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俊(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广西 南宁 530007)
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实践与基本经验
□王文俊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广西南宁530007)
摘要: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在党的政策引导下不断得到发展壮大,与其相适应,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也得到较大的发展。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历经了探索发展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和发展提升阶段,广西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创新领导机制、创新组织设置、创新工作载体、强化制度建设、保障机制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实现了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同兴互促。
关键词: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建设;基本经验
为了加快广西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了促进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广西依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适时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分发挥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了非公经济党组织建工作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广西非公有制经济无论是从“量”还是从“质”来说,都有了较大的飞跃。近年来,广西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措施来抓,使得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上了一个新台阶。伴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大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是解决当前非公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此广西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壮大了非公经济党组织,丰富了党建活动。
(一)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广西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中,最初是在没有取得任何正式的“改革授权”和充分的“政策资源”的条件下,由民间自发地进行。因此,当党中央推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新政策后,蕴藏在广西民间的那种强烈的发展渴望迅速被激活,创办起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个体和民营经济。经过30多年的发展,广西非公有制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占据广西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在促进经济增长、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就业渠道、提高财政收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优化经济结构、提升社会经济的总体质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广西经济中极富活力的新的增长点。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是完全遵循当代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体现,我国近几年相继出台了非公经济36条、中小企业29条、民间投资36条等政策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2012年党的十八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持鼓励、支持、引导的政策,对其在法律保护、市场竞争、要素使用等方面持公平对待态度。在这一背景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大致经历了恢复发展(1978-1982年)、规范发展(1983-1991年)、持续发展(1992-2001年)、快速发展(2002-2008年)、转型发展(2009-2013年等5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广西为打造非公经济发展的“升级版”,2013年12月,陆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培育计划(2014-2017)》《广西非公有制强优企业发展目标奖励办法》三大扶持政策,同时在细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推出34个涵盖税收优惠、财政扶持、用地保障等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细则,从政策上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扫除障碍。截止2013年底,广西实有个体工商户124.34万户,注册资本637.90亿元,从业人员249.24万人;实有私营企业28.25万户,注册资本5512.41亿元,从业人员259.60万人。2013年广西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企业4319家,拥有资产总额5338.6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52.4%;工业增加值3742.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70.4%,从业人员占城镇以上单位从业人员的比重达4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31.78亿元,占广西固定资产投资的66.16%;缴纳税收1300.92亿元,占广西税收总额的71.2%;进出口总额163.3亿美元,占广西进出口总额的49.73%,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1]。
(二)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发展壮大
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对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对于社会变革中新出现的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外企管理人员等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阶层,政治上要团结,创业精神要鼓励,合法权益要保护,优秀分子要表彰。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肩负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等重要责任。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要把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工作放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引领,突出“服务”主题。
广西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借力中央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的讲话和文件精神,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中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在规模方面,非公企业党组织由2008年的3408个增加到2014年的9000多个;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由2008年的98.08%上升到2014年的100%;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党组织由探索建立到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100%都建立党组织[2]。在党员人数方面,最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人数极少,无法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建工作,随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和“成长·活力”工程的实施,各地党委积极稳妥地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把实现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党员覆盖率100%作为工作目标,截止2013年初,广西非公经济组织党员6.07万名,占党员总数的2.7%,比2007年提高了0.87个百分点。在队伍建设方面,广西举办“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千场大培训,举办的培训班至少超过1000场,提升了非公经济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整体素质,为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奠定坚实的基础。可以说,广西非公经济党组织的建设是在党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取得的,回顾并总结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实践及基本经验,对于进一步提升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是新课题,广西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迎难而上,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实践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历经探索发展阶段、全面推进阶段和发展提升阶段,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从“经验摸索”到“经验丰富”的转变。
(一)探索发展阶段(2000-2008年)
2000年,按照中组发[2000]14号文件《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精神,所有有条件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都要建立党组织。按照中央和上级有关精神,广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不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工作的力度,部署并展开工作。随着2004年广西《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2004]16号)的颁布,推进党的组织覆盖面成为主要任务,本着“先建立、后规范”的原则,广西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从点到面逐步推开,在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中发现问题,通过解决问题进一步推进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
