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大雅》“岂弟”德之内涵新探

2016-03-03 08:32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1期
关键词:礼记天子左传

张 强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诗经·大雅》“岂弟”德之内涵新探

张强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225002)

[摘要]将《诗经·大雅》中“岂弟”一词还原至先秦语境,能够发现“岂弟”与德之关联十分紧密。其中,“岂”之内涵,等同于《左传》所谓“八恺”之“恺”及孔子所论之“强”,可泛指宽柔之德行。“弟”,则于功能上可突破原本血缘限制,用以规范非血缘性长幼伦理(身份地位相异者亦包含在内)之外,其内涵又可归结为《逸周书》所指“九德”及孔子所谓“德序”之属,亦指敬顺之德行。“岂弟”合言,则融合了“岂”、“弟”二德之意于其一身,同样也与德行有关。由此,传统解释只是将“岂弟” 视为字面义是“和乐平易”的普通修饰语,乃是一种极大的误解。

[关键词]岂;弟;岂弟;德

“岂弟”一词,于《诗经·大雅》中凡十五见,①分布篇目及次数分别是:《旱麓》6次、《泂酌》3次、《卷阿》6次。均与“君子”联言,组成“岂弟君子”句式,其中,“君子”,乃是名词作主语,指身居高位之人。由此,“岂弟”当作形容词修饰君子。与此同时,《左传》、《礼记》、《国语》等先秦文献引《大雅》诗时又通常将“岂弟”写作“恺悌”、“凯弟”,可见先秦时期,“岂弟”与“恺悌”、“凯弟”之间,亦可通用。

关于“岂弟”的词性,通常被认为是联绵词,不可分割。不过,《礼记·表记》曾载孔子之言:“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诗云:“凯弟君子,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吕氏春秋·不屈》亦云:“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恺者,大也;悌者,长也。”此二者即是将“岂”、“弟”分释之例证。而从早期注家在解释“岂弟”二字时,亦存在将之分释的习惯来看,先秦时期,“岂弟”应可分开解释。②《小雅·蓼萧》毛苌传云:“岂,乐;弟,易也。”《孔子家语·弟子行第三十二》王肃注云:“恺,乐;悌,易也。”

至于“岂弟”的词义,历来注家指出“岂”为“和乐”,“弟”为“平易”,进而,岂弟为“和乐平易”的字面义之外,也多将其认为是普通修饰语,对其内涵并不深究。事实上,从先秦文献引诗皆有所意指的传统看,无论“岂”、“弟”分言,还是合言“岂弟”,分明又包含特别的深层意蕴。有鉴于此,本文将“岂弟”纳入先秦语境,于分别考释 “岂”与“弟”在先秦语境中内在含义的基础上,最终还原出“岂弟”与德相关的内在本质。

一、 “岂(恺、凯)”与宽柔之德

“岂”,《说文》云:“岂,还师振旅乐也,一曰欲登也,从豆,微省声,凡岂之属皆从岂。”③《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06-207页。这是说“岂”是得胜还师时的献功之乐。“恺”,《说文》云:“恺,康也。”段玉裁注云:“恺康双声。《释诂》曰:‘康,安也。’毛传释岂弟曰:岂,乐也。弟,易也。”④《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07页。《尔雅·释诂》又云:“恺,乐也。”⑤《尔雅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页。可见,恺是“安静和乐”之意。“凯”,《说文》段注云:“诗又作凯。俗字也。……凯亦训乐。即恺字也。”⑥《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502页。可知,“凯”为“恺”之俗字,亦为“和乐”之义。由于郑玄已指出 “凡岂之属皆从岂” 的字形演变原则, 那么,“岂”自然是本字,“恺”则为衍生字,“凯”又为“恺”之俗字。进而,再以词义衍生关系推之,“岂”之本义“胜利之乐”中必然也包含着“恺”、“凯”的“和乐”之义。于是,“岂”、“恺”、“凯”均指安静和乐,不会有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将“岂”解释为安静和乐,似乎总有一种认识上的模糊之感,即安静和乐到底是指一种情感形式,还是别有所指。事实上,若将“恺”置于周代社会语境考察,可以发现它与德之间关联极大。

《左传·文公十八年》载:“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隤敱、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77-578页。

