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理论框架建构*

2016-02-20 05:28汪青云胡沈明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6年11期
关键词:突发事件政务民众

■ 汪青云 胡沈明



突发事件中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理论框架建构*

■ 汪青云 胡沈明

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目前的政务微博偏向于消除民众的陌生感、降低事件对社会秩序的侵扰,而对认知差异导致的社会问题并未多加关注。原因在于未系统思考到信息、关系以及认知三个维度。理想状态的突发事件处理模式应该是构建共识,具体表现为:在突发事件初期,构建熟悉场景,修补已破坏的社会秩序;中期则减少政府与民众、民众与民众之间的认知差距;后期反思社会认知差距,达成社会共识。

突发事件; 政务微博;信息发布

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网站信息公开到政务微博,再到政务微信,政府与民众的信息沟通渠道越来越多样。与此同时,通过“信息公开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将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内容固定下来;通过积累多年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的经验,各级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和信息公开方面貌似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传播体系。

然而,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政务微博作为政府利用新媒体进行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似乎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在一些突发事件中,政务微博虽然从理论上来看已经做到极致(如2014年“奉化塌楼”事件中“奉化发布”的优良表现),但危机并未得到完全的化解。这说明,政务微博在信息发布上依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探讨。

一、突发事件的实质与信息发布的维度

认知决定行为,突发事件政务微博信息发布亦是如此。探讨突发事件的实质及信息发布的维度对于构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理论框架具有基础性作用。就本质而言,突发事件的影响不仅在于社会秩序的破坏,而且在于民众追寻有序与政府追寻有序之间存在差异。

(一)突发事件的实质

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主要有两种:一是事件产生之后,其对既有个人生活秩序、社会秩序以及认知和价值秩序的破坏,从而形成陌生感;二是人们在秩序破坏之后,为追寻秩序感,从而在社会关系、认知等方面形成不一致,进而导致社会差异的形成和扩大,最后影响社会关系的建构,削弱政府信息发布的效果。

1.秩序遭到破坏,陌生的形成

与正常社会相比,突发事件所导致的情境是一种陌生情境,其影响在于人们无法根据本能和常识进行认知、判断和推理。突发事件之所以引人关注,在于其给社会秩序、价值秩序甚至是个人的认知秩序等带来较大影响,从而引发危机。就危机的扩散性而言,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是突发事件本身所引起的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秩序紊乱;二是突发事件扩散后所引起的跨越时空的大范围内、长时间的秩序紊乱。前者仅改变思考问题的内容,而后者则改变思考问题的方法。前者可控,而后者则较难控制,容易对政府形象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在媒体社交化、移动化的今天,突发事件所导致的危机很快便从特定时空向外扩散。

2.民众追寻有序,差异的形成

突发事件发生后,社会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由有序变成无序,陷入混沌状态,政府用自己的行为力图让社会重新变为有序。与此同时,个体在陷入无序状态之后,会产生一种追求有序的动力。通过接受信息、进行交流和推理判断等,民众力图构建出自己的有序感来,当然这种有序并非真正的有序,而仅是民众心理有序。

民众追求有序的第一个方式便是调出相关的东西,看它与事件有没有关系。这种相关物调出来后,由于每个人、每个媒体的认知都是很片面的,其结果必然会是部分认知。据此就产生了个体间、群体间、个体与政府间、群体与政府间认知的不一致。结果民众的个体思维挑战了官方的总体思维,民众相关性思维挑战了官方的因果思维,最终个体的有序变成社会的无序,事件变得更为复杂。这种复杂源自于群体认知无序,如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促进群体认知有序。

(二)信息发布的三重维度

对于信息发布,一般情况下人们仅关注其信息维度,间或关注关系维度,如詹姆斯·凯瑞认为认识人类传播行为有两个视角,一是传播的信息传递视角;二是传播的关系传播视角。福柯、布尔迪厄和费尔克拉夫等人通过自己的研究注意到任何文本中都含有社会权力的因素,亦即社会关系的因素,它们展现出了社会的不平等。直到最近一些年,学者们才开始探索由于社会认知不一致所导致的社会冲突和风险放大,但并未将其纳入到信息发布的维度中加以考量。从这个角度来讲,探讨突发事件中信息发布的维度,对于重新认识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现状具有极大意义。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综合分析,任何一条信息在产生和扩散之时,实际上都会形成三个维度:信息维度、关系维度和认知维度。信息维度作用的是主客关系,关系维度作用的是传受关系,而认知维度作用的则是主体间关系。

