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与成人社会性别意识教育
——以《反家庭暴力法》微博宣传的视角

2016-03-02 03:56张冠男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教育

张冠男

(北京开放大学 100081)

新媒体与成人社会性别意识教育
——以《反家庭暴力法》微博宣传的视角

张冠男

(北京开放大学 100081)

社会性别理论作为从社会结构解读男女社会差异的理论,没有能在目前的教育系统中受到系统的阐述,社会性别教育也处于在摸索的状态。新媒体作为正在迅速崛起的一种教育手段,在成年人的社会性别教育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微博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为例,探讨了新媒体对于成年人社会性别意识的教育可能发挥的巨大作用。

社会性别理论;新媒体;反家庭暴力法

一、社会性别理论与社会性别教育

从呱呱坠地开始,不论是男是女,每一个人都是生活在他所在的社会环境中,从环境中学习并受到环境的影响。男孩应该做什么,女孩应该做什么,是小朋友经常听到的教育。但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男孩应该做什么,女孩应该做什么,不仅仅是天然生理的区别,更多的是社会文化的建构。社会性别理论(Gender theory)是诞生于1970年代的美国女权运动的概念,在90年代通过海外女性主义学者传入我国。虽然有各种理解,一般而言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文化的建构下,会形成的性别特征和差异,即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属于男性或女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社会性别不等于人的生物性别,它侧重的是性别的文化含义。①窦艳秋.浅析高校女大学生的社会性别意识培养[J].中国成人教育,2015,(1).一个人的社会性别形成,是伴随着人的社会化形成的。社会性别是伴随社会变迁的动态的过程,它不仅仅是对性别的判断,也伴随着权力关系和价值判断。较之先天的生物学差别,社会性别理论更侧重于社会结构性原因而导致的男性与女性的差别,更侧重于这些差别背后的权力关系和权利关系。②陈腾,冯韶华.社会性别视角下的我国农村妇女成人教育研究[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1.(6).

但在我国目前的教育系统中,社会性别教育一直处于较为边缘化的角色。当然,这种边缘性地位也是有其历史的和具体的原因的。在1837年奥伯林学院才第一次招收4名女生,而常春藤大学直到1969年才开始招收女生,即使是对女性学生的接纳,也不意味着此时高等教育对女性权利的认可,“我们并不认为接受女生入学就是追随所谓的妇女权利运动,我们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③王珺.女性与高等教育关系演变的社会性别审读[J].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4,(6).

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在历史的长时段内,都是一个只属于男性单一性别的产物,只有男性有资格接受教育,在这种环境下,社会性别理论作为一种从权力结构上解读两性关系的理论,没有获得重视。虽然有相当部分的大学已经随着女权运动的进展开设了有关性别的课程(美国高校有700多个学校有妇女学系,日本在2000年即有2456个有关性别的科目,开设这些科目的学校占高校总数的一半)④大野曜.日本国立女性教育会馆对女性学与社会性别问题的探索[J].妇女研究论丛,2003,(3).,但是一种认识世界结构的理论,它的讲授力度和讲述范围还不够,在我国的教育体系内,对实施性别平等教育、倡导性别平等理念、把性别平等意识融入教育教学中,还有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在学校系统的性别角色划分、学生学习的教材所表现出的性别模式等方面,还是存在显性或者隐性的性别偏斜和性别刻板现象。即使是最为主张权利的法学院,教材

中也一般并不涉及社会性别理论。作为传道解惑的教师,也大多存在或多或少的性别偏见,缺乏对自己教育教学行为性别公平性的监控与反思,存在对学生的期待及评价等因性别不同而不同的不良现象。①黄菊香.高校开展科学的社会性别意识教育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0,(3).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般并不谈及社会性别理论,熟悉、认可社会性别的教师更是少数。②许莉.社会性别视角融入法学教育的途径[C].性别平等与法律改革,2009.P202这些对于学生公平的教育权和更好的全面发展自己不利,影响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成绩。③杨英.高校性别平等教育的理论和现实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8.