何为“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孔颖达正义分释曰:“齐者,中也。率心由道,举措皆中也。圣者,通也。博达众务,庶事尽通也。广者,宽也。器宇宏大,度量宽弘也。渊者,深也。知能周备,思虑深远也。明者,达也。晓解事务,照见幽微也。允者,信也。终始不愆,言行相副也。笃者,厚也。志性良谨,交游款密也。诚者,实也。秉心纯直,布行贞实也。”随后,又总括云:“以其德行如是,天下之民为其美目,谓之八恺。恺,和也。言其和於物也。”*《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78页。原来,所谓“齐、圣、广、渊、明、允、笃、诚”,皆是具体的德行。而就周代的德观念看,德行本身乃是德的最主要含义之一。

《尚书·洪范》云:“乂用三德:一曰正直,一曰刚克,一曰柔克。”

《尚书·皋陶谟》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

金景芳详考“三德”、“九德”之义时说:“《皋陶谟》所谓九德,如宽,如柔,如愿,如乱,如扰,如直,如简,如刚,如强,无非人之性格、心理以及行为能力方面的特点,尚不具有后世如仁义礼智信忠孝等道德范畴的意义。……而《洪范》三德正是此经九德之概括。‘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相当于《洪范》的‘柔克’,‘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相当于《洪范》的‘正直’,‘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相当于《洪范》的‘刚克’。”*金景芳:《〈尚书·虞夏书〉新释》,辽宁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206页。

“九德”之说,亦见于《逸周书·常训》,其文云: “九德: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在此,将之与《尚书》所记“九德”比对,不难发现它们于条目之间的共通之处。而《逸周书·文政》中,“固”、“信”更是直接以行称之。*其文为“九行:一仁,二行,三让,四信,五固,六治,七义,八意,九勇。”

进而,于德行乃是周代德观念主要内涵这一视域中检视孔颖达所解“齐、圣、广、渊、明、允、笃、诚”为德行之论,不仅可最终确证孔氏所言不虚,同时又可以进一步揭示“齐、圣、广、渊、明、允、笃、诚”作为德行的本质,就是德。

由于前文已指出“齐、圣、广、渊、明、允、笃、诚”乃是“恺”内蕴之内容,那么,八恺之“恺”的实质也就可于此明辨,它乃是包含数种德行于内的有德行为之总括,为德观念所统属。

与此同时,《礼记·表记》所载孔子释“凯”言论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子言之: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诗云:‘凯弟君子,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孔子所释“凯以强教之”,实际上是就“凯”的诗用(教化)而言,即是说,通过“凯”,可以教人以“强”。何为“强”,孔子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从《礼记·中庸》中子路问强的一段文字,依然可以窥见孔子眼中“强”的意义到底何在。

子路问强。子曰:“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抑而强与?宽柔以教,不报无道,南方之强也,君子居之。衽金革,死而不厌,北方之强也,而强者居之。故君子和而不流,强哉矫;中立而不倚,强哉矫;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994页。

这里,孔子分别讨论了两种类型的“强”。从他以“君子居之”评价“南方之强”的同时,又只是以“强者居之” 评价“北方之强”的措辞差异看,孔子在对“强”的认识上,当是倾向于“南方之强”,而后文所举孔子视“君子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为 “强哉矫”两例,其实均是他支持南方宽柔之“强”的明证。如此,“强”之义,当是宽柔。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所称之“君子”,皆“位”、“德”、“才”三者合言,*对此,周国正《孔子对君子与小人的界定——从〈论语〉‘未有小人而仁者也’的解读说读起》一文有很好的阐释,详见《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那么,孔子以“强”比附于君子,实际上也说明“强”必然也是君子德行范式之一。如此,“强”,便是指一种宽柔的德行。

进而,“凯以强教之”的真正文意,乃是说通过凯,可以教人以宽柔之德行。事实上,“凯”之本义恰为安静和乐,这正与强相契合。与此同时,由于“强”作为德行,本身又是以“凯”传达,反过来,“凯”势必也因此包含德行特征。不惟如此,孔子释“凯”,又是基于“仁”这一大前提,而孔子凡称仁者又必是有德。如此一来,无论是从文本叙述还是内在逻辑,均指明孔子所论之“凯”,正与德有关联。

既然“八恺”之“恺”及孔子所释之“凯”已均与德相关联,毋庸置疑,以“安静和乐”为释,仅仅只是就“岂”字面意义而言,其于周代语境中的本质意蕴,乃是指可归属于德的宽柔之德行。