1.偏重主客关系的信息维度

突发事件之所以影响重大,主要在于其“突发性”,未曾预料是其主要特性,这个特性的直接结果便是事件的陌生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信息维度是指事件发布者基于人与事件的认识关系,重点为消除人们对发生事件认知上的不确定性而进行的信息发布。信息维度实际上是将信息置于纯客观环境中加以考虑,而未考虑到信息对人的影响和人对信息的影响。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民众并不拥有媒体,民众意见激荡难以传之久远。在信息发布之时,多考虑客观性要素,而信息接受性因素较少考虑;但在自媒体时代,仅考虑信息的客观性是不够的。

2.偏重传受关系的关系维度

关系维度考虑的主要是信息发布者与信息接受者间的关系,即在消除不确定性的过程中,信息传播者与信息的接受者之间的关系。传统意义上,人们仅考虑到信息的发布是否讲清客观事件,而未考虑到信息接受者的需要,从而导致发布者与接受者认知上的不一致。

突发事件的应对属于一种应急行为,其中的信息传播必须明确告知人们如何行为,这时便产生了传受关系。然而这种行为属于典型的控制行为,容易遭到民众的批判。信息诉求的是真实与否,而关系诉求的是信任与否。现实却是人们广泛地用关系诉求来判断信息内容,人们或者用关系中的位置来判断,或者用关系的形成来判断。形成这种情形的原因在于关系判断不需要证据,有时甚至凭借想象就能构建起一种关系来,而信息由于民众自身生活范围、认知程度等的限制,大多数都超出人们的判断。因此,在关系和信息的权衡中,人们偏向于关系便属自然。

3.偏重主体间关系的认知维度

信息的认知维度是指对于同一个事物,人们的认知有何差异点,即对这种事物,人们一般会有何种认识,认知之间的差距又是如何。亨廷顿认为人类社会的核心冲突是“文明的冲突”,文明冲突的源泉在于各自的生活场景以及据此形成的价值观并不一致。生活场景的不同直接导致人们的知识、知识获取的渠道、应用知识的方式以及思考问题的取向等方面形成差异,这些方面的不一致最终导致人们在同一突发事件产生之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差距。

当然,认知差距与人们的实际关系又极为密切。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空间距离消失,但是另一种距离,情感距离却不经意地出来了。这种距离在官方与民间的关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们之间的关系决定着信息传播方式、信息解读方式以及信息接受方式。社交媒体中的群体是以“圈子”的形式存在的,传统媒体与民众之间建立了准社会关系,这是一种弱社会关系;而社交媒体则在人们之间建立了比准社会关系更为密切的圈子,它是一种强社会关系,其显著特征便是信任。关系的不均衡分布导致人们对同一事件的认知并不一致,从传统的主客关系和传受关系去考察信息发布已难取得效果,此时需要以平等的视角关注人们的认知,形成主体间的平等关系。

二、陌生感的产生:突发事件政务微博发布现状与影响

依据上文所论,政务微博信息的发布一般是用来消除民众因突发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陌生感。但是在消除因突发事件产生的陌生感的过程中,民众对政府的期望与政务微博呈现出来的政府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使得民众感觉政府变得“陌生”起来,进而形成新的陌生感,而这种陌生感相较于对突发事件所造成的陌生感而言,其对民众的心理冲击更多,这就是为什么在突发事件中民众往往会做出“人祸大于天灾”的判断。

(一)发布现状:重视消除事件的陌生感

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一种手段,政务微博相较于传统方式,已进步不少,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综观目前政务微博,其发布内容尚存在发布维度失衡、发布理念存在价值认知偏差、发布行为上存在职业习惯羁绊三大问题。

