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关系的澄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空间与超越目标

2016-02-28 10:25周露平
现代经济探讨 2016年3期
关键词:财富逻辑资本

周露平

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关系的澄清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空间与超越目标

周露平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已向全民公示,其培育需要澄清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的关系。资本逻辑重塑社会价值观的现实空间,主要表现为其生成的时代变迁、存在的时空转变、运行的现实嬗变等,因此它是核心价值观的批判之像,是其超越的目标,进而指认出剩余劳动的生产才是核心价值观实现的根本目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资本逻辑剩余劳动

目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简称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已向全民公示。其培育需要脱困于实证路线的技术偏好,或道德框架的规划愿景,就是说,要回归至现实,需要对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的关系进行澄清,才能切入核心价值观的本质。

一、资本逻辑重塑社会价值观的存在空间

剩余劳动存在于所有社会形态之中,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而资本逻辑是对特殊社会状态中剩余劳动的运动规律的展现,它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逻辑的本质就是资本通过获取无酬劳动得以增殖的规律,其现象就是资本通过对工人的剩余劳动的占有过程;而剩余劳动的生产发展史则验证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史,故现代剩余劳动的存在空间是资本逻辑的生成基础,同时更是其消亡目标。那么,资本逻辑的实体构成就是剩余劳动,其主体构成就是劳动者,两者是“合二为一”的,其产生的机制就是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高度市场化与资本化。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建设采用市场法则,目的就是用市场化原则加速社会剩余劳动的积累,这就是资本逻辑的现实内容。

1.资本逻辑生成的时代图景:从政治启蒙到经济启蒙的转变

“改革开放”是以市场经济为牵引方式的社会化行为,其目的就是培育现代市场意识,这是将政治启蒙时代的话题引向经济启蒙。邓小平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打开了受到压抑的剩余生产的动力源——生产剩余劳动的劳动力的解放,将传统社会对剩余劳动的生产与处置的“朝贡”方式,转化为以劳动力商品为组织内容的剩余劳动生产系统,即资本逻辑为支配的生产系统。这主要表现为,其一,社会财富的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剩余劳动在市场的催化下,形成了一个高度同质化的生产机制,不是停留于财富数量的积累,而是如何使剩余劳动不断转化为新的生产内容,进而促使财富的增殖。因此,改革开放其实就是剩余劳动与物质财富的分离过程,这是以市场扩张为内容的剩余利用,不断用剩余劳动增强市场对社会财富的整合力量。其二,经济启蒙带来的新的权力主张。改革开放后,市场化配置社会资源的优势在于汲取着社会潜在能力,市场的本质力量在全面商品化过程中得以确立——资本逻辑通过市场组织不断塑造着参与市场的货币化个体,形成了“经济理性”为基础的价值理念。同时,资本逻辑的扩张通过商品化、货币化等内容强化着一种特殊的社会权力,即资本的权力,它要求,“一切固定的僵化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要素被尊崇的观念和见解都被消除了,一切新形成的关系等不到固定下来就陈旧了”(马克思、恩格斯,2009),整个社会的观念必须以资本逻辑为展现,社会新观念的形成正是资本权力的展开。

2.资本逻辑存在的时空界限: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化的转型

剩余劳动的存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农业劳动剩余,这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农业生产的过程,故其价值观以“天地合一”为主要内容展开。一种是工业劳动剩余。工业的剩余劳动翻转为一种本质性力量,“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马克思、恩格斯,2009)。这种心理学是以“资本逻辑”为基础的价值观内容显示出来——资本逻辑延伸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将传统的宗法、血缘关系打造成人的生产权力与生存话语,从“信仰动力论”主导的精神内容转化为“欲望动力论”的价值规范——这不仅仅人性欲望的开发,更是人对世界认识结构的根本转变,主要表现为,剩余劳动是阶级对立的基本物质基础。因此看一个社会的发展状态,主要是看统治阶级如何处置剩余劳动的。如中国封建社会,农民阶层主要通过“男耕女织”生产出剩余劳动,通过实物贡赋的形式回归至地主阶层,进而地主阶层全面把控剩余劳动,形成出“伦常”为核心的封建社会价值观。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则是通过等价交换原则,不断占有无产阶级的剩余劳动,将之转化为资本,从而塑造一个“劳资平等、交换自由、资本民主”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等。