二、 “弟(悌)”与敬序之德

“弟”,《说文》云:“韦束之次弟也。”段玉裁注云:“以韦束物。如辀五束、衡三束之类。束之不一则有次弟也。引伸之为凡次弟之弟、为兄弟之弟、为岂弟之弟。诗正义引说文有第字。”*《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36页。这说明,“弟”,本义乃次第之义,而“岂弟”之“弟”为其引申,如此,“岂弟”之“弟”必然也包含次第之义。“悌”,《说文》云:“悌,善兄弟也。”《孝经·广扬名》云:“事兄悌。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贾子·道术》云:“弟敬爱兄为之悌。”可见,“悌”乃是专指弟对兄长的敬重。由于“弟”作为“次第”解,本身显现出一种秩序性,而“悌”在指兄弟关系的基础上,又更加细化至弟对兄单向的行为,这其中所包含的严格秩序特征极为显著。如此,“弟”与“悌”,在语义上便具备了通用之可能。*《礼记》中“孝悌”常写为“孝弟”,可见“弟”与“悌”正相通。事实上,在周代,“悌”不仅指基于血缘关系的弟对兄的敬重,而且还可以外扩至对非血缘关系的所有长者的敬重。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

《国语·齐语》:“於子之乡,有不慈孝於父母、不长悌於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有则以告。”

《孝经·广至德》:“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

《郭店楚简·唐虞之道》:“昏(聞)舜弟(悌),智(知)亓(其)能事天下之长也。”

以上三例中,“出以事其长上”、“长悌於乡里”以及“天下之为人兄者”所指涉的“悌”之对象,显然均是与行悌者毫无血缘关系的兄长。

与此同时,还有一个特殊现象不容忽视,即此类非血缘性的悌之关系,还特别包括那些身在上位者对下位长者的敬重。

《周礼·地官·党正》有云:“一命齿于乡里。”对此,孙诒让注引贾公彦疏云:“当正齿位之时,民内有为一命已上,必来观礼,故须言其坐之处。……若有一命之人来者,即于堂下乡里之中为齿也。”*《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870-871页。此经文又见于《礼记·祭义》,孔颖达辨云:“此谓乡射饮酒时也。”*《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857页。孙希旦又云:“齿于乡里,谓与其同乡里之人以年齿为次序也。”*《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32页。可见,“一命齿于乡里”之义,乃是说乡射饮酒之时,一命官员要与同乡普通民众在一起按年龄大小排序位次。

《礼记·祭义》又载:“天子设四学,当入学而大子齿。”大子,即世子。*《周礼·膳夫》,孙诒让正义云:“世大字通。”这是说,天子世子上学,要与同学们按年龄大小排位。天子世子的同学有哪些呢?《礼记·王制》详述:“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凡入学以齿。”其中,“群后”,郑玄注云:“公及诸侯。”“国之俊选”,《礼记·王制》又云:“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徒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可见,世子在学校中的同学事实上来自于社会中各个阶层,既有王公诸侯之子,也有普通国人之子。虽然在学校中的身份皆是同学,但他们彼此间社会身份上的差别依然存在。孔颖达在辨析“造士”之义时就指明:“乡人既卑,节级升之,故为选士、俊士,至于造士。若王子与公卿之子,本位既尊,不须积渐,学业既成,即为造士。”*《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47页。这样,按年龄大小排位,便又彻底打乱了天子世子和其同学之间各自社会身份上的等级关系。

以上所举,均是上位者与下位者按年龄排序位次的典型事例。由于它们均为礼经所载,因此又当属于礼法条令。值得注意的是,《礼记·祭义》记录朝廷上同爵官员之间的次序排位,同样也是以年长者为上(“朝廷同爵则尚齿”),进而又特别评说此举乃是“弟达乎朝廷”之彰显。据此反观“一命齿于乡里” 和“入学而大子齿”这两种现象,不难发现二者的实质,无疑也应当属于“悌”之表现。

如果说周代臣子与下位长者之间存在悌之关系,那么,天子与下位长者之间,亦复如是。《礼记·乐记》载:“天子,食三老五更於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摠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这段文字,是对天子养老礼的记述。其中,养老的对象,是“三老五更”。“三老五更”意指何人?郑玄注云:“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0页。原来,“三老五更”皆是年长的老人。然而,天子礼事“三老五更”时“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摠干”等行礼方式,居然与天子祭祖仪式相类似,这就表明,“三老五更”与天子之间的排位关系,绝非是参照社会身份等级之标准。若按地位高低排序的话,身为人臣,不管年纪多长,断不可能位享天子之上。而通过文本最末对于这可以“教诸侯之弟也”之定性,可最终发现,天子与“三老五更”之间排位之标准,正在于年齿长幼。进而,天子敬养处于下位的长者,本质上也是“悌”之体现。

