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理念牵引、技术靶向与现实进路

2016-02-28 00:11侯利文
学术论坛 2016年11期
关键词:对象建构精准

侯利文

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理念牵引、技术靶向与现实进路

侯利文

精准扶贫是新阶段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形式创新和战略举措。精准扶贫的高度精准性要求在现实中仍然面临价值、技术以及推进中的困厄,而社会工作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则预示两者间相互耦合与彼此建构的可能。研究发现,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之间存在价值亲和,社会工作可以为精准扶贫提供价值理念上的建构;社会工作介入扶贫攻坚可以起到技术靶向的作用,具有方法和角色上的极大优势;社会工作的学术传统与实务进路也积淀了精准扶贫现实推进中的可能线索以及发展空间。社会工作应当成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建构性力量。

社会工作;精准扶贫;价值亲和;技术靶向;现实进路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进路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湘西考察中提出“精准扶贫”概念,他要求“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接着在2015年的云南、贵州等地的考察中,习近平再次强调了“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并提出了“六个精准”①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这是习近平2015年6月在贵州考察时提出的。的扶贫要求。由此“精准扶贫”作为我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创新,开始在实践中建构与推进着整个扶贫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精准化与现代化。特别是《中央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提出要“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这就从政策层面规定了社会工作参与扶贫的合法性。但已有政策文本中对于社会工作为何参与、如何参加精准扶贫工作则语焉不详,尚未作出具体规定。

从学术研究的角度看,社会工作学界对“精准扶贫”的研究则是对上述政策议程与实践推进的理论思考与经验总结②其标志性的事件是《中国社会工作》2016年5月在北京召开的“专业社会工作与脱贫攻坚专题研讨会”。其中史柏年主张社会工作要找准定位,建立机制、打造品牌,切实在攻坚扶贫中发挥专业作用;黄红从供给侧角度指出社会工作介入扶贫攻坚的两个重点;李迎生就如何实现社会政策与新扶贫攻坚方案的有效衔接,从环节与机制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关信平认为应该将公共服务作为扶贫开发重点,这样社工介入才有意义;向德平则从社会工作介入扶贫工作的理论视角、途径重点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谭祖雪提出扶贫参与主体的能力建设是扶贫攻坚的核心任务,等等。具体可参见http://www.aiweibang.com/yuedu/116989718.html。。学者们认为,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是社会工作一个大好的发展机遇。从学者们的论述可以看出这里面的一个隐而未显的预设,即精准扶贫的实现需要有专业社会工作的参与。而问题是,要实现社会工作对扶贫的有效参与,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精准扶贫,社会工作何以可为?二是精准扶贫,社会工作何以作为?现有的研究尚没有提供有效的解答。事实上,从世界范围来看,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就是因缺乏各类资源与机会进而与其生存的环境存在适应问题的个人、组织、社区等,这就意味着贫困人群必然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服务对象之一。但是,社会工作作为专业和技术介入扶贫领域则具有中国特色。从这一意义上讲,扶贫领域可以成为社会工作开展服务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场域,对其开展服务的过程、方法以及路径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反思,必然可以成为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一个有益探索。有鉴于此,笔者以精准扶贫的治理要求和实践困厄为研究起点,以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的耦合性作为研究关切,尝试从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的价值亲和,社会工作介入扶贫可能的专业突围以及社会工作参与扶贫的可能空间等方面对上述疑问作出回答。

二、现实定位:精准扶贫的治理要求与实践挑战

为回应新时期贫困治理的结构性变化与主体性调整①特别是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农村扶贫开发进入了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推进的历史新阶段,扶贫的理念、形式以及贫困治理等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就贫困治理的体系结构而言,呈现出由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到贫困瞄准的基本治理单元的转变,其中贫困瞄准的单元也经历了从贫困县瞄准、贫困村瞄准到贫困区域以及贫困户瞄准的精细化演进。就扶贫的理念与战略的前后嬗变而言,也经历了由简单粗放的“资源提供”到综合多元的“扶贫开发”的转型,并且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也进行着向“精准扶贫”的转变,扶贫理念的精细化与差异化被不断强化。就扶贫治理的具体侧重而言,经历了由改革开放初期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的“输血”到90年代以来注重在地开发的“造血”的转变,而新世纪以来则更加注重以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建构,扶贫对象的主动性与建构性被不断被强调。,国家从宏观政策层面提出了“精准扶贫”的贫困治理思想。所谓“精准扶贫”,是指通过对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借助于科学高效的方法对其进行精准扶持,并通过对扶贫过程、扶贫信息的精准管理而达致以定点、定时、定量消除贫困为旨归的一种精细化的贫困治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以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为前提,以政府、市场、社会以及扶贫对象的协同参与为基础,以扶贫资源有效整合以及供需的高度匹配为保障,以实现贫困治理的现代化为目标。