1.发布维度失衡:重信息,轻关系和认知

突发事件对秩序的破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秩序破坏,导致陌生感;二是人们认知不一致,导致社会矛盾。陌生和共识都是一种状态、一种关系,陌生是一种寻找不到关系的状态,而共识则是一种关系状态,这种关系状态先从无序的相关关系入手,最终目的是达到有序的因果关系。目前的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具有极强的社会控制感,目的是快速达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正因为如此,人们在消除“陌生感”上花费了巨大的力量,直接针对突发事件行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忘记潜藏于表现背后的认知差距,最终造成在处理事件时“陌生”和“共识”费力不一,进而导致信息发布效果并不明显。以2014年度浙江奉化塌楼事件为例,在这次突发事件中,“奉化发布”被认为运行极佳,人民网舆情分析报告这样评价这次事件中的政务微博表现:“善用微博等自媒体平台,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①,尽管如此,该事件还是引发了较大危机。不少媒体将关注点集中于“粉碎性坍塌”上,引导民众思维。究其原因,在于在突发事件中,政务微博往往将精力过于集中于信息维度,对于关系维度如“奉化塌楼”事件中的外围媒体,关注不多,对于认知维度,更是未加注意。

2.价值认知偏差:物的认知大于人的认知

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维度失衡仅是表象,其深层原因在于个人价值观和职业习惯。价值观决定个体的本能,而职业习惯又决定个体的行为。

中国传统的哲学体系是典型的主客二元价值体系,即主体认知客体,客体为主体服务。这种哲学观念最大的好处就是认识清楚,逻辑和条理明白,以我为主,处理任何事情,除我之外,万物皆物。但是它存在的前提在于:社会交往较少,社会互动不多,信息具有极大的宰制权力。一旦信息不再是一种宰制权力,变成社会交往的一种工具,有时甚至成为社会交往的负担之时,以信息宰制为主体的价值观念便难以存在。在传统社会的突发事件中,一旦信息公开,人们便会接受相应的信息。如今媒介技术充分发展,媒体已经自媒体化,在媒体利用上,每个人都处于平等地位,于是信息传播的维度需要从主客维度逐步过渡到主体间维度。只不过可惜的是,从目前的操作来看,政务微博运营群体并未改变传统的官本位思维,即便有时互动,也只是应景而已。表现在处理突发事件之时,人们往往只关注到突发事件中“事”的因素,未充分注意到“人”的因素,或者当“人”的因素未成为“危机”或“事”之时,运营者便不注意它。只有当“人”的因素成为危机之后,人们再进行舆论引导和危机公关。

3.职业习惯羁绊:公务交往重于人际交往

公务交往与一般人际交往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组织纪律性,这就决定公务交往不可能像人际交往那样完全做到敞开心扉。在发布任何信息之时,人们首先考虑的是公务性和纪律性而不是此类信息民众到底理解不理解。这样的发布信息方式与微博这个社交媒体的特性不太相符,于是,一种基于职业习惯和日常生活习惯的变体出现:一方面,政务微博转发大量心灵鸡汤类文章,表现自己的日常生活性;另一方面,人们大量使用网络语言,喜欢用些网络热词来妆点门面,表明自己的底层与草根性;但是在实质上,这两种形式层面的掩盖无法解决政务微媒体人际交往性缺失的现状。

(二)社会影响:民众对政府产生陌生感

从突发事件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现状来看,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信息公开法以及新的媒介发展技术的推动下,突发事件的信息维度已经不是最主要的问题,关系维度亦有所涉及,而最为重要的认知维度反而涉及较少,从而在政民认知、官媒认知和群体认知三方面存在不一致和冲突的地方。

1.政府与民众间的认知冲突

突发事件产生后,政府首先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民众安全。突发事件中心区域的民众,其观点也类似,因为他们最需要解决的是现实问题。但是对于突发事件的外围民众而言,他们关注的是类似事件在自己周围是否会发生,导致事件的原因是什么,能否预防,如何预防。最后这种冲突不是以中心民众与外围民众间的冲突表现出来,而是以政府与民众间的认知冲突表现出来的,从而在整个社交媒体中产生不好的影响。

