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林[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 辽宁 大连 1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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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艳情化武则天的原因浅析
⊙韩林[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 辽宁大连116622]
明清时期武则天被艳情化,其原因大约有三个层面。一是文化学层面,武则天的个人魅力。包括历史人物,史传传统;帝王地位,女性身份;文学传统,惯性作用等。二是社会学层面,明代的社会氛围。包括统治阶级的影响;晚明思潮的冲击;商品经济的影响。三是心理学层面:精神需要的满足。从作者的角度看,文人以此自诩风流,展示魅力;从读者的角度看,则是窥探他人隐私,宣泄本能欲望的反应。
武则天艳情原因
明清时期的小说,普遍存在着艳情化帝王的倾向,如汉武帝、隋炀帝、唐太宗等,其中,武则天由于其女性身份更成为关注的焦点。唐朝及之后的武则天故事大多是以史实为依据,虽然偏离了历史,但基本保留了武则天的本来面目。明清时期的武则天故事在她的私生活上大做文章,出现了一大批以武则天为主人公的艳情小说,如《如意君传》《浓情快史》《载花船》《武则天外史》《唐宫春武则天》等。
武则天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极为特殊的人物,其所作所为,使她在中国的文化史当中无法被忽视。关于武则天的故事很容易唤起读者的期待视野,吸引更多的受众。
第一,历史人物,史传传统。武则天是一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武则天为小说创作提供了素材。对于读者而言,这种对帝王将相的描写虽然不如史书正统,但比起那些以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为主人公的故事要显得有价值得多。小说等叙事文学不仅体裁源于史学,内容有很多也脱胎于史书。武则天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历史人物,作为一个历史存在,她的生平事迹,人际交往等方面都是后人生发的起点,尤其是小说家“补史之阙”的意识。古代小说具有强烈的补史的观念,在涉及到历史人物时,小说家往往以史家自居。他们把记录历史人物的故事,当作撰史的一种方式。所以小说又被称为“史遗”或“野史”,李肇把自己的作品命名为“国史补”,就是“虑史氏或缺则补之意”。他们认为自己的作品如果能够“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那将是无尚的荣幸。小说家把自己的地位与撰史者放在同一个平台上,是对自我工作的一种肯定,或者说拔高。即使是杜撰的小说,很多作者也会在结尾加上一句,说明这个故事是从某某人那儿听来的,或发生在某地,或由某人亲见等,以加深可信度。这种思想意识使武则天成为长盛不衰的题材。
第二,帝王地位,女性身份。帝王将相,本身就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中国早期的典籍主要是以帝王将相为主角的,小说和戏剧诞生之后,早期的主角也都是这些人物。一方面,由于他们处于一国权力的焦点而具有超凡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话语权掌握在帝王将相手中,他们掌握着文化知识,在著书立说的过程中,不自觉地自己当作主人公。明代早期的禁令可以说是这种状况的反证。朱元璋及朱棣多次发布了禁止扮演帝王将相的政令。帝王将相正是帝王文化与士大夫文化所推崇的,明初的这些政令恰好与市民文化的兴起不谋而合。正是明初的三令五申,使戏曲小说的题材从帝王将相走向了普通民众,中国历史也从帝王与士大夫文化过渡到市民文化。作为帝王,很容易吊起读者的胃口,而女性帝王,这种性别的改变必然会增加世人的关注。从秦始皇开始至今,历史上大约有近五百名帝王,除武则天外,都是男性。在传统观念中,不允许女性活跃在社会的舞台上,她们应该守在家中,相夫教子,以夫贵为妻荣。当一个女性在社会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便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尤其武则天拥有了最高权力,成为一国之君,便不可能淡出人们的视野。武则天的所为与男性皇帝相似的地方并不太受关注,那些不同点才是引起人们的兴趣的地方。
