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雷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 100068)
公民意识教育:职业学校德育的新视域
王雷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 100068)
职业学校加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时代发展对职业学校提出的新要求,也是职业学校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有助于推进职业学校德育教育的改革,提高德育的实效性。职业学校应该着重加强国家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平等意识的教育。具体路径是:课程建设是推进职业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注重抓好教育的源头,教师要善于用良好的“身教”影响学生;构建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公民意识教育网络。
公民意识教育;职业学校;德育
中共十七大报告、十八大报告都强调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公民理念,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表明公民意识教育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这一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中职德育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明确指出:“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意识,依法办事,待人友善。”把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当前职业学校德育之中,成为学校德育的新视域,不仅是社会发展对公民个人品德的必然要求,也是职业学校本身发展的需要,更是职业学校教育现代化的组成部分。
公民意识作为影响公民个人活动的内驱力,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步伐,实现现代化的推动力。公民意识一旦形成,必将对公民的行为举止产生深远影响。
中职学校的学生正处在人的社会化的过渡时期,也是公民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注重这个时期学生的公民意识培养,是时代发展对职业学校德育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推进职业学校德育改革,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1.1公民意识教育是时代发展对职业学校德育提出的新要求
中国2000多年封建统治,君君臣臣,使人们形成了非常浓厚的臣民意识,缺乏独立的人格意志。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人的自主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公民意识缺失还普遍存在。 “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国现阶段的根本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既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方面的革新,更需要现代意义的公民意识的树立。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者李慎之先生于1997年11月2日在《改革》杂志的座谈会上说:“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一语中的。公民意识的缺乏已成为阻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障碍之一。我国现代化社会的发展有赖于一大批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新人”——具有健全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具有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相关知识的“政治人”。中职学校的学生作为公民的重要群体,是第一线的技术人才和管理后备军,没有现代公民的素质,难以担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
1.2公民意识教育是职业学校学生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
学校教育,就其本质而言,是要培养学生面向社会、创造美好生活的能力,也要开启学生明日精神世界之门。中职学生由于生理与心理尚不成熟,自我约束力较弱,情绪不稳定,具有较强的好奇心,喜欢模仿,极易受到外界的刺激和影响。这个阶段也是他们接受新思想、新知识最快的时期,是形成国家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等公民意识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加强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往往会产生难以预料的效果,会对中职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工作态度、产生良好的社会认知感起到催化作用,学生也会在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中,摒弃落后错误的思想观念,吸纳各种先进人物的优良品质,为最终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首先,培养公民意识是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正确健康的公民意识是公民的重要核心素质。今天中国的职业教育是低门槛的教育,学生生源复杂,所以,他们顺乎自然地成为实施公民意识教育的重点人群。从发展方向看,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技能教育,中职学生要直面社会和职业的选择。这就要求改革传统德育课模式的弊端,形成良好的公民意识教育氛围。因此,提高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认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工作,是当务之急。
其次,培养公民意识有助于帮助职业学校学生形成正确的权利和义务观念,促进学生角色意识的顺利转轨。职业学校的学生正处在十五六岁的青春发育期,生理和心理处于少年向青年的过渡期,大多数学生对公民意识的认识还处在不自觉状态,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都十分淡薄。开展公民意识教育有助于职业学校学生养成同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权利和义务观念,帮助学生认识到权利和义务都是有条件的、受限制的,没有条件且不受限制的权利和义务是没有的。中职学生是企业未来的中坚力量,所以中职学校更应该注重学生角色意识的培养,开展公民意识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积极的公民意识,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自觉进入角色,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顺利实现从“学习者”到“职业人”的角色转化。
1.3公民意识教育有助于推进职业学校德育改革,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学校德育即指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的教育,负有培育合格公民的使命。公民意识教育更强调的是培养一个社会人所具有的素质和修养。公民意识在教育本质上是一种使受教育者成为合格公民的教育。所以,公民意识教育与现代学校德育是和谐共生、相互支撑的关系。一方面,公民意识教育拓展了德育的研究范围,丰富了学校德育的内容,创新了学校德育的理念,增强了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学校德育把培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和独立主体人格的现代公民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为实现德育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动力源泉。“公民意识教育应当是对当前学校德育内容的丰富和充实,是新时期学校德育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学校德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进一步要求。”[1]
