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探索

2016-02-28 07:52
中国民政 2016年19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山东省

肖 宁

山东省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探索

肖 宁

民政工作服务民生、连接民心,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民政标准化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技术支撑。民生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已成为民政部门履行好“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核心职责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

一、山东省民政标准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民政部和山东省的部署,山东省民政部门在政策导向、机构建设、标准制定、宣贯实施、试点探索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民政标准化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一)出台系列民政标准化工作政策文件。近年来,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系列标准化政策文件,为全面落实决策部署,山东省民政部门积极出台有关文件。一是2015年11月,省厅制定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二是制定下发《2016年度全省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对全省民政标准化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三是围绕快速增加民政标准化的有效供给,联合省质监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明确近三年需加快研制的养老服务重点标准。2016年3月,省质监局立项一级子体系标准,包括30项具体标准,为促进山东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提供保障。

(二)强化民政标准化组织领导。一是把民政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日程。2015年山东省民政厅党组研究制定了“一二三四六六”(围绕一个目标、夯实两个基础、提升三项标准、发挥四个作用、实现六个突破、实施六化驱动)的全省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明确了建设“现代大爱民政”的总目标,提出了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市场化、标准化、精细化“六化”驱动的推进手段。二是成立民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3月,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的民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民政局也参照省里做法,建立健全了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同时,省级积极筹建成立厅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三是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对17市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山东省民政厅下发各市的《2016年度市级民政工作综合评估方案》,把民政标准化工作作为重点评估内容。

(三)研究制定了一批标准。一是承担了优抚事业单位服务的国家标准制定。受民政部委托,承担了民政部《优抚医院服务规范》《光荣院服务规范》《烈士纪念实施保护单位服务规范》3个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二是加快重点领域标准研制。2011年10月,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等5个地方性推荐标准,标志着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第一批地方推荐性标准的出台。2015年11月,省质监局发布了养老机构等5个地方推荐性标准。三是会同济南历下区甸柳一居社区制定发布了11个关于和谐社区的地方性标准。四是配合省质监局制定发布了《山东省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五是制定出台民政系统内部标准《山东省民政业务基本服务规范》,作为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民政对象提供管理服务的规范指引。

(四)营造学习民政标准化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民政部网站、《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等平台宣传山东民政标准化工作。在山东民政网站内外网建立民政标准化宣传专栏,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五)加强民政标准的贯彻实施。截至2015年底,已发布民政范围国家标准165项、行业标准79项,山东省地方标准22项。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采用等级评定、培训宣传贯彻、座谈研讨等形式,多措并举推动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贯彻实施,组织开展星级敬老院评选、养老机构达标活动、殡葬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和谐社区建设等活动。

(六)确定了一批民政标准化试点。2011年6月,济南市、广饶县、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街道入选第一批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十二五”期间,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临邑县社会福利中心、潍坊鹤翔安养中心等3个养老机构成为中国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协会的标准化试点单位,其中临邑县社会福利中心于2015年通过验收。2016年6月,省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政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8月统筹确定了30家单位为综合试点单位、41家单项试点单位。

二、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性

历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十分重视,适时提出了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2003年以来,民政部也相继颁布了民政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实践证明,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已经刻不容缓。

(一)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转型。标准化是承接、容纳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技术手段,对推进民政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二)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民政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对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标准化管理的理念和方式,对于扩大公共服务产品提供规模、提高公共服务产品质量、增强公共服务效益、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法治建设的重要方式。标准是法律法规的细化和有效补充,强化民政标准化将为推动民政工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建立实施路径,实现民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新理念下创新驱动的重要举措。创新是引领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标准化是固化、复制、推广、传播创新成果的的最佳手段,强化民政标准化工作将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三、民政领域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一)民政领域标准化人才队伍亟待加强。标准化工作需要有一支具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工作队伍。由于基层民政部门大部分同志对标准化工作接触较少,对什么是标准化、为什么要开展标准化、开展民政标准化有什么意义等比较生疏,造成了在基层民政队伍中掌握标准化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标准化人才严重缺乏,在工作上存在发展不够平衡和“上热下冷”问题。

(二)民政标准化运行机制亟需加强。目前,山东省虽然正在筹建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但大多数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没有明确标准化专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加上民政工作内容的宽泛和繁琐,致使很多标准或者标准课题没有专职机构或人员进行研究。

(三)民政标准供给亟需增加。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民政地方标准只有22项,实施范围集中在养老服务、社区建设、区划地名三个领域,在其他领域还是空白。随着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民政标准体系也不完善,致使民政标准化工作进展缓慢,标准供给滞后。

(四)民政标准的宣传贯彻问题亟待解决。标准的宣传贯彻是标准化工作的关键环节。目前山东省民政领域的标准化专职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标准宣传渠道少、标准执行及检查评估力度不够等问题普遍存在,特别是民政工作领域范围广,标准的贯彻实施有较大阻力。

(五)标准化资金投入亟需增加。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目前,各级民政部门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机制也需建立完善,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的方式也有待探索。这也是山东省民政标准化工作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四、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十三五”是民政标准化发展与转型的关键时期,民政部已经印发了《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可以说未来民政标准化工作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对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予以改进和提升。

(一)突出重点,加大标准的制定修订力度。民政工作涉及领域广,标准化工作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要结合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完善民政标准体系。一是在民政领域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方面,加大在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国家安全、满足民政社会管理基本要求的强制性标准的研制,充分发挥强制性标准“守底线”的重要作用。二是在民政领域推荐性标准的制定修订方面,系统分析各领域的标准需求,研制通用基础标准和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三是在民政领域团体标准发展方面,鼓励支持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同时鼓励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二)完善机制,形成民政标准化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提高民政标准化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作用。二是发挥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技术指导作用,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健全民政标准化审查规范。三是推动成立重点业务领域的专业技术委员会,加快推进业务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四是探索建立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多种竞争性方式加快民政标准研制。五是健全多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

(三)强化宣传贯彻,提升民政标准实效性。一是营造良好的标准化氛围,加强标准化宣传工作,强化标准化理念。二是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民政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假肢和康复器具、殡葬等领域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保障民政及相关强制性标准全部严格实施,切实发挥“守底线”的重要作用。三是最大范围有效实施推荐性标准,为民政事业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奠定基础。四是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强制性标准实施以行政管理、执法检查和强制性认证等形式进行监督,推荐性标准实施以标准复合型检测、监督抽查和自愿性认证等形式进行监督。五是扎实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力争在全省民政系统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

(四)加强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制度,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研究确定各级民政标准化体系建设、专业组织筹建等重大事项,制订加快推进本地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形成领导重视、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组织保障水平。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培养标准化工作骨干队伍。在积极鼓励和支持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先学一步、学深一点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和培训工作,邀请质监部门、标准化院的专家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进行专题讲座,利用编制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等时机,邀请专家进行指导,提升标准化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实务能力。三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争取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四是积极出台相关政策。继续将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和对各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内容,制订《山东省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山东省“十三五”时期民政标准化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确定发展布局、重点任务和相关保障措施,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全面配套、功能完备的标准化体系。

(作者单位: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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