改革开放前,由于剩余劳动的量的限制,处于一种高度计划调控,即“计划经济时代”,能够使剩余劳动发挥集中力量,进行基础性设施建设,同时规范了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内容,体现为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如铁人精神、鞍钢精神、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等(韦东雪、陈元明,2003)。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延续着集体主义精神,提出经济改革与政治坚守的并重。一方面是经济改革与对外开放,就是市场在剩余劳动的生产与实践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不断吸收与整合国外的剩余劳动组织的新经验;另一方面,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健全法律法制,这是资本逻辑的合法性边界与方向化指导,故邓小平一直强调,“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这不行。中国要搞现代化,绝不能搞自由化,绝不能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邓小平,1994)。因此,改革开放最大的成果就是将工业生产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形成一种特殊的结构化产物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塑造成新的生产意识、效率意识、新集体意识为内容的工业文化,将人的主体性内容从农业生产翻转为工业生产,从而证明了资本逻辑的时空界限:它不是永恒的存在规律,而是形成于工业生产阶段。

3.资本逻辑运行的现实嬗变:从自然有序的信仰观向扩张增殖的资本观转变

改革开放之前,剩余劳动被高度压缩在政治操作体系范围之内,任何试图将之市场化的行为都被视为对政治权威的挑战,故形成了整齐划一、高度集中的价值崇拜机制,这种机制就是一种剩余劳动对象化为政治权威的信仰机制,形成了“信仰动力论”,其负载的价值观则呈现为对政治权威的信仰。

改革开放之后,从人性为依据的“亲善”为根的社会内容转化为以“资本的以太”为主的资本逻辑,这是全面商品化的时代。一方面,资本逻辑不断通过工资控制必要劳动的获取质量,其本质还是要剥削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因此,尽管当代社会的劳动者获得了高工资、高福利、高福利,但是这都是建立在剩余劳动的相对增长的基础之上,体现的是两者的相对博弈的过程。资本逻辑形成一个重大的历史效应:人对社会的极度依赖,从反向上使整个社会能够在资本框架内获得巨大组织力,不断击穿旧式的道德习俗、礼法关系等内容,由此整个社会走向了市民化、世俗化的历程。这是历史进步的“恶”,这种恶其实就是人对资本财富不断激发的欲望,因此“在黑格尔那里,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恩格斯,2014),主要有两大方面:一个是历史的进步必然要通过恶的手段对旧的价值体系进行摧毁;一个是恶所赋予价值动力能够成为历史观不断进步的内在机制。

目前中国进行工业化过程的同时就是对资本逻辑的理解过程——资本逻辑不断脱域与蚕食着旧有的价值观,填充以剩余劳动的合理性法则,故丹尼尔·贝尔指认道,工业化的意义是对劳动的计量(丹尼尔·贝尔,1995)。剩余劳动的计量化本质就是形成一种符合资本计算意识的价值内容,主要体现为精算意识、市场意识、资本意识、契约意识等,总之,资本逻辑重新塑造了人的财富意识与市场观念,即人的存在位置从家族血缘序列向市场经济地位转换,培育具有高度经济意识的“市场人”。

二、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谁是核心价值观的“生产之镜”①为便于读者理解,提前对此做一个交代:“生产之镜”的理解就是谁是价值观形成的“原本”或“原像”,而非鲍德里亚对马克思的“生产镜像”的批判性理解。及“批判之像”

