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的陈述案例研究

2016-03-02 00:18姜兆元
现代教育 2016年6期
关键词:陈述教学活动目标

■姜兆元



◎教学研究◎

学习目标的陈述案例研究

■姜兆元

学习目标是一节课的灵魂,是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宿,决定着教师授课的教法学法及重难点的确立。新的课程标准倡导三维目标,但并不表示节节课都要完整出示它,而应灵活运用,在多媒体课件或导学案中展现最核心的部分,不拖沓,不冗杂,直奔主题,真正体现学习目标的主导性及核心作用。并且,学习目标的表述一定要具体明确清晰,可操作性强,易于理解,从而提高课堂效率,使目标达成度高。

一、问题聚焦

近来听了多节学校示范课,我最关注的是学习目标的确定。因为,如果学习目标不明确,不知道上课让学生得到什么,那上课还有什么意义呢?听课的结果便是“失望”,多数教师目标设置笼统、模糊、大而空,而这些笼统、模糊的“教学目标”有些是从某些参考书上抄来的,如“培养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能力”比比皆是,这些能力的确要“发展”、要“培养”,但这岂止是一节课就能做得到的?这样的目标如果能通过一节课就能达到,那我们的教育工作就太好做了!还有许多表述方面的问题,更是“大而空”。没有目标的课堂一定是盲目的、低效的,目标定位越准确,表述越具体,可操作性就会越强,达成目标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相应的课堂效率、师生积极性也就会越高。鉴于此,根据多年来课堂教学的实践和理解简述一下自己对学习目标制定的看法。

二、目标解读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姆首创“教育目标分类学”,将教育目标划分为认知、情感和操作三个领域,共同构成教育目标体系。他把认知领域的教育目标分为从低到高的六个层次:知道(知识)——领会(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在情感领域的教学目标上,强调了接受或注意——指学习者愿意注意某特定的现象或刺激(选择性注意);反应——指学习者主动参与,积极反应,表示出较高的兴趣;评价或价值化——价值评价是指学习者确认某种事物、现象或行为是有价值的,学习者将外在价值变为他自己的价值标准,形成了某种价值观、信念,并以此来指引他的行为;组织——指学习者在遇到多种价值观念呈现的复杂情境时,将价值观组织成一个体系,对各种价值观加以比较,确定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它们的相对重要性,接受自己认为重要的价值观,形成个人的价值观体系。操作领域主要是动作技能领域的教学目标,包含反射动作、基础性基本动作(这两种动作是自然形成的,教学中不设定此目标)、知觉能力、生理能力、技能动作、有意活动(姿势、手势、面部表情)。

这么多目标,在表述上就已经成为问题,在实际教学中更是棘手。因此,一定要简单化。无外乎就是学生学习目标、教师指导目标。学生学习目标,就是指经过学生本人的努力、借助同学的帮助和教师的指导,学生可以当堂达成(或者当天达成、当周达成)的目标。所谓教师指导目标,就是指为了帮助学生达成学习目标,为了服务于学生的实际学习需要,为了完成教材所要求的基本目标,为了实现教师个人的原始教学期望,而给学生提供的具体帮助的预设;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难、达成学习重点而实施指导、点拨的方向。既然学习目标是对学习者通过教学以后将达到何种状态的一种具体的明确的表述,那么自然在教和学的过程中,师生心中都要有目标,特别是教师,心中不仅要有教学目标,还要强化学生的课堂学习目标意识。只有这样,师生才能形成合力,调控教和学的行为向预设的目标努力。这里要注意,学习目标是课程标准下的具体目标,教师不应该机械地都按三个维度来陈述,而应从整体上来思考学习目标,可灵活地采用“分项式”或“整合式”。试想一下:导学案中完整出示三维目标,确实扣住了三个维度,但占据了很大的篇幅,是不是有点喧宾夺主?在课件上出示这么多内容,字小看不清不说,光让学生念念就需几分钟,课堂效率又缘何谈起?所以课上较好的目标表述就是直入主题,目标明确具体,淡化三维目标的表述方法。

三、陈述误区

在学习目标的制定上,很多看上去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目标,实质上混淆了教学目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活动与学习目标的关系,加上表述过于笼统,过于表象化,导致学习目标的陈述肤浅,教师常常犯下“假大空”的毛病。

1.教学目的与学习目标混淆。教师在描述课堂教学目标时经常使用“激发爱国主义情感”“通过本课学习,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学生的审美观”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表述,看上去绝对正确,但实际毫无作用,简直是“正确的废话”。这样的目标通过一节课的教学活动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它已不是教学目标,而是教育的宗旨、教育的目的。

2.课程目标与课时目标混淆。教学活动可以分为课程、单元、课时等多个层次。因此,学习目标就包括了课程目标、单元目标、课时目标等多个层次。课程目标是指某门课程在教学上总体所要达到的结果,亦即一门课程的教学活动从总体上所要促成的学生的身心变化。课时目标是对每个课时的具体要求,即一个课时的教学活动所要达到的结果,亦即一个课时的教学活动所欲促成的学生的身心变化。“学会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和历史现象,培养以史为鉴、学以致用的能力和关心社会的主体意识”是学习历史这门课程所要达到的目标,而非一节课所能完成的任务。