广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政策文件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探索模式和机制,非公经济党组织建工作有了很大的进展。截止2008年3月,广西非公有制企业总数36413家,其中3408家已建立党组织,占总数的9.36%;规模以上企业总数1875家,已建立党组织的1839家,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98.08%,单独组建党组织的1515家,占已建党组织的82.38%;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非规模以上企业965家,有党员的351家,占36.37%,已建立党组织的230家,占23.83%,单独组建党组织的197家,占20.41%[3]。这一阶段总体来说,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较高,取得较大成效,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覆盖率偏低,党员人数较少,党建工作需要继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点多、面广、量大以及高度分散、流动的特点,使它成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扩大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覆盖面,是夯实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对此,自治区党委提出,各地要努力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合理高效地运用党的执政资源,充分发挥政府机关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9-2013年)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选好配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探索阶段的经验基础上,广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不断创新途径和方法,非公有经济党组织的建设不仅从“量”上不断扩大,而且在“质”上党组织和成员发挥作用中有了新的实践和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建设全面推进。
自治区党委把做好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摆在突出位置,以创先争优为契机,采取“百日攻坚”行动,有效破解组建工作中存在的“决心难下、出资人思想工作难做、党组织难组建、成果难巩固”的四大难题,2010年9月至年底“百日攻坚”行动中,2329家非公企业建立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1078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491名。党建指导员进入30580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指导党建工作。截止2012年6月,广西共建立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8256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8942家,占应建党组织企业的23.2%,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的有3690个,联合组建党组织的有2741个,挂靠党组织的有542个,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6918个已全部建立党组织,基本实现了“四个100%”目标:规模以上非公企业100%建立党组织;符合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企业100%建立党组织;未组建党组织的非公企业100%选派党建指导员;已经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100%建立群团组织[4]。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的“百日攻坚”行动。上半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统筹做好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指导工作。
(三)发展提升阶段(2014年至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以及全国、广西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成长·活力”工程建设的意见》(桂组发[2014]13号),并在实践中大力推进工程建设,以“覆盖提升、素质提升、后进提升、作用提升、保障提升五大工程为抓手,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的覆盖面,提升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素质能力,实现“扩量”与“提质”的同步发展目的。
实施非公企业党组织“成长·活力”工程以来,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延伸到每个角落,把实现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党员覆盖率、有3名党员的企业党组织覆盖率、所有非公企业党的工作覆盖率“三个100%”作为工作目标;同时,加快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高素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激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活力。截止2014年底,广西9000多个非公企业建立了党组织,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为100%,并对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培训实现了全覆盖。截止2015 年5月,南宁市非公企业党组织数量为3003个,党员总数为18142人,党组织覆盖率为53.60%,党的工作覆盖率为100%,引领着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工作。广西各地各部门正在努力将“成长·活力”工程打造成为夯实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活力工程”、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改革工程”,非公经济与党组织的“双促工程”,实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与非公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广西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在领导机制、组织设置、工作载体、制度建设、保障机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创新领导机制,加大统筹力度
各地党委把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布局,逐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建工作的开展。在领导体制方面,成立了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工信委、工商局、工商联联合参加的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指导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2013年上半年,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对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的指导工作进行统筹。南宁市和所属县(区)、开发区成立了非公经济组织党工委,直接联系服务非公经济党组织,建立组织、统战、工商、民政等24个市直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玉林市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列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的重点内容,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系点,确定了包含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在内的县、乡书记“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等[5],有效推进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
在组织管理上,进一步理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初步形成覆盖广西、上下贯通的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工作管理体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接受所在街道、乡镇或开发区(工业园区)党组织直接领导。规模以下非公经济组织的党组织管理是工作的难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创造性地对规模以下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实行“网格化管理”,有效解决了规模以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空白点”的问题,“网格化管理”的成功经验,使得该模式在广西得以大力推广。
(二)创新组织设置,搭建党建平台
按照“先行组建、逐步提高、分类指导”的思路,积极探党组织设置方式,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组建、行业组建、派员组建、依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一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组建条件的及时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其中,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50名的,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接近或超过100名的,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二是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也可以依托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建立党组织。三是无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采取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先行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推荐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等方式,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与此同时继续抓好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并逐步向规模以下延伸。
广西各市(县、区)在组建方式上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如桂林市的荔浦县结合非公企业实际情况,采取独立组建、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派员组建、依靠组建、招聘党员组建、党建指导员担任临时负责人等方式实现了具备条件的企业已100%地建立了党组织的目标。钦州市在钦北区“蒲公英”区域党建模式、浦北县“点线面”党建模式、灵山县“三联三建”党建模式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1+N”党建模式,打破企业、行业、区域、领域界限,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区域化覆盖。玉林市把创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示范城市作为目标,采用项目申报立项方式推进,确立了“一提前四同步”的党建模式(即在企业筹建之初党组织筹建工作组提前介入,同步进行员工招聘与吸收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同步建立生产行政组织与党组织、同步配备企业管理人员与党务干部、同步制定生产管理制度与党建制度),走出一条党建工作与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同兴互促之路。
