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维吾尔族王公兴办学堂教育及其作用*

2016-02-18 09:53热合木吐拉艾山
关键词:哈密维吾尔族学堂

热合木吐拉·艾山

(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新疆乌鲁木齐830046)

我国近代科学教育始于洋务派兴办的新式学堂。学堂一词最早出现时,指学习外国语言和西方军事技术的教育机构。如1862年创办的京师同文馆作为近代第一所学堂,承担了培养外语通事的任务。1867年建立的福建船政学堂,作为第一所科学技术学堂,承担了培养轮船制造和驾驶人才的任务。中日甲午战争前后,洋务派创办了近40所学堂,都设有算数、地理、天文等科学内容[1]。到了19世纪90年代,学堂一词成为专指讲求西学的教育机构。随着社会对新式教育需求的提高,人民教育观念的转变,到了清末“新政”时期,学堂便成为近代新式教育机构的通称[2]。

创办学堂是清末新疆文化教育的主要体现。清初新疆的学校,主要建在东疆地区,是供驻兵子弟学习文化的书院。“迪化、宁边、景化、阜康四城,旧置书院四处”[3]。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乌鲁木齐办事大臣温福奏请“于每城置房数间,各设义学一所,于民人内择其品行端正,文理通顺之人,堪以教读”[4]。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建立了科举学额以后,各处兵屯之地也开始有了乡塾和义学[5]。以阜康县为例,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由特纳尔州判改,设训导一人。岁试取文、武生各4人,科试取文生4人[6]。但是据文献记载,直到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在新疆设置的官学仅有7所[7]。

道光年间,新疆发生了社会动乱,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和设施遭到了严重破坏,加之阿古柏入侵,新疆的文化教育陷入了困境,本来就不太多的义学荡然无存。

光绪初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后,他奏请改设郡县,设学塾,对维吾尔族儿童进行学校教育。他在1878年写的《复陈新疆情形折》中说:“官与民语言不通,文字不晓,全恃通事居间传述,颠倒混淆,时所不免。”因此,他提出在新疆广设义塾,发展民族教育,并认为新疆长治久安之效,实基于此[8]194。光绪六年(1880年),左宗棠在《办理新疆善后事宜折》中又说,“新疆勘定已久,而汉、回彼此扞格不入,官民隔阂,政令难施。一切条教,均借回目宣传,壅蔽特甚”,要改变这种状况,“非分建义塾,令回童读书识字,通晓语言不可”[8]519。而普及基础教育,无疑是解决这一问题最有效的途径。

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新疆出现了以义学为名的学堂教育。收复新疆以后,左宗棠“便嘱咐各地善后局和防营广泛设立义学,招收维吾尔族子弟,先用《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教他们识字;并用楷书仿格,教他们写字[9]。当时在新疆所建义塾,“吐鲁番八、精河三、乌苏二,焉耆、拜城、沙雅……各以次建设,共计37处[11]405,教学效果较为明显,“入学回童聪颖者多,甫一年而所颁诸本已读毕矣。其父兄竞以子弟读书为荣,群相矜宠,并请增建学舍[8]519。到1883年,新疆共设立义塾77处[10]。

1884年,新疆建省后,清政府为了保证政令畅通,继续推进学堂教育。“刘锦棠主新政,继续左宗棠的教育政策,增设义塾,并颁奖励办法,能读一经者呈请赏以顶戴。”[11]405据刘锦棠所言:“今日乡民竟有带领子弟恳求入塾者。”[12]同时,为了满足新疆贸易发展的需要,刘锦棠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在迪化设立了“新疆俄文馆”[13],培养俄语翻译人才。

