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涛
“反映”之后要有“反应”
◎ 杨涛
杨涛 漫画
“我反映的这个事情,都快过去半个月了,但是机关办事部门一点反应都没有,这样下去怕是要不得哦。”近些天来,某企业职工陈师傅心情很是不爽,原因是他就入冬以来职工澡堂换衣间温度过低的问题向企业后勤管理部门反映后,却半个多月没有得到答复和解决,这让他颇为不满和生气。在他看来,这是企业主管部门对职工诉求的漠视和不负责任,他决心向企业分管领导再次反映,直到相关部门有所反应为止。
“反映”与“反应”虽是同音,但在意义上则有严格区别,一个是诉求的上达,一个表现为得到诉求后的态度与行动。近年来,在一些企业或单位,像陈师傅这样的遭遇时有发生。在职工群众反映问题、诉求或建议后,由于一些主管部门或一些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或责任心不强,导致反映之后无反应,要么问题久拖不决,要么诉求石沉大海,这让职工群众失去了信心,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和纠纷。
实践表明,在关系职工群众利益和诉求的问题上,不是只有房子、薪酬、岗位这样的大事才重要,涉及民生旁枝末节的小事同样重要,关键要做到抓大而不放小。譬如,无论是劳保用品的发放、通勤车的乘坐,还是澡堂的水温、卫生间的照明等,一些看似很小但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果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干部在接到职工群众反映后马上就有反应,并在能力范围内及时解决,就能让职工群众感受到了企业的温暖,形成了克难攻坚的合力。
所以,对待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企业或单位的相关部门或相关领导干部既不能不管不问不动,无动于衷,漠然视之,更不能推诿塞责扯皮,无所作为,束之高阁。查找根源、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怎么办、谁去办、什么时候办、办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完成,都要以动真碰硬的精神去一一落实,去严加考核,去认真总结。这样,下有反映,上有反应,于企业可以营造氛围、形成规矩,于职工群众则可以传递温暖、增强信心。
否则的话,相关部门或相关领导干部面对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或毫无反应,没有及时主动拿出反馈意见和研究解决办法;或抓点不准,抓住了问题却抓不住本质核心问题,让解决问题的有效时间偷偷“溜走”;或时松时紧,今天抓就紧一点,明天不抓就松一点,失之于软和失之于松,那么无论什么工作法最终只是花架子、走过场。长此下去,难以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更不可能起到稳人心、聚合力、增干劲的作用。
职工利益无小事。面对基层和职工群众的“反映”,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都要急职工群众之所急、急基层之所需,摸真情、出实招,与职工群众零距离、心连心,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伪作为”,做到“反应”接地气、讲技巧、出实招,抓常态、重实效,无论是对增强领导干部个人形象和机关部门形象,或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还是推进改革发展大局,都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