第三,文学传统,惯性作用。中国文学比较偏爱传统题材,常常对同一人物的同一故事进行多次演绎,如孟姜女的故事,王昭君的故事等。虽然是旧有题材的重新撰写,但却有着极强的生命力。郭英德先生认为:“在文学艺术创作中,复制(Reproduction)实际上是一种行之有效的修辞方式。经由成批复制所产生的众多的‘摹本’,固然消解了经由独创所产生的独一无二的‘原本’的艺术魅力,但却同时也强化了‘原本’所具有的审美感染力。由某类作品或某类人物形象所产生的特殊的审美感染力,由于被不同的作品重复再现,为人们反复欣赏、往往形成大众普遍的审美心理定势,反过来推动作家继续创作类似的作品或类似的人物形象。如此循环往复,构成了审美过程中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①艳情小说虽然写的是新内容,但人物却是大家所熟知的。“一部文学作品,即便它以崭新面目出现,也不可能在信息真空中以绝对新的姿态展示自身。但它却可以通过预告、公开的或隐蔽的信号,熟悉的特点或隐蔽的暗示,预先为读者提示一种特殊的接受。它唤醒以往阅读的记忆,将读者带入一种特定的情感态度中,随之开始唤起‘中间与终结’的期待,于是这种期待便在阅读过程中根据这类文本的流派和风格的特殊规则被完整地保持下去,或被改变、重新定向,或讽刺性地获得实现。”②正是这种阅读记忆,惯性作用,使武则天故事保持了持久的魅力。
文学作品通过反映一定区域的社会文化,风土人情,通过时代的交替、风俗变化的思考,揭示社会的时代内容与特殊本质,是人心、人性的本质及其欲望、理念与价值的沉淀。明代社会经济基础的变革以及社会的发展,导致原文化的裂变,在新的文化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时,人们常会丧失原有价值观,处于混乱的状态。明末就是这样一个变革的时期。
第一,统治阶级的影响。明末皇帝的生活作风,影响了当时整个社会风气。“歌谣文理,与世推移,风动于上,波震于下”(《文心雕龙·时序篇》)。从明宪宗(成化)到明末约一百多年间,明孝宗、武宗、世宗、穆宗诸皇帝,不仅后宫佳丽三千,而且龙阳之好亦盛,以献房中秘方而得官的人不在少数。神宗万历皇帝宠爱郑贵妃,因“国本之争”几十年不上朝。光宗继位仅两个月,就因为服用红丸而暴毙。统治者的所作所为,对朝野氛围、社会风气影响巨大。上行下效,皇帝如此,大臣效之,平民亦受其影响,形成房中术大盛,春药盛行,色情书籍泛滥的局面。
第二,晚明思潮的冲击。宋明理学对人们的思想禁锢颇深,“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思想对人的自然欲望形成压抑效果。艾梅兰在《竞争的话语——明清小说中的正统性,本真性及所生成之意义》中认为理学并不否定“情”,只不过把情的表达置于礼仪规范之内。目的不在于泯灭“情”,而在于使“情”礼仪化。③如果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欲望的被压抑并不等于被消灭,而是被禁锢在潜意识中,一有机会便会变本加厉地寻找出口。这种压抑越强烈,宣泄的欲望便更强。晚明的“心学”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成为攻击传统思想的武器。鲁迅先生形容晚明小说以叙床笫之事为时尚,“至于末流,则蓄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其尤下者,则意欲蝶语,而未能文,乃作小书,刊布于世。”④
第三,商品经济的影响。美国著名美学家艾布拉姆斯在其文学理论著作《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到文学的四要素包括作家、读者、作品和生活。经济通过改变人们的职业观、价值观、人生观等改变了读者的群体及作家的创作理念。文学从文人自娱的享受变成了大众的消费产品。失意文人是艳情小说创作的人才储备。文人需要经济来源。晚明科举制度的连贯性使社会上形成普遍读书的风气。读书人向往能在科举考试中出人头地,但幸运儿毕竟只是少数,大部分人除了荫蒙祖业,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为了贴补课业,必须自谋出路,撰写艳情小说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成为此类小说创作的主体。市民阶层的出现是艳情小说的消费主体。都市商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了新兴市民阶层的产生。市民阶层是大众文化消费的主体,他们是艳情小说的主要读者。读者群体的诞生为文学作为商品的销售提供了市场。