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银利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安徽 蚌埠 233030)
环境承载阈值视域下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改革
黄银利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管理系,安徽 蚌埠 233030)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的严重后果。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不能仅仅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只有对绿色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对环境污染进行严格控制,才能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目前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还不能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只有加快绿色税收制度改革步伐,用绿色税收手段治理环境污染,把环境被污染程度控制在环境承载阈值之内,并且逐渐改善生态环境,才能保证我国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环境承载阈值;绿色税收;绿色税收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与能源消耗之间的矛盾依然未得到彻底解决[1]。目前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尚不健全,仍然处在起步阶段。绿色税收制度改革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发达国家治理污染和节约能源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绿色税收轨制,积极探索我国绿色税收制度改革的道路,避免环境承载力超出环境承载阈值现象的产生。
库兹涅茨曲线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库兹涅茨用来分析人均收入水平与分配公平程度之间关系的一种倒U型曲线。1996年Panayotou借用1955年库兹涅茨界定的人均收入与收入不均等之间的倒U型曲线,首次将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称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对人均收入与环境污染指标之间关系的演变模拟,它反映了经济发展状况对环境污染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经济发展会消耗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经济的高速发展会导致不可再生的资源逐渐匮乏,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会逐渐恶化。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即当人们意识到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发展会给人类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时,人们会尽力保护自然资源和治理环境,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又会逐步得到改善。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工业化步伐的逐渐加快,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的快速发展又伴随着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废弃物的大量增加,进一步加深了环境污染的程度。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规模效应”。技术进步促使产业结构发生改变。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产业结构会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步改变,即开始从重工业向技术型产业转移,从而减少资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程度。除此之外,人们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使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在规模效应和技术效应的共同作用下,第一次产业结构的升级导致环境污染加剧,第二次产业结构的升级使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并向好的方面转化,这时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就呈现倒U型曲线,即“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虽然自然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先恶化、后改善的发展趋势曾经是许多工业化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走过的道路,但是学术界并不完全认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一条普遍规律,更不会赞同“先污染、后治理”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恒定规律。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有了更加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后发现,人类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压力和对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已接近环境承载阈值。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环境持续恶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双双失灵造成的。
环境承载阈值也称作环境容量。它是指一个特定的地区环境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最大承载容量,亦即空气、土地、动植物等所能承受的最大的污染限度。在一定容量内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是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必要手段,如果超过一定容量而过度开发和毫无节制地掠夺自然资源,那么经济的发展就会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这就是生存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有临界点,若超过这个临界点,则会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以说,发展也要有限度,即发展有度,这个度包括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映射到自然界,这个度就是地球的生态系统能够承载并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的范围,即环境承载阈值。
过度的经济发展会导致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加速环境恶化。如果人类只注重经济发展而无视保护环境,最终人类会在被严重破坏的环境中走向毁灭。人类在新的发展时期对自身的生存环境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即充分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破坏正在逐渐接近环境承载阈值,并且深刻反思了人类只注重发展经济、不注重保护环境所付出的昂贵代价。我们只有高度重视保护环境,同时采用绿色税收措施遏制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社会,避免环境破坏程度超越环境承载阈值,才能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税收是指国家开征的有利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税收。绿色税收也称环境税收,它是基于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以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的税收[2]。对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可以避免环境污染程度超过环境承载阈值,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绿色税收的调控力度有限
目前我国的绿色税收主要以费用的形式存在,并零星分布在其他的税收中,如汽油税、柴油税、车辆购置税、车辆使用税、资源税等。我国还没有征收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特种税,税收调控有限,缺乏保护环境的能力,造成我国绿色税收调控效率低下[3]。
我国开征消费税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限制污染环境和消耗能源的应税消费品。与保护环境相关的应税消费品有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以及新增的铅蓄电池和涂料等。对特定消费品征税确实可以达到限制消费的目的,但是市场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成品油的需求量很大,仅仅依靠税收调节来限制人们的消费,其调节效果可想而知。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基础上征收的税种,该税种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其专款专用的特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垃圾处理筹集了稳定的资金。但目前城市维护建设税促进城市发展的生态效应也非常有限,对促进城市生态化建设还没有取得显著的成效[4]。