落后的性别意识对学生的学习,不论男女,尤其是女生,都是潜在的障碍。“女性天生就不如男性”、“只有家庭和子女才是生活的全部内容”这类性别结构的歪曲认识,最终限制的是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和活力,造成国家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对于已经进入社会的成年人,他们的性别意识会改变其对自己的期许,也十分迫切地需要有先进的性别观的再教育。在普通高等教育缺乏社会性别理论的大背景下,成年人的相关教育是需要严肃考虑的课题。

二、新媒体的兴起与新媒体对成人的教育性

(一)新媒体的兴起

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新媒体成为正在兴起且愈发强大的传播手段,同时它也正逐渐成为教育工作者们越来越得力的助手。何为新媒体?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言,“新媒体就是网络媒体。”美国《连线》杂志认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广播。综合美国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戈尔德马克、中国传媒大学杨继红和学者邵庆海关于新媒体的定义,新媒体(New Media)是基于数字化传播技术、具有高度互动传播性和非线性传播等三大基本特征的传播媒介。④胡钦太,林小凡.基于新媒体的社会教育传播模式构建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14,(5).从最早的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室到现在的微信、微博,数年间,随着数字技术、互联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智能手表、谷歌眼镜等移动设备的涌现,新媒体的兴起成为不争的事实。⑤涂涛,李文.新媒体与未来教育[J].中国电化教育,2015,(1).

不论以何种方式来表示,新媒体的特点都是运用数字技术的、有非常交互性的、非线性的传播。新媒体最大的区别与传统媒体的地方,就在于它提供了可以共享的传播链,打破了传播的壁垒,打破了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区别,达到了用户之间完全的融合与互动。这种能够相互交互的传播方式,为其迅速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⑥吴甜.新媒体时代成人学习方式的嬗变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4.

新媒体伴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以各种不同形式全面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其中也包括教育领域。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高校教育,新媒体由于其自身的传播特性,具有天然的社会教育功能。我们进入了名副其实的新媒体时代,泛学习的媒介环境已然形成,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刻获取所需任何信息的方式来进行学习活动。以微博为例,它可以呈放射性几何数级的传播信息,是承载社会教育信息的优良载体。微博能促使参与者的互动意识逐渐提升,满足其参与、分享、传播的互动需要。虽然微博所传播的知识不具备传统知识传授系统的理论化和系统化,但是它能够第一时间将社会中新鲜的理论传递给学习者,对于脱离了没有完整时间、需要碎片化学习来高效整合时间的成年人而言,利用微博接受新观点、新理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新媒体教学的特点

1.交互性与即时性。交互性,是指在传播过程中媒体和受众之间信息传递的双向性;而即时性主要体现为“当时所见即所得”,这两个特点都非常契合成年人学习者,因为成年人往往有一定的阅历,对将要学习的事物并非一无所知,而是已经有一定的预先判断。他们往往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较之传统学习方法更看重和传授者或者其他的学习者交换看法,由于成年人学习时间碎片化导致的时间紧张,他们的交换看法需要能够即时得到回复,如果有太多的时间延迟,成年人往往会已将本来讨论的主题遗忘,失去了学习效果。

2.个性化与社群化。成人教育的教育对象不同于传统的在校教育,不是来源比较单一、彼此背景比较相近的学生。成人教育对象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阅历经验、文化水平,他们所需要和所能接受的知识都并不相同。每个受众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背景产生信息的交集,兴趣相近的受众就可以形成一个“社

群”,具体到微博,兴趣相近的人会关注共同的博主,会有相似的讨论话题。①李光,白琳.新媒体在成人教育领域中的整合作用[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12).

