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论微信在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中的应用
——以苏州某派出所为例
冯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微信是现代社会信息沟通的重要渠道,它集聊天、交友、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为公安机关内部信息沟通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在公安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中,微信以部门群、情报研判群以及治安动态群等形式广泛存在,有利于提高民警参与的积极性,保证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完整性,降低信息沟通成本,创新派出所警务机制。然而,微信在派出所内部应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信息碎片化、信息过载、知识共享程度低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因此,为了充分发挥微信的积极作用,应不断优化微信的功能,加强微信应用的机制建设,并强化民警的应用技能,保证微信在公安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中的应用顺利运行。
微信;派出所;信息沟通;应用研究
微信是Web2.0时代下的典型产物,作为一款社交网络工具由腾讯公司在2011年推出后,经过5年的发展已经成长为一个可连接人、物、服务、商业、行政、管理等巨大的信息平台。据2015年腾讯公司的数据统计,微信的月活跃账户为6.5亿人[1],在微信用户中,62.7%的用户好友超过50人,57.3%的用户通过微信找到了新朋友,86.1%的用户使用微信增加了与好友交流的频率[2]。微信为用户提供了聊天、好友、朋友圈等功能,可传输文字、图片、文档、语音和视频,与传统的聊天软件和信息媒体相比,其表现出信息形式多元、传递速度即时、功能操作简易、现实人际关系再现等特点,用户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高质量的信息,节约了大量的沟通成本。
(一)派出所情况简介
江苏某地派出所辖区面积57万平方公里,辖区内人口41万,辖区内有多个现代化工厂,流动人口众多,平均每天接警198起,每月立案200余起,派出所任务重,警力少。派出所是分局的派出机构,是公安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具有综合性和多功能特点的战斗实体。江苏某地派出所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分设治安组、社区组、勤务指挥室、内勤室、户籍室五个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接处警、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和派出所内部管理等工作,另有分局刑警大队驻所中队,负责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在层级设置上,派出所设有所长一名,教导员一名,副所长两名,其中所长统管派出所全部事务,是派出所与上级沟通的纽带,教导员统管全所政治工作,同时分管内勤室和勤务指挥室,两名副所长分别主管治安组和社区组;在警力配置上,在编民警37人,其中治安民警8人,社区民警23人,指挥室民警2人,内勤民警3人,户籍民警1人,辅警200余人,共同构成了派出所的警力。派出所作为典型的科层制组织,主要采用的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决策者为所长、教导员,信息多采用上传下达的方式逐级传递,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共享程度不高;派出所警员队伍的文化水平不同、来源不同,有研究生、有高中生,有社招警员、有警校毕业生、有军转干部,个人工作能力和对信息的理解程度存在差异。
(二)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
巴纳德强调,“组织的有效运行,必须依赖三个基本要素:共同目标,协作意愿和信息传递,而其中的核心就是信息传递”。[3]严文华认为,“组织沟通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沟通,其特定的情境是在工作场所,其对象既是人际关系沟通的一般对象,同时又是工作任务要求沟通的对象”。[4]组织内部沟通包括人际关系沟通和工作信息沟通。由此可见,信息沟通是指与组织工作相关的信息,以文字、语言、多媒体等形式借助一定的传播媒介在组织内部各层级之间传递的过程。派出所作为公安组织的最基层的单位,每天都会产生、接收并使用资料,即对所发生的事情的记录。当这些资料以某种对派出所工作有意义的形式整合起来时,它才成为信息。派出所民警之间之所以进行信息沟通,是因为他们必须传递和接收各种信息以协调其活动并且完成工作。被传递的信息将会以某种既定的方式来改变接受者的认知、态度或行为。因此,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指的是与派出所工作相关的信息在民警之间、部门之间传递的过程,其意义在于协调组织内的各个系统、缓解组织中的矛盾和冲突、提高组织的管理效率、保证组织的健康运转,以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根据组织系统和沟通体制的规范程度分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按照信息的传递方向可分为上行沟通、下行沟通和平行沟通[5]。上行沟通是下级向上级传递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请示、工作反馈、意见建议等信息,下行沟通是上级向下级传递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命令、工作安排和工作目标等信息,平行沟通是同级警员之间传递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合作协商、知识共享等信息。
(三)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的特点