2.官方与媒体间的认知冲突

政府在处理事件之时,力求稳定有规律,避免混乱,而媒体的新闻报道要求具有冲突感、吸引人,其在选材上主要是碎片化的报道手法;在写作上主要是对比性材料的使用;在话语使用上主要是主体与他者之别,民众成为观察者,政府沦为被观察者、被评价者。这样的思维习惯,使得媒体在突发事件中可能是添乱而非帮忙。同时,由于这一特性,媒体与媒体间也会产生纷争和认知的不同,从而导致某一媒体报道了事实,另一媒体又去核对事实,进而形成两种不同的事实,最后不同的媒体在事实上争论不休,形成“新闻反转”现象,进一步加剧突发事件的破坏力。

3.群体与群体间的认知冲突

每个人、每个群体都会有自己的思维习惯,在每个群体都拥有媒体表达手段之时,他们的影响力便会充分显现,他们的冲突更加明显。结果会使得突发事件一产生,网络上便会争论不断。基于不同的利益和差异化的认知,人们发表不同的意见,进行不同的猜测,竭力展现自己的个性,结果导致突发事件发生后谣言满天飞,信息变形严重。

三、共识的达成:突发事件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的理想状态

追求共识,一方面要求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具有一定的仪式性;另一方面则要求其信息发布展现出教育性。在常态社会中指出已经存在的认知差距,培养人们理性平等交往的心理,让人们真正具备反思社会共识的本能,形成修补认知差异的意识与能力。

(一)初期:构建熟悉场景,修补社会秩序的破坏

在移动社交媒体时代,信息传播从传统的内容和形式两要素转为“内容、形式、关系和场景”②四要素,场景的核心在于让民众进入一种沉迷状态,从而忘记自身的处境,熟悉环境,追随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构建熟悉场景包括三个紧密相随的过程:一是作用于人们心理的仪式构建;二是作用于人们行为的社会动员;三是作用于人们文化的日常生活模式或惯习的养成。

1.仪式构建:心理因素

就心理状态而言,突发事件给人们心理最大的冲击在于陌生事物所带来的秩序崩塌,这种秩序既有个体感知到的社会秩序,也有自我或社会的价值秩序,还有个人的知识体系。因此,在信息发布之时,政务微博往往需将陌生事件纳入到熟悉的场景之中。用熟悉的人、熟悉的事、熟悉的话语、明确的原因、模式化的信息发布以及强调事件的可控性等方式,将民众带入到一种熟悉的场景之中,从而对陌生事件进行改造。

这种对陌生事件的熟悉化改造主要采用仪式化的操作模式来抚慰人们焦灼的内心。仪式“与社会生活中的危机有关”③,而这些“一系列正式的、具有可重复模式、表达共同价值、意义和信念的活动”④,具有稳定性的特征,仪式的存在使人们能自如地渡过生命或生活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当然,突发事件并非经常发生,因此这种仪式便会进入政务微博的日常运营之中,通过固定信息发布时间,介入日常生活,进入关系性交往层面等完成。在突发事件中,这种仪式便会默默地起作用。

对于民众而言,并非突发事件的每个方面都是陌生的,这就导致了两种后果:一是民众根据自己熟悉的情境去想象和构建陌生的情境;二是民众仅关注熟悉的情境,不关注陌生情境。以“天津8.12事件”为例,“爆炸”“危险品”“死亡”“官员”“利益相关者”等等是熟悉的,而爆炸的具体原因、产生过程等等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则是陌生的。因此,对于突发事件,政务微博(信)所有要做的首先是确定民众熟悉的日常情境以及推理判断模式,进而了解陌生情境以及熟悉情境与陌生情境间的推理关系。

总之,从构建熟悉场景来说,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社交媒体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政府均遵循了将内容熟悉化和固定化的原则,从而尽最大程度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二,中英两国经济发展状貌的差异。 如今中国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道路,在经济等各个领域取得巨大进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 据新华网报道,“2013~2016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达到30%左右,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的总和,居世界第一位”[10]。 而英国等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步伐缓慢,这导致他们担心中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之后,会称霸世界。 他们并不愿意看到中国的飞速发展,因而想方设法干扰中国前进的步伐。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愿意看到中国的快速发展,不愿意接受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高的事实,于是不断制造各种不和谐的声音,企图干扰中国的发展。”[11]