“所谓公民意识,主要指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和政治角色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的认知和社会价值取向。”[2]公民意识教育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鉴于历史与现实的需要,现阶段公民意识教育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2.1国家意识
“国家意识是指公民对祖国的热爱、认同、归属和维护国家主权完整、为国家建设作贡献的道德和心理自觉。”[3]国家意识包括:了解祖国的历史、文化、民族、地理、政治和经济,其中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是中职学生应有的良好的国家意识的集中体现。“新中职德育大纲”明确指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爱党爱国、拥有梦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成为敬业爱岗、诚信友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让学生明白,国家是公民身份存在的基础,无国家就无公民,公民意识教育的基础内涵是国家意识,公民首先应当具有国家意识。
2.2权利意识
培育公民权利意识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国家进步、社会文化的重要标志,更是实现“美丽中国”的题中之义。 “所谓权利意识就是指人们对于一切权利的认知、理解和态度,是人们对于实现其权利方式的选择,以及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以何种手段予以补救的一种心理反映,它构成了公民意识和宪法精神的核心。”[4]职业学校学生必须加强公民权利意识教育,尊重公民的权利,运用公民的权利维护社会的正义。这样,才能真正告别“官本位”思想,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全社会的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向前发展,民主政治才能实现,社会才能进步。
2.3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新中职德育大纲”指出德育的内容包括:“宪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校纪校规教育。”要让学生明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治意识已经成为现代宪政在公民意识方面的最高反映。国家和社会越来越成为一个以权利义务为基本联系纽带的法治共同体,全社会只有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才能够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
2.4政治参与意识
公民与臣民的最大区别在于,公民是参与的,臣民是服从的;公民是积极的,臣民是消极的;公民是主动的,臣民是被动的。当今,各国宪法大都规定了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参与权利。“所谓政治参与,是指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活动,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5]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国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最易促进正义和决策公正的,也是防止公权力侵犯私权利的有力手段。职业学校的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公民,在参与政治社会活动中,能够切身体会和感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成熟理性的参与意识。这既是我国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的需要。
2.5平等意识
平等是一项道德原则,也是一项法律原则。平等意识指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有的公民同自己一样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人的尊严,享有平等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管理的权利。“平等意识意味着对公民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平等性的认知,要求公民认识到人格的独立性,国家公权力对每个公民的法定权利都给与平等的保护,不因种族、身份、性别、地域、年龄等个体因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6]平等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平等意识教育,使中职学生逐渐具有自觉而理性的平等意识,使之走向社会时能正确行使权利,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职业学校的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学校培养的学生应该是首先能适应社会的,其次是能适应职业的,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合格的公民。关键的是要使学生成为一个有责任感守规矩的社会公民。对职业学校学生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所有负有公民意识教育的主体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公民意识教育。
3.1课程建设是推进职业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
公民意识教育与学校德育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是使受教育者成为合格公民的教育。“新中职德育大纲”在德育目标中明确宣示将中职生培养成“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是对中职学生的科学定位,也是对社会舆论的积极引导,体现了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期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培养要求,突出了培养“合格公民”的教育主线。
针对职业学校特点,教育部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对职业学校德育课程设置和内容方面做了全新的安排,形成了职业学校有别于其它普通中学具有“自身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德育课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德育课教学应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方向和本质要求,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所以将公民意识教育纳入职业学校德育课程体系是学校德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我国职业学校实现其自身发展与创新的现实需要。
具体来说,课程化的公民意识教育应该是当前职业学校开展德育课的必然选择。主要有两种思路:一是开设独立的公民教育校本课程。针对我国当前实际情况,在国家课程结构尚未重大调整前,公民意识教育的课程应该建立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框架下进行,借助《思想政治》课设置公民意识教育的校本课程。因此,职业学校要根据学生实际,组织相关力量,以“新中职德育大纲”为指导,建立公民意识教育校本课程。课程的内容应体现公民意识的价值取向,把有关公民的知识、公民权利、公民道德等作为公民课的基本内容,重点选取围绕职校生在成长阶段应如何面对挑战,如何进行正确的人生目标定位和培养社会责任感的内容。二是在人文学科中渗透公民意识教育或开设与公民意识教育有关的选修课,并且规定学生必须完成相应的必选课程,促使学生接受学校公民意识教育的培养与学习教育。例如可以开设“宪法与公民生活”、“公民权利意识”、 “模拟人大”等选修科目。通过一系列的课程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公民知识,培养公民意识,形成良好的公民品质,养成良好的公民行为和习惯。
3.2注重抓好教育的源头,教师要以良好的“身教”积极地影响学生
教师是“活的政治”。说到底,所有的教育最终的执行者是教师。就这个意义说,教师是实施公民意识教育的关键。公民意识教育教师必须具有深厚广博的知识储备和教育能力。教师只有自身具备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才能激发出教育的智慧和热情,才会给学生提供示范榜样,让学生从中得到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熏陶与感染。
