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背景下网络谣言的分析

2016-02-28 20:42赵晓蕾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19期
关键词:聊城谣言网民

赵晓蕾

(聊城大学 文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媒介融合背景下网络谣言的分析

赵晓蕾

(聊城大学 文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随着网络与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运用,网络成了各种信息的集大成者,各类信息收集和发布的渠道开始增多,受众面临的是一个信息泛滥的时代,网络谣言成为人类一种新的困扰,并产生了新的特点和形式。

媒介融合;网络谣言;谣言传播

随着网络与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运用,互联网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传递的重要平台,也成为谣言传播最活跃、最汹涌的场所。正如美国学者埃瑟·戴森所指:“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既可以释放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1]

一、媒介融合背景下网络谣言的生成机制

(一)根本因素:媒介融合下激烈的市场竞争

互联网的存在以及媒介融合技术的发展,使得谣言的扩散更加便捷。而全新的媒介环境必然会带来新的媒介市场及竞争,“内容为王”成为真正的不二法门。

在内容驱动市场的环境中,有些“标题党”,深谙“舆论热点+社会痛点=新闻卖点”的操作套路,故意制作带有误导性、煽动性的标题,使得读者误解。谣言的传播者更多是想传达正能量的不明真相者。正如一些学者论述的,“网络媒体在点击率的驱使下,打着维护民众的正当权利、维护正义的口号,行使的是媒介暴力”。[2]

(二)内部因素:网民个体地位的上升

网络和新媒体的交互性特征为受众话语权提供了技术支持,最大程度上提升了网民个体的地位。人们在网络平台上会找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来充分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见解。而对于一些未经证实的、细节模糊的虚假消息,很有可能在网络舆论和民众的话语表达中被当成真实的事件放大和扩散,从而形成巨大的舆论能量。

(三)媒介因素:传受角色的转变

“在网络时代,受众拥有前所未有的权力:不仅可以自由选取自己感兴趣的信息,而且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信息的重要与否,不再完全由传播者决定,而是可以由受众自己决定。”[3]然而无论是传统媒体率先发布的事实新闻,还是网民个人率先发布的实时信息,引起网民积极热议或争论的,或是能够引起网民强烈共鸣的,或是那些吸睛的话题和事件,这就是谣言兴盛起来的原因。

二、媒介融合背景下网络谣言的特点

(一)生成迅速,传播更广

基于网络技术的无空间性和网络传播的广泛性,虚假信息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形成声势浩大的跨越国界的谣言。例如,朋友圈中夹杂许多“谣言”文章,这些文章大多涉及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等领域,危言耸听,对读者造成了严重的误导。庞大的用户量、高使用率以及众多信息需求,使微信成了谣言滋生、扩散的温床,虚假信息在朋友圈里泛滥,传播范围广之又广。

(二)主题的多样性

以微信中的“谣言文章”为例,其主题范围非常广泛,根据《社交媒体谣言传播特点及规律分析——以微信公众号谣言为例》研究显示,具体主题包括性、经济、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养生、医疗等13个相关话题,如《不要再买XX了!因为它100%致癌!》《太可怕了!未来80%的家庭将面临洗牌,有图有真相!》等。

(三)信源的模糊性

信息源的准确与否是判断谣言的重要标准,而网络谣言的信源极其模糊,且传播多是讨论式、畸变性的,呈现出网民“集体创作”网络谣言的局面。例如,当某个个体或者团队原创出来一条指向模糊、细节淡化的信息时,受众会对此进行广泛的讨论,讨论中还会按照其猜测及态度进行加工,由此便造成了信息变质。这些指向容易导致社会认知混乱、阶层分化、群体对立,给公众带来不安全感和不稳定感,进而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

(四)内容的热点伴随性

网络谣言(多为爱心类谣言)往往伴随热点事件发生、发展,并且常常在该阶段重复出现,而网民在接收该类信息时,似乎并不太关心信息的真实性。

例如,2014年11月,正值河南省黄梨丰收季节,多家网站和公众号转载了一则名为《河南南召200万斤晚秋黄梨滞销,果农无奈将黄梨喂猪》的消息,立即引起各方关注。但是,之后却发现这只是一则事实被夸大的虚假消息,很多网民在不查证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将此类消息转发,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谣言的扩散。

三、媒介融合背景下网络谣言的治理策略

(一)提升网络用户的媒介素养和道德自律

媒介素养是网民在面对媒介海量信息时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为的是让其能有效选择信息,享用媒介资源。陈力丹教授曾谈到:“这个媒介素养是指一般公民对媒介的职能认识和如何正确使用媒介的知识。”。[4]

(二)官方权威信息和辟谣方法相结合,减轻谣言影响力

在谣言盛行网络时,事实和真相是终止谣言最有力的武器。在媒介融合时代,专业的官方平台除了保证自己内部不造谣、不传谣,不发表虚假和模糊信息外,更要筛选出网民在自己平台上发布的虚假信息,这种防治结合的方式才能最大程度地将谣言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健全网络谣言管理机制,从法律角度加大对造谣传谣行为的惩罚力度

政府和社会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尊重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避免因为信息的不透明、传播的不通畅而导致舆论的非理性现象。尤其是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传递准确信息,针对流传的模糊信息,要积极透明地应对,而面对已经形成的谣言,应对造谣和故意传谣的人进行法律制裁和教育,以增加造谣、传谣的成本,使流言、谣言从源头上消失。

[1] 强月新,姜欣.谋划开局·深化改革·飞速发展——2011年中国媒体发展盘点[J].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12(00):3-92.

[2] 叶圣华,吴小桐,万旖.媒介融合背景下网络舆论的生成演变及引导机制——以“5·3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为例[J].新闻传播,2015(23):26-27.

[3] 强月新,熊燃.变革 扶持 普及 承担——2010年中国媒体发展盘点[J].中国媒体发展研究报告,2011(00):3-89.

[4] 李争.微博及社交网络在科技传播中的应用——以媒介融合背景下果壳网的分众传播为例[J].科技传播,2014(02):190-192.

G206

A

1674-8883(2016)19-0131-01

赵晓蕾(1991—),女,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在读研二,研究方向:广播电视(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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