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羽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从完善政务督查看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孙羽
(江苏师范大学,江苏 徐州 221116)
政府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政务督查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矛盾,督促执行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对提升政府执行力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政务督查工作主要存在督查渠道不畅、督查手段单一、“大督查”格局难推进、督查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完善政务督查工作,需要从督查意识、督查机制、督查方法等方面加以改进,从而提升政府执行力。
政务督查;政府执行力;提升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加快,使各级政府机关单位都在围绕抓工作落实、提升执行力上下功夫。特别在与群众关系紧密的基层,政府执行力更是直接关系到上级决策的落实效果。200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政府执行力”概念,政府执行力建设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进行了许多建设性的实践与研究。
谢庆奎认为,政府执行力的影响因素包括领导体制、执行体制、执行资源和干部素质[1]。胡象明、孙楚明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进行研究,认为制度是影响政府执行力的决定性因素,制度缺陷是地方政府执行力不足的主要原因[2]。国家质检总局课题组认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理顺责任单位的职责关系,是提高政府执行力的一条有效途径[3]。王学杰认为,实行政治问责、法律问责、行政问责、道德问责等一系列问责机制,可以有效提升政府执行力[4]。于秀琴等则认为,做好宣传工作,调动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是政府执行力提升的主要路径[5]。
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学术界较为关注政府执行力的影响因素和提升对策,但多从宏观的制度或政策执行角度进行研究,而对于微观的具体手段研究较少。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受文件启发,本文尝试从完善政务督查角度,对提升政府执行力进行一些探讨。
政务督查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部门对上级或本级领导的决策、部署以及领导的批示、指示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推动被督查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6],是推动决策落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手段。
政务督查作为政府管理的内容,是政府执行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政府执行过程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而政策落实的效率与效果又反映出政府执行力的强弱。因此可以说政务督查工作对提升政府执行力、强化政府工作落实具有重要作用。
(一)有利于保证政府工作政令畅通
政务督查是政府执行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确保政策落地的有效推手。通过政务督查,能够拓宽上下级间沟通的渠道,可以有效增强下级政府或政府组成部门的使命感与责任感,确保上级决策落实到位,维护上级决策的权威性,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二)有利于政府工作高效运行
政务督查对执行机关有督促和指导的作用。督促有利于下级政府或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增强工作压力,提升工作动力,从而提高政府执行的效率。同时,督查往往会给执行机关进行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确定相应的时间节点,并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查,给予执行机关在时间上的紧迫感,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
(三)有利于协调部门间沟通与协作
政府工作通常是系统性的综合工作,需要众多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而职能部门间往往存在沟通不畅、配合不密而影响工作落实的情况,这时,由政务督查部门统一协调,强化各责任单位的责任意识,明确分工,促进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就能够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政务督查协调,可有效解决各部门间推诿扯皮问题,同时强化了部门间的合作,进而提升政府执行力。
(四)有利于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上级通过政务督查,可以全面了解下级贯彻落实的整体水平,及时发现下级在执行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看问题是出在决策方面,还是出在执行方面,积极为执行机关指导、协调,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可以说,充分发挥政务督查的作用,能有效地为执行工作纠正偏差、扫除障碍。
当前,我国政务督查工作总体进展迅速,已建立了多层次的督查工作网络,督查方法日益丰富,督查制度也日趋完善,在推进政策执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大力倡导提高政府执行力的新形势下,政务督查水平与提高政府执行力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督查渠道不畅
当前政务督查工作普遍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文件督查和现场督查成为政务督查工作开展的主要手段。由于信息不对称,在督查过程中往往只是收集采纳被督查单位提供的信息,而被督查单位提供的信息有可能出于督查结果的考虑而不客观,如果督查单位不进一步拓宽督查渠道,容易导致督查结果失真,损害督查工作的权威。
(二)督查手段单一
在当今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丰富获取信息的手段,有助于准确、及时、全面和客观地获取信息,对正确分析和处理问题至关重要。而当前政务督查手段落后,信息渠道狭窄,且来源局限性大,仍然以现场听汇报、办公室看材料等传统方式为主,很少依靠社会力量和网络科技来获取信息。
(三)“大督查”格局难推进
“大督查”格局是各地政务督查工作的新方向,各地纷纷出台了关于建设“大督查”格局的意见和方案,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的格局仍难打开,依然是政府督查室在“单打独斗”,没有发挥好政府督查室和政府办公厅(室)各处室、政府部门间的协同督查效果,影响了政务督查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四)督查反馈机制不健全
