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探索与实践

2016-03-15 12:09蓝相洁凌荣安
河北地质大学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财税创新能力案例

蓝相洁,凌荣安

(广西财经学院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3)

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探索与实践

蓝相洁,凌荣安

(广西财经学院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3)

财税课程案例教学对于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既要体现专业课程教学特征,也要体现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创新。财税课程案例教学创新性改革可以在完善教材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以及案例教学的课程创新设计等方面进行优化,以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促进大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教学改革;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的重要特点在于向教学对象提供一个解决问题与分析问题的教学情景,让学生个人和小组主动去分析解决发现的疑难问题。案例教学的目的在于达到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和培养其创新能力的双重效果。案例教学法具有传统教学所不具有的独特优势,日益受到广大专业教师的重视与青睐。而财税课程作为经济类专业课程,一般具有较强的抽象性与理论性,在很大程度上又存在明显的实践性与运用性。如果在教学过程中,将理论与案例教学结合起来,将有利于学生加强财税理论的掌握,同时有意识地提高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的潜能。本文拟对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方法进行探讨,以提高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

一、案例教学法:财税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方法创新

所谓课程案例,就是对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具有典型意义客观事件的特定情景的直观描述。案例教学法则是指通过向学生展示真实事件和特定情景,让学生认真讨论、分析、研究以及加强师生之间交流、互动,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的过程与方法。教育学家杜威说过:“最好的教学方式就是充分认识课程教材与实践经验两者之间的相互联系,让学生找到两个方面的平衡点和接触点,并形成一种思维惯性。”案例教学法就是这样一种促使理论与实践互动联系的良好的教学方式。通过实际的案例教学,既可以促进学生牢固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又可以有目的地锻炼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思维。财税课程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是财税知识的直观描述,可以说是生动展现财税知识运用的实际形态。对于财税课程的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从知识到知识、从理论到理论”的“纸上谈兵”层面,而是应该通过形象生动的财税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

财税课程实际上是应用性很强的知识体系。从财税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看,财税专业主要是为财税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共部门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此,对于财税专业在专业课程教学上不能仅仅进行所谓的“从书本到书本”意义上的“纸上谈兵”,而是应该贴近财税实践,扎实推行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方面的改革,有意识地锻炼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思维。财税课程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相比具有两方面的比较优势:

其一,财税案例教学可以提升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兴趣。从教学效果来看,传统“填鸭式”教学是一种“你说我听”的教学方法,由于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往往导致学生积极性与主动性不能有效发挥,有时学生在知识理解上更加模糊,不知所云,昏昏欲睡。而案例式教学方法则是另外一种情况,通过呈现典型案例,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为财税理论与实际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学生身处于仿真的实际环境中,为学生在知识理解上提供了一个模拟平台,从而使得学生对于抽象概念有一个具体的理解,在模拟环境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财税课程案例教学,在课程讲解之前,通过案例生动的导入,提高学生对财税课程学习的吸引力;在课程讲解过程中,通过互动讨论课题提高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课程讲解结束之后,学生可以进一步思考和模拟,从而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其二,财税案例教学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方法创新。从实践上看,案例教学法在工商管理、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教学探索,在教学上取得了比较好的实际效果。我们知道,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擅长案例教学,一门课程40课时,其中37个课时用于案例教学,其余的只有3个课时是理论讲授。而我国高校的情况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形,绝大部分时间适用于理论教学,对案例分析所占的时间很少,这肯定会影响到教学的实际效果。对于财税人才的培养,不应该培养只会纸上谈兵的学生,更应该注重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财税课程案例教学就是将真实情境置入课堂教学,在上课老师的引导下,学生就像职业人员分析解决问题,可以获取通过技术手段和各种方法掌握财税知识体系的具体经验,从而达到理解财税课程知识、掌握财税具体实务的目的。这样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对于激发在校大学生创新性思维是大有裨益的,原因在于:财税课程案例教学通过呈现典型案例,强调学生的参与性、主动性和主体地位,突出学生的自主性学习、互动讨论以及知识的灵活运用,学生在案例学习讨论过程中,既可以很好地掌握运用财税课程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又可以形成批判式的思维惯性,突破和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养成创新性的思维品质,从而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二、财税课程传统“灌输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双重困境