根据信息的传递方向,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可分为上行、平行和下行沟通;按照沟通渠道和程序的规范程度,可分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等等。由于公安机关的政治性、武装性、执法性、应急性、纪律性等属性,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及时性。信息能否在第一时间发出、收到和反馈,直接影响派出所民警的工作效率,特别是处置突发事件时,信息传递的不及时,要么会失去其价值,要么会影响其他民警的工作进度,因此,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必须迅速,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性。
二是准确性。情报信息准确与否是犯罪预防、侦查和破案的关键,一旦情报信息失真或者传递出现遗漏,就会导致领导决策偏差,民警执行不力,由此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要确保情报信息的准确性和传递接收的完整性。
三是持续性。在很多情况下,派出所民警的工作任务不是通过一次沟通就能完成的,需要民警之间反复的沟通协商才能达到目标。比如犯罪预防工作,往往需要社区民警不断提供基础信息,由多个部门反复的沟通商讨才能形成研判结果。持续不断的信息沟通是派出所工作的基础保障。
四是保密性。公安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职责任务,在工作中掌握着许多保密事项,涉及很多敏感信息,很多情况下民警之间的信息沟通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否则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要严格按照保密程序进行。
(四)微信在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中的应用现状
在使用微信之前,派出所主要的信息沟通方式有:会议、电话、文件,但是举行会议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空间成本,电话沟通不能满足群体交流的需要,文件传递存在信息内容不清、传递速度慢等问题。为了改变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不畅的现状,派出所开始采用微信群组的形式来传递信息。在日常工作上,所领导会在全所群组中发布每日的工作重点和工作安排,每周还会在全所群中总结一周的工作情况,对个别工作进行指导和点评,口头表扬优秀的民警,其余临时决定的事项也会在微信群中发布。同时,所领导也可以在群内监督警员的日常工作。在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时,民警会在微信群组中及时的发送当前情况,并配以图片和视频详细的描述现场情景,方便所领导作出有效的决策。采用微信进行所内信息沟通,减少了沟通成本,降低了民警理解信息的难度,使得信息的传递更加准确和便捷。在派出所中,主要的微信工作群包括:
1.全所群。群内成员包含所领导在内的全部民警,群内信息主要包括上级指示、警令下达、通知通报、工作绩效、工作总结等,发布信息的人通常是所领导。
2.各部门群。勤务指挥室、治安组、社区组、内勤室和户籍室民警都有自己所属部门的工作群,群内成员包括主管所领导和部门所属全体民警、辅警,群内信息主要包括近期工作任务安排、信息通报、工作反馈、工作请示等,群内成员都可以发送信息。
3.警情研判群。群内成员包括勤务指挥室民警和社区组民警,群内信息主要是社区警情和研判信息。社区民警将所管社区内的人口、案件、消防和社情民意等信息收集整合起来,发送到群内,由勤务指挥室民警对这些信息进行科学的研判,并形成社区警情报告,反馈给社区民警,指导、建议民警更好的开展社区警务工作。所领导可以全面掌握当前民警的工作情况和辖区内社区工作的整体现状,合理配置派出所资源。社区警情研判群加强了社区民警与勤务指挥室民警之间的互动,形成了社区警务工作信息的良性循环。
4.治安动态群。群内成员包括勤务指挥室民警和治安组民警,群内信息主要是辖区内治安案件相关信息。治安民警将自己处置的治安案件发送的到群内,由勤务指挥室民警将接处警信息和治安案件信息进行汇总,形成治安动态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高发区域,重点防范,对高发案件情况进行分析,提供视频监控图像资料,协助治安民警破案。治安动态群加强了治安民警与勤务指挥室民警之间的协作,为治安民警的破案提供了信息保障。
5.其他因临时工作而建立的群组。群内成员不定,临时组合,主要为了解决某一特定问题或是突发事件而建立的,群内成员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完成任务后临时群即解散。
此外,所内民警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建立了多样化的非工作群组,主要用于人际沟通,群内信息多是娱乐新闻、活动召集、生活常识等,满足了民警的情感需求和情感交流,增进了警员之间的认识,增强了人际关系。
(一)全员参与,提高了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在派出所内部,每名民警都有发送信息的渠道,信息可以传递给任何人并且能够让其做出相应的反应,极大地提升了民警的沟通意愿。这种高效的信息沟通使得每名警员都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派出所整体运行状况,明确自身的任务,从而更高效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二)保证了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组织传播理论指出,组织内部传播的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与系统的变化而变化,过时的内部传播不仅会变得一文不值,并且还有可能成为干扰正常管理工作的噪音。网络化的信息沟通方式打破了层级制的沟通障碍,使得来自一线的信息完整、迅速的传递到领导层中,有助于领导快速的作出决策。同时,领导也可以全面掌握警员当下的工作状态,从而进行及时的调整。
(三)信息公开,群组之间相互监督
每名警员都可以看到其所在工作群内的信息,清楚地认识部门内部的工作任务与目的,并且还要定时在群内公布自己的工作情况,实现全员监督,有效地避免了过去因绩效考核而虚报工作量、夸大工作成绩的现象。微信群组加大了派出所内部信息的透明度,使所有民警掌握的信息量相近,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四)促进了警务机制的创新
