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连新++何逸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金融业深化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6)对农村金融服务“三农”建设提出明确时间表。在普惠金融理念指引下,农村金融业必须加快改革步伐,转变传统的存贷利差盈利模式,提供多元化,满足农户及企业多层次的资金服务需求。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对农村金融的现状及问题分析,进而提出完善和创新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一些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问题;政策建议
1 研究的背景及问题提出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梦想,还需要攻克诸多难关,其中“三农”问题,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最薄弱环节,从根本上影响着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解决资源均衡配置,特别是资金要素均衡配置问题。因此,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及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化发展格局,造成农村金融服务制度不健全、风险监管不力、规范性差、受众群体偏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创业的可及性尚未发挥。因此,我们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全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拓宽视野,转换发展思路,打破农村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探索适合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要缩短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首先是要缩小城乡金融服务差距,发挥农村金融基础性作用。因此探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状况,是提升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的关键,特别是我国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找到一个适应我国当前“三农”改革发展的突破口,怎样建立起和完善好农村金融服务等问题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拓展和完善。
本研究通过分析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发展过程中现状,剖析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问题,并提出推动北京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的农村金融支持政策。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农村金融服务的特征
农村金融和其他金融活动有共的特点,但是由于它对于农村经济领域服务的特殊性,从而决定它有自身的特征:一是,农村金融所用是信用的手段。主要表现为融通资金余缺的信贷活动。货币用偿还、增值为条件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让渡的过程;二是,农村金融的活动领域是在以农村为条件的这个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对于“农村的”鉴定为农村经济服务的,而不单纯的是在农村这个地理空间上。所以,凡是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信用活动,通过信用手段将资金归集,并有偿使用;三是,农村金融运作的实体是资金。资金形式一方面处于职能形态在循环周转中的资金,其次为处于潜在形态闲置待用的资金;四是,农村金融所融通资金的表现形态为货币,而不是用实物形态存在的资金,也不包括生产所用的实物资本。
2.2 农村金融的相关理论
农村金融及服务有很多理论,主要有农业信贷补贴论(Subsidized Credit Paradigm)农村金融市场论(Rural Financial Systems Paradigm)等。
2.2.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及意义
农业信贷补贴论又名农业融资理论,主要观点是:为了缓解并摆脱农村贫穷落后的窘迫,从农村外部引入资金是关键路径。从外部引入资金,并建立起一个系统的非盈利性的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的分配。依据这条理论,为了缩短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距离,农业的融资利率必须要比其他产业的利率更低些。而且为了减小因为高利的民间金融会阻碍农业的生产与发展现象的发生,政府必须进行干预。
理论意义: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商业银行,将大量低息政策性资金注入农村。构建一个有效率、自立的农村金融体系来说,最好的方式是设立一种可以持续不断发展进步的金融机制,主张发挥政府的主导和投资功能。
2.2.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及意义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渐渐取缔了农业信贷补贴理论。该理论将重点放在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上,否决了政府对农村金融的干预与支配。该理论与农业信贷补贴观点不同,认为:
(1)农村欠缺发达地区和农民同样拥有着储蓄的能力,不需要引入外资;
(2)人们因为利息太低而减少了向金融机构存钱的欲望,从而抑制了金融的发展;
(3)非正规金融的高利率的局面的产生是由于农村资金的机会成本较多,因此这种现象的发生是显而易见的。
(4)运用资金的外部依存度过高,致使贷款的回收率降低。
理论意义:让中国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发挥其职能,储蓄与信贷市场发挥重要作用。另外为了激励储蓄,利率的市场化改革是必然趋势。
上述两种理论观点完全相反,农业信贷补贴理论主张政府为主导的完全垄断市场,而农村金融市场理论则主张抛开政府行政干扰的完全竞争市场。在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相对落后,农村经济千差万别的现实情况下,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资金按照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配置作用。
3 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3.1 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形成单一的政府主导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开放初期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三位一体”发展格局,到市场经济建立后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
3.1.1 计划经济时期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一主体服务:1951-1978
建国初期,在政府大力提倡和政策推动下,农民投入信用合作社,实施民主化管理,为恢复战后农村经济起到很大作用,到1957年,全国80%的农村建立了农村信用合作社,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初步建立。1958-1978年,农村金融服务基本处于停滞阶段。