(二)新媒体对成人的教育性

早在上世纪80年代,英美等国家就开始用网络远程教学。目前,美国有70%的公立学校开展主要面向成人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远程教学已成为国外进行成人教育的重要形式。在我国,1999年国务院提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目标,批准实施远程教育。②胡为芹,杨晓宏.论现代远程教育在成人教育发展中的优势[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2).现在有着更为强大交互性和社群性的新媒体,对一直在发展的网络成人教育,是一种强劲的新兴势力。

成人学习者的学习活动呈现空间不平衡性和时间碎片化的特征,如果只是按照传统的模式来进行成人学习,只会是成人教育机构和课堂成倍增加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成倍消耗,并不一定会取得预期的学习效果。新媒体的出现使成人获取知识的途径更为丰富,教学方式更为多样,教育的双向交互性显著,成人能够及时反馈,不受时空的局限,特别地适应了成人学习时间的碎片化和空间不平衡性,有优于传统教学模式的优势。

因为“为消除针对妇女的压迫以及由人种、阶级、种族隔离和性别歧视所产生的压迫而进行传播的媒介,由妇女经营和控制,具有非盈利和反商业的倾向,对专业主义和行业权威结构充满排斥态度”③曹晋.抗争途径:妇女与另类媒介[C].“传播与中国·复旦论坛”——交往与沟通:变迁中的城市论文集,2011.的原因,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诸如“女声网”、新浪微博“女权之声”之类的独立的女性媒介,同时妇联和传统的女性报纸、杂志也在使用微博的账号宣传着更为先进的,更能体现社会性别意识的信息和文章。从理论上讲,微博内的群不但能对感兴趣的某知识(传播内容)进行发布、传播和接受,还可以对群体外的个体进行下一级的传播,由此再逐级的庞大传播,这种传播效果是极大的。曾经作为一片沉默的领域,经由富有社会性别意识的博主发声,将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观念和信息带给他所有的关注者,层层传播,实现了社会性别理论对更大领域的渗透。只有发出自己的声音,才能更多的宣传,新媒体在宣传社会性别理论上,对不再接受系统教育的成年人,有巨大的优势。

三、以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是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它的主要目标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传统上,在非社会性别理论的法学视角下,家庭暴力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是强势成员对弱势成员的暴力。虽然我国的《婚姻法》中早有关于“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但基本上是围绕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分析。在此种语境之下,虽然因为生理上差异造成体力差别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是女性,但是家庭暴力与社会性别的关系没有得到开展。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90%是男性。④范红霞.女性问题、大众传媒与公共议程的互动——以家庭暴力立法为例[J].现代传播,2012,(2).从单纯的不涉及性别的视角分析,并不会特别注意到其中的社会性别角色导致的暴力。区别于传统观念中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朴素的法律观念,有相当多的人并不认为家庭内部成员之间,诸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孩子,使用暴力是需要法律介入的。在大家的传统观念中,这是公权力无需介入的家务事。而公权力的介入,可能会导致原有家庭的破裂,“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婚”,在尽量维系婚姻的大观念之下,相当多的人轻视甚至漠视了家庭暴力的违法性。在这个大背景下,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宣传,对大家的社会性别观念做出扭转,就是一个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有相当多报纸、杂志的微博账号对家庭暴力法进行了宣传,诸如中国妇女报、中国消费者报、家人杂志的官博都以数条微博介绍了《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职能单位诸如妇联、法院、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办事处的官方微博也结合着自身的工作侧重点,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背景、实施时间、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做出了宣传。一些法院的官博,会用微博来宣传本院审理过的有关家庭暴力的案件,用案件说理的方式,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一些可能会经常涉及到家庭矛盾调解的基础群众组织如街道办事处,也会用微博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在宣传中,都明确指出了家庭暴力不是政府不会介入的所谓

“家务事”。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者会受到法律的干涉和法律的制裁。

在报纸、杂志和相关职能单位用官博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的同时,一些对社会性别问题较为敏感的私人博主也用个人的经验对《反家庭暴力法》进行了解读,还有一些学者型的博主,从理论和实践的多重角度对他们的关注者科普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背景和社会意义,这些具有学者背景的博主较多地试图从社会性别理论的角度阐释《反家庭暴力法》背后的社会性别权利关系以及公权力对家庭的介入深度等更复杂的问题。

