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琪
(西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重庆市 40071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内在逻辑及实现*
周琪
(西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重庆市 400715)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核心价值建设的重要命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遵循内化与外化、显性与隐性相结合的两种逻辑方式: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众化和生活化,把国家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相统一;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与“外化”,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引导社会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相统一。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在逻辑;内化与外化;显性与隐性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建设的重要命题,旨在用当代中国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为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提供社会价值认同基础。这一建设过程不是自发生成的,它面临“如何”和“为何”的追问。正如列宁在《怎么办》中关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从外部灌输”的论断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遵循内与外、显与隐相结合的内在逻辑方式,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才能成为社会群体的共同意识和行动。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内”与“外”的转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导向,首先面临的是社会价值共识和社会实践之间的统一,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无论是社会发展战略、社会治理理念还是社会改革,都需要将社会主导价值转化为社会群体的价值共识,才能推动社会实践。马克思的“批判的武器”和“武器的批判”、列宁的“革命的理论”与“革命的行动”正是蕴涵理论引导与社会实践的互动。纵观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进程,五四运动时的“德先生”与“赛先生”、中国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均旨在用社会群体的价值共识引领社会实践,以形成国家、社会和个体之间的合力。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同样需要“内”与“外”之间的相互转化。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由“外”向“内”的转化
这一层面指向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社会认同基础。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共识的“价值公约数”这一命题提出之时,首先需要回答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能够成为社会价值共识。在马克思主义视域里,社会核心价值观总是以不同方式展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它是一定的社会生活方式、经济生产方式、社会关系在社会观念系统的集中反映。这在于,作为观念结构的社会核心价值观,不仅其运动变化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而且其内容的阐释归根结底应到由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构成的经济基础中去寻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连续用两个“不应当”和“应当”的对比凸现了社会生产方式在社会核心价值观生成中的本源意义:“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2]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用“将工作奉为天职,有系统且理性地追求合法利得的心态”[3]40描述资本主义精神,认为这种精神正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在社会主导价值取向上的体现,并引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初期“有助于市民的、经济上的理性生活样式的倾向”[3]178。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从国家、社会、个体层面凝练出当下中国社会生活、国家治理与人的协调发展的基本方式和理念,把“四个全面”、“经济新常态”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国家发展战略、社会治理理念、执政党建设等转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容中,为社会主义改革实践提供理论导向、思想动力和精神支撑。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这种社会共识指向两个层面:一是凝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的共同理想,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转化为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的具体理想,体现社会理想的长期性和具体性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梦如此,“美国梦”中的美国式自由与民主、“俄罗斯复兴”中的国家利益至上、非洲梦的“泛非主义”亦复如此,都蕴涵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主导价值观。二是体现社会建设进程中国家、社会和个体的基本规范,这是对国家、社会和个体的应然状态的具体表达,通过这种基本规范将国家、社会和个体连接为一个共同体。《礼记·礼运》中用“选贤”、“修睦”、“壮”、“幼”、“鳏寡孤独”的基本规范描述“大同社会”的价值取向,无论是“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还是“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4],都是描述国家、社会和个体在大同社会中的理想状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体现出这种社会共同理想和基本规范相对接。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由“内”向“外”的转化
这一层面指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群体的认同与践行的转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与社会群体的知与行之间不能直接转化,需要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引导社会群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与“外化”。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我说你听”的强迫接受和填鸭式教育,而是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彻底化与人民性相结合。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理论彻底化”
“理论彻底化”的实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群众在于,只有理论彻底才能说服人。这既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形成社会价值共识的现实基础,又要求能够体现国家、社会和个体层面的共同价值诉求,展示出社会主导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间的规律性。这一过程首先是个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不知”到“知”、从“知”到“信”、再从“信”到“行”的过程。德国青年政治观教育把这一过程描述为“体验、相信、理解”。另一方面,作为理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导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抽象,它在掌握群众过程中需要表达形式和途径的大众化,用社会群众喜闻乐见的话语形式和传播途径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说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活灵活现地体现在文化创作中”[5],正是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达方式大众化的问题。在话语形式上,它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话语转化为生活话语,用歌曲、故事、箴言等大众化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变为通俗易懂的内容,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片展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曲传唱等。在传播途径上,它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单一媒体转化为多媒体,在依托于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基础上,运用网络的自媒体、微媒体等形式,拓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途径。例如,在微信、QQ群等网络社交空间里传播和分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视频、微故事、动画等。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人民性
