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涛(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非营利组织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对英山经验的审视
张继涛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62)
[摘要]我国的新农村文化建设最近十多年来步入了快速发展期,政府和市场在其中发挥显著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失灵问题,非营利组织的即时介入适度弥补了二者的失灵。尽管农村非营利组织类型、数量繁多,但综合性文化建设类组织的发展尚不能满足农村和农民现代化的需求,因而有必要对相关领域已有的地方经验加以总结,厘清非营利组织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可能进路,探寻其良性运行的机制并检视各种制约性因素,这对于建设优质的新农村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新农村;文化建设;英山经验;思想道德建设协会
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农民现代化、增促乡风文明,并最终服务于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战略。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进程已出现重大转向,即政府、市场和社会正在由传统的单独参与、局部参与转向协同参与、立体参与。自200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提速以来,由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落实的“村村通电视”、“两馆一站一室”等一列文化惠农工程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基本达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都有了较大提升。在软件建设方面,规范制度的设置、社区文化的形塑、人才队伍的培育,以及文化自觉意识的提升均需要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中得以实现。目前,在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以及农村文化产业化领域,与政府和市场所发挥的功能相比,非营利组织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通常被称为“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非企业性、志愿性与服务性等特点。农村非营利组织是指农民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自愿参与的具有公益使命的服务型非政府组织,不同于“农村中没有正式组织结构和组织章程的群体”[1] 349。农村非营利组织按照其组织特点及活动空间可以划分为外源性非营利组织和内源性非营利组织;根据社区社会组织所发挥的功能,“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五大类型,即社区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维护权益类、社会公益类和志愿服务类”[2] 27,这些组织的基本特点是应用性和实用性。
建国以来,特别是1958年人民公社制度确立后的三十多年间,我国农村社会组织的结构与功能趋于单一化、同质化,其活动轨迹基本与政府行动的轨迹重叠,由此对政府形成了高度依赖。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公共空间的高度挤压导致农村社会组织的发育先天不足。由于村社组织行政化取向严重,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之外难有社会非营利组织的生存空间。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相互促进、并行不悖,国家资源分配方式的调整为城乡社会非营利组织的孕育和成长提供了空间。“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生产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需要。为了更好地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农民开始自发地组织起来,形成了各种专业生产协会、技术协会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 19~20。由此可见,农村非营利组织首先兴起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领域。然而,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认为,
“非营利组织是既非企业又非政府的机构,其目的是人与社会的变革,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的部门,农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组织不是非营利组织”[3] 5。德鲁克的观点显然是以西方发达国家高水平的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为背景,并不一定契合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为农村民间组织产生、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政治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给农村民间组织发展让渡出较大空间”[4] 278。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持续分化与整合、农民自我意识的苏醒以及农村新公共领域的成长,农民的结群需求日益强烈。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农村非营利组织开始蓬勃发展并由传统的经济生产领域转向农村社区公共领域。在类型多样的农村非营利组织中,除了实用性强的经济互助组织外,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与日俱增,本文着力探讨的湖北省英山县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作为一个由农民自创的农村非营利组织,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对政府、市场及村委会的功能形成了有益的补充。
(一)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参与:从偶然到必然
我国农村社会持续三十多年的快速转型导致了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奥格本指出的“文化迟滞”现象,即农村首先迎来了物质的快速变迁,其次是观念和制度的变迁,最后才是习俗的变迁。乡村社会结构的子系统及其子要素变迁的速率参差不齐,导致物质文化、观念文化、制度文化与行为文化步调不一致,一些乡村社区面临社区解组的风险。
