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序倩 杨 帆 高太梅
全员育人环境下建立健全本科生寝室导师制运行机制探究
□周序倩 杨 帆 高太梅
在全员育人的新形势下,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需要扩大有效覆盖面。寝室导师制作为一种创新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发展中也遇到了限制性因素。为进一步促进寝室导师制的有效发展,应该从制度保障和客观环境支持两个层面来探索其未来发展路径。
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全员育人;高校育人
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人,教育就是要使人在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实现个性的全面、自由与和谐的发展,从而提升人的主题价值和意义、发展人的自主品质与精神。而承载着高等教育的大学在教育人、培养人、发展人这一价值目标上负有不可推卸的使命与责任。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从这个意义出发,全员育人是高校的必然取向和现实诉求,是高校的核心价值所在。导师作为高校育人的主体之一,应该围绕这一核心价值,在各种环境中发挥应有功能,而寝室是本科生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环境,寝室导师制将导师的育人主体与本科生寝室环境客体相结合,是全员育人理念的创新实践。
1.全员育人的大背景
所谓 “全员育人”,即高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做到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在发挥学生工作队伍核心与骨干作用的同时,更要做到全体教职员工都来关心和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仅包括政治信念、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健全人格的养成,还涵盖了教书育人、学生管理、校园文化、生活服务等各个方面。这一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需要全员参与的过程,不仅需要专职学生工作者和德育教师,同时,教师、学校的各个管理部门、服务部门以及院系、各个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负有育人的责任。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全员育人理念在高等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有效途径,同时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2.本科生寝室导师制概念的沿革及发展现状
本科生导师制 (tutorial system)源于14世纪英国的牛津大学,该制度为牛津大学带来了极大的荣誉,是牛津大学津津乐道和引以为傲的标志之一,也是经过实践证明成熟和成功的本科生管理制度。
由于经费和人力的限制,我国一般只在研究生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对本科生主要实行班主任制或辅导员制。自2002年以来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全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到今天全国各层次、各类型高校相差无几的导师制方案的纷纷出台,本科生导师制一时间在中国似乎开始呈现一种蔚为大观的景象。但本科生导师制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具体、有效地实行本科生导师制需要各高校在实践中加以完善。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就是对本科生导师制实现形式的一种有益探索。
本文所讲的本科生寝室导师制不同于班主任或辅导员制,也不同于纯粹进行德育教育的中小学寝室导师制,它指的是在本科学生中以寝室为单位,为每个寝室安排一位德才兼备的本专业导师,对学生进行学习、科研教育指导,同时兼顾品德、生活以及心理指导的学生教育和管理的新模式。将寝室导师制和本科生导师制结合起来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方法,有其他形式的本科生导师制无法比拟的优势。
3.本科生寝室导师制的重要性
本科生寝室导师制是全员育人理念的一次有益探索,在高校全员育人过程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于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通过师生交互式的沟通交流,导师会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况下,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知识体系的更新与充实,实现教学相长和师资队伍的自我优化。本科生寝室导师制,为导师和学生的沟通构建了一座新型的桥梁,使得二者之间的沟通更加频繁、有效,有助于建立新型、双向的师生关系。
二是有利于教师因材施教和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导师下寝室进行个别指导等形式,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尖子人才的培养。由于导师一般在专业上都学有所长,同时所指导的学生数较少,并且能够与学生零距离沟通,既做学业上的探讨,也做心灵上的交流,真正做到像父母、做良师、成益友,促进学生全面成才成长。
三是有利于提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大学寝室对于广大学生来说,是一个融课外学习、思想交流、人际交往、休息娱乐为一体的、关乎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场所,是最能反映学生的思想修养、道德修养、行为习惯、性格特点的地方。而本科生寝室导师制的实施,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由过去的 “距离”教育变为 “贴近”教育,由粗放式的管理变为细致的引导,由面上的各种活动变为过细的思想、业务、生活的全面教育工作,使每位学生都能够得到导师全方位的指导,大大提升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
