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让创新要素在市场上“活”起来

2016-03-03 22:50潘毓芹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16年10期
关键词:政策科技资源

潘毓芹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常州 213164)

经科教联动,产学研结合,让创新要素在市场上“活”起来

潘毓芹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常州 213164)

当前,我国正处于以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站在新常态和“三期叠加”的现实坐标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使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更好地“统起来”,把高校院所和企业的手紧紧地“握起来”,让科技创新资源在市场上“活起来”。为此,笔者认为必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转变政府管理思路,强化创新驱动的市场导向机制。一是要转变思路,把市场能做的事让渡给市场。要进一步理清在科技创新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实现“四个转变”:即政府职能要从抓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资源要素要从由行政配置向市场配置转变,政策激励要从单个扶持向公平普惠转变,创新绩效要从项目评价向应用评价转变,逐步实现政府管理科技工作方式、方法的转换。二是要准确定位,引导创新要素进入市场。全力引导创新要素进入市场,让市场来提供“科技供给”,政府的职能应该是“管点火,不烧饭”。所谓“点火”,就是大力推进创新资源的市场体系、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体系、开放合作创新的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一个不同创新需求的企业都能找到创新与创业机会的综合生态环境。三是要加强统筹,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服务。要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打破行政分割,加强科技部门、经济部门、综合部门互动,整合各部门的科技规划和资源,在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上强化协同,促进各类科技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利用,完善政府对重大科技项目、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体系。

营造创新生态环境,强化创新驱动的法治导向机制。一是要加强地方立法,让技术转移受到法律法规保护。建议地方人大和政府及时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产业发展特点和科技创新资源状况,在长三角城市中率先研究和出台覆盖全创新链、清晰管用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技术成果转移过程中各方合法权益,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的技术成果向转移赢得先机。二是要用足现有政策资源,让政策发挥最大引领效应。建议政府(而非仅是科技部门)要注重政策的系统性研究,提高制定综合配套政策的能力,特别是在科技金融的支撑与运行、人才引进的服务与评估、科技服务市场的配套与完善等方面,要多出“干货”,多出管用的政策,防止政策“碎片化”。三是加强法制宣传,让国家法律落地生根。近年来,国家为了推动科技进步,相继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专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建议将这些法律法规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目。要通过法制宣传进企业等形式,引导更多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增强用法律推动创新的敏感性,用更多、更细的制度安排去尊重企业家的各项权利,尊重创新精神。

立足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创新驱动的应用导向机制。一是要根据产业发展特点,将市场需求与产业创新融为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必须注重市场导向和应用导向,围绕“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和产业链建设进程,集聚政府的有限资源,每年排出一批能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核心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作为政府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科技服务的重要内容,通过公开招标、与科研机构技术合作等多种方式集中攻关,占领关键技术的制高点,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二是要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将科技服务与自主创新融为一体。要把科技服务业作为培育和发展我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强化总体规划和政策支持。重点做到“五个一”:即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搭建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打造一支技术经纪人队伍,完善一套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施一个技术转移链条全覆盖的资助计划。发挥好“互联网+”的功能,扶持设立“科技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创新资源网络平台”等专业市场,充分运用网络化、平台化、市场化手段,整合和利用好国内外各类科技服务业资源,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效率。三是要发挥产业联盟作用,将协同创新与产业升级融为一体。要围绕政府职能的转移,主动发挥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组织在行业情报收集、产学研对接、重大项目联合招投标、行业标准制订、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产业链与创新链的“补链强链”等方面的作用。

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强化创新驱动的政策导向机制。一是优化创新要素配置方式,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在创新要素的配置上,要多一些鼓励创新的政策,少一些直接的项目资金扶持;多一些开放性的创新平台,少一些点对点的握手服务;多一些公平普惠的创新环境,少一些“锦上添花”的扶大扶强,促进创新文化的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生态的进一步提升。二是优化创新扶持激励政策,激发企业内生增长动力。要与时俱进调整创新扶持政策,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安排逐步做到三个转向:即从“扶大转为扶小”,着重关注“小而新”的初创型企业;从“扶工业转为扶金融”,着重扶持“科技金融”;从“扶企业转为扶平台”,以满足不同企业、不同行业的创新需求。三是优化政府主导创新方式,强化制度供给保障作用。要继续发挥好财政资金的重要引领作用,以“创新链”为抓手,增强对十大产业链共性技术研发和公共技术平台、科技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在企业技术创新激励上,要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充分激活内生动力,强化创新驱动的主体导向机制。一是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增强创新能力。要推广借鉴珠海、广州等城市的做法,实施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要建立常态性的创新能力评价机制,重点突出与主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应用考核和评价,从而提升整体的创新引领能力。二是着力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引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坚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齐头并进,把技术转移作为重点,搭建公共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集聚各类科技研发、技术信息、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创投资金、技术转移人才、行业技术专家等资源,根据政府、企业、科研机构、投资机构等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为技术转移提供信息、交易、协作、融资、集成等公共服务,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注重创新成果应用评价,引导区域全面自主创新。要把创新理念落到实处,增强创新“风险意识”。在人才、项目评价上,要由以往的单一经济发展指标,向更具综合性、长久性的系统考核方式发展,注重创新成果的应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产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等方面的综合性评估。科技创新资金评估要适当增加“容错度”,以鼓励创新主体的探索,也减少领导干部的创新压力,避免只报“锦上添花”项目。

作者通联

江苏省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2室 潘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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