第一,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主要解决“扶持谁”的问题。扶贫对象的精细化程度的提高,无疑会加大扶贫对象被正确识别出来的难度。有学者指出,现实中扶贫瞄准一直存在的精确度问题,并且在实际操作中总是存在两类误差,“一是存在弃真型误差,即符合条件的目标群体没有全部受益;二是存在存伪型误差,即不符合条件的人享受到了社会政策”[2](P30)。这里不仅有因扶贫政策的精准演化而滋生的代价空间,也存在人为操作以及关系展演中可能出现的机会缝隙,还有因为贫困的相对性以及动态性转变而存在的识别困难。因此,扶贫对象的精准性是否真实可得?可能我们的政策设计与执行更为有意义的考量是,如何最大化地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化?而这才是“精准识别”的关键。这样“扶持谁”的问题就转化为贫困标准的建构以及科学规范的识别机制问题。就前者来说,特别需要规避因贫困状态的动态性而带来的对象错置与资源浪费,也需要解决因贫困的相对性而引发的目标置换与治理缺位,并且标准的建构要考虑到“事实”和“价值”两个面向。从后者来看,精准识别要以科学的调查研究和详实的统计数据作为技术支撑,识别的过程要让数据“说话”,让信息“带路”,保证这一过程的公平、透明,特别要吸纳社会人员,尤其是“潜在扶贫对象”身边的人,参与到识别的过程中来。

第二,扶贫资源的精准识别,涵括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供需的高度匹配两个方面的工作,主要回答“怎么扶”的问题。从实践过程来看,涉及到互为累进的两个议题。一是扶贫资源的多元化筹集与整合。扶贫资源的有限性是制约贫困治理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挖掘与激活潜藏在民间社会的资源是关系扶贫攻坚成败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扶贫成效可持续的重要保证,也是精准扶贫深入推进的重要机会空间。进一步,不同性质、数量以及分布的扶贫资源的梳理、评估以及整合等工作是将资源由“潜在”转换为“可为”,由“碎化”转变为“集束”的重要环节,也是下一步进行供需匹配的前提性工作。二是贫困状态与扶贫资源的供需匹配与链接问题。一方面,借助于什么样的平台,通过什么样的渠道来进行供需的匹配是尤为关键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的是扶贫资源的高效率使用问题。现有的资源匹配过程主要是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路径来进行的,但是政府的层级性以及信息的有限必然会造成资源投放的效率损失和错位匹配(上述的两类错误)。而市场化的“经济理性”的介入也会造成扶贫价值优先性的让渡,存在目标置换与政策异化的风险。因此,如何在弱化效率损失,规避价值流失的基础上进行供需匹配与链接是“精准扶贫”的建构重点。另一方面,需要考虑的则是如何将资源输送到需求方的手里以及如果实现资源的最优化使用的问题,即扶贫资源传递与发送的载体以及资源使用的效益问题。同样也是实现“精准扶贫”需要解答的问题。

第三,以政府、市场、社会以及扶贫对象的协同参与为基础,主要解决“谁来扶”的问题。这实际上指涉扶贫攻坚的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的归属问题。责任主体是对扶贫攻坚承担直接责任的主体,是扶贫成效的最终承载者。就现有体制来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其官方的表述可能是,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各层级间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此即为对责任主体的基本界定,从这意义上来讲,是政府来负责。而行为主体则指的是扶贫过程的直接参与者与行动者,是扶贫实践的直接参与者。从扶贫实践的历时发展来看,政府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行为主体,直接主导了扶贫实践的进行与方向。但是随着贫困性质的变化,扶贫瞄准单元的微观化与具体化,政府作为单一的行为主体与贫困对象的多元异质性、贫困发生的复杂多变性存在严重的治理势差。因此,市场力量、社会组织以及作为扶贫对象的具体个人的参与与介入是有效实践精准扶贫的需要,现时也具有政策上的合法性。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政府、市场、社会以及扶贫对象的协同参与是重点。因此,如何在扶贫的公共场域中建构政府之外的其他社会主体,如何实现政社分工合作基础上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的合一,如何实现市场的效率性在扶贫治理体制与机制中的社会性“嵌入”,是解决“谁来扶”问题的关键。