复旦大学某些院系从2008年开始实施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度,以一 (位教师)对一 (个寝室)结对的形式,全方位、3年全程关注学生的成长。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度已实施六年之久,覆盖了07级—12级六届学生。为了有针对性地了解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在高校的发展现状,笔者针对大二、大三、大四的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从调研结果来看,实施整体效果评价较好,近60%的学生给予了肯定答案;实施过程中学生与寝室导师沟通形式丰富多样,互动和谐融洽。具体作用方面来看,一方面,寝室导师在学业、科研和未来规划方面对学生的影响和作用明显。另一方面,寝室导师对于低年级学生的帮助和影响更大,超过75%的学生表示寝室导师在大二发挥作用较大。但与此同时,调研结果也让我们发现了本科生寝室导师制目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涉及导师、学生、班级工作等多个方面,导师作用的发挥自然也取决于多方因素。对此,笔者从多方面多角度进行了要素分析:
1.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功能设置问题
目前看来,本科生寝室导师被定位为在课业和科研方向指导学生的专业性导师,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功用的发挥空间有限。原因看来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从寝室导师自身功能设置角度来看,从学者和老师双重身份出发,导师能在多个方面给予学生指导,包括课业辅导、科研指引、学业及生涯规划、心理压力疏导,甚至是人生哲理和价值观探讨等,导师在这些方面给予指导的能力将决定学生对导师的需求,进而影响学生与导师的交流程度。通常在学业和生涯规划方面,寝室导师的作用较为明显。从调研数据上看,超过50%的大二学生会主动了解寝室导师的研究方向,更有近50%的大二学生从寝室导师那里获得了科研方面的指导;而大三、大四的学生因为基本已经进入实验室确定了自己的科研方向,因此在这一方面与寝室导师的互动就比较少,基本不超过30%,但是对于学习情况和学业发展的沟通仍是大三、大四学生与寝室导师沟通最多的部分。而在心理辅导、人生价值探讨等方面的作用,是目前较为欠缺的。
另一方面,从学生需求的角度,不同学生面对不同问题时,会选择不同的倾诉和咨询对象。寝室导师的定位就是为学生答疑解惑的指导者,应该可以成为上述种种问题的咨询对象,但是从调研结果来看,学生遇到问题时更倾向于自己解决或向同学朋友求助。当学生对导师需求不高时,即便有一定的交流,也只能停留在较浅层次,因而学生对寝室导师的需求程度是决定交流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
2.本科生寝室导师制中主体双方的主观因素影响
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在面对绝大多数困难和疑惑的时候,更倾向于向同学和朋友求助,或者靠自己解决,学生家长和辅导员则是次要选择,而寝室导师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会被想起。分情况来看,在对未来感到迷茫时,有不少学生会选择向寝室导师求助,这与上一问题的情况相似,学生将寝室导师定位成与学业和专业相关的指导者。因此,在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遇到问题时,几乎没有学生选择向寝室导师咨询。这个现象背后的因素其实是一个主体双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问题:
从寝室导师的因素来看,由于导师的老师身份,导师可能会发挥更主导性的作用。这取决于几个因素:首先,导师是否热情主动。由于导师与学生之间并非完全对等关系,因此导师与学生的最初交流多依赖于导师主动联系。导师的热情主动也会带给学生正面信号,让学生觉得导师愿意给予帮助,进而学生的积极性也会被激发。其次,导师时间是否充裕。时间充裕是导师与学生能否进行及时有效沟通的决定因素之一,这既会影响导师约请学生的主动性,又会影响导师对学生需求的回应程度。根据反馈情况来看,部分导师确实因为忙于自己的事业而无法兼顾寝室导师工作,尤其是部分导师可能经常需要外出交流,与学生面对面交流的时间非常有限,这也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导师的印象,不利于学生与导师的互动。
而从学生主观因素来看,作为教育对象,学生的需求和行为也会直接影响导师作用的发挥。首先是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调查显示,积极主动的学生能从导师那里得
到更多学业、科研、生涯等方面的帮助和指导;其次是学生的年级差异。不同年级的学生对寝室导师的需求差异较大,低年级的学生对专业了解较少,对未来发展也存在较多疑问,课业和科研方面的问题较多,有很多问题可以向寝室导师咨询,因而交流总体上偏多。而高年级的学生基本已明确未来发展的方向,忙于自己的科研项目和毕业准备工作,对寝室导师指导的需求不强。再就是学生的主观认识和态度。态度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对寝室导师作用的态度,二是对寝室导师角色的认定。学生对寝室导师持肯定态度还是否定态度,会决定学生是否愿意时常与导师沟通,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是否会向寝室导师寻求帮助。学生对导师角色的认定,会决定学生愿意与导师交流的内容,以及遇到哪些问题时会向导师咨询。
3.本科生寝室导师制的制度保障问题
制度保障是决定一个制度是否能不断完善发展的重要因素,制度保障主要是在制度设计和制度执行层面。首先在制度设计层面,对交流频率的硬性要求。为了促进学生与导师的交流,可以从制度上硬性规定见面次数或邮件联系频率,对未达标准的学生给予一定惩罚,例如奖学金评定减分。这样的要求确实会给学生一些压力,增加学生与导师交流的次数,能够为学生与导师的最初交流打开局面。但从实际效果来说,这样的要求并不能保证交流的有效性和深入性,导师能否发挥作用还是依赖于学生的态度和导师的能力;其次是政策推动,增加院系和班级层面的集体互动活动。院系和班级层面的学生与导师互动的集体活动,既能体现出院系和班级对寝室导师制度的重视,给予学生正向引导,又能为学生与导师创造更多的交流机会。
