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婷
摘要: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盛行打破了信息传播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本文主要研究关于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两大问题:一是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是否已经出现“泡沫”端倪;二是电信运营商是否真的面临“囚徒困境”。通过研究得出,移动互联网产业已出现“泡沫”端倪,我国电信运营商并未真正面临“囚徒困境”,只要迎难而上,移动互联网产业依然能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电信运营商仍能在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中占据有利地位。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 泡沫 电信运营商 囚徒困境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人们生活得到了巨大便利。据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到8.75亿人,手机网民占网民总数超过80%,手机等移动终端成为移动互联网的第一入口。可见,移动互联网已深深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研究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问题势在必行。
二、研究的主要问题
关于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人们颇为关心的两大问题:一是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是否出现“泡沫”端倪;二是我国电信运营商是否真的面临“囚徒困境”。
(一)移动互联网产业是否已经出现“泡沫”端倪?
所谓“泡沫”,在经济层面上指的是局部投机需求使得市场价格偏离资产内部价值的部分,而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泡沫”集中表现为行业投资过热。中国“地广人密”的特点为移动互联网产业提供了优越的发展平台。不仅如此,移动互联网也成为风险投资的追逐对象,致使大量资金涌入移动互联网行业,许多企业由于利益的追逐也纷纷投身于移动互联网市场。因此,移动互联网产业是否已经出现“泡沫”端倪成为人们日益关心的话题。
移动互联网产业已经出现“泡沫”端倪,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APP应用的过度竞争。具体表现为:随着苹果系统和安卓系统在市场上的推广,大量资金投入其中,使得APP应用开始井喷式的涌入,大批开发者和创作团队进驻到APP应用的研发当中;第二,互联网并购案频发:如2013年阿里巴巴以5.86美元入股新浪微博,百度以19亿美元收购91无线、以3.7亿美元收购PPS影音[1];2014年阿里巴巴并购UC、以12.2亿美元入股优酷土豆,腾讯以7.36亿美元入股58同城、4亿美元入股大众点评等;第三,移动终端激烈的同质化竞争。自2001年爱立信推出全球第一款智能手机以来,诺基亚、摩托罗拉也相继推出自己的第一款智能手机。直到今天苹果、小米等推出平板电脑,已有大量资金注入移动终端的研发和推广上,虽然设备的性能越来越齐全,但摆在眼前的却是移动终端同质化竞争的日益加剧。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确实已经出现“泡沫”端倪,资本市场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一致看好,一些巨头公司不惜花大价钱赔本收购等现象便更好地证实了该“泡沫”的存在。所以必须谨慎应对移动互联网产业中的“泡沫”,抓住良机,迎接挑战,从而促进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
(二)电信运营商是否真的面临“囚徒困境”?
所谓“囚徒困境”,指的是两个被捕的囚徒之间的一种特殊博弈,说明甚至在合作对双方都有利时,保持合作也是困难的,该现象反映的是个人的最佳选择而非集体的最佳选择。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参与主体变得复杂化与多元化,我国电信运营商作为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核心主体的地位逐渐被削弱。加之OTT应用服务的推广,电信运营商的传统通信业务如语音通话和短信等业务不断被移动互联网应用(如:QQ、微信、微博等)所替代,短信发送量的大幅下降导致电信运营商的损失远大于上网流量给电信运营商带来的利润,电信运营商的“管道化”趋势进一步加剧,从而被动的成为OTT应用服务发展的助推器。
但张敏等在文中写到OTT应用服务的发展推动了电信运营商投资模式低成本化,营销模式互联网化,一定程度上对电信运营商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针对于我国电信运营商的发展现状,学者刘克飞提出我国电信运营商应正确分析现有的显性竞争者以及潜在的隐性竞争者,找到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各参与者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平衡点,以便更好地应对来自行业内外的竞争。由于“囚徒困境”本身反映的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即使双方在有合作可能的情况下都不能达成共识。而电信运营商完全可以利用自身庞大的客户资源优势,不断创新商业模式、降低运营成本,与OTT进行有效地产业融合,逐步推动传统电信业务移动互联网化,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现阶段电信运营商虽然受到了来自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冲击,但却并没有真正走入“囚徒困境”,电信运营商与OTT之间并不是完全不能进行合作,两者可以进行有效融合,实现共赢。
三、研究结论
总之,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随着移动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泡沫”在所难免,但只要理性投资、加强资本监管、构建多样化商业模式、有步骤有规划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仍能大幅促进经济增长。诚然,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电信运营商的核心地位,但电信运营商可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捆绑现有业务、实施创新变革、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人才建设、拓展实体渠道,实现与OTT应用服务之间有效融合,不断谋求新发展,推动我国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向更高层次迈进。
参考文献:
[1]郭宇靖,任峰.移动互联网又见大泡沫[N].国际商报,2013-7-22(A07)
[2]姚逴炯.大数据在电信运营商市场分析及精确营销的应用研究[J].商业经济,2014(08):66
[3]胡东.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创新策略研究[J].信息通信技术,2014(04):32
[4]张敏,宋杰,刘晓峰.电信运营商面对OTT的战略选择[J].电信科学,2014(02):143
[5]刘克飞.超竞争环境下电信运营商竞合策略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5,36(02):108
[6]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