第四,以实现贫困治理的现代化为目标,主要回答“为什么扶”的问题。贫困治理的现代化是一个抽象的范畴,统领精准扶贫的全过程。从政治层面来看,主要是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而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则是对“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的具体实践。其中贫困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以及贫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其核心构成,而切实提高扶贫成果的精准性、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是其基本判准。这样“为什么扶”就转换为工具性意义上的对扶贫效果的强调,以及价值意义上的社会公平正义的追寻。

由此可见,精准扶贫是对贫困发展演化所面临挑战的一种策略性回应,它部分地解决了扶贫对象具体化、扶贫资源有限化以及贫困识别复杂化的贫困治理生态。但仍然面临上述所列的种种挑战,现实中仍然缺乏对贫困治理可持续性的保证以及对六个精准可信承诺实现的技术规范,特别是在存在严重主体缺位的场域中实现贫困治理现代化仍任重而道远。但是,换个角度,精准扶贫所面临的上述困境和挑战也在内在理路上预示了社会工作介入的制度空间。具体来说,社会逻辑的缺失以及现实中建构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了充裕的合法性空间;“精准扶贫”面临的实践困境也构成了社会工作参与扶贫的重要领域和基本动因,而“精准扶贫”的高度精准性要求以及社会工作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则预示着两者相互耦合与彼此建构的可能。由此,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的耦合性就成为我们接下来讨论与钩沉的核心议题。

三、理念牵引: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的价值亲和

精准扶贫是一项社会性的事业,是新时期国家扶贫开发的重要战略举措。然而无论是精准扶贫的政策文本,还是从现实推进来看,精准扶贫的策略性建构都远远大于其价值性倡导。策略性建构遵循的是“挑战-应对”的逻辑,可能具有立竿见影之效;而价值性倡导则奉行“理念-建构”的逻辑,在积极建构中影响改变。没有价值嵌含的扶贫工作只会沦为最一般的救济,难以形成制度化的力量;而缺乏相应理念指导的扶贫政策也存在政策扭曲、目标置换的巨大风险,难以产生深远意义的改变。这就意味着“精准扶贫”要实现对上述挑战与难题的有效应对,必然是要实现由策略性向价值性的深入,需要在社会科学领域中寻求理论依凭与学科支撑,进而助推其走向深入。

社会工作是一个高度价值有涉的专业。它以利他主义为导向,以社会公平正义为追求,在其学科发展的百年历程中逐渐形成了助人自助、个别化、自我决定以及优势视角等工作理念,而这些理念价值与精准扶贫具有极强的共通性,可以为精准扶贫提供价值上的合理性。比如,社会工作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本质上就是扶贫实践的真实表达,而具有了对社会公平正义价值理念的嵌入之后的精准扶贫也就获得了扶贫攻坚的广泛社会性与认受性。这样精准扶贫在迈向其价值追寻的过程中就可以有效吸纳来自政府、社会、市场的各种积极因素与力量,扶贫的精准性更好,成效的可持续性更强。再比如,社会工作的“助人自助”理念,可以有效地激发扶贫对象(案主)的自主的脱贫意识,将扶贫对象建构成为自主自觉的参与主体,实现增能与内源性扶贫。而具有了扶贫对象积极参与的扶贫政策必然可以获得更高的精准性。此外,“个别化”价值理念则直接贡献于对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以及对介入方法的差异化运用,更好助推扶贫由“粗放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等等。