2.社会动员:行为因素

传统危机解决强调信任,不过危机真正来源于怨恨,在解决危机之中我们的重点是要消除怨恨以及怨恨形成的机制。在“天津8.12事件”中,习近平主席三天两次指导抢救行动,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十二字处理原则,这就从源头上消除了怨恨形成的机制,从而降低了民众的各类报复行为。与之相对的是,在2012年“北京7.21暴雨”中,北京市民政局号召市民捐款,结果收获数万条“捐你妹”的评论。从人们的评论中不难看出,原因无它,“郭美美事件”未能清楚明白地解决,人们在内心中产生强烈的报复性情感。而这种情感由于在现实社会中,无法在具体的社会行为中进行表达,进而转移到网络上,以“语言暴力”的形式表达出来。可见,一件事如果未能处理好,民众的怨恨情绪会持续相对较长的时间,且会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不利于政府相关部门后续工作的开展。就此而言,解决“怨恨情绪”而不是构建“信任关系”,是政务微博信息发布的首要任务,因为“信任关系”的构建更难。

抚平民众“怨恨情绪”关键在于了解机构在信息、权力以及话语方面对民众产生的压抑,有针对性地以活动或崇高感情改变民众原有的思维推理方式,吸引民众参与到具体的一些活动中,通过社会动员让民众自己为官方的政务微博话语找到“合法性”。

3.日常生活:文化因素

日常生活即文化,文化是一种惯习,它能让人们不知不觉地做出选择和行为。无论是仪式还是社会动员,其实质都是为了让人们在突发事件中迅速找到秩序感。而文化本身也是秩序感的一种。在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中,我们很容易建构场景,原因在于场景的三个因素:心理要素、行为要素和文化要素三者能迅速合而为一。同时,经过训练,面对突发事件时人们的慌张情绪便会大大降低,因为一切皆有应对。在日本,由于地震应急预案做得比较完备,在遇到地震时人们并不会慌忙,突发事件与日常生活并无差异,原因在于人们知道在这种状态下每一步该如何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处理突发事件的核心在于让人们在突发事件中有常态的处理步骤、有可供依赖的处理机构。将突发事件与日常生活相结合,重要的是进行日常的训练,让人们了解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处理难点和处理要求,每个人应该如何行事,即要做好人们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对策,而非仅仅是给政府提供一个什么样的处理对策,这样就能最大可能避免突发事件的二次危害,而这种危害远比一次危害更大。

(二)中期:减少认知差距,展现认知秩序的不同

风险认知是个主观心理范畴,它既与客观风险相关,又与个体相关。风险认知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表明,“影响个体风险认知的三大因素是熟悉度、暴露度和恐惧度”⑤,此外,事故发生的频率、容易记忆的程度、自我偏见、自我风险低估、自我判断等⑥也影响人们对风险的判断。同时专家与民众的风险认知显著不同:专家眼中的风险是以统计、风险机率与死亡率等数据所估算出来的灾害;而民众眼中的风险,是与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伤害。从风险伤害面来看,“专家看的是风险对群体所造成的影响,而民众是看风险对他们个人造成的影响”⑦。一般情况下,政府往往以专家的风险认知作为判断风险的主要标准,这就导致政府信息发布和与民众进行交往时出现困境。从既有的案例来看,认知差距的存在主要与地域、已有知识、人们的立场有关。政务微博不仅需在突发事件中对此加以展现,在日常生活中更应关注此点,让人们意识到在突发事件发生之时,人们确实会因地域、知识和立场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认知,进而造成多元的舆论。

1.地域差距

处于不同地域的人们对风险的认知差距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处于突发事件中心地带的人,其想法不一致。如在自然灾害事件中,灾害中心区的人更关注稳定和重建,而非简单的追责,边缘区的人则主要关注灾害是否具有扩散性,灾害是否是“人祸”等等。在突发性的群体事件中,如各地反PX项目的游行中,中心区关注的是即时伤害,邻避心理明显,而边缘区则关注的是整体的环境和原因。这种微观思维和整体思维的差别与人们同突发事件的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密切相关。让人们意识到因地域差距产生的认知不一,有利于人们养成设身处地地思考方式,或者说至少知道有这类差距的存在,而非仅以自己的视角作为唯一正确的标准。