不仅如此,《礼记·祭义》在言说“弟达乎朝廷”时所举“七十杖於朝,君问则席。八十不俟朝,君问则就之。”等事例,同样也指明天子在平常与下位长者的相处之道中,也存在“悌”之关系。

事实上,与以上论述所昭示的“悌”之外延的扩大化相同步,“悌”之功能也在发生深刻的改变。《礼记·文王世子》中对“世子齿於学”礼规之阐释,可视为能够揭示这一转变核心所在的典范性证据。其文云:

世子齿於学,国人观之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有父在,则礼然。”然而众知父子之道矣。其二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有君在,则礼然。”然而众著於君臣之义也。其三曰:“将君我,而与我齿让,何也?”曰:“长长也。”然而众知长幼之节矣。故父在斯为子,君在斯谓之臣,居子与臣之节,所以尊君亲亲也。故学之为父子焉,学之为君臣焉,学之为长幼焉,父子、君臣、长幼之道得而国治。*《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854页。

尽管上述文字分别从父子、君臣和长幼三个层次阐发了“齿让”的意义,但于此需要辨明的是,父子、君臣皆是从齿让本身之外的伦理功能方面对其内涵之解读,唯有长幼才属于齿让自身的内在伦理要求。由于文本最终又将长幼归结为治国之道,那么,长幼所表征的悌,实际上就成了天子治国的基本法规之一。这样,悌之功能,也随之彻底发生了转变,它突破了原初只是用于规范血缘的伦理界限,转而具备了与社会,尤其与国运相关的政治性功能。

既然“悌”作为一种政治性功能,乃是国运之基础,那么可想而知,要维护国运,天子就必须时刻谨守悌之义务,进而,当他以“悌”之道对待天下长者时,便不会因其地位之尊而凌驾人上,这时,在身处下位的臣子及普通国人眼中,天子必然是一个平易的人,上文国人在面对太子与之齿让时受宠若惊之反应即为其证。而《礼记表记》中孔子解说“悌”乃是用和悦以安乐之(“悌以说安之”),其内在意蕴在于“言以逊弟之道下化於民,民皆说豫而康安”*此孔颖达疏文,载《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078页。,即与此多有关联。

事实上,这种由“悌”所引发上下之间的亲近之感,恰恰又是解诗者以“平易”释“悌”的来源所在。如此,以“平易”解释“悌”,表面上看似与“悌”毫无关联,实则正是对其本义的引申。

当然,仅仅揭示“悌”的形式及功能,并不意味着就已经把握住它在周代语境中的完整意义。如果再进一步深入考察,便会发现,“悌”与“德”之间同样关联甚密。

《逸周书·宝典》记载周武王之言云:“九德:一孝,孝子畏哉,乃不乱谋,二悌,悌乃知序,序乃伦,伦不腾上,乃不崩,……九德广备,次世有声。”

《孔子家语·卷三》又直言:“‘孝,德之始也;悌,德之序也;信,德之厚也;忠,德之正也。”王肃注:“悌以敬长是德之次序也。”

上述材料对“悌”的评说,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它们都指出“序”是“悌”之核心内容,这恰好契合了“悌”的本义。二是在定性时,又均将“悌”与“德”联系起来。这就说明,在形式及功能的表象下,“悌”的本质乃是以敬序为核心德之行为。进而,回头重新审视“悌”的意义,便可于其字面义之外,特别体察到其中所包含的德之意味。

三、“岂弟(恺悌)”合言与德

通过对“岂”与“弟”的单独考察,已可充分揭示二者在周代语境中均与德相关联之事实。而作为合成词的“恺悌”,事实上同样也与德紧密相关。

《左传·襄公十四年》曾记载范宣子本来是要逮捕戎子支驹,而经过戎子支驹的一番自辩,范宣子最终解除误会,向他道歉的事情。*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洩,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狱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於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事於会。成恺悌也。值得注意的是,《左传》在评价范宣子时,乃是以“恺悌”称赞他,这指明“恺悌”本身的意义应当十分重大。而就杜预注云:“成恺悌,不信谗也。”来看,范宣子被称为“恺悌”的原因,自然又在于他不信谗言。事实上,是否喜好谗言,在先秦时期已成为衡量是否有德的关键标准之一。