可见,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之间存在一种“价值亲和”。社会工作可以为精准扶贫提供价值理念上的建构,而精准扶贫则可以成为社会工作在实务场域中的空间拓展。社会工作对精准扶贫的“理念牵引”或“价值建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牵引功能,指的是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可以为精准扶贫脱贫目标的实现提供助推和促动作用,导向工具性目标的实现。其二,补缺功能,主要是补精准扶贫的价值之缺,是对精准扶贫战略策略性回应在价值层面上的补足,进而使精准扶贫获得价值层面上的意义,导向价值性目标的实现。其三,转化功能,指的是通过对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的援引,扶贫攻坚就获得了道义上的合法性,可以从价值的层面在全社会(大社会的范畴)进行扶贫攻坚与公平正义的一体化倡导。这样扶贫就由政府的责任演化成为了全社会道德上的义务,进而扶贫工作的开展才能走出政府“一元”愿景,迈向多元社会的协同。从这一意义上来讲,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的“价值亲和”,不是一种“选择性亲和”,而是一种“相容性亲和”。

四、技术靶向:社会工作介入扶贫的专业优势

精准扶贫具体政策目标的实现要求做到“六个精准”,其中精准识别是前提,以调查研究和详实数据作为技术支撑,要让数据“说话”,让信息“带路”;精准帮扶是关键,以需求评估和供需匹配作为过程基础,让评估“探路”,让方法“规引”。因此,精准扶贫的精准性要通过特定的方法和技术来加以保证。

社会工作,是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是一个实务取向的专业。事实上,社会工作的技术与方法可以有效满足精准扶贫对“精准”的要求。综合来看,社会工作以专业的方法介入扶贫攻坚存在方法和角色上的极大优势。

第一,在工作方法上,社会工作以对服务对象问题与需求评估作为其开展服务的逻辑起点,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以及社区工作为其基本的介入路径,同时以对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整合运用(特别是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为其开展服务的支撑,注重对系统、完整服务流程与操作的强调与遵循,将服务以更加柔性的形式传送给服务对象,达到“助人自助”。其中,问题与需求的评估有利于做到“分类扶贫、精准到户”,个案、小组以及社区方法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精准帮扶”,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借鉴有利于进行“系统认识、精准评估”,系统、完整的服务流程与操作有利于践行“科学循证、精准持续”,而社会工作通过工作展开过程而进行的服务传送就可以实现“供需对接、精准扶贫”。

第二,在角色展演上,社会工作以与服务对象专业关系的建立为开展服务的前提,通过对与服务对象互动实践过程中多种角色与身份的积极扮演而发挥专业作用。其一,协调者的角色,主要解决扶贫资源与贫困对象的错位匹配与供需的断裂问题。一是要协调资源。梳理、整合、评估可资利用的各类社会资源,包括服务对象自身的、家庭的、社区的,以及机构可以争取联结的,特别是社会中已经存在的各类信息与资源(比如住房、就业、上学、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政策优惠等信息)等,并登记造册。二是要协调供需。在科学分析贫困发生的原因、充分评估贫困对象需求的基础上,与已建立的资源信息档案进行匹配、链接,进行精准帮扶。其二,倡导者的角色,主要解决贫困者的惯习意识以及阻断“贫困的代际再生产”。一是倡导优势视角下对贫困对象的帮扶,注重对贫困对象积极因素、社会资本以及能力的强调与激发,并以此为切口开展服务,改变其消极被动的意识,主动去追求有尊严、有价值的生活。二是倡导结构视角下对贫困的客观认知,特别是由于社会的结构性变动与转型而新生的贫困类型,以及由于环境资源禀赋的限制而存在的贫困状态,要去除对帮扶对象的“污名化”标签,强调脱贫过程中的社会责任,倡导全社会给予贫困者(个人、群体或者是区域)更多的“关注”①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一种基于同理心基础上的“关注”,以更为包容和开放的心态而产生的关切,绝不是基于所谓“道德上的优势”而生发的一种“同情怜悯”。而非“诟病”。其三,建构者的角色,或者说影响改变发生的角色,主要解决“贫困对象的不作为”以及“扶贫效果的可持续”。社会工作者秉承“助人自助”的原则,通过已经建立的良好专业关系去影响扶贫对象,改变其关于自身能力以及“不作为”的不恰当认知,建构关于“贫困现状”以及“自身能力”的正确认知,进而发掘自身潜能,建构社会关系网络,利用链接的社会资源与信息发展生计项目,改变自身的贫困状态。