政务督查本质是抓落实,为领导决策提供有效反馈。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督查而轻反馈的问题,督查部门缺少有效的信息反馈,领导对督查反馈的情况也缺乏合理运用。一方面,政务督查没有形成系统的督查反馈机制,没有与考核相衔接,导致被督查单位对督查工作存在应付思想,影响了督查效果。另一方面,被督查单位往往只重视督查结果,而忽视了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反思,工作缺乏主动性,也影响了督查工作实效。
(一)强化政务督查意识
1.领导应高度重视督查工作。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督查的地位和作用,把督查看作是决策的延续与补充,充分发挥督查部门参谋助手的作用。只有领导重视督查工作,督查部门才能有强有力的支持,便于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政务督查部门要提高使命感、责任感。要严格确定督查事项和对象,限定执行时限,坚守执行标准,不打人情牌,树立督查权威,高效完成督查任务,做好领导的参谋与助手,获取执行单位的理解支持,赢得领导信任。
3.人大、政协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增强联动意识。要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熟悉具体业务,应积极与督查部门对接,联合督查。
4.被督查对象要积极配合督查。要树立全局观念,摆正位置,积极配合督查部门进行督查,按时提交汇报材料,不等、不拖,主动与督查部门对接。同时,应该充分利用被督查的机会,将工作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向督查部门反映,从而寻求上级支持,以便自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完善政务督查工作机制
1.完善督查联动机制。政府督查部门要与政府办公室业务处(科)室和政府职能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督查工作,要主动与业务处室、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方案,依托外力组织督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动,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机构的合作,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只有督查部门牵头,各系统各单位密切联动,才能形成“大督查”的工作格局。
2.健全督查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督查反馈机制。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部门应汇总材料,向领导报送督查专报,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提高督查工作实际效能。建立督查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对落实得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严肃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督查通报要同时抄送监察等部门,作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3.完善奖励与问责机制。坚持把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干部人事任免结合起来。对能够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对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完成不力且督促未见成效的单位,要启动相应问责机制,在机关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交由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三)改进政务督查方法
1.充分合理利用督查方式方法。常用的督查方法有常规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协同督查等。常规督查即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为民办实事、城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等常规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是对政府的重要会议或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政府领导批示事项及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急需解决的事项,进行重点督查推进。专项督查主要是对上级检查事项和领导特殊交办事项进行的督查。协同督查是遇到交叉性、跨领域的工作事项,单靠督查部门难以完成督查,需要依靠其他单位协同配合的督查事项。其中要重点处理好政府督查部门与党委督查部门的关系,加强沟通与交流,避免重复督查、交叉督查。
2.赋予督查工作决策知情权。要为督查人员创造必要条件,使其熟悉出台决策的意图,允许督查人员参加制定决策的相关会议,阅读重要文件,扩宽信息来源,以便能够把握政策重点,从而有的放矢,制定相应的督查关键点,并能够把握督查的尺度和力度,实施准确督查。同时也便于督查部门对执行部门进行政策解读,提高执行效率。
3.进行督查网络平台建设。当前,各地各部门都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很多政府部门已经建立了自己的OA办公系统,这也是未来政府转型的潮流趋势。督查工作同样需要走信息化道路,建设督查网络平台尤为重要。政府办公室应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功能,将督查网络与原有的办公系统进行融合,形成一套集网上跟踪、分析评价、公开公示、绩效排序于一体的督查网络平台,以便进一步提高督查效能。
[1]谢庆奎.论政府执行力的提升——以昆明的公共治理为例[J].新视野,2011(6).
[2]胡象明,孙楚明.地方政府执行力弱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3).
[3]国家质检总局课题组.质量管理体系与政府执行力建设——基于国家质检总局的实证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1(12).
[4]王学杰.政府执行力与政府问责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2).
[5]于秀琴,李军,蔺雪春.政府执行力提升的路径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10(7).
[6]向嘉.督查工作与党政执行力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论文,2008.
责任编辑:温冠男
D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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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1262(2016)03-0037-03
2016-05-30
孙羽,男,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基层政府治理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