人民性的实质是把作为理论话语的社会主义核心观转化为生活话语,用社会群体能理解和关注的方式进行转换。这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处理当代我国社会、国家和个人之间关系的主导方式的高度凝练,它需要用能与社会群体的思想、利益等产生交汇的内容进行转换,才能与社会群体产生情感共鸣和认同。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倡把“最根本的决定于是否能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5]作为判断优秀作品的标准,其实质是强调文艺创作的贴近性、对象化、接地气。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因此,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实生活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相关联,聚焦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对于我的生活有什么用?”的回应,关切和解决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价值愿望和社会现实问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渗透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显”与“隐”的转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内”与“外”的转化聚焦于这个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如何为社会大众所掌握,而“显”与“隐”的转化指向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方法。正如用“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教育方法直面多元化的社会个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显性”与“隐性”的方法相结合。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显”指的是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即鲜明地告诉社会大众什么是应该肯定和赞扬的,什么是必须反对和否定的。它表现为以下两个维度:
首先,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意识形态性。这在于,从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的视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思想上层建筑。在这一领域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反映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的性质,而且以主导社会意识形态的方式维护社会主义改革实践和引领多元化社会思潮建设。如果放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导向性,将引发国家失魂、社会失形和个人失信,并动摇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20世纪90年代,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如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便是深刻教训。它们用“民主的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非马克思主义解构马克思主义在社会核心价值观领域的主导地位,导致社会主义实践丧失价值导向、信仰聚焦和精神支撑。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所强调的:“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6]与之相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十分重视社会核心价值观建设,他们明确提出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建设方式。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学校教育中实施“品格教育”计划,强调让每一个学生认同和践行诚实、尊重、责任心、正直、勇气、宽容、公正和礼貌等10种美国核心价值观。法国和欧盟用“文化例外”和“文化豁免”对抗美国向全球推行的“美国梦”,以保持民族国家价值观的独立性。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一是需要用价值鲜明的内容凸显社会主义的主导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改革实践相匹配。在这一过程中,需要防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自由、平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平等、法治”相混淆,阐释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防止用西方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法治的内涵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在国民教育、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实践中。在马克思主义视域里,思想的上层建筑建设不是单打独斗,而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等形成合力,使社会主导价值体系与社会建设实践诉求相一致。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从社会经济方式、政治理念、社会文化中获得支撑,并形成学校教育、家庭养成、社会舆论共同参与建设的三位一体效应。例如,当因社会经济生产方式、分配方式等多样化使不同社会阶层之间差距不断拉大之时,将导致社会心理的群体敌视;当食品生产中出现“毒奶粉”、“地沟油”、“廋肉精”等卫生安全事件之时,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诚信”价值导向相背离,这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产生消解效应。
其次,作为社会观念系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意义性和超越性。社会个体通过社会观念系统获得意义和价值,形成一定的价值体系、生活方式和情感结构,并以此为基础与他人进行意义和信息的交往,这一过程的实质是社会观念系统的“化人”,使人从“为我的存在”变为“为他的存在”。“狼孩”就在于它脱离了在充满意义和价值的社会中进行“化人”的过程,即使他回到人的世界中,也因社会价值生成机制的缺失而无法与人交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阿德勒在《让生命超越平凡》中强调价值对于人的重要性:“我们所感受的不是现实的本身,而是经过我们解释之后的东西。木头指的是与人类有关系的木头,石头指的是能作为人类生活因素之一的石头。假如有哪一个人想脱离意义的范畴而使自己生活在单纯的环境之中,那么他一定非常不幸——他将自绝于他人。”[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性和超越性就在于,它从国家、社会和个体层面体现精神导向功能,它一方面通过人的社会实践转化为物质力量,在深化社会主义改革进程中体现出社会价值导向,另一方面为社会群体直接提供精神动力,构成国魂、社会共同理想和个体精神之钙。毛泽东强调“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这点精神使人具有人的价值和尊严:“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8]同样,一个国家和社会需要用社会主导价值凝聚信仰和共同理想。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称之为国家和社会的“总开关”,习近平在与北大师生座谈时把价值观建设比喻为“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指的都是它能为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发展指明路径和取向,而不是迷惑于“人生的路为什么越走越难”和“我是谁”的发问中。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隐”
在面对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当代中国的价值公约数这一宏大命题之时,需要落实、落细和落小于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之中。唯有如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才能把国家、社会和个人相关联,而不是使三者相互分离。这在于,日常生活是一个具有生动的交互主体性和丰富观念体系的领域,它对主体始终有效、开放并不断生成,不同社会群体在其中进行意义的沟通、认同和创造,从而具有价值和实践的双重意蕴。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而言,日常生活表现为三重维度。