清朝末年,清政府在全国各地实行“新政”。在教育方面,清政府主要强调“兴学兴才,实为当今之急务”,要求新疆地方兴办学堂教育。1906年,在新疆设立提学使。同时,在各地设立提学使的下属机构——劝学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新疆各地的劝学所共33处,总董29名,劝学员101名。于是,甘肃新疆巡抚联魁在行馆东院创设学务公所,“以为阖省学务总汇之区”[14]卷588,5714,加强对新设学堂的管理。在兴学机构的大力推动下,新疆的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二月,署甘肃新疆巡抚吴引荪上奏:“拟就书院改设学堂,其高等办法,仿照山东章程,暂分备斋正斋,督课外国语文。拟将旧设俄文学馆并入。再聘精通英、德、法语言文字者,以补所未备。至府州县应设各等学堂,当通饬筹款,一律仿办”[14]卷552,5694。于是,省城迪化就前博大书院改设高等学堂1所,还设立两等小学堂10所。各府厅州县,也都设立了蒙养学堂。其中《拜城县乡土志》记载:“城乡共蒙养学堂四处……每堂额定学生十名。”[15]468《温宿县乡土志》记载:“蒙养汉学堂,一在县治北,汉教习一名,汉回学童八名。”[15]455经历过当时兴学情况的胡拉姆·默罕穆德这样说道:“清皇帝下令……从哈密直到喀什噶尔、和田,到处建立许多小学,每座城市12所,每个伯克(辖区)6所以上,每个村庄也要设立……无论男女,从8岁到14岁都得入学。学校数量每年增多,凡住有25户人家的地方就有一所。”[16]30当时考虑到汉族与维吾尔族在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方面的区别[17]1386,学校基本上以维吾尔族老师从事教学为主。

1906年,省会迪化建立了一所维吾尔族师范学堂,招收新疆南路各县的维吾尔族子弟。维吾尔族师范学堂的毕业生,一般都由当地政府派为学董,以此推动学堂教育在维吾尔族群众中的普及。1908年新疆各地为维吾尔族子弟学习汉语而设置的学堂达80多处。此时在新疆进行探险活动的芬兰探险家马达汉对新疆教育有如下记述:“……学堂教授传统的四书五经,包括鼓励少数民族儿童学习汉文化,例如叶尔羌为维吾尔族开设的汉文学校就颇典型。”[18]据文献记载,从“新政”颁布直到1910年,在新疆创办各种学堂共606所,教习764员,学生16 063名[17]1386。

上述史实表明,清末在新疆创办的学堂不仅数量多,而且覆盖面广,几乎各县都设有学堂。其中相当一部分学堂由维吾尔族王公创办,教学任务由受过学堂教育的维吾尔族人承担。维吾尔族王公创办的学堂集中分布在东疆的哈密、吐鲁番和南疆的库车等地,其他地区比较分散。

哈密是新疆较早创办学堂的地区之一。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哈密驻军为了解决官兵子弟上学,官兵共同订立学规,选聘教师,设立学堂,称为营学[19]352。

据文献记载,19世纪50年代,哈密回王办有以汉语教学为主的学堂,维吾尔族当中第一个就读该学堂的是卡迪尔·阿吉。他于1857年毕业后,在哈密厅担任通事(翻译)。辛亥革命后,他又被派往库车与吐鲁番担任公职[20]28。1884年,哈密回王沙木胡索特积极响应新疆省政府发展民族教育的主张,出资兴办了两所义塾,一所在王府头门外,一所在老城西门外。沙木胡索特于1886年6月17日进京觐见光绪皇帝回来后,在老城南门外又开办两所义塾。后来将这两所学校合并为“伊州书院”(又称王爷书院)。该书院招收维吾尔族少年学习汉文和满文[20]28。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新疆兴办学堂,哈密厅设立劝学所,有劝学员数人,负责兴办学堂事宜,哈密厅通判兼任学务监督。这时,哈密回王根据清政府颁布的《学堂章程》,将伊州书院改设为私立第一初等小学堂和私立第二初等小学堂。宣统元年(1909年),沙木胡索特又新建一所私立汉语学堂兼简易识字学塾(在回城王府头门外)。上述三所学堂有教习(教员)4名,维吾尔族学生104名[19]352。学生毕业后大多担任通事,有些被派往南疆担任公职[21]。如四世哈密回王玉素甫于1763年被乾隆皇帝任命为叶尔羌的阿奇木伯克。南疆各郡县通事几乎由哈密人担任[20]30。