湖北省英山县是大别山区的国家级贫困县,也是革命老区,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民风原本纯朴的农村地区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社会失范。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三农”问题进入到矛盾凸显期和集中爆发期,农民负担过重导致乡镇干部以及村干部与农民关系高度紧张,这也成为英山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成立的“催化剂”。石咀镇村干部在催缴税费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一些家庭富裕的农民也拒交款项,甚至因此走向司法程序,这引起了镇政府的反思:为何农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了,而农村出现了“生产管理难、税费收缴难、国策落实难的逆反心理”[5]。镇政府经过调查发现,许多农民对农村中的不良社会风气颇有怨言,家庭矛盾、邻里矛盾、干群矛盾和公共安全矛盾比较突出,在干群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凭一己之力应对多方矛盾有些力不从心。与此同时,凉亭村出现了由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老模范结成的民间思想道德建设协会,致力于提高农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意识。由于协会会员都是村民熟悉的精英人物,其规劝更容易被村民所接受,村里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出现表面上看是村民的自发行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正是由于基层政府以及村委会职能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等失灵现象以及农村文化的衰败才给民间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二)农村非营利组织的成长:从自发到自觉
农民既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利益相关者,又是首要责任主体,但是,在农民原子化以及农村空心化的双重挤压下,农民自组织能力一度十分薄弱。各地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表明,只有增强农民的自组织能力,原子化的农民才有可能被纳入本土非营利组织之中,才能够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焕发新的活力。
石咀镇凉亭村是英山首个村级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始建于1996年。协会最初是由村里的“三老”即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老模范自发建立,后来又将村里的明白人、带头人和能人纳入其中。“道德协会在农村积极倡导‘好事大家传、坏事大家管、歪风大家纠、喜事大家办’,形成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新机制”;“通过自办文艺宣传队,自编自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宣传党的新农村政策,传播先进文化知识”[6]。经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村民的道德素质和村里的社会风气大有进步,村子的两个文明建设在全县名列前茅。
当地第一批乡镇级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同年在石咀镇以及金铺镇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随后,在县政府的推动下,全县各行政村均设立了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分会。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是一个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群众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非营利组织,协会的宗旨是“解村民难、帮村民富、助村民为乐”。其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是:一建即建一个文化中心户,二评即道德评议、十星
级文明农户创评,三管即管民事纠纷、管红白喜事、管居住环境,四带即带头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头遵守法纪、带头发展特色产业、带头发家致富,五小室即建立谈心室、医务室、图书室、娱乐室、科普室[7]。目前,英山县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已经覆盖了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形成了县有思想道德建设协会领导小组、乡镇有协会、村有分会、组有骨干、垸有会员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网络。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用正式的组织章程明确了协会的性质、任务、宗旨和要求,发展成为一个典型的以农村文化建设为主要功能的农村非营利组织。
(一)精英引领,以德治村
传统中国乡土社会属于典型的礼俗社会和熟人社会,以乡绅为代表的地方精英千百年来扮演着村治主角。时至今日,英山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中的社区精英参与乡村治理的模式在某种意义上沿袭了这一传统。“社区精英是指在社区中掌握优势资源,凭借个人能力和影响力发挥各种作用,获得社区居民认同的人群”[8] 29,散布于乡村的“三老”群体如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老模范本着志愿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有组织地扮演着乡村精英的角色。
在经济落后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往往也意味着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失,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和热情受此影响而降低,因此,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精英缺失需要得到某种形式的弥补。英山县“三老”群体联袂出现在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舞台中央,既反衬了乡村精英匮乏的窘境,也展现了其热心公益的精神。在“三老”之中,退休返乡老干部身份最为特殊,其亦官亦民的特性赋予其远多于普通农民的社会资源。在资源匮乏的贫困地区,“仅依靠农村内部的同质性资源难以实现长远发展,因此必须适时引入农村外部资源,促进内部资源的有效沟通,实现农村社会的进步,而农村中的能人拥有广泛的社会网络,掌握了丰富的外部资源”[9]。以退休返乡老干部为代表的“三老”于是成为乡村内外联结的重要纽带。
英山“三老”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不仅在形式上继承了传统,而且在内容上也秉承了传统的德治思想。传统的村治主要依赖于礼治和长老统治,从某种意义上说,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出现实质上是传统村治模式跨越时空的现代回归:首先,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制定了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重在为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确立详细具体的关系准则和行为规则,从而为现代乡村社会构建了一套“新礼”;其次,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会长及会员由本村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大多数会员年过百半,其人生阅历和社会资源丰富,社会声望高,在敬老文化更浓的乡村更容易让村民产生服膺。