综上,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具有“天然”的优势,其在工作服务方法以及角色身份扮演上所展现出的与精准扶贫的高度契合性,犹如一种高精度的“靶向药物”来进行对“贫困疾病”的精准治疗。

五、现实进路:社会工作介入扶贫的可能空间

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之间存在极大耦合,社会工作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手段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作用,可以是价值理念上的宏观牵引,也可以是方法技术上的具体靶向,这就回答了“精准扶贫,社会工作何以可能”的设问。但现实实践中社会工作是否有具体的介入进路与工作模式以使其在精准扶贫中的耦合功能得以彰显?即“精准扶贫,社会工作何以作为”的问题。事实上,社会工作学术界已有一些成功的探索经验①比如长沙民政学院社会工作团队在湖南湘西开展多年的社会工作介入扶贫的农村社会工作进路,总结了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的具体路径;华中农业大学社会工作团队在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王家河进行的精准扶贫实践探索;以及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在中国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从事十多年的扶贫济困探索等等。,但尚未进入学科化的层面,没有形成系统的、可循证的专业进路②而此也构成了笔者文章最后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化、学科化思考的逻辑起点。。本部分笔者试图从社会工作的学术传统与实务进路中去找寻可能的线索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

第一,社区为本的社会工作(community-ori ented/basedsocialwork)应该成为社会工作介入扶贫的核心工作模式。社区,是贫困发生的一个完整生态,同时也是解决贫困的原生环境。地区发展模式最早就是旨在摆脱贫困状态,实现社区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工作模式,很早就被运用于地区扶贫中,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规范的工作策略和步骤,应该在新阶段的精准扶贫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资产建设(assetbuilding)与社会资本拓展(socialcapitalbuilding)应该成为社会工作介入扶贫的关键策略。贫困,是一种缺乏发展的资源与机会而处于物质匮乏的状态。因此,更多资源与机会的争取就成为脱贫的关键。而社会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以资产建设以及社会资本移植与重构的工作取向就应该成为精准扶贫过程中资源整合与链接的重要策略。

第三,社会组织应该成为社会工作介入扶贫的重要载体与平台。社会工作,无论是从专业的角度看,还是社会工作者的视角上看,其对扶贫的介入都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载体与平台。而社会组织则就是这样的一种载体与平台,并且无论是官方还是学界都已达成共识。因此,社会组织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致力于救困帮扶的专业性社会工作机构以及评估机构应当成为精准扶贫中的中坚力量。

第四,社会政策与公共服务应该成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重要领域。与以往扶贫战略不同,精准扶贫更加注重扶贫效果的可持续,这就要求扶贫的政策导向要实现由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的初始阶段向更加注重公共管理以及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建设的转变,由注重物质资源的提供到注重扶贫参与主体能力建设的转变。此外,也要实现社会政策(包括公共政策)与精准扶贫政策的相互协同。无疑,这些领域都是社会工作充分在场以及极具优势的领域。

第五,政府购买服务应该成为常态化的机制。社会工作对扶贫的参与是以项目的形式来进行的,这样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常态化、规范化以及法治化就成为社会工作参与扶贫以及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保证。近日,国务院成立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推进,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契机。当然,政府购买服务的常态化以及制度化还需要公共财政制度,政府职能转变的清单以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专业服务(比如扶贫)清单的配套制定与实施,由此社会工作介入精准扶贫才能具有现实可能性。