目前,中国建设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的就是要通过剩余劳动的市场化行为获取社会财富增长,摆脱的是对计划经济时代对剩余劳动的高度控制,这样剩余劳动能够通过商品、货币实体性内容不断辗转于社会成员之间,但这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危机,正如霍布斯所言的“丛林法则”。资本的执行者开始逐利,都希望提高生产效率、雇佣更多的工人为从社会中获得更多的剩余劳动而竞争,进而资本的增殖逻辑推向了整个社会,这显然不同于霍布斯将权力让渡给“利维坦”的方式,而是将社会权力转让给资本,目的是获得超额的剩余劳动。同时,剩余劳动不再是主体与世界的勾连工具,而是作为一种征服手段,不断将生产欲望与工具理性“座架”于社会、自然界。

那么回应两大质疑:一个是资本逻辑,是否就是核心价值观的现实来源——换言之,核心价值观是否就是资本逻辑的价值论证;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是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谁才是核心价值观的超越对象。

1.资本逻辑是核心价值观的“生产之镜”吗

资本逻辑就要求以经济化的方式参与市场,这种经济化的方式主要就是商品、货币与资本的内容,那么这三种形式塑造着社会成员的价值内容,即经济拜物教。因此,经济拜物教的内容就是对财富的崇拜,这是一种新的欲望构建方式,从具体的物的财富形式到一般财富(即货币)的转变,“劳动的目的直接就是货币,所以一般财富就成为劳动的目的和对象”(马克思、恩格斯,1995),表现为财富的追求方式与追求内容的变化,它是主体的新的对象化内容,抛弃的是具体的、形式上的、自然性质的财富形式,转为以资本逻辑为内容的社会财富增殖机制。这种社会财富增殖机制主要是“致富欲望”,塑造着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内容,即塑造出具有市场欲望的个体。因此容易形成资本逻辑形成出核心价值观的全部内容的错误判断。

我们以为,剩余劳动是核心价值观的“生产之镜”,贯穿于整个历史长河;而资本逻辑化支配下的劳动生产只是历史的一个社会片段。因为,一方面,剩余劳动是为价值观的充盈提供了历史平台,否则价值观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如,各社会形态对价值观肯定会有截然不同的理解,马克思批判普鲁东的“经济形而上学”时,认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2009),同样,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思想的核心价值观,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观;那么,中国的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发展历史之谜的回答,它立足于对人类生产剩余劳动的过程的全部把控,并非局限于对资本逻辑的理论回应。因而,核心价值观的本质是要建立一个超越资本逻辑的社会价值诉求,其理论的内函包含着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因素,如如何共享改革开放的财富,即强调主体如何通过剩余劳动的分配不断提升自己的全面素质等。因此,核心价值观是高于剩余劳动市场化的这个时空背景,提出了社会发展的更高的价值追求。

另一方面,核心价值观符合更高的历史追求。这个历史追求就是不断追加剩余劳动,促进社会财富增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实现社会进步。因此,资本逻辑的存在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的一个环节,跳过这个环节,必然抛弃其市场化支撑下的各种价值观;而剩余劳动才真正体现出社会价值观的内容。换言之,核心价值观的内在结构明显昭示了剩余劳动的历史意义与时代精髓,如生产剩余劳动的本质目的就是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内容;获取剩余劳动的社会交往准则就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剩余劳动的主体化实践精神表征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因此核心价值观的超越性就是对剩余劳动的哲学理解,它从本体论高度蕴含着对未来社会的价值诉求,假如仅仅停留于资本逻辑的“生产之镜”,则将核心价值观浓缩为一种理性论证。

2.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谁才是核心价值观的“批判之像”

当空想社会主义从“平均化财产”的角度、普鲁东从“工资平等”的视角、《哥达纲领》从批判劳动的框架等,提出未来社会建制时,其本质上是资本逻辑框架内的“自我批判”,无法面向剩余劳动的历史境遇,进而无法理解资本的本质,同样就失去对资本价值观内容的准确判断,陷入了“幻像”。因此,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要批判资本逻辑,主要表现为:首先,资本逻辑的物质载体的准确把握。资本逻辑作为一种规律,只存在于资本生产关系,体现的是剩余劳动的市场化与资本化的规律,其物质载体就是剩余劳动。其次,资本逻辑的历史限度(周露平,2015)。资本逻辑的历史限度就提示着资本价值观的历史性,定义着价值观内容,故消除资本逻辑,必然能祛除资本统治的“幻像”,还原出剩余劳动的历史意义。最后,资本逻辑的超越可能。资本本质就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其生命力就是吸附活劳动而不断增殖,但“劳动是酵母,它被投入资本,使资本发酵”(马克思、恩格斯,1995),也就是说,是劳动者创造出资本增殖的动力,即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因此劳动解放不能停留于雇佣劳动的框架,而是要建设一种新的劳动制度,这样才能批判与超越资本价值观。