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以维护公序良俗、促进乡风文明为己任。一方面,协会采取舆论宣传教育、交心谈心、典型引导、规章约束、寓教于乐等多种方式,自编了许多通俗易懂、琅琅上口的顺口溜或诗歌,一些有条件的村还组织了文艺宣传队,以文艺表演的形式对居民进行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协会积极介入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主动邀请当事人到村里的谈心室交流情况并做好劝和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以金铺镇龙潭河村为例,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成立十多年来,成功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六百余起,有力维护了村庄的和谐稳定。
综上所述,英山思想道德建设协会这样一种根植于乡土的文化类非营利组织继承了传统文化的精髓,在传统相对强大、社会变迁相对迟缓且居民熟悉程度较高的乡村社区焕发活力,其实践经验对全国各地的新农村文化建设均可资借鉴,尤其是对于经济不发达农村地区实现农村文化的跨越式发展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
(二)纵横交织,协同治理
政府对农村的管理主要依靠村党支部和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委员会的支持与配合,本质上属于纵向的政治权力体系支配下的组织控制与制度控制模式。社会治理有别于传统的统治与管理,是自下而上的多中心治理模式,与此同时,纵向治理之中又蕴含着横向治理。横向治理既包括同一社会单元内部多元自治组织在结构与功能上互补实现的协同治理,也包括以某一自治组织为核心的综合治理。农村的社会治理不仅离不开村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而且还需要大量的由村民根据自己的信仰、利益和兴趣结成的各种民间组织,进而在农村社区构建一个纵向的权力体系和横向的多元合作关系。
纵向来看,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在组织结构上分为县-乡(镇)-村三个层级,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
作,名誉会长都由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协会会长、副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作为加强改进新时期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结硬账。政府每年组织评选十佳道德协会、十佳优秀会长、分会长、会员活动,在全县三级干部大会进行表彰,给他们披红戴彩,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各乡镇、村每年都把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投入纳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活动场所和经费的投入,为协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7]。由此看来,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运行机制与权力部门的纵向运行机制有重叠之处。
随着农村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民个体日趋“原子化”,村民共同体传统的价值体系、集体认同和关系纽带被不同程度撕裂,社区面临着解组危机。虽然我国农村地区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推行了村民自治,“改变了乡村管理组织的权力运行方式,但是,这种改革仅仅是以村庄政治权力为对象,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还是乡村社区管理者都忽视了村民的自组织能力建设。社区自组织是社区居民自己组建的参与社区整合的组织类型”[10] 75。由于村委会对村民的管制能力、协调能力持续下降,一些农村地区黄、赌、毒泛滥,封建迷信抬头,不讲诚信、虐待老人、损坏公物、破坏环境、吵架斗殴等消极现象频繁发生,英山县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正是在探索农村社会问题的应对之道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与村委会互不隶属,其运行机制各不相同,二者在结构、功能上的互补性为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实现横向治理提供了契机。首先,协会会长虽然不是村干部,但经常受邀出席村委会扩大会议,村委会就重大决策征询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意见;其次,村委会为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提供相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并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第三,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会员积极为村里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当村委会在乡村建设工作中需要做群众思想工作时,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会员以“非官方”身份与村民面对面沟通,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横向治理不仅包括了与政府和村委会这样的正式组织的合作协同,也包括了以自身为核心的活动领域不断拓展的发展进程。到目前为止,只要是有益于农村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公共事务,思想道德建设协会都会积极参与。例如,有的村委会拟修建村级道路,而村委会又不能有效地说服村民服从自己的决定,最后不得不请协会出面与村民协商,依靠文化精英的个人魅力化解乡村治理中的难题。有些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组织村民举办舞会、健身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例如,龙潭河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组建了一支50多人的文艺宣传队以及乐队和舞龙队。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横向治理丰富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增加了农村文化资源的存量。
总之,英山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在十多年的时间里能够在全县由点到面、全面开花,是乡村文化精英、政府以及普通村民多方参与、合作共建的结果,荟萃精英、以德治村、社区自治、官民互动构成了其成功运作的重要机制,其内涵十分丰富,既有社会转型期官方与民间的良性互动,又蕴含了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融合。
