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商会不成为“伤会”

2016-02-19 18:21卢爱任
中国商人 2016年3期
关键词:会费轮值商会

卢爱任

当前,商会总体发展形势不错,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早年成立的商会不少名不副实,或者名存实亡,而新成立的商会很多是“第一年风风火火,第二年冷冷清清,第三年分崩离析”,商会终成“伤会”(让人伤心的会或者伤害人的会)。

其中原因何在?如何让商会不成为“伤会”?就近期观察思考的一些商会问题,特撰文一篇,仅供大家参考。

商会要形成多种需求

叠加的公共平台

在商会工作,经常面对的一句话是“加入商会到底有什么用?”商会作用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相对务实的,另一方面是相对务虚的。

务实的方面包括结交更多的人脉资源,获取更多的价值信息,扩大企业和产品的宣传,增加企业的销售渠道等。此外,还能解决一些现实的工作生活问题。比如,解决企业法律维权问题,解决生活上比如孩子上学、看病难等难题。正因为有了商会这个平台,很多事情才可能出现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奇迹般的效果。当然,商会也不是所有会员的问题都能解决,就像给保险公司投保一样,说不准哪天出现状况就能让个人顺利度过难关,让企业免遭灭顶之灾。从经济角度考虑,投入与产出也是十分划算的,我们商会成立至今,每个普通会员每年会费才1000元。用1000元钱的成本在商会一年中能有机会参加几十场各种大小不一的活动,结交很多有价值的高端朋友,能够获得很多学习提升机会,又何乐而不为呢?

相对务虚的方面包括荣誉、地位和共同成长的成就感,以及奉献分享的愉悦感。加入商会,不管是普通会员身份,还是是理事、常务理事甚至是副会长,无疑多了一份重要的形象,增加了更多的信任感,在交流合作中无形增加了不少砝码。除此以外,加入商会组织的归属感和分享的喜悦感有时候也十分重要。最近一新入会会员,刚加入商会一个劲拉着我的手说“在北京漂泊一二十年终于找到组织了”,激动兴奋之情难于溢表。商会有一副会长,多年来一直很支持商会工作,我也经常问他“需要商会和秘书处为您做些什么事情?”

他的回答十分干脆:“没什么需要的,有机会为家乡商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奉献就是最好的了!”可见,分享本身就是一件愉悦的事情,把快乐和正能量传递给其他会员,自身也会越来越快乐。

还有一种更高层次,就是在商会组织中实现共同价值观。阿拉善环保企业协会是我多年来一直高度关注的,不仅是因为王石、刘晓光、任志强和冯仑等众多企业界大咖们云集,更重要是其自身的治理模式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近两三年来迅速崛起堪称国内目前最大的企业家社群“正和岛”,成功也源于首席框架师刘东华倡导的“正能量,讲诚信,走正路,负责任”的价值观,从而赢得了众多拥有一定规模企业家的广泛认可和加入。

从社会心理学来说,每个人都需要一定组织归属感。在马斯洛的心理学中,把人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心理需求、社会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五个方面。加入商会应该说都能够不同程度满足实现了人的各种需求。

商会运营核心是自律和自治

商会是群众性社会组织,首先要形成高度自律,确保方向正确,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很多商会失败的原因是会员参与性很差,基本是会长与秘书长轮流“二人转”,在商会各种场合活动中经常只看到两个人的身影,会员想参与根本参与不进来。长此以往,会员将“用脚投票”逐步疏远商会,甚至退出了之。

其次,是成立党团组织。商会成立党团组织既是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也是目前商会发展的一种内在需求。通过成立党团组织,既让党的政策方针贯彻落实到商会组织中,让会员企业充分得到党的指导和帮助,特别是通过组织党团活动,进一步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水平和活动能力。

第三、商会全面实行会长轮值制度。商会组织实行轮值制度是一种必然选择,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很多商会轮值制度设计不合理,执行不到位,最后成了走过场,甚至变成“轮流请客制度”,结果是无疾而终。我们商会在实施轮值制度时,充分吸取了各种经验教训,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符合自身发展的轮值方案。由于制度设计合理,加上组织执行得当,商会轮值制度实行两年多以来,不但让副会长们和会员充分参与到商会的日常管理运营中,而且还为商会节约不少费用,推动了商会包括创新创业沙龙、商会众筹发展论坛以及健康医疗讲座等一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

“以商养会”要慎重而为

“以商养会”是商会界最为关注也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发展经费短缺,如何解决经费开支,是商会普遍性问题。其初衷是通过一定的商业行为获取一定的利润来弥补商会经费的不足,摆脱商会依赖会费生存的一种方式,从而实现商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商养会”关键在于通过什么方式和手段来实现?如何兼顾义和利的平衡?

据本人了解观察,真正能够实现“以商养会”商会少之又少,反而是很多商会因为“以商养会“埋下了怨恨,引发了矛盾。所以,“以商养会”可以继续摸索前进,但一定要慎重而为。

在这里,关于商会发展经费问题,我也特别谈下对会费收取的一点看法。最近有一种声音,商会可以不收取会费,依靠某一企业捐赠来实现。我个人的观点是必须收,哪怕是象征性一两百元也要收。因为会费是构成会员与商会之间责权利基本要素条件。如果没有会费存在,商会会员特征很难得到充分体现。如果依靠某一家企业捐赠,很容易让人怀疑该企业背后是否有不良动机?而且一旦该企业出了状况,不能持续履行诺言怎么办?

联盟化是商会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家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联合是越来越紧密。在商会之间,一体化联盟化发展同样十分突出。前不久,马云当选“浙商总会”会长以及他的就职演讲,一度引爆了商会朋友圈,再次全面引发了公众对商会的热情。

不仅是大商帮大商会,一些新兴起的商帮商会也正在走联合发展的道理。比如我们北京广西企业商会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连续举办了两届全球桂商发展论坛,正式推动成立了世界桂商会长联席会,并正在推进“桂商大厦”、“桂商银行”和“桂商发展基金”等重点项目建设。近年来,全国性的晋商大会、徽商大会、鲁商大会、湘商大会、楚商大会、秦商大会、豫商大会等更是风起云涌,你方唱罢我登场,真可谓精彩纷呈,目不暇接。

可见,商会之间实现联盟化发展,正如春秋战国合纵联横,是大势所趋。只有商会平台足够大,资源足够多,商会才有更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才具备更大的魅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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