(一)财税课程案例搜集困难,致使课程案例素材缺乏

由于财税制度西化倾向和我国财税体系改革相对滞后之间存在矛盾, 以至于在目前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中大多是使用陈旧案例和国外案例,真正符合当前教学特点且具有实际意义的案例相对较少。另外,真正采集典型的财税课程案例必须花费较多的精力和时间,采集起来比较困难。所以,目前国内大多数案例教材理论性比较强,涉及实际意义的案例较少,如果缺乏老师的真正指导,学生就难以将理论与实际的财税问题真正联系起来。

(二)财税课程案例讨论中不能积极有效引导与控制

在实际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中,讨论过程的引导和控制效果也不是十分理想。其一,财税课程一般来说是经济类专业的必修课程,在财税课程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大班教学时面对的学生人数众多,很少有机会进行小班教学,如果是大班式的案例教学,那么教学过程很难把握,讨论时每组人数过多,可能有些同学就没有机会真正参与讨论。其二,教师管理控制的角色定位可能偏离。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有些教师对案例讨论放任自由、无法管理,以至于学生在具体讨论时出现漫无边际、偏离主题的局面。其三,由于财税课程教学中很多教师缺乏案例教学的实际经验,长期以来保持一种讲授式的理论教学惯性,这些都影响了财税课程案例教学讨论的引导与控制,讨论效果大打折扣。

(三)传统“灌输式”教学方法与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实际要求相背离

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固化定势下,就始终存在“教师主动、学生被动”的局面。专业教师在具体讲授财税课程时主要是围绕教材各章节的主要知识点进行讲解,讲授的时间把握、知识要点难易度以及教学进度安排这些环节完全是由任课教师控制,学生一般除了回答问题之外,很难参与其中,更不用说提高学生在学习知识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1-5]

三、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创新性改革

(一)加强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教材体系建设

在强化案例教学主体教材编写的同时,可以编制一些学习辅导书,将较为典型的财税理论体系和现实案例素材进行归纳整理,任课教师花一定精力和时间,对典型案例的要点进行分析注解,给实际教学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学生在案例学习时带来“问题情境”和“解答思路”,有助于学生利用典型案例中有价值的信息分析问题,锻炼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二)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提高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效果

为了切实提高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必须对传统的教学方法加以改变。为适应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特点,可以灵活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如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对课堂提问进行优化设计,多样化地进行案例讨论。

(三)案例教学法在财税课程实际教学环节的优化设计

在具体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过程中,应该结合具体实际,对案例教学不断进行探索,循序渐进,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创新设计,注重案例教学的实际效果。财税课程案例教学要经过4个环节:

1.审阅案例,做好准备。任课教师在正式进行案例教学之前,先把讲授的案例课前发给学生进行阅读,学生在案例阅读过程中加以思考,学生收集整理一些相关的信息资料,为课堂讨论做好充分准备,这一环节时间大约为一周。

2.分组研究,形成共识。在准备环节,每位学生根据收集的信息资料对案例中出现的问题会有自己的判断,会根据收集到的材料对案例的问题有自己的认识,然而课堂时间有限,每一位学生不可能都有时间陈述自己的看法,因此在准备阶段分组讨论非常重要。在分组讨论时,每位小组成员先发表各自的看法,然后进行讨论分析,最后达成共识,以便在课堂重点发言时阐述小组的观点。

3.课堂发言,重点评述。在课堂正式讨论时,每个小组派出代表阐述本小组的观点和看法,这时小组成员在必要的情况下对重点发言进行补充,这时教师对重点发言讲解非常重要。要注意的是,不能让所有小组成员发表看法,否则上课纪律变得很乱,影响课堂讨论的实际效果。