六、理论省思:以精准扶贫为契机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

精准扶贫与社会工作在价值理念上具有一致性,在服务对象上具有共同性,在技术方法上具有契合性,在现实进路中具有相通性,在战略布局中也具有耦合性。特别是在当前的精准扶贫进程中,社会工作具有独一无二的理念价值和不可替代的专业优势,必将在扶贫攻坚的现实进路中发挥独特的功能,也应该成为扶贫攻坚的重要的建构性力量。虽然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的参与是全方位的,从价值理念到技术方法,从政策设计与评估到服务的传送与实施等,都存在巨大的参与空间。但是,我们仍需要反思,在扶贫攻坚中社会工作的专业参与与介入是存在功能边界的,它作为“多元协同”中的重要“一元”而存在与发挥作用。因此,如何定位自身,如何处理与其他多元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如何学会与政府相处,如何在“国家中的社会”中逐渐成长为积极的建构性、改变性力量,社会工作学人需要深入思考的重要议题①其中,王思斌2016年6月22日在上海《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国际研讨会》的主旨演讲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看法,社会工作的嵌入型发展和张力性成长。笔者认为较好地描述和指出了社会工作的所处的现实背景与发展策略。而精准扶贫领域因与社会工作存在的耦合,也应该成为社会工作“张力性成长”的重要契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工作作为扶贫的重要主体之一,不能因为自己的专业优势而出现对既有扶贫力量的排斥与拒绝,须知专业只是社会分工的一种结果。这需要社会工作者在实践推进中具备专业智慧,也要防止精准扶贫政策背后可能存在的“权力隐喻”②这里主要指的是社会工作在参与扶贫过程中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与专业性,不能沦为某些利益群体利益博弈的“合法化工具”。。

再者,社会工作要在建构性参与的基础上获得“学科性”和“专业性”。这是一个未完的议题,本质上是“社会工作学何以可能”的学术发问[3](P41-46)。社会工作学何以可能?笔者认为两个方向的努力可以有所助益。

其一,来自经验领域的循证(Evidence-based)。社会工作是一个实务取向特别强的专业。一方面,专业对经验具有直接指导与建构的作用。专业规引着人们对现实认识和理解,进而主导着现实的推进与演化。这是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特别被重视的一个方面,即“理论对现实的指导作用”。来自于西方语境的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在中国的实务推进中发挥着“解释”与“指导”的作用。但是不同场域中的经验背景比较、对话较少,来自异文化的理论观点必然存在本土化的问题。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对实务领域经验累积与提炼的高度依赖性。这是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但现实中是被忽略或遮蔽的。这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国际对话能力弱、本土贡献不足的关键。而“精准扶贫”可以作为推进社会工作学的一个重要切口③这个维度的社会工作学发展,笔者认为“中国灾害社会工作”的研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可以看作是社会工作本土化与学科化的一个重要典范。比如文军等通过参与云南鲁甸地震灾区上海社会工作服务队的救灾实践,在实践提炼与理论反思的不断对话中,从中观层面建构了整合服务在灾后重建中具体展开过程与机制,提出了以“社区关系重建”为核心的社会工作整合服务模式,具有理论自觉的价值与意义。而笔者认为精准扶贫可能成为下一个社会工作学领域拓展的重要空间,当然这需要学者们在“经验场-学术场”的双向互动中进行深耕与探索。。尽管社会工作学的推进对实践经验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但是来自于经验的归纳总结与操作循证严重不足,而且缺乏前后的承继。特别是关于社会工作参与扶贫的“操作化方法”与“标准化路径”的可能性空间尚未被“发明”,碎化的实践存在对话上的可能但是尚未被有效“联结”。从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来看,来自于经验的学理研究与对话循证应当成为“社会工作专业化”的重要路径与学理自觉,而此也是社会工作学科化的重要意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工作的中国化存在极广的实践场域和极大的想象空间。

其二,立足于经验场域进行学理探究的社会工作学者的理论自觉。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价值导向性,天然地具有建构主义的立场。经验场域,也应该成为一种学术场。因此,学者作为主体在经验场域中不仅仅是一个研究者(观察者、资料收集者),也应该成为一个自主的经验故事的参与建构者。它(角色与身份)不同于人类学的参与式民族志研究,也不同于社会学式的中立观察,而是一种积极的建构性力量。学者是作为影响发生的或诱使改变出现的当事人而存在的,在参与的过程中进行理论上的省思与现实对话间的不断往复循环,在理论索引与现实情景的关联中进行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的建构努力,并在反复实践与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累进性的探讨、提炼与升华。

[1]习近平赴湘西调研扶贫攻坚[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11/03/c_117984236.htm,2013-11-03.

[2]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J].贵州社会科学,2015(8).

[3]何雪松.社会工作学:何以可能?何以可为?[J].学海,2015(3).

[责任编辑:戴庆瑄]

侯利文,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200237

C91

A

1004-4434(2016)11-0105-06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实践中的政社关系研究”(16CSH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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