(三)创新工作载体,探索方式方法
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党的先进性。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竞争力和凝聚力为主要建设内容,以建设“诚信守法、团结和谐、锐意进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为目标,把“争先创优”活动作为党内常规活动,根据党员自身特点和工作特长,认真选岗、认岗,并按照岗位要求,履行服务职能,体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模范作用。分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因地制宜地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爱心助学”“慈善捐款”“村社结对”等社会活动,增强非公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感。为进一步提升非公经济组织职工素质,广西开展“学习型组织”活动,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简捷快速的优势,开设远程教育、举办论坛、创办内部刊物等方式,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相关业务与知识的学习,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建立优秀人才与党员联系制度,教育和引导优秀人才参与“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做优秀工作者”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把提高职工素质、凝聚优秀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人才队伍。
为进一步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广西还以打造“温馨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目标,实施“关爱在身边”行动,着力从生产生活方面关爱职工,及时倾听职工呼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职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作满意度和组织承诺。其中梧州市藤县通过设立职工“爱心基金”、定期体检关爱职工健康、修建职工活动场地等方式,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让职工感觉“家”的温暖[6]。
(四)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强本固基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工作,关键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广西通过内部推优、公开招聘、组织委派等多种方式,切实将党性观念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特别是管理层党员选拔到党组织书记岗位,并根据党组织书记工作特性进行培训,理想信念教育贯穿思想政治教育的始终,业务知识传输贯穿能力建设的始终。加强书记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建设。广西从市、县、乡机关中选派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分类推进,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进入尚未建立党组织但群团组织健全的企业,以“群建促党建”;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进入党组织已建好而群团组织不健全的企业,指导企业开展群团组织工作。在此基础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于2014 年12月印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对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基本条件、工作职责、考核管理等方面做了规定,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优配强党建工作指导员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继续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实践中,广西主要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一是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前提下,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业务骨干、管理骨干、高层次人员及一线优秀员工发展成为党员。二是创建了“校企党建联姻工程”模式,定向录用校方优秀毕业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三是通过举办“关注党员成长·激发组织活力”千场大培训活动,实现了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员工培训的大覆盖,促进党员队伍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大提升。四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五是通过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完善流动党员“双重管理”机制,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离乡不离党”。
(五)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科学化水平
从宏观上来看,广西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工作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在2014年以前的探索发展阶段和全面推进阶段中,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抓组建扩覆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和党建联络员的意见(试行)》(桂组通字[2004]6号)、《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0]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桂组发[2012]6号)等实施意见。在2014年以来的发展提升阶段中,为进一步提升广西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工作,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又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专业市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桂组发〔2014〕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规程》(桂组发〔2014〕15号)、《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的通知》(桂组通字〔2015〕25号)等意见和通知。
在微观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制度。一是日常工作制度,编写工作制度样本,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落实党员先锋岗、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发展等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实施“关爱工程”“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三是“老带新”制度。工作中,老党员带新党员,新党员定期和老党员进行交流,汇报自己的思想状态和工作心得,老党员在思想、工作上给予指导和帮助;针对经济、社会等领域的新问题与新方法,老党员和新党员共同学习探讨,紧跟时代步伐。
(六)抓保障机制建设,解决后顾之忧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广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财政支持等渠道予以解决。同时,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问题。非公经济党组织工作经费,列入本企业管理费用,实行税前列支;对收取党费的非公经济组织,其党费返还其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建活动,并通过章程形式明确,上级党组织从党费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党组织日常活动。同时,向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资金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等方法,对非公经济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予以支持。
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阵地的规范化建设。在党组织组建过程中,各非公经济组织所在辖区的党组织帮助、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同步搞好活动阵地建设,做到一边开展组织组建,一边建设活动场所。在组建党组织工作中,各地党委注重与企业主协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办公、活动场所等问题,认真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新建、扩建、改建、共用等方式,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使绝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基本上做到“有地方办事”。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办公和活动场所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广西9113个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有办公或活动场所(有一部分党组织与企业行政办公室共用)的有8566个,占总数的94%。其中梧州市在非公有制企业集聚区建设综合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28家,走在广西前列。
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建设是一个新的领域,具有多变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今后要继续加强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的理性构建,让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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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成学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6)01-0106-06
收稿日期:2015-09-21
基金项目: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系统招标课题《新常态下广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路径研究》(zb20150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文俊,女,博士,中共南宁市委党校科研处教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