界社会历史的发展中得以佐证。二战结束时,世界形成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阵营,期间意识形态的对立较为明显和突出;但美苏对峙时,美国却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长期在打中国牌。这表明,国家利益业已超越意识形态之上;反之,在意识形态冲突日渐减弱之际,地区利益群体之间以及其内部的冲突将很快凸显出来,其根本原因不在于各地区利益群体之间的文明差异,而是地区利益群体所属各国的国家利益。仍以美国为例,最近三、四十年美国始终在纠合其同伙在全球推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行为准则,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不管其间的文明和意识形态有多大差异,只要愿意听从美国安排便可“友好相处”;进而观察,“友好相处”的前提条件实是美国的国家利益最大化,否则就会引来冲突乃至局部战争。由此可见,当代国际冲突的根本原因实是国家利益最大化;文明差异可能会在特定情况下引起不必要的冲突,但另一方面正是不同文明才让这个世界丰富多彩,世人的精神生活也才因此更加精彩。
4.“文明冲突论”倡导背后的利益诉求
亨廷顿在其代表作《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中曾低调地申明,“这本书不是也并不打算成为一本社会科学著作,而是要对冷战之后全球政治的演变作出解释。”[2]前言应该说,这确实是亨氏写作的初衷之一。但是亨氏之所以倡导用“文明冲突论”范式来解释冷战后的国际格局,其背后存在相关的利益诉求——那就是维护以美国为首先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利益。亨氏在书中分析到,“伊斯兰的推动力,是造成许多相对较小的断层线战争的原因;中国的崛起则是核心国家大规模文明间战争的潜在根源”[2]231,其实质是为其制造伊斯兰威胁论和中国威胁论提供借口,从而在挑战伊斯兰国家和中国的同时进行遏制。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亨氏甚至在书中口无遮拦地号召包括东正教、天主教以及新教在内的各基督教国家携起手来,与“儒教—伊斯兰教联盟”对抗,从而最终捍卫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利益。2001年“9·11”事件似乎验证了文明冲突的严重性,美国便趁机抓住口实、以反恐为遮羞布在一些国家掀起冲突甚至发动局部战争,诸如以反恐为由发动的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等,其结果并没有解决发生冲突和战争地区及国家的和平和发展问题,但无一例外地都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美国的霸权,以便于攫取相关政治、经济等利益。
美国《外交》杂志是“文明冲突论”的摇篮,其编辑曾坦率地指出,亨氏“文明冲突论”是上个世纪40年代坎南所倡导“遏制”论之后最富争议的又一国际关系理论,因为其触及到了全球现有主要文明的神经。自然,来自于不同文明群体的学者“对文明冲突理论的评价褒贬不一,见仁见智”[2]419。就国内而言,大多数中国学者都持批判态度,其部分原因可能是亨氏把以儒家文化为精髓的中华文明与全球现存的其它主要文明尤其是西方文明尖锐对立起来,继而断言“儒家文明是对世界秩序的潜在威胁,并预言中国的崛起将导致全球文明冲突”[2]420;此种论调无疑属于中国威胁论的升级版,给美国对抗进而遏制中国提供了一块“文明”的遮羞布,实乃司马昭之心,国人岂会觉察不了?当然从逻辑和学术的视角分析,该理论还有着不少与生俱来的不足,本质上是“从文明或文化的角度为西方霸权包括文化霸权进行辩护性说理”[6]55。总而言之,亨氏为了突出文化因素在国际政治格局中的重要性,将文化差异视为是国际冲突最根本的动力,而非众多因素之一,从而重蹈社会科学领域简化论的覆辙——这当是“文明冲突论”最大的天然缺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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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秋晨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683(2016)03-0125-04
收稿日期:2016-03-09
作者简介:丁大琴(1977-),女,安徽芜湖人,安徽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