首先,日常生活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践行提供具体情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践行不是抽象的教育或自我建构所能完成的,它需要个体在具体的生活情境中进行角色体验或亲历性学习而建构价值观,而这种“生活”与充满意义和价值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霍夫曼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移情唤醒”,并把“对他人生活状况的移情”作为移情唤醒的四种模式之一。他强调道德行为的发生首先需要个体能够感知到道德的情境,并从道德的角度去予以诠释和理解:“这些亲社会的道德文本不是被动获得的,而是儿童在持续不断地建构、综合,以及在语义上组织诱导信息,并把它和自己的行动及受害者的状况联系起来的过程中主动形成的。”[9]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置于日常生活之中,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建设方法等置于个体的具体生活情景中予以考量,尊重个体需求、行为方式的多样性。面对不同社会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方法首先是基于不同群体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心理等差异,而这些差异都能在社会群体的具体生活情景中找到根源。例如,对于青年大学生与农民群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而言,前者强调“为什么”,后者强调“是什么”,其根源于不同社会群体的知识水平、生活环境等具体因素的差异性。二是从社会群体的日常生活选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素材,把高度凝练的理论话语转化为生活化的内容。例如传统节日、纪念日等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仪式,它以传统风俗的形式和仪式呈现出中华民族的整体主义、重义轻利、自强不息、律己修身等传统价值追求,这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爱国、诚信、敬业等价值认同相一致,拓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传承性。因此,应在充分的节日资源、传统文化资源中挖掘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材和资料,把历史上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和实例渗透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之中。例如,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便是一次典型的爱国主义教育,以此凸显爱国、铭记历史、开创未来的主题。
其次,经过建设的日常生活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始终有效。蕴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日常生活通过营造具体情境引发社会群体的情感共鸣和认同动机,从而推动社会群体的认同和践行,但这种日常生活需要经由主体的积极建设,由自在形态向自为形态演进,表现为经过精心设计和建设的生活。这在于,个体日常化生活因琐碎而感性容易被物化,而媒介的娱乐化、快捷性、碎片化更是容易将生活演变为“未经审视的生活”。美国社会学家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把电视描述为用娱乐的声音助长语无伦次和无聊琐碎的思维方式,并认为这种电子媒介容易生成娱乐的、庸俗的文化。这种“未经审视的生活”使生活中的精神层面如价值、自由、道德感和对生命的关怀被抽离,导致个体在价值取向上呈现出告别崇拜、躲避崇高和拒斥榜样。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日常生活的衔接首先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日常生活建设,这种建设蕴涵着对历史意义、对自由的信仰和对理想的坚守等精神特质,使人的价值不被物质层面的感官享受和刺激所搁置。
如果说具体化的生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方式和话语具有丰富性,而经过建设的生活则以鲜明的指向性使社会群体获得社会核心价值导向。在这一过程中,一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中国好故事和传中国好声音。故事和声音作为口口相传的媒介形式,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蕴涵在鲜活的生活素材中,通过“叙述者”的语言和声音把深刻的价值观念具体化和生活化。翁格认为口口相传的谚语、俗语等能够渗透于生活之中,“它们构成思想自身的内容。没有它们,任何引申的思想都不可能存在,因为思想就存在于这些表达之中”[10]。另一方面,这些生活素材不是简单的“讲故事”、“看电影”、“聊八卦”,而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进行再创造和提炼,从而使生活素材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和社会主体参与。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强调的“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5],同样适用于生活素材的建设原则。
最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活动资源开发。这一层面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重要维度。这在于,社会群体在活动中能够用内化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相互影响,并推动从认知到实践的转化。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现》中研究人际互动时指出:个体在相互直接见面之时,一个人与另一个人行动相互影响,而影响的依据是个体内化了的现存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因此,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蕴涵在活动资源中时,这些活动资源不仅具有价值导向性,而且能够把这种价值导向渗透到日常化的活动之中,成为价值导向和社会群体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提出15项重点活动项目,如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诚信建设制度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文明旅游活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扶贫济困活动、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等等。在这一过程中,既需要高度凝练这些活动的具体主题,又需要转化为社会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参与的活动形式,否则将使活动流于形式。
一是学习先进典型的活动。先进典型具有示范效应,他们所蕴涵的优秀品质、高尚情操和时代精神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这些典型个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转化为非强制性、愉悦性、渗透性的形式,不仅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性,而且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感染。对于先进典型、杰出人物和道德楷模,不仅要善于发现并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典范,而且要善于运用大众传媒向社会群体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事迹和价值取向。例如,每年的“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最美乡村教师”、“寻找最美乡村医生”等就是旨在运用大众传媒生动形象地宣传社会各领域中的典型人物,使他们的事迹和品质深入人心。
二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成为价值导向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移风易俗、改造社会的伟大创造”[11]。在这一实践活动中,不仅要充分调动社会群体的创造性和主动性,而且需要形成从宏观到微观层面、内容和形式的合力共振,以主题活动的形式分层次实现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的内容和目标。例如,在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开展“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主题活动;在创建文明校园活动中,开展各种形式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化教育和主题教育活动,如:寝室文化大赛、科技文化活动月、文化艺术节等;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中,开展“文明服务用语”、“百城万店无假货”、“社会服务承诺制”、“青年文明号”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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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荣军
网址:http://xbbjb.swu.edu.cn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6)01-0035-06
基金项目:教育部2013年全国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项目“基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1302036),项目负责人:周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改革开放以来文化视野下中国高校德育发展研究”(11JZW006),项目负责人:周琪。
作者简介:周琪,法学博士,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收稿日期:*2015-06-18
DOI:10.13718/j.cnki.xdsk.2016.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