核心价值观要超越的是当下的资本逻辑运动附庸的价值观,而剩余劳动则是核心价值观存在的现实前提与历史归宿,什么样的价值观内容表征出剩余劳动的组织形态与运动规律,因此离开剩余劳动,去讨论价值观培育无非是“海市蜃楼”。

三、资本逻辑与剩余劳动的内在关联:核心价值观的哲学性质与历史意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目的是不断放大时空,高度推进资本逻辑。邓小平等改革家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猫论”,将阶级斗争排除在剩余劳动的生产之外,引入了西方的市场模式,做大社会财富;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是经济启蒙走向经济实践的重大转折点,主要表现为对社会财富的增殖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市场对于社会资源财富(剩余劳动)的基础性作用扭转为决定性作用,将整个经济发展的宏大命题浓缩为市场化法则与价值观世界的互动内容,也就是利用与超越资本逻辑的重大实践期,因此对于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提出了新的历史高度:它必须不断批判资本逻辑。

1.核心价值观的哲学性质:剩余劳动的唯物史观理解

目前,社会核心价值观培育理解侧重于技术化路径,如文化建构、制度建构、教育渗透等,却真正忽视了社会存在的基础就是剩余劳动运动的现实,则无法真正对话价值观的实体性的内容——它是对社会剩余劳动的哲学反思、规定与理解。“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能证明什么”(马克思、恩格斯,2009),因此,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精神溯源与价值凝练,反映的是人的生存世界演变的根本性线索,因而核心价值观的“二十四字”内容也会随着时代发展有所充实,如“富强”,其如何富强就是一个历史过程,国家富强的手段从实体经济到金融经济,再到信息经济、生化经济等,但无法改变的是国家富强的价值追求与精神本质等。

首先,剩余劳动至少从三个方面印证着核心价值观的哲学性质:第一,剩余劳动体现出的是社会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区分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资本家为了获取剩余劳动而压缩必要劳动,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真实写照;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两者都是共同提高,这是一个新的社会关系,反映出的人民物质文化需要增加时,对剩余劳动的主张也得到加强,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核心价值观把握住了这种社会关系的精髓,这分为三大社会关系的理解模式:国家对剩余劳动的宏观控制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对剩余劳动的积极调控即“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体对剩余劳动的微观反馈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第二,剩余劳动体现出的是一种社会规律。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关系中,剩余劳动的增长才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要求,它体现的是社会进步的规律,形成出社会等级制度、社会价值意识、社会交往水平等内容,塑造出历史发展的清晰路向:就是不断追求社会剩余劳动的解放,核心价值观正是对此社会规律的最好诠释,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权力结构的表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社会生产结构的把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对个体交往结构的陈述等。

第三,剩余劳动反映的是一种个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核心价值观对于剩余劳动的把握,是主体发展的一种价值诉求。当代社会由于市场化的生产方式创造出庞大的社会财富,以至于一方面整个社会能够在生产力无限增长的情况下用较少的时间生产出剩余劳动,使生产者能够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发展自己的个人能力,去验证与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另一方面,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主体重新思考剩余劳动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从而意识到剩余劳动的科学化应该消除以机器生产来代替人的全面创造的社会现实,这是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展现。

总而言之,核心价值观从哲学高度预设着未来社会中剩余劳动对于人的解放的重大意义,代表着理解世界发展的最高理论成果。“从世界发展历史来看,价值观的竞争,不只是思想观念之争,而是是谁引领历史发展趋势”(韩震,2011),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就是要超越现有的资本逻辑。