四、《反家庭暴力法》微博宣传中对成人的社会性别教育

(一)有意识传播的社会性别教育

通常在某一条宣传微博的评论区只要开启评论,观者即可以对原博进行评论。原博的发布者也可以就评论进行回复。有时,一条微博中的留言和回复还会有争议。微博正文下的争议,可以启发观者的深入思考。

微博下问题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提问及其社会性别理论的解读。在宣传家庭暴力法的过程中,很多博主会引用曾轰动一时的董珊珊案件(一个26岁女孩在婚后10个月内不断遭到丈夫的毒打,两次自杀、八次报警、多次逃跑都未果,最终还是被打死的案件),微博中对该案件呈几何性传播,微博留言的讨论会有“她为什么不走?”、“她逃跑为什么会跑不掉?”、“当时的法律就对施暴者没有办法了么?”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他们会思考离开就会结束暴力么?传统法律是否救助有效和受虐者能否按照自己的意志离开施暴者?在思索这些问题的过程中,留言者相互讨论,会有传统的社会架构下认为这些是家务事而不需要公共权力介入,按照传统的观念认为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人认为只要被害者离开就会免于暴力。针对上述留言,会有其它的留言者指出,家庭内部的事物并不是社会公权力不能介入的法外之地,一个陌生人的暴力是犯罪而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法律反而不能介入是荒谬的,在不断的讨论中,讨论者会得出受害者无法离开施暴者并非她不想离开,而是没有能力离开。同时,由于微博的开放性,讨论者会提出相应的例子来对比,在讨论董珊珊家庭暴力致死的同时,有人提出云南张某杀夫案,进一步使讨论者深入思考施暴者、受害者的性别问题。在云南张某案中,张某因无法忍受丈夫长期的家暴将丈夫打死并割掉生殖器,最后张某以故意杀人罪获刑。讨论者会对比这两起家庭暴力,董珊珊没有反抗被杀死,而张某激烈的反抗致使自己也获重刑。大家会讨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们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是否有合理的保护,法律是否应仅仅从无性人的角度立法。虽然有很多讨论者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他们是在讨论社会性别理论,他们会多少得出性别的区分和权利的多少有联系,性别不仅仅是一种生理差别,也因为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导致权利义务有区别这个结论。通过微博的讨论者的相互留言、辩论过程,社会性别理论完成了普及。

与此同时,一些理论型的博主会承担起引领者的作用。一些性别研究学者、法律研究学者的账号,在理论上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解读。各种博主以感性的推广与理性的分析并存的方式向大众普及《反家庭暴力法》,更多的微博阅读者,即使他已经成年并固有了自己的性别观念,也会逐渐意识到即使是家庭内的暴力,也不仅是家务事而是犯罪,由此社会性别理论逐渐会影响到越来越多的成人。

(二)社会热点事件中反思的学习效果

2016年4月,女孩入住北京和颐酒店被袭击的事件在微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在这个事件中,一位女孩被不相识的陌生男子拖拽。有相当多微博阅读者指出了公共安全的问题,也有不少人指出,路遇类似男女纠纷的情况,不上前劝阻的原因在于发生纠纷者可能为情侣或夫妻,若是家务事,围观者不便阻止。此类观点受到其他人的质疑,陌生人之间的暴力尚且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何亲人之间、家人之间的暴力反而成为被默许的?是否家庭的内部结构允许强势者对弱势者的霸凌?与此同时,有人指出这只是社会治安事件,无关性别。但后续会有讨论者指出如果一个性别占施暴者的多数,而另一个性别占到受害者多数的时候,暴力存在的本身就不能说与性别完全无关了,正如有博主指出,如果某种暴力事件的90%的受害者都为某一种性别,就不能仅从社会治安的无性别角度考虑。男性是否被社会认定是可以使用强力?女性是否被大众期待柔弱、被动?因为这个事件在微博中的讨论,讨论者逐渐意识到,社会已经按照性别给予了两性完全不同的社会期待,并且按照不同的性别角色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在讨论陌生人之间袭击的同时,很多讨论者都会提到,即使是家庭内部的有亲密关系者,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也是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小两口之间或父母子女之间,也不是一方当然应遭受