(二)生态财税制度和政策亟待完善
目前国内生态示范城市对空气污染、城市交通和生活垃圾等问题的处理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下一步是如何合理、有效地将这些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建立生态税收制度,在国家层面制定生态发展战略和生态发展目标。一方面,加大生态财政支出力度,发展投入低、产出高的生态产业,推动我国的生态产业发展。地方政府要加大生态消费品购买力度,改善城市的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另一方面,制定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于使用绿色照明或生态建筑产品的企业给予更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鼓励企业使用绿色产品,改变高消耗、高排放的非生态消费现状。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保护环境的压力已经接近环境承载阈值,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绿色税收的成功经验,加快绿色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目前我国的绿色税收制度在调节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等方面还没有获得理想的效果,因此加快绿色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对于避免环境污染程度超过环境承载阈值的现象产生,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5]。
(一)完善现有与环保有关的税种
1.资源税
资源税征收的范围应该涵盖所有应该受到保护的资源。首先,应该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开发和利用资源;其次,要加快“费改税”步伐,将与资源相关的收费项目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目前我国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资源税,资源税改革应将征税范围扩展到水、土地、动植物等与人类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的大部分资源。因为很多淡水资源受到人为的污染,全球淡水资源越来越稀缺,所以迫切需要对淡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征收资源税,以减少淡水污染,加强对淡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6]。
2.消费税
开征消费税的目的是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抑制高消费和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认真筹谋,不断调整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对环境污染严重及容易对环境造成损害的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其中,大部分税目与环境有关,如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车、小汽车、涂料、电池等。消费税制度的改革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能够引导人们的合理消费行为,强化人们节约资源的意识,促进环境治理,改善生活环境,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
3.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我国耕地占用税还在逐年增长,而耕地占用税的增长表明占用耕地的面积也在逐年增加。虽然开征耕地占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耕地,寓禁于征,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位或个人的占地成本,但令人担忧的是,开征耕地占用税并未使耕地面积有所减少。所以说,我国开征耕地占用税并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
现行的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都存在着税率过低的问题,不能够体现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独占性,不能起到抑制土地占用的作用。在保护土地和耕地资源的前提下应大幅提高土地使用和耕地占用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并将这两种税收收入作为环境专项资金进行统筹管理,致力于保护生态环境。
4.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特定目的税,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改革方向一是改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性质,使其从附加税转变为独立的税种,赋予其正式的税收地位,直接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保证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二是适当提高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以增加此税种的财政收入,更好地用于城市环境治理。三是改变税种名称,扩大使用范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改成公共设施建设税,将此税种的财政收入广泛用于全国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开征专门保护环境的税种
1.污染税
流转税和所得税是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的主要税种,也是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除此之外,应把财产行为税、资源税等税种作为税收体系的必要补充。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没有对污染环境和过度消耗自然资源的行为课税,未能从税收制度上让单位和个人意识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因此改革现行的税收制度迫在眉睫。 鉴于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面临严峻的考验,需要用税收手段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调控,开征污染税势在必行。
2.能源税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能源消费大国。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如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自然环境进一步恶化,能源结构亟待调整等。严峻的环保形势警示人们要高度重视能源问题,增强环保意识,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创新技术应用。在此情形下迫切需要开征能源税。通过开征能源税,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3.机动车环境税
目前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等部委拟开征机动车环境税,并把该税作为专项税收,用以解决日趋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机动车尾气排放是空气污染源之一,因此机动车环境税主要应根据机动车排放量的大小而征收不同的税费。排放量大的机动车使用者比排放量小的机动车使用者要负担更多的机动车环境税。具体的税收标准要综合国家、社会和个人多种情况而定。
在一定时期内我国的环境污染程度还不会达到环境库兹涅茨曲线( EKC)的拐点,环境治理还面临巨大的压力。我们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对此切不可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一旦环境污染程度超过环境承载阈值,将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巨大威胁。加快绿色税收制度改革步伐,避免环境被污染程度超过生态环境阈值,是追求绿色可持续发展和实现“中国梦”的必由道路,也是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客观要求,更是净化自然环境和提高民生质量的最佳选择。
[1]李伯涛.环境保护税的功能定位与配套措施[J].税务研究,2016(1):114-115.
[2]季建辉.当前绿色会计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探析[J].财会研究,2012(16):27-29.
[3]陈莹莹.关于我国环境税改革的研究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15(18):38-45.
[4]沈毅.建设生态城市的财税保障措施研究[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3:36-37.
[5]金明,栗晓宏.我国环境税收制度改革的国际经验借鉴及政策选择[J].当代经济研究,2014(4):88-91.
[6]高萍.我国环境税收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与政策措施[J].税务研究,2013(8):52-57.
【责任编辑李敬】
2016-04-06
安徽省重点科研项目(SK2016A0097);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研项目(2014jyxm587);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2013tszy084);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2013tstd085)
黄银利(1967—),女,安徽蚌埠人,教授,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税收与会计。
F812.42
A
2095-7726(2016)08-0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