2.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意义:超越资本逻辑的价值诉求

资本逻辑的当代意义就是不断生产出社会的剩余劳动,提升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但带来的是诸如拜金主义、虚无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潮的论证,必然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如叶剑英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邓小平的“两个文明两手抓、两手硬”、江泽民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胡锦涛的“五位一体”等。因此,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不是一种“经验预设”,而是“理论先导”,不断通过实践进行检验与充实,同时赋予其新的历史含义。其现实指向与理论目标就是提出了超越资本逻辑的价值诉求,主要表现为两大路向:一个是未来图景的准确揭示。核心价值观宏观揭示出,资本逻辑不是历史发展的全部:一方面,它是人对由剩余劳动的追求与理解所构成的实物财富链条中的位置的哲学反思,离开这样的判断,则根本无法对话目前的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另一方面,资本逻辑只是剩余劳动的社会化与市场化生产的一个阶段,而非全部,因而核心价值观可以从哲学高度反思资本逻辑的历史意义,即资本逻辑的存在只是当前中国经济建设的一个积聚财富的基本平台,这是解决目前社会矛盾的实践路向,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财富需求与剩余劳动的生产速度与生产质量的矛盾,所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强化“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就是强调通过资本逻辑来增加社会财富。但是资本逻辑只是积累与壮大剩余劳动的特殊手段,故整个核心价值观体系从哲学、精神、价值等高度提出了超越目标,显示出它是行动指南与路线规划——行动指南就是它提出了资本逻辑的矛盾,就是人的存在高度异化性与财富的极度经济性之间的矛盾,整个社会行动就是要消除人的异化,使财富从自然性向社会性回归。路线规划就是形成出普遍化的社会效用,即将形成的价值话语系统重新回归至社会之中,它形成了对剩余劳动主张的新的话语权力,生成出人民对价值观的认同观与使命感,这种价值观与执政党的经济政治建设权力、人民民生由此紧密联系,形成了一种新的历史“实践场域”:社会财富的积聚或剩余劳动的物化本质上是由人民完成的。

另一个是消除“贫困”的现实引导。纵观当代社会,资本逻辑带来了“四大贫困”,表现为:“人的贫困”:由于剩余劳动的私人积聚,工人无法获得必要劳动价值即工资,贫富差距加大,社会矛盾凸显;“资本的贫困”:由于资本逻辑的历史限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限制,资本不能再创造出发展自己的生产力时,资本积累无法进行;“生态的贫困”:资本逻辑通过不断将自然转化为剩余劳动内容,带来的是自然生态恶化;“精神的贫困”:这是对以上三个方面的全面反馈,人的精神家园失去了现实基础。核心价值观就是从原则高度提出了要超越资本逻辑。如何超越之,资本逻辑的历史限度就是活劳动与对象化劳动的成为现实的统一,换言之,人可以控制对象化的存在要素即生产内容,劳动的保存对象化劳动能力不再体现为资本逻辑的“自我保存力”,而是人的对象化劳动的展开过程,主要体现为,财富从资本增殖的内容转化为剩余劳动的积累为本质,体现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社会劳动不是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它是一种自由劳动,在劳动中体现出诸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观;由于社会财富(以资本为内容)与劳动(以雇佣劳动为形式)之间的剥削关系消解,社会成员的生产与生活内容必然是对象化活动的展开,形成的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等。

总之,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对现代社会运动规律的把握,它提出要超越资本逻辑,强化剩余劳动的生产机制,为中国现代化生产提供精神支柱与价值引导,这样才能真正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的重大历史意义。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3.韦东雪、陈元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变迁探要》,《思想教育研究》2013年第6期。

4.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单行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5.《法兰克福学派选辑》上卷,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7.周露平:《资本逻辑的哲学性质与历史限度》,《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5年第2期。

8.韩震:《如何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光明日报》2011年2月14日。

9.《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责任编辑:吴群]

F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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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382(2016)03-0023-05

周露平,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博士(扬州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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