印刷术的广泛应用为艳情小说提供了技术支持。明清时期,江南出版业十分繁荣,江南地域士人读书应举是首选,而且非常擅长科考,巨大的科考市场催生了八股选文刊刻出版业。“江南选家之多,选择之精,坊间翻刻之快,流布之广,成为时文大本营。顾炎武感慨地说:‘至一科旁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于苏杭。而中原北方之贾人,市买以去。’”⑤书商成为一个群体,出版业成为一种产业发展起来。此外,这些艳情化的描写与房中术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是宗教斗争的产物。文学作品有时候成为道家与佛教及其他宗教之间斗争的武器。其他宗教抓住道家房中术大做文章,借文学达到丑化道教的目的。
武则天被艳情化,除了文化学及社会学方面的原因外,还有作者及读者心理学层面的原因。
从作者的角度看,文人通过文学作品自诩风流,以展示其魅力。关于武则天的艳情小说在丑化武则天的同时常常隐含着对男宠的肯定,这种倾向是作者自诩风流心态的一种表现。在封建社会,文人在生活中的期望就是秉烛夜读,红袖添香。男性把女人财产化,他们可以公开以身份、地位、权利等条件按照一定的顺序,分配女性的数量及美貌程度。男性的魅力与女性的爱慕、数量及美貌成正比。张维娟在《元杂剧作家的女性意识》中提到“在公平竞争成为可能的前提下,‘美色’的归属问题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个男性的发展空间与存在价值,这是属于自我实现层面的高级精神追求”⑥。尤其是失意文人,用女性的投怀送抱来填补自己内心的空虚,这是他们引以为豪的事情,是炫耀的资本。他们幻想各种各样的美女主动献身,包括现实生活中的美女,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女,下凡入尘的仙女,娇媚惑人的狐女都是文人意淫的对象,而在此之外这里又增加了一个特殊的人物——女皇。以女皇为对象,皇帝与女性的双重身份,使文人不仅感觉到个人魅力的胜利,同时也是政治幻想的胜利。
从读者的角度看,窥探他人隐私,宣泄本能欲望。对他人的隐私感兴趣,似乎是人的天性。现实生活中的这种行为,被人们所不齿,受到道德力量的约束。当私人化的东西变成小说内容,当武则天成为艳情小说的主角,这种心理便从黑暗中被“洗白”。阅读此类小说便与“偷窥”现象密不可分。偷窥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偷窥行为,另一种是集体偷窥行为。“集体偷窥行为”是指将个人偷窥或部分人的偷窥公开化、大众化,追逐那些可以激起和满足人们欲望的东西,这是一种社会现象。两性生活应该是私人化的东西,但当被写入小说中,就变成了一种公共欣赏的对象。艳情小说是这种“集体偷窥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
艳情化武则天是统治者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捍卫男权文化体系而进行的丑化她的手段之一。武则天的僭越行为对男权构成了严重的威胁,所以掌握话语权的男性必然会对其进行打压。这是武则天被艳情化最主要的推动力。
①郭英德:《论元明清小说戏曲中的雷同人物形象》,《明清小说研究》1997年第4期,第54页。
②[德]H.R.姚斯,[美]R.C.霍拉勃:《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周宁,金元浦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9页。
③[英]艾梅兰:《竞争的话语——明清小说中的正统性,本真性及所生成之意义》,罗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54页。
④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人民文学出版社1952年版,第192页。
⑤夏维中、范金民:《明清江南进士研究之二——人数众多的原因分析》,《历史档案》1997年第4期,第85页。
⑥张维娟:《元杂剧作家的女性意识》,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61—262页。
作者:韩林,文学博士,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古代文学与文化。
编辑:赵红玉E-mail:zhaohongyu69@126.com
大连大学青年博士专项基金(2014YW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