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梅
刊首语
凝心聚力,推进特教事业新发展
·李东梅
2014年3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30周年的贺信中明确指出:“残疾人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重视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的教育公平。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顶层设计显著加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把特殊教育单列一章,予以特别强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0—2015年)》将残疾儿童的教育资助列入基本公共服务的框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明确了“全面推进全民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的总目标。
我们欣喜地看到,全国各地凝心聚力,积极进取,团结合作,真抓实干,切实推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省(市、区)都已制定了本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特殊教育保障力度之强、投入之大前所未有,各地普遍大幅提高特教专用经费标准,多地实现了残疾人15年免费教育;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推进成效显著,出台了国家层面的特教教师专业标准,特教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支持特殊教育的形势更加喜人,更多特教学校和师生得到专款资助。
在特殊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特殊教育仍然是我国整个教育事业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仍有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一是普及残疾孩子义务教育难度加大、教育质量亟待全面提升。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部分是重度和多重残疾,主要分布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普及他们的义务教育需要攻坚克难。在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要更加重视残疾孩子教育的质量和实际教育效果。
二是融合教育的发展还有较大差距。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对融合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要推广普及,重点是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能够同其他孩子一样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并且为他们提供无障碍环境、辅助器具等方面的必要支持。
三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需要引起更多重视。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残疾孩子及其家庭的教育需求也在增长,残疾人教育势必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对于大多数残疾孩子而言,学前教育和康复紧密联系,具有抢救性特点。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实行免费的学前康复教育。但我们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规律也远未掌握,相应的政策也尚未到位。高中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更是直接关系到残疾人就业与生存发展,是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实现小康的重要途径。
如何破解这些发展难点?如何为各类残疾孩子提供更及时、更多样、更适切的帮助?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特殊教育工作的批示、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办好特殊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突出重点,以主人翁的态度配合教育部门全面落实好提升计划,在摸清底数、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完善扶残助学长效机制和宣传营造支持特殊教育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积极发挥残联系统的优势。通过部门间合作机制的不断创新,有效协调事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共同推进特殊教育事业新的更大发展。
(作者为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