勤务指挥室作为派出所的龙头单位,通过情报研判群和治安动态群将全所警务信息集于一身,起到了所领导的参谋作用,协助所领导对全所资源进行科学的分配。勤务指挥室民警创新了情报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利用先进的算法对情报的贡献度进行评价,激励了全所民警投身于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此外,勤务指挥室民警也是全市大情报工作群的成员,群内包含市局领导和其他部门民警200余人。在大情报工作群内,民警要共享自己所掌握的情报信息,也可以获取其他单位的情报信息,自由研讨,主动完成案件的串并工作,拓宽了全市警务情报信息的沟通渠道,实现了全市情报信息的共享机制。
(五)减少了信息沟通的成本
按照传统的信息沟通方式,所领导要制定任何一个决策都需要经过收集信息、整合信息、分析信息、形成决策的过程,然后通过各种会议或是文件传递给一线民警,整个过程占用了大量的时间、空间和人力。而微信的使用大大减少了这种决策制定和传递的成本,领导者可以直接从一线民警处得到原始信息,更加直观地面对问题,决策形成后也可以直接传递到一线民警手中,从而省略了中间层,减少信息传递成本的同时也能更好的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
(六)促进了民警之间的人际关系
由于派出所警员的来源不同,拥有相同身份标签的民警如同乡、校友、战友等,很容易组成各式各样的“小圈子”。在“小圈子”内的民警沟通顺畅,而“小圈子”外的民警受到排斥,很难融入其中而被孤立起来,造成了人际关系的紧张。而多样化的微信工作群组增加了民警协同工作的机会,增加了民警信息沟通的频率,增进了彼此之间的认识,从而形成了派出所内部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
(一)信息碎片化
微信在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的应用过程中,任何民警都可以自由发送与接收信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即发即得,而这种自主性较大的沟通方式使得传递的信息过于碎片化,这种碎片化的信息更多的是原始资料,并没有经过整合,是一些事情的集合而缺少事件的逻辑,碎片化的信息会严重妨碍民警的认知和思考。同时,民警会随时随地接到新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示,而影响原来工作的连续性,导致了工作效率的降低。微信一方面加快了信息在组织内部的传递速度,另一方面由于信息的不可控性也使得工作信息变得碎片化。
(二)信息过载
民警在工作的过程中,接收到了大量的原始资料,给原本已经负担过重的信息处理工作造成了更大的压力,远远超过了个人或组织处理信息的能力,导致了信息的过载。一方面,海量的原始信息蕴含大量的潜在情报,缺少有效的信息管理工具和高素质的信息处理人材造成了大量的信息浪费,使得派出所缺少有价值的信息;另一方面,无用信息的堆积产生了信息传递渠道中的障碍,使得真正有用的信息无法传递或者被忽略掉。信息过载严重影响了民警的正常工作。首先,微信工作群组的交叉使得不相关的民警也会接收到大量的无关信息,在繁杂的信息中很容易忽略掉与自己有关的工作信息;其次,对领导来说,虽然能够接收到来自一线民警最真实的信息,但是众多无序的信息增加了领导处理信息的工作量,反而拖延了制定决策的时间。
(三)基于知识的共享程度低
美国著名的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知识是一种能够改变某些人或某些事物的信息,这既包括使信息成为行动的基础的方式,也包括通过对信息的运用使某个个体有能力进行改变或进行更为有效地行为的方式”。[6]公安知识是民警在从事警务活动中生产和积累的警务实践经验、技能,经过自身认知、思考、总结而出的信息。[7]派出所内部应用微信进行信息沟通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加强了人际关系的构建,但是基于公安知识的共享程度还不足,主要原因在于:领导重视不足,对此引导的少;转化能力较弱,文化程度较低的民警很难将其隐性知识表达出来;共享意愿不足,在派出所内部存在竞争,担心共享知识后会失去自身的优势,失去晋升机会;缺少激励机制,组织内部缺少共享文化,共享动力不足。
(四)信息安全问题
微信信息安全方面问题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微信自身的定位功能(LBS)可能会暴露民警的位置而被嫌疑人提前获知,导致侦查、抓捕的行动的失败;第二,派出所民警在使用微信进行内部信息沟通时采用的是实名制,微信作为第三方工具其服务器和数据库都不在公安机关内部,公安民警的身份信息就面临着泄露的风险;第三,微信同样也是民警生活中的沟通工具,对于工作信息的保密性比较差,完全凭借民警自身的觉悟,所领导缺少对保密信息的控制,一旦有一些工作信息流入到社会中,就会给公安机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五)小道消息监控困难
微信群组的建立将派出所内的全体民警连接起来,除了工作群以外还有许多非工作群,这些非工作群成为了民警人际沟通的主要渠道。在这些非工作群中,表现出群内成员关系强、群重叠等特点,一些小道消息或负面信息就会在民警之间扩散,波及的范围广、传播的速度快,如果不能及时的发现和制止,这些小道消息会破坏所内民警之间的人际关系,负面情绪一旦扩散就会严重影响组织内部的凝聚力和信任感。
(一)优化微信功能
加强与腾讯公司的合作,构建派出所微信公共平台,开发派出所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的分类、整合、筛选、搜索等功能;对于多媒体信息的管理,如语音、视频信息,应增加转发功能;实现民警微信账号的管理功能,加强微信群组管理,减少民警加群退群的随意性,避免非派出所内人员加入到群组中。微信公共平台的建立,有效地与微信群组相结合,保证信息的高效管理与合理运用,从功能上避免了信息碎片化和信息过载的问题。
(二)加强机制建设
领导者应加强微信应用的机制建设,在制度上保障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的高效运行,包括建立:1.激励机制。所领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的点赞、评论与转发功能,对优秀的民警做出表扬,同时也要在“朋友圈”里促进与民警之间的互动。2.责任机制。所领导在全面掌握全所情况的条件下,合理配置权力,强调共同责任,增强民警的团队意识。3.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小道信息和消极信息,控制其传播,及时出面澄清。4.绩效考核机制。对公安知识的创造、贡献、学习和分享进行全面考察,将实际考察结果纳入民警的个人考核,公平的考核结果可以增加民警的公平感知、促进民警之间的人际信任、实现组织承诺,从而正向的影响知识共享[8]。