2.知识差距

社会表征理论认为,人们会基于自己的理念原型选择一定的认知框架,将陌生事件纳入到认知框架之内,从而对陌生事件产生熟悉感。在突发事件之中,政府基于社会统一和话语逻辑的一致性,往往会选择以科学来定义突发事件;相对而言,民众则根据个人感受和经验来定义突发事件,将其纳入到既有熟知的框架之中进行分析、讨论和接受。因此,引进为大众所熟知的标准化处理程序(SOP)应是突发事件弥合风险认知差距的主要方式。

3.立场差距

对于陌生场景或事件,人们倾向于用内心已有的概念、逻辑来认识它,以完成熟悉化的过程,由于生活场景不同,不同的人便构建出不同的场景来,从而导致对同一个事件产生不同的反应。在突发事件中,对陌生事件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表征,一种表征是民众根据已有的“被压迫感”做出的表征,将突发事件简化为人与人、人与事间的简单关系。这种简单的表征多以“事后诸葛亮”式的臆想展开,并通过类比迅速获得民众的关注与接受;另一种是政府部门根据突发事件以及社会运行程序做出的表征。前者快速、简便、明了,具有高度的可传播特性;后者较为复杂,经过严密的逻辑论证和科学论证,本身具有一定的陌生特性,相对而言,传播较难。

在传统媒体日渐式微、传媒人思想日渐独立之时,政务微媒体的出现使得政府机构直接拥有自己的信息发布渠道和与民众进行直接交往的渠道。但是,如果仅将政务微媒体当作一种信息发布渠道,则有可能使得官民走向对立面。将其视为一种交往方式、交往手段,重建官民关系、弥合社会认知差距、抚平怨恨、消除陌生感应是这种交往的应有之义。

(三)后期:反思社会共识,弥合认知差异

人具有追求共识的本能,通过共识的塑造,最终人们结成群体,完成由“自我”到“社会我”的转变。突发事件的到来,在一定程度上会使传统认知、传统的社会关系出现或大或小的不适与裂痕。它所带来的危机最终是交往的危机或理解的危机。当突发事件产生之后,不同的人群基于自身的独特理解,最终形成认识上的矛盾。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传播,最终的目的在于使交往双方能在一个频道上说话,避免“鸡同鸭讲”。因为突发事件及其所带来的危机究其实质还是在于由于沟通不畅所导致的不理解、不沟通。正因为如此,政务微博信息发布便不再是信息发布,而是在于改变人们的认知,调适着一定范围内的社会关系,让人们共享新的现实。

因此,发布政务微博的核心目的在于形成社会共识,具体包括信息共识、解读共识和趋势共识。信息共识即官方与民间对信息的诉求点应尽量一致,避免因为信息诉求不一致而导致理解错位。解读共识是脱离于信息之外的观点,共享现实理论认为,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当人们知道交往对方的观点之时,他们会倾向于用他人的观点阐释事件。趋势共识源自于人们对于危机的判断,在现代社会中异化问题、信任问题、成见问题、认知差距问题、言行不一问题成为影响趋势解读的几个关键性因素。

总体而言,在突发事件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中,消除陌生感固然重要,但追求共识更为重要,这就要求人们首先将突发事件当作一个问题来看的共识;其次,对于突发事件应该如何处理应有一个共识;再次,对于突发事件中相关方的情感我们应大体一致;最后是对事件的性质判断应有一个大体的共识。这些共识由浅入深,共同组成社会共识的阶梯。

注释:

① 朱明刚:《浙江奉化塌楼事件舆情分析》,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4/0414/c210114-24893268.html,2016年5月21日。

② 彭兰:《场景:移动时代媒体的新要素》,《新闻记者》,2015年第3期。

③ [美]维克托·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页。

④ 石义彬、熊慧:《媒介仪式,空间与文化认同:符号权力的批判性观照与诠释》,《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⑤ 引自赵凡、赵常军、苏筠:《北京“7·21”暴雨灾害前后公众的风险认知变化》,《自然灾害学报》,2014年第4期。

⑥ 转引自谢晓非、徐联仓:《风险认知研究概况及理论框架》,《心理学动态》,1995年第2期。

⑦ 吴宜蓁:《专家与民众:健康风险认知差距研究内涵检视》,《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7年第10期。

(作者汪青云系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教授;胡沈明系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张国涛】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突发事件中政务微博信息传播与危机应对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BXW006)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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