4.总结评估,拓展提升。经过小组讨论和课堂的重点发言之后,会在不同小组之间存在不同的看法和观点,讲授教师对案例讨论分析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指出同学们在讨论过程中忽视的一些问题和有关注意事项,并要求学生根据案例举一反三作进一步思考。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例总结评估的情况,对相关实际问题进行检验,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真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四、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若干思考

(一)建立高水平、高层次财税课程案例库

在日常案例教学中,专任教师花时间和精力收集一些比较典型的财税实际案例,建立新颖、全面的高水平、高层次的财税案例库。紧密结合现实问题,尽可能地选择当前财税热点问题作为案例的原始材料,注重搜集国内出现的时间较近的典型事实,而且是在财政体制改革、预算改革、税务管理、纳税筹划、纳税评估等领域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教师应该根据案例课程要求和培养方向选择编写案例库,尝试性地保留一些比较复杂以及没有达成共识的案例,以提高学生在研究案例的好奇心。另外,教师一定不能给案例提供“现成答案”(当然可以提供一些思路),为学生预留一定的思考空间和思维方法。

(二)不断总结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方面的以往经验,创新未来案例教学方式

从总体来看,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是适应经济管理类课程教学方式的改革,但在具体的教学方式上可以根据不同的特点进行选择,“教无定法”就是这个道理,在实际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更要注重这一点。因此,教师必须对财税课程案例教学进行经验总结,不断创新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方式,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加强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案例教学与实习实训相结合,促进教学与创新的互动

高校学生的创新动力来源于实习实训和实践,来源于学生对未知的一种探究。为增强财税课程案例教学的后续强化效果,可以适当提供一些与财税课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实习实训时间,积极创造条件为每一位学生提供展现个性、表现自我的锻炼机会,增强其自信心,激发他们的求知欲,为学生提供一个创新实践的舞台,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结合所学案例有更多思考和探索的空间,让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得以提升,激发他们的创新动力。为此,在学年的实习实训课程设置上,可以适当增加财税案例课程有关的内容,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加深对案例课程的认识,潜移默化中学生就可以将创新性思维转化为实际创新能力,为学生在今后的发展拥有更广阔的创新空间。当然,我们在进行深化财税案例课程创新改革的同时,注重课程与实践的有效结合,这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社会培养优秀的高级应用型创新人才。

〔1〕 蒋媛,蓝相洁,张娜.财税本科专业《税收筹划》课程案例教学探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6(3):141-144.

〔2〕 王鹏程,查政.关于“财政学”教学改革的几点思考[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 2011(5):152.

〔3〕 李艳辉.财政学课程应用案例教学法的思考[J].中州大学学报,2009(5):106.

〔4〕 蓝相洁.财经类课程案例教学论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4(3):129-132.

〔5〕 蓝相洁.财政学课程案例教学运用之探析[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12(1):134-136.

(责任编辑 杜 敏)

The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Case Teaching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Courses Based on the Cultivation of Innovative Ability

LAN Xiang-jie1, LIN Rong-an2

(Gu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Economics, Nanning, Guangxi 530003)

The case teaching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courses ha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innovation ability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teaching. Case teaching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courses should not only reflect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eaching of professional courses, but also reflect the innovation of the case teaching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Innovative teaching reform of case teaching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courses can be optimized in perfect teaching system, adopt various teaching methods and case teaching innovative curriculum design, so as to achieve the best teaching effect, improve students professional ability and innovation ability training.

finance and taxation courses; case teaching; teaching reform; innovative ability

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6.024

2010-11-03

http://www.cnki.net/kcms/doi/10.13937/j.cnki.sjzjjxyxb.2016.06.024.html < class="emphasis_bold">网络出版时间

时间:2016-12-20 15:30

2016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基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财税课程案例教学探究与实践”(2016JGA330);2016年度广西财经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地方财经院校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探索” (XKYJ201605)。

蓝相洁(1970—),男,湖南江华人,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财政税收理论与政策。

G642.0

A

1007-6875(2016)06-01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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