(三)强化教育培训
在应用微信的过程中,不断强化民警的相关培训,明确民警在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中应用微信的规范。对于所领导而言,要不断强化其应用意识,要认识到微信在派出所内部信息沟通中的优势,也要清楚微信的应用问题,不能因为在沟通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就放弃使用,要积极发挥微信的作用。另外,所领导也要学会利用微信增强其领导权威,扩大其影响范围。对于普通民警而言,要强化其信息管理能力,熟练使用微信的功能高效的收集、筛选、整合资料,在派出所内部传递高质量的信息。同时,还要增强民警在派出所内部应用微信的自律性和合理性,提高工作信息的保密意识,杜绝派出所内部信息外泄,也要避免非工作信息在工作群内传播,影响其他民警的正常工作。[8]
目前,微信在公安组织内部信息沟通中的应用研究还比较少,但是越来越多的组织已经将微信的使用纳入到内部信息沟通的系统当中。因此,可以预测微信或者更加强大的社交网络工具,在未来必将会成为公安组织内部信息沟通的主要渠道,同时也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学者对此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形成更好的应用机制,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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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信平台首份数据研究报告[EB/OL].http://tech.qq.com/a/ 20150127/018482.htm#p=1.2016-03-15.
[3]巴纳德.经理人员的职能[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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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谢晓专.警务知识管理:社会背景与现实条件[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1):36-42.
[8]刘霞.微时代网络舆论管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5,(5):70.
Discussion on the Application of Wechat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in Police Station——Taking a Police Station in Suzhou as an Example
FENGLei
(Chinese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Beijing,100038)
WeChat is an important channel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in modern society.It integrates the functions of chatting,making friends,and publishing information.WeChat provides a new way for the internalinformationcommunicationofpublicstation.Intheprocessofpoliceinternal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WeChat group feature is widely used by police officers,including department group,intelligence analysis group,security dynamic group and other groups.It is conducive to improve the enthusiasm of the police communication,ensure the timeliness and completeness of information,reduce the communication cost and innovate policing mechanism.However,police stations still have problems with informational fragmentation, information overloaded,low degree of knowledge sharing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Therefore,in order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sitive role of Wechat,we should optimize its function,and speed up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Wechat applications.We also need to enhance the application skills which police officers have,and ensure that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can be successfully proceed through Wechat inside police department.
WeChat;police station;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application research
D631.41
A
2095-1140(2016)06-0123-06
(责任编辑:李语湘)
2016-03-20
冯磊(1989-),男,内蒙古呼伦贝尔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4级公安管理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安管理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