暴力而不能反抗,亲密关系中的严重暴力甚至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家庭暴力不是可以置之不理的家务事,而是需要社会和法律介入的社会公共事务。

2016年4月,新浪新闻和多家媒体的官博报道了一位34岁女医生,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的第5天,因为长期受家庭虐待无望而服毒身亡的新闻。在梳理案件的过程中,大家发现这位死亡女医生并非无生活来源者,相反较之其丈夫,死者更是家庭中的主要经济来源者。作为家中的经济支柱,仍然长期遭受家暴,很多观者发出“为何她不能离开家暴丈夫”的疑问。与一般的家庭暴力中男方除了体力上的优势还有经济上的优势不同,该案件中,女医生社会地位和经济条件均优于其夫,但在不愿意别人嘲笑,挨打难以启齿的思想支配下,一直遭受并忍受家暴。在微博对该案件的讨论中,大家认识到了《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作用,且更深入认识到家庭中一方遭到不公待遇,不仅仅与经济条件有关,社会舆论和精神独立都是需要考虑到的因素。社会性别理论中男性和女性之前的区别与社会分工不仅仅是生理原因,更多的是社会文化建构,这个观点在众人微博的即时分析中浮现出来。

对于成人而言,对于性别角色的基本观点都已然有一定自己的看法。在前述的讨论中,以何种算性别暴力、何种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为切入点,大家进行了讨论,在微博交流的强交互性的背景下,各种观点都可以被充分呈现,在大家的讨论中,家庭成员之间暴力的性质和男女的社会分工是否具有权力属性得到了解答。这里得出的答案不同于传统教学中的灌输,是完全基于微博的公开性、交互性与即时性,同时由于微博目前并非实名,有些平日在生活中不便于表达的观点也有充分的表露,也不存在因为忌讳其他发言者的社会身份而被迫同意的现象。利用了新媒体的这些特性,性别意识这个在传统教育中较为缺失的领域,对于成人很好的发挥了补偿性教育的效果。①李光,白琳.新媒体在成人教育领域中的整合作用[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4,(12).

此类社会的热点事件,起到了成人教育中的案例教学的效果。如前所述,成年人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和自己的一套独立见解,有自己的理解能力,他们联系实际能力比较强,有自己的生活经验。在成人教育中,学习者的理论知识与传统教育模式下的师生相比虽较为欠缺,但他们拥有在工作、生活过程中积累的大量实践经验,这些都是激发他们积极思索的重要学习资源。②王丽辉,谢枭鹏.论案例教学法在成人教育教学中的应用[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8,(2).在微博讨论与《反家庭暴力法》相关的社会热点事件时,每一位学习者可以发挥自己社会阅历的优势,利用新媒体的即时性、交互性、群体性特点,充分交流观点,使《反家庭暴力法》和社会性别理论得到普及。

五、结论

不论是基于中国的传统伦理还是法学的无性别人视角,家庭暴力在我们社会都更多的只被视为只是家庭内部小矛盾,是不需要公法介入的社会道德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社会对于家庭暴力进行干预的进程。《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让更多的成人能够意识到暴力,即使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也是犯罪行为。更多的成人通过微博,被普及了“基于体力强弱的暴力,有关于社会性别结构背后的权利关系”的观念。

由此可见,新媒体可以对社会性别教育在内的社会教育以有力的支撑,能够弥补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足,尤其对于成人,是非常适合的教育工具。在传统教学领域,由于各种原因,开设一门新的课程或者新的教学领域需要很多的审批环节,在诸如微博之类的新媒体,做一些新兴领域的教育普及工作,是很有意义的尝试和实践。有志于从事成人教育的教育者,应该善于运用新兴的媒体手段,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责任编辑:刘海燕

文字校对:伯 恕

G724

A

1008-8539-(2016)06-0009-05

2016-05

张冠男(1982—),女,汉族,北京人,硕士,讲师,主要从事民法学研究。

猜你喜欢
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车内教育
题解教育『三问』
软件工程教育与教学改革
教育心得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什么是“好的教育”?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让教育成为终身之择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