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拉克洪认为,文化的核心是观念,尤其是价值观念。英山县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摆脱了城乡常见的“说说笑笑,唱唱跳跳”式休闲文化建设模式,直逼文化内核,从农民的道德价值观重塑入手,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发挥了非营利组织的中流砥柱作用。英山经验对于经济落后的乡村地区在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策略选择方面有着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助于澄清人们对新农村文化建设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新农村文化建设是高投入、低产出的事业,二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等同于文化设施建设,三是新农村文化等同于娱乐休闲文化,等等。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以低投入的方式创造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高端品牌,既继承了优秀的传统文化,又顺应了社会治理的新趋势。从社会治理以及社会建设的角度来看,非营利组织作为第三部门,必将承接越来越多由政府和市场转移过来的职能,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当前的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一方面,政府仍然扮演着首要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角色;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文化消费能力普遍低下,文化产业化只适合少数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无论是政府还是市场均难以在尊重农村地区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因此,在政府的因势利导下,农村社区如何唤起农民的文化自
觉,使其成为一个自在、自为的文化建设主体,激活亿万农民的文化创造力和社群意识,进而使原子化的农民结成具有广泛联系的、形态多样的非营利组织,然后再引导其以社群方式参与新农村文化建设,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及类似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着重解决三大问题:
首先,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的关系需要重新定位。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是在当地政府大力支持下由自发到自觉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非营利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可适当减少对其工作的直接干预,变指令为指导,变事前事中干预为事后监督,真正赋予其非营利组织的地位。
其次,非营利组织内部的人员结构迫切需要调整。目前,各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会长及会员的年龄多在50岁以上,35岁以下的青年人所占比例不到四分之一。会员年龄结构失衡最主要原因有:一是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比例很高,如石咀镇凉亭村总人口为1856人,其中外出打工者就有420人,导致常年活跃在农村的青壮年文化能人大大减少;二是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对会员的要求比较高,现有的农村留守人员中要么文化水平过低,要么在村民中还缺乏威信,要么就是年龄偏小,可供选择者十分有限,“主要表现在劳动力结构、智能储备与文化力再造三个方面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新一代农民在文化上的接力对于农村发展十分重要。因此,必须重视新生人力资源的培养,完成乡村精英队伍的再造工作,以服务于农村发展”[11]。因此,政府应积极帮助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建立人才储备计划,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的人才梯队。
最后,非营利组织的运行机制需要完善。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活动空间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经费问题已成为制约协会长期发展的因素。尽管各乡镇、村每年都把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的投入纳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协会活动场所和经费方面的投入,协会运转经费仍然不足。县政府可以采取向非营利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思想道德建设协会经费上的支持,对于成绩突出的协会可以进行重点扶持。
[参考文献]
[1]吕世辰.农村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鲁可荣,王景新.中国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3]文军,王世军.非营利组织与中国社会发展[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
[4]王名,刘国翰,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5]王艳.农民社会团体的运行与管理——以湖北省英山县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为个案[J].城乡建设,2002,(11).
[6]夏斐.湖北省英山县建起农村思想道德协会[N].光明日报,2007-09-12(04).
[7]段丽芬.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探索——英山县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情况调查[N].黄冈日报,2007-09-17(03).
[8]杨贵华.自组织:社区能力建设的新视域——城市社区自组织能力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9]胡荣,黄旌芮,等.农村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农民自组织能力的培育——以福建安溪珍田茶业专业合作社为例[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10]徐永祥.社区发展论[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11]何兰萍,殷红春,等.乡村精英与乡村文化的建设[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责任编辑:黄文红]
[作者简介]张继涛(1970-),男,湖北随州人,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社区及文化社会学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0BSH035;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资助项目:2010y009
[收稿日期]2015-03-15
[中图分类号]C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4799(2016)01-0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