吐鲁番学堂教育的实施仅次于哈密。清代驻吐鲁番满营创办义学,教育随军子弟。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吐鲁番城置房数间,设义学一所。同治年间,阿古柏侵占吐鲁番,义学停办。光绪年间,在左宗棠等人倡议广置义学的推动下,吐鲁番又出现义塾,推广识字,培养维吾尔语、汉语翻译人才。维吾尔族王公响应政府倡议,积极兴办私塾。鲁克沁郡王府较早开办私塾。吐鲁番雅尔湖私塾、民立学堂等共有学生124名。鄯善县鲁克沁、东巴扎等私塾有学生20多人。托克逊开办私塾1所,有学生4人[22]。清末兴办学堂,但私塾并未停办。1908—1909年,额敏回王倡导并出资开办维吾尔学堂3所。其中私立初等小学堂l所,私立汉语学堂1所,兼简易识字学塾,共有教习3员,学生72名[23]55。嘉庆二十年(1815年)一件上谕中提到:“额敏和卓之孙喏什咱特,稳妥有识,通晓清文。”[24]可见额敏回王很重视其子孙学习。1911年,阿斯塔纳开办一所学堂,招收克里木沙通事(翻译)等40名维吾尔族子弟,学制两年,教习由精通汉语的维吾尔人麦西克担任[25]。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阿克苏阿奇木伯克迈默特·阿布都拉呈请设置一所伯克子弟清文义塾(满文教学)。对此乾隆皇帝下谕旨:“据阿克苏办事大臣佛住奏称,阿奇木伯克迈默特·阿布都拉,呈请设立清文学校,选其子弟及众伯克内,质可造就者,教习礼仪清语,可否准行,奏闻请旨等语。此诚美事,所请甚属可嘉,朕深欣悦,加恩赏给迈默特·阿布都拉大缎一匹,著佛住即照其请,准设清文学,仍择通晓清文清语员,令其在学留心教授。”[26]此清文义塾教师由清政府提供,精通满语。学生选自伯克子弟,免收学费,教学内容为“礼仪、清语”。这是新疆最早的维吾尔族满文满语学堂。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吐鲁番人沙依木·霍加在沙雅县县城创办了沙雅第一所学堂,有教室4间,学生来自全疆的64个县。在校食宿、经费由县署供给。该学堂招生三次,第一次招生54人,第二次招生57人,第三次招生26人。此后,沙雅县兴办学堂3所,有教习12人,学生245人[27]69。库车世袭郡王买买的敏建私立学堂3所,简易识字学塾3所[23]55,有教习3人,学生45人[27]69。

除了上述之外,新疆的尉犁县与轮台县的维吾尔族伯克也兴办学堂教育。尉犁县的纳斯尔伯克因懂汉语,送兄弟艾沙伯克就读于学堂。后来,艾沙伯克在铁干里克开办学堂,给40—50名维吾尔族学生教汉语。大部分学生掌握好汉语,毕业后,部分学生在政府部门担任公职,部分学生担任通事[28]。宣统二年(1910年),在轮台县办有7所学堂。在教习中周凯乐、代尔威什和伊马木等人很有名。代尔威什在衙门学堂教文学、地理、自然和维吾尔语等课程。伊马木在洋萨尔(今轮台县阳霞乡)开办学堂,教汉语[29]。