学生良好的公民素养不单纯是教出来的,而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熏陶出来的,教师以身作则的良好身教形象,具有润物无声般的教育渗透性。教师的教学活动要努力体现民主教学,打造“公民课堂”:尊重学生的人格,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主学习、自我管理的能力,倾听学生的心声,实行民主教学。这与严格管理并不冲突。设置真实的“公民生活”的教学情境,给学生营造一个“公民生活氛围”,引领学生在情境中感知公民生活,以此来熏陶和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一个能以公民的平等态度去满足学生需求的教师,必定对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3.3构建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公民意识教育网络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也为学校进行公民意识教育提供了新的视角。但是,中职学校的公民意识教育绝对不是一个孤立封闭的系统。首先,职业学校公民意识教育面对的是自尊心强、自信心弱的特殊人群,他们无时无刻不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家庭和社会的一点风吹草动会很快地反映到学校教育中来。中职学校公民意识教育实际上面对的是学生及其背后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其次,公民意识教育是面对社会成员的终身教育,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从公民意识教育的整个过程来看,学校不可能承担学生终身教育的任务。公民意识教育不可能在职业学校生活中全部完成,只是为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新中职德育大纲”指出:“家庭和社会在德育中具有特殊重要作用。”“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德育途径,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所以,良好的公民意识的培养只有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三者的有效整合与互动才能逐渐形成。
家庭是公民意识教育的起点。家庭是一个人出生成长的重要平台,是最早对人实施教育和影响的地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孩子影响极大,家庭背景和氛围对公民意识的养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是,部分家长过于强调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条件和智力投资,往往忽视对子女的非智力教育和公民意识的熏陶。因此,公民意识教育能真正在学生身上产生实效,需要家长的大力配合,需要家庭在公民意识教育过程中发挥积极主动的作用。
学校是公民意识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公民教育的具体实施,绝非仅仅涉及直接公民教育课程的设置,而是涉及学校教育中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公民教育因素的开掘,涉及到学校教育全部生活的改进。”[7]职业学校的公民意识教育只有扎根学生的生活世界,在生活中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才能在造就合格的社会公民方面产生实际作用。
社会是公民意识教育的舞台。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课堂上通过教师讲授表现出了新时代公民具有的维权意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维护个人的合法权利,缺乏知识的支撑,更缺少行为处理的技巧。所以,要以社会生活为内容,以社会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从身边的具体事情做起,逐渐走进社会,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与此同时,社会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感化作用,对具有强烈公民精神的行为给予广泛的宣传和表彰,激励引导公民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责任。对不具备公民意识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谴责,从而营造一个人人崇尚美德、人人具有公民道德和公民精神的和谐社会氛围。
公民意识教育的提出,是当前职业学校德育发展的现实诉求,是学校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意识教育丰富了职业学校德育的内容,拓展了德育的研究领域。职业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创新公民意识教育,从而实现德育的创新与发展,为现代社会的发展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
[1]高峰.公民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2,(4).
[2]王东虓.关于公民教育基础问题及其基本内涵的思考 [J].中州学刊,2006年第4期.
[3]王星源,张宜海.公民学 [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辛世俊.公民权利意识研究 [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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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章舜钦.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J].岭南学刊,2008年第4期.
[7]檀传宝.论公民教育是全部教育的转型[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9).
(编辑马海超)
The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A New Horizon of Moral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Schools
WANG Lei
(Beijing Opera Art’s College, Beijing 100068, China)
Strengthening the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is a new demand for vocational schools put forward b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 and the demand for students’ self-development in vocational schools. Strengthening the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is helpful to promote the moral education reform in vocational schools and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moral education. Vocational schools should strengthen the education of national awareness, right awareness, legal awarenes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wareness and equal awareness. The ways to achieve it: Course construction is the main way to promote the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in vocational schools; it needs to focus on the teaching resource in order that teachers can have a positive influence on their students; build a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net of society, schools and families.
civic awareness education; vocational schools; moral education
2016-05-05
王雷(1974-),法学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艺术学校德育课的教学与研究。
G641
A
1672-0601(2016)08-0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