《左传·文公十八年》云:“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搜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81页。这里,少皞氏有不才子被天下之民评价为“穷奇”。正是由于他们的“服谗搜慝”乃是不德(“以诬盛德”)之体现。而《左传·襄公四年》评说寒浞“恃其谗慝诈伪而不德于民”同样也传达出喜好谗言与不德之间存在深刻关联。

与以上事例中喜好谗言被评为“不德”相对,《左传·襄公十三年》所云“世之治也。君子尚能而让其下,小人农力以事其上。是以上下有礼,而谗慝黜远,由不争也。谓之懿德”明确指出远离谗言,乃是君子懿德。《逸周书·大匡》所载周武王之言“在昔文考,战战惟时,祗祗汝其,夙夜济济,无竞惟人,惟允惟让,不远群正,不迩谗邪”则通过追述先王事迹,阐明远于谗邪本质上是有德之表现。

如此看来,范宣子因为不信谗言被评价为“恺悌”,而不信谗言又与德直接关联,那么“恺悌”与德之间便就此产生关联。与此同时,由于《左传》所记范宣子其人本身就是有德之人。*《左传·襄公十三年》曾如是评价范宣子:“让,礼之主也。范宣子让,其下皆让。”《左传·昭公十年》:“让,德之主也,谓懿德。”《国语·周语下》又云:“动莫若敬,居莫若俭,德莫若让,事莫若咨。”《逸周书·大匡》又载:“则生敬在国,国咸顺,顺维敬,敬维让,让维礼,辟不及宽有永假。”这就进一步使得“恺悌”与德之间的内在关联更加真实可信。

不惟如此,若再具体分析先秦文献中引《大雅》诗“恺悌”之用例,同样可以体察到“恺悌”与德之间的这种内在关联。

《左传·僖公十二年》:“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让不忘其上。诗曰;恺悌君子,神所劳矣。’”*《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66-367页。

《吕氏春秋·不屈》:“惠子闻之曰:不然。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恺者,大也;悌者,长也。君子之德,长且大者,则为民父母”

从以上文本的自身结构看,《左传》引诗,乃是为服务于特殊的叙述目的。即“恺悌”是在君子评价管仲品行时所征引,由于前文已经指出管仲受王嘉奖乃是“应乃懿德”,若此,他显然是有德之人,那么,“恺悌”于此必然与有德密切相关。如是,“恺悌”恰好可视为德之注解。

而《吕氏春秋》引诗,“恺悌”又成为叙述评价之中心。所谓“君子之德,长且大者,则为民父母”正是对“恺悌”的直接解释,从解释时强调“德”之重要性看,“恺悌”也正与“德”有关。

四、 结语

经由以上讨论,最终证明,无论是“岂”、“弟”分言,还是“岂弟”合称,在周代,均已显示出与德之间的密切联系。具体表现在如下四方面:

首先,“岂”与德之间的关联表现在,它等同于《左传》所谓“八恺”之“恺”及孔子所论之“强”, 而此二者所包含的宽柔之义,又正好与岂“安静和乐”本义相通,如此,“岂”即是指具体的德行。

其次,“弟”与德之关联,表现在其功能上可突破原本血缘限制,用以规范非血缘性长幼伦理(身份地位相异者亦包含在内)之外,其内涵又可归结为《逸周书》所指“九德”及孔子所谓“德序”之属,由于“悌”之为德,正与“弟”之本义次序及其在具体语境中显示出的平易之义相契合,如此,“弟”亦是指德行。

再次,“岂弟” 与德之关联,则由《左传·襄公十四年》有关范宣子“成恺悌”之评述,以及先秦文献中引诗《大雅》“恺悌”时以“德”为其评价的现象所明示,可见“岂弟”亦可指德行。

最后,在“岂弟”与“岂”、“弟”二者的关系上,就《左传·襄公十四年》中范宣子显示出的不信谗,以及他并不以自身地位之尊便凌驾于身处下位的戎子之上看,事实上均包含作为德行的“岂”、“弟”之特征。如此,“岂弟”作为德行与“岂”、“弟”之关系,便在皆指德行的同时,其实又正融合了“岂”“弟”二德之意于其一身。

于是,当明白了“岂弟”的真正内涵,再回头重读《大雅》中的“岂弟”,便不应再局限于它“和乐平易”的字面义,而是要特别体察到其中的德之意味。与此同时,这也就在本质上指明,传统解释仅仅将“岂弟”视为普通修饰语,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误解。

(责任编辑:陆晓芳)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16]01-0073-05

作者简介:张强,文学博士,扬州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文化诗学、文艺美学。

收稿日期: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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