赴内地受过学堂教育的维吾尔族知识分子为新疆维吾尔族学堂教育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哈密回王沙木胡索特选派8名学生赴北京接受为期4年的学堂教育。他们在北京专修满语,毕业回来后,于1900年在哈密回城乡开办满文翻译学堂。出生在巴楚县的代尔威什曾跟随商人经商到甘肃武威,从1863年至1867年就读于武威的学堂。毕业后,到北京参加科举考试后,被清政府派往轮台县担任公职。他在轮台县积极从事学堂教育活动,在轮台县人民的支持下,在城内开办一所汉语学堂,给维吾尔族学生教汉语。学生当中成绩优秀者被充任该学堂教习[30]。

随着学堂教育的发展,新疆各地精通汉语与满语的知识分子增多。学堂毕业的双语人才在将汉文与满文翻译成维吾尔文工作中起了很大作用。如在收复新疆的后期,左宗棠用汉语、维吾尔语合编了康熙皇帝的“16篇文告”并附有法律条文汇编。此书在乌鲁木齐和哈密印刷,为便于阅读而定名为“律书”[16]31。该书印了三版7 500册,全都无偿散发给当地居民[16]31。

清末,维吾尔族王公在新疆兴办的学堂教育培养了一大批翻译人才和政府行政人员,推动了新疆教育事业的发展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新疆与内地之间的文化交流。其具体作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维吾尔族王公兴办学堂培养出许多翻译人才,加强了新疆和内地的联系。他们多在当地政府部门担任翻译任务。如萨里·色力木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自学成为汉语通事,20世纪50年代后期,在哈密地区开办首届翻译培训班,培养出30多名翻译人才。和卓·阿吉家庭出身的5个人在新中国成立后从事翻译工作,该户被称为“翻译家庭”[20]33。这些通事(翻译人才)在政府和民间部门充当沟通的桥梁,由于他们精通汉语和维吾尔语,能将中央的政策原汁原味地传达给当地群众,中央政府的政令和公文才能在天山南北更好地施行,内地和新疆的民间贸易才能顺利开展,新疆和内地文化才能畅通交流。所以,学堂培养精通汉文化的通事,既满足了政府政令推广的需要,又消除了新疆与内地因语言不通而产生的不便,密切了新疆和内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联系。

(二)促进了维吾尔族现代文化的启蒙。维吾尔族王公以学堂教育为手段在新疆掀起了几次范围较广的文化扫盲运动,促进了当地文化的发展,提高了维吾尔族民众的文化水平。维吾尔族王公创办的学堂,除教习汉语外,还引进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当时流行的新观念、新思想,满足了维吾尔族民众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为维吾尔民众打开了观察世界变化的窗口,是维吾尔族文化发展史上的大事,它启蒙了维吾尔族民众关注以科学和民主为主题的现代文化观念。

(三)维吾尔族王公兴办学堂教育体现了维吾尔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维吾尔族王公在新疆兴办的学堂教育,以培养通事人才和加强与祖国内地交流为目的,设置汉语和汉文化教学课程,体现出了维吾尔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维吾尔族王公学堂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内地学习深造,他们在内地学习的过程中,深入地学习中华文化知识。学员们回到新疆后或者担任政府官员,或者担任通事,或者担任学堂教员。他们把汉语当作工作语言,自觉地使用汉语处理政府下发的公文,把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实践到教授汉语和传播中华文化上,充分体现出新疆和祖国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学习汉语和中华文化的同时,他们还接触了内地先进的教育理念,同时也把内地的一些文化风尚引入新疆,使新疆人民更多地了解内地。这在客观上促进了维吾尔族与汉族的思想文化交流,对于加强维吾尔族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维护祖国的统一有着积极的历史作用。同时,为维吾尔族近代教育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虽然,清末维吾尔族王公在新疆部分地区建立了一些学堂,但是依照记载可知,学校数量、师资力量以及招收的学生人数相对较少,没有形成覆盖新疆各民族的教育体系。学校的教学内容与当时的现实社会生活相脱节,学校缺乏与时代生活和地方民情相适应的教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维吾尔族教育的近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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