为促进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发挥最大实效,应该从制度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两方面入手,合力进行推动,成为实现全员育人总目标的有效形式和载体。
1.建立健全规范完整的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度管理体系,紧抓制度落实
一是完善寝室导师选拔机制和择优上岗制度。规范的寝室导师制度管理体系需从寝室导师上岗的源头做起,在寝室导师上岗的过程中加入择优和选拔的机制。先由导师自觉自愿报名;在报名截止之后,进行专门的面试考察,择优录取有热情、有责任心、有能力的报名者担任寝室导师。
二是制定完善明确的寝室导师工作手册,完善过程监督。编制并进一步完善 《寝室导师手册》,明确工作职责,对寝室导师与学生交流的方式以及交流的频率作指导性的说明和规定,对没能达到最低要求的导师如何处理也要做出规定。同时设置专人负责寝室导师的选拔与管理,加强对寝室导师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尤其是加入沟通技巧、心理问题等方面的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寝室导师的工作实效。另外,在寝室导师走马上任之后,要对寝室导师与学生互动的情况与效果进行定期的汇总、统计与总结,以定期检阅工作成效,并对不够积极的导师有所督促。
三是制定考核机制,完善政策保障。制定并规范寝室导师考核机制,每学年结束时,应以导师手册和学生的评价为依据,对每一位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指导任务、深受学生好评的导师建议给予一定的名誉和物质上的奖励;对与学生互动较少,工作不够积极的导师,建议给予一定的批评;严重不合格的导师,可以协商更换。
2.各方协同共同推动,增强本科生寝室导师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学校给予政策支持,在部分条件合适的院系试点铺开。为了给本科生寝室导师制的推行创造更好的氛围,建议学校从人事、教务等部门入手,对寝室导师工作在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绩效考核中有所体现。另外,由于基层院系的不同情况,在所有高校各个院系全面铺开本科生寝室导师制可能尚有困难,因此建议高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部分全员育人基础比较好的院系开展相关的试点工作,并可以尝试进一步铺开。
二是基层院系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寝室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和沟通。在本科生寝室导师制的推行过程中,基层院系作为具体执行者主要承担组织者和牵线搭桥者的作用,在大力宣传发动的同时,也要开动脑筋,精设活动,推动该制度更深入、实效地向前推进。在尊重寝室导师自主指导的同时,院系也应出谋划策,精心设计一些活动来推动师生间更紧密的互动。例如调研采访活动,让学生主动采访自己的寝室导师,了解导师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并将采访成果结集成海报或展板的形式进行展览,促进师生互动,也可以让学生了解除了自己所属的寝室导师以外其他寝室导师的情况。另外,在一些学生活动中,也可有意识地设置一些需要师生共同参与来完成任务的规则和环节,以促进师生交流,拉近距离。可以借助寝室导师的资源,安排一些与学生互动的活动、座谈、讲座,让寝室导师们或以自己的个人经历、科研感悟为学生生涯发展作导引,或向学生传授科研技能、为人之道。
三是班级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落实师生互动。不同年级的学生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成长需求,其对寝室导师所需求的指导方向也有所差别:低年级的学生因对院系和学科还不太熟悉,更希望从导师处获得关于学科专业与课业学习等方面的指导;高年级的学生则更期望获得科研实践和未来发展方向的指导。从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出发,班级应在不同的年级段组织开展响应的师生互动活动。
3.充分发挥寝室导师与辅导员合力育人的作用
寝室导师来自于教学与科研一线,其主要是在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上有专攻、有建树,因此其作为寝室导师应承担的主要职责也应体现在专业的引导与学业的指导上,同时通过与学生的近距离接触,关心学生的生活、心理等等方面。但其工作重心和工作内容应与辅导员各有侧重,
互相取长补短。辅导员的特点是年轻有活力,其对学生的关注度主要集中于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方面。与辅导员相得益彰的是,寝室导师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可以引领学生的学业成长和科研的热情。在日常的工作中,寝室导师与辅导员可以相互携手,优势互补地开展活动,全方位地关心和指导学生的成长。辅导员可以通过精心组织班级或院系活动来促进师生间的交流,并及时将学生情况向寝室导师反馈;寝室导师发现学生出现特殊情况,也及时和辅导员沟通交流并合力开展工作,以让一些沉溺网络、疏于学习,或遭遇家庭困境的学生能被及时发现,得到帮助。
[1]王奇君.基于“全员育人”理念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时效性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09.
[2]魏剑.金员育人环境下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探析[J].群文天地, 2012,(4).
(编辑:王春兰)
G642.0
A
1671-0568(2016)32-0122-03
周序倩,法学硕士,复旦大学物理学系党委副书记,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杨帆,硕士,复旦大学教师。研究方向:财政预算;高太梅,硕士,复旦大学物理学系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