3.学习目标的行为主体混淆。教学活动的目标是促使学生发生期望的变化。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一切教学活动如果没有促使学生发生变化都是无效的。我们经常听到老师抱怨说:“这个问题我都讲了五遍了,学生还不会!这不能怪我。”实际上,学习目标是学生要达到的目标,而非教师要达到的目标。教师讲十遍、百遍,学生没有发生期望的变化,这种教学也是无效的。出现这种情形的主要原因是对完成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认识有误。

4.教学活动与教学目标混淆。教学活动是教学中发生的事件,它是达到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标本身。但是很多教师这样陈述教学目标:通过指导学生阅读课本,在图书馆、网络上等查找资料,组织课堂讨论,引导学生把握课本知识,形成学科能力,养成正确的情感与价值观。这种陈述错在将阅读课本、去图书馆、上网检索、课堂讨论等教学事件当作教学目标本身。

5.表述目标行为动词过于抽象。在对教师学习目标陈述的考察中发现,在教师的词库里,“了解”“掌握”“理解”“应用”四个词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行为动词。当我们提出何为“了解”、怎样的行为表明已“掌握”、如何衡量“理解”与否、“应用”与“掌握”有何不同等问题时,陈述学习目标所使用的行为动词过于抽象的问题就显露出来了。

四、案例分析

案例一:初二数学上学期《怎样判定三角形全等》

授课人:邵老师

原定目标:1.熟练掌握判定三角形全等的条件,使所学知识系统化。2.掌握性质判定,进一步学习有条理的思考,能综合分析解决问题。

分析:初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不妥,但仔细审视,认真推敲,发现这个目标还是粗线条的,须进一步细化。“掌握判定三角形全等的条件”,有哪些条件呢?“掌握性质判定”,有哪些性质呢?准确地表述出来,目标可操作性大大提高,学生也能做到心知肚明,更加明确了学习的方向。

修改目标:1.熟练掌握判定三角形全等的四种方式:ASA、AAS、SAS、SSS,解决证明全等的问题及变式题。2.运用全等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方法——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解决实际问题。

案例二:初二生物上学期《软体动物和节肢动物》

授课人:马老师

原定目标:1.了解本节课动物的特征。2.通过观察学习,提高学生自我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初步确立生物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的观点,增强我们适应大自然的意识。

分析:这一节课的目标1与目标2有点粗线条,“了解动物的特征”,什么动物?“提高自我探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什么问题?所以一定要具体明晰,不能让学生云里雾里。

修改目标:1.了解软体动物和节肢动物的主要特征以及它们与人类生活的关系;2.通过观察学习,探究软体与节肢动物的特征与形态结构,并说说它们的作用。

第三个目标定得比较好,不用再修改。

案例三:初三语文上学期《沁园春·雪》

授课人:李老师

原定目标:1.反复朗诵,感知词中形象和意境,理清作者思路;2.把握诗歌主旨及诗人的情感意蕴;3.学习革命家伟大的英雄气概和壮志豪情。

分析:目标1中“感知词中形象和意境”很不具体,“形象”是什么?“意境”是什么?词中又有什么样的形象、什么样的意境?目标2和目标3是一气呵成的,可以合二为一。

修改目标:1.有感情地诵读,深入文本感知词中“长城”“大河”“风流人物”等形象,感知词中情景交融、叙议结合而又气势磅礴、场面弘大的意境,理清作者由实到虚的写作思路。2.深入文本,理解诗人的情感,把握作者热爱祖国山河之情、对革命坚定信念和伟大抱负。

五、应对措施

为了做到学习目标陈述的明确性,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教学内容的专门性、教学情境的复杂性,学习目标应符合以下标准:

1.学习目标应陈述通过一定的教学活动后,学生的内在能力或情感的变化,而不应陈述教师的行为。

2.学习目标的陈述应力求明确、具体,可以观察和测量,尽量避免用含糊的和不切实际的语言陈述目标。

3.学习目标的陈述应反映学习结果的类型,如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言语信息、概念、规则、问题解决、态度和动作技能等。

4.在具体设置课堂教学目标时,教师还需要进一步考虑以下几点:①目标适应学生的年龄、先前经验和能力发展的需要;②目标制订符合学与教的原理;③以学生的兴趣和要求,而非教师或成人的要求来制订目标;④目标尽可能培养学生较高思维水平的技能,而不仅仅是知识或简单任务;⑤目标应与本学科目标、本年级的培养目标一致。

在制订学习目标时,我们也要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无论你如何仔细地设计学习目标,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总是会发生一些未曾预料的情况,因此,在必要时可能需要更正或修改既定的目标。另外,任何学习目标的制订都必须结合学生先前的学习状况,需要对学习任务的性质、教学情境等因素进行分析。也就是说,学习目标的制订是与教学内容分析相联系的。

总之,具体、可操作、可观测、可评价的学习目标有助于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实现课程标准与教学实践的有机结合,实现学习内容和学习活动的优化组合,实现学习目标主体性和责任性的高效统一,实现学习评价和课堂教学的互相促进。这必将成为高效课堂的良好载体之一。

山东省肥城市边院镇过村中学,山东泰安2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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