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韩云肖 张攀峰
大数据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表征研究
河北师范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韩云肖 张攀峰
【摘 要】数字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新的方式,文章主要提到了,数字化存储、虚拟现实技术、数字化复原与再现技术和可视化与传播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应用。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文化属性,其数字化表征也存在着风险。大数据悄无声息中正在改变着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同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表征提供了新的视野。文章认为在大数据的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表征的数据量、数据产生的速度、数据类型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与此同时在大数据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化表征出现了新的价值。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表征;大数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灿烂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一定地域或文化环境中产生的,以口传心记、言传身教方式为主的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民间文化艺术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不同种类的呈现形式。例如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体育和游艺;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等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一种文化,具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属性。分别包括:活态性、地方性、时间性及以传承人作为传承主体的性质。
1.1活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不断发展的活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代代传承人会由于不同的文化逻辑及社会背景,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化生产活动时,因为时间空间不同、社会环境不同等会在其原有基础上做出改变和创新。这种活态性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创新,充满活力。因为有了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新的社会文化。例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项目剪纸,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创造出不同的剪纸样式。
1.2地方性
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地方民众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产生和发展的,是非物质文化拥有者在地方背景下对文化符号的结合,是不同地方社会人群的文化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嵌入了地方文化,是地方历史文化与现实生活的纽带,成为了地方文化的一种表征。非物质遗产因为其地方性,就构成了非物质文化之网,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网上的一个结点。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表征的同时要注意它的地方性特征,要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其所处地域的文化位置及与其它文化的关系。
1.3时间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要花一段时间才能看到完整的内容。一般来说这一秒和下一秒看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例如杂技有一个表演的过程,京剧脸谱的制作都是在一段时间内完成的,每一秒钟展现出的都是不一样的东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要素都在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这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提高了难度。
1.4传承人是传承的主体
传承人拥有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具有重大价值的记忆和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继承前人经验,启迪后人创新的桥梁。传承人可以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进行创造,保证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承人有着清晰的文化逻辑,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的地域、历史背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传承的主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属性。
我国1996年启动了国家数据图书馆工程,使文化资源步入了数字化进程。数字技术在物质文化方面的应用很广泛,但在非物质文化领域才刚刚开始。数字技术不仅能够多角度反映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能够对其进行保护和继承。这方便了不同背景的人实现真正的文化沟通,也促进了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和继承。分别介绍了数字化存储、复原与再现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可视化与传播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中的应用。
2.1数字化采集、存储技术的应用
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储方法包括记录、拍照等,但书本、照片等都很难长时间存放。同时用传统的采集手段取得的数据,可能因为拍照的角度问题或记录的片面性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失真。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采集方面拥有了完善的设备,包括运动捕捉、立体扫描等。在存储方面,数字化技术也得到广泛应用,采用光纤、硬盘、数据库等进行存储,存储量大、可以长久存储。
2.2数字化复原与再现技术应用
现在有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不具有完整性,数字化技术为其复原提供了技术支持。虚拟现实、三维建模等技术在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修复过程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另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现过程中,利用数字化技术特别是虚拟现实技术,通过全方位模拟,不仅实现了物质再现,还提供了身临其境的感受。与此同时,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可以实现了产业化的发展。例如利用虚拟技术对景德镇陶瓷进行宣传,游客再虚拟情境中进行体验,可以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
2.3可视化与传播技术的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领域的发展,三维动画等形式实现了文化可视化。同时,数字化技术为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可视化提供了技术可能性[1]。一些数字化传播与共享方式慢慢崛起,数字博物馆、数字档案馆等是可视化与传播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通过建立网站、连接数据库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检索、传播与共享。可视化的的实现从听觉、视觉等多个方面吸引着更多的感兴趣的人。通过与传播技术的结合,实现了非物质文化有效快速的传播。
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承开辟了新的方式和思路。但与此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其特有的文化属性,在享受着数字化技术带来生机的同时,数字化表征依旧存在风险[2]。
3.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表征的本真性风险
数字化技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一种辅助性工具。应用的前提应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表征存在本真性。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性、不断变化的文化,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方式,数字化技术没有办法实现真正的本真性。数字化表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完全真实的反映其原有的面貌。数字技术将其虚拟化,并不能活灵活现的表现出其原有的精神面貌与文化底蕴。数字化表征出的内容具有片面性,不能展现出一个完整、全面的操作、表演流程。往往会使展现出来的东西失去本真。
3.2脱离地方性的文化关系
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所处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其地方文化背景的孕育中渐渐产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性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利用数字化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往往都忽视了其所处的地域背景及地方文化。当脱离了地方性的文化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就缺乏了其具有的文化意义,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从某程度上带来了效益风险。
3.3脱离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作为传承的主体,具有他人没有的文化逻辑及地方性认知。而在把数字化技术应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时,忽视了传承人的关键位置。例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一般都是由信息技术人员与专家学者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往往被剥夺了数字化生产的权利,这也是风险存在的根本原因。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正在悄无声息的改变着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数据(big data)是指无法在可承受的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5]。大数据特点归结为4V: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大数据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表征开阔了新的视野。
4.1大数据视野下数字化表征数据量的改变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过程中,传承人的一言一行,例如剪纸中的每一剪的角度和力度,整个过程中不同时间点的不同动作,就构成了大量的数据。这也表现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的海量、复杂、动态等特征。只有将这些海量数据高效的存储下来,才能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的传承。大数据中的云存储系统就可以实现了数据的海量存储。
4.2大数据视野下数字化表征数据获取速度的改变
大数据获取数据的速度极快,在大数据的视野下每个人都是信息获取与传递的自媒体,而且获取与传递最大的特点体现在“随时性”上,跨越了空间与时间,可以使大量信息极速获取、传播和共享。
4.3大数据视野下数字化表征数据类型的改变
传统的数字化表征是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字、图片、视频等的记录在计算机中建立模型,为其保护和修复提供数据。在大数据的视野下,实现地方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层次融合。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特征库,既包括连续的数据类型,例如制作陶瓷时材料的用量。也包括分类的数据类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部元素进行数据收集,可以通过数据类型的分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地方特征分析、历史分析、结构分析甚至发展分析。
4.4大数据视野下数字化表征的新价值
在大数据的视野下,数据的收集可以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获取,避免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过程中受到外界的干扰,从而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也使获得的数据更有价值。随着人们对生活中文化成分追求的增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追求欲望也在变大。人们越来越热衷于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旅游。建立大数据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运营平台,实现其产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这不仅带来了经济效益也实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连绵不绝的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活态性。因此其数字化表征很大程度上在于数据转化为信息的速度与能力。大数据的应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表征带上了新的征程。在大数据技术的支撑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会得到全面地保护与继承。面对数字化应用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瓶颈问题,在大数据视野下开拓了新的思路。文章认为在大数据的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表征的数据量、数据获取的速度、数据类型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与此同时在大数据视野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据化表征出现了新的价值。文章的局限性在于缺乏对大数据技术实现的研究。在新形势下,我们要抓住机遇,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程。
参考文献
[1]宋方昊,刘燕.文化产业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承策略[J]. 山东社会科学,2015(02):83-87.
[2]宋俊华,王明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的现状与问题分析[J].文化遗产,2015(06):1-9+157.
[3]易军.长沙窑事物原型获取与数字化表征[D].湖南大学,2014.
[4]孙传明.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5]任磊,杜一,马帅,张小龙,戴国忠.大数据可视分析综述[J].软件学报,2014(09):1909-1936.
项目批准号:HB14JY033,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JPEG2000图像检索技术在河北省古籍数字化中的应用研究》结项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