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凌晨,湖南省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巡逻大队辅警陈晟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制止肇事逃逸时不幸殉职,年仅27岁。
据益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11月16日23时40分许,益阳中心城区金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治安纠纷。赫山公安分局巡逻大队3号巡防平台民警刘建平、辅警陈晟受市局110指挥中心指派前往现场处置。在处置过程中,途经现场的一辆海马越野车(湘H1TK58)与原事故车辆发生刮擦。海马越野车司机王某武欲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刘建平、陈晟见此情形,立即表明身份,上前制止,发现肇事司机王某武一身酒气,疑似酒后驾车。当即令其下车接受检查。但王某武不听劝阻。为防止肇事司机王某武驾车逃离现场,陈晟侧身从车窗拔肇事车钥匙,王某武突然加油起步,陈晟俯身悬挂在肇事车驾驶室门上。在逃逸过程中,肇事车又与一辆的士车、路边花坛、道路指示牌等相继发生碰撞,距原事故现场100余米处,肇事车辆因严重毁损,熄火停车。陈晟在撞击过程中,被撞飞10余米,身负重伤,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1月17日凌晨1时50分以身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