3.1.2 现代农村金融服务探索阶段:1978-1995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的确立,农村地区也加速了货币化和市场化的进程,而金融也在为农村的发展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除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等在农业领域逐渐发挥主导作用,1993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以信用合作社为基础,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1995年,初步形成了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
3.1.3 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1995-至今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动力,1996年,国务院对农村金融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激励探索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多种农业金融支持服务。2000年以后,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股份制改革,扭转了其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经营范围单一的被动局面,2003年,农村金融服务变被动为主动服务,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为目标,迎来农村信用社银行商业股份制改革的热潮,形成了多元主体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经济取得快速发展,见图1.1数据。
3.2 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
3.2.1 农村借贷风险剧增
随着网络支付和P2P融资的发展,很多借贷公司将农村居民作为借贷融资的攻克对象,有的通过情感联络,将亲人包括:亲情、友情、在内对象作为的投资人,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因素。因为这种担保基本靠的是信誉,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对方否定了这种利益关系,发生跑路现象时,往往借方会血本无归,而且投诉无门。农村居民淡薄的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经不起高利息的诱惑。因此人们不惜铤而走险试一试。这也造成了民间借贷坏账拼拼发生,连绵不绝的现象。
3.2.2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服务功能弱化
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相继出现了一些跨地区交易的现象。因此,一些农户对金融服务的实时性和专业性有了更高的期待和标准。但是目前农村机构往往只是提供最基本的存贷业务,业务网点少,难以满足农村市场快速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
3.2.3 农村信贷市场抵押品不足,农户贷款难
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的住房又缺乏流通的价值,这导致处于弱势的农民因缺乏必要的担保物而贷款难。并且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利润追求自然是经营之道,在风险不可控,抵押品不足时,银行为降低自身风险而不愿贷款给农民。农民因没有充足资金,而停止了一切活动。
4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建议
4.1 创新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为了与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匹配,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强农村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系统的覆盖率等。鼓励金融机构将信贷、互助、抵押、保险等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拓宽金融支农渠道。
4.2 政府应加大财政货币政策的扶持力度
由于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又相对滞后,这致使农民相对贫穷,所以在从事金融活动收益相对较低,也因此许多金融机构不愿涉足农村。所以政府有责任介入,在财力上扶持农村的同时,营造良好农村金融市场氛围,引导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
4.3 加快农村产权流通市场,解决信贷市场农民贷款难的现象
农户贷款难、担保难的首要因素是缺乏有效的担保物。为了解决农村抵押品不足贷款难的现象,需要不断扩大担保物的范围。政府可以考虑在区县范围内的认证房屋及土地的产权问题。突破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产、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限制,将这些价值化,从而实现其流通的价值。
4.4 规范和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
放开对民间非正规金融的限制,包括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基金会、民间借贷、互助会等,承认这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合法性,并允许他们在其发展。这些机构受到政府监管少,可以有效全面的发挥“支农”的作用。但是要由政府进行规范和引导,逐步将这些非正规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行列,使农民权益得到保障。这个举措不仅直接扩大了针对服务“三农”的金融体系,而且可以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单一垄断的局面,这种良性的竞争可以提高各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从而使金融服务得到改善。
5 研究小结
在完善和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中,要将政府职能充分的利用起来,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及配套设施的支持力度,深化金融机构内部改革,积点成面,以达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当然,城乡统筹发展是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只有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增加政府合理补贴,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的平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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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汪连新(1971-),现为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理财。
何逸(1994-),现为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大学本科在读学生。
作者单位
中华女子学院金融系 北京市 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