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
“国家资格框架”能否“融通普职”
张宇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正在从自发的实践探索转向制度的顶层设计,“国家资格框架”便是拟议中的话题之一。倡导者通常以为,一旦我们也像欧盟国家那样建立起统一的资格框架,原先两不相干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即能彼此互认,进而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融通、乃至等值。如此云云,仿佛言之成理,然而笔者却总觉得其似是而非,抑或从根本上就是文不对题。
说国家资格框架有助于两种证书的互认当然不错,毕竟这就是制度创新的出发点。而特定的学历”与“资格”之所以具有内在的等值性,无非源于二者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职业能力的表征,即这样的学历本身即包含着工作世界的需求,无论高到何处,总该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换句话说,其获取学历的过程同时,也是在为职业做着准备——正规的职业教育既是如此,那些培养研究者、管理者或者工程师的高等教育又何尝例外?倘若将它们统统置于一个可比较与可兑换的框架之中,那么所有这些分门别类塑造专业人才的教育之间就更容易确立一种相互参照的标尺,由此推论国家资格框架有助于实现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特别是其中很大一部分的工程教育的融通当然也是可以的。只不过,这又和普通教育有什么关系?
按照《教育大辞典》的解释,普通教育(general education)乃是“实施普通文化科学知识的教育”,“其目的是为未来生活而非职业做准备”。因此它的学历证书只是表明了学生经过某一阶段的学习理应达到的文化水平,并不含有明确的就业市场的指向,也决不能够作为受教育者胜任某项工作的证明(至多提供了一个基于文字或运算能力初筛的门槛),这样的证书硬要做成和职业资格等值又有什么意义?如果非要用同一个框架涵盖起来,那么结果与其说是能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不如说将会降低(该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价值,使之沦为普通中小学学历的相对昂贵的替代品。而在一个各种证书可以通兑的市场上,这种“良币”几乎注定会被“劣币”所驱逐。这也就难怪英国的国家资格框架(NQF)实施了若干年,明显的变化只是让拿着普通教育的证书流向职业教育的道路更为通畅,至于说更多的反向流动,乃至最终要使普、职“双轨合一”,却还全然看不到前景。
总而言之,国家资格框架对职业教育来说最直接的作用还应该是解决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正规教育和职业培训之间的分离,若把它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延伸到内涵不同的各类教育之间就必须谨慎一些了。其实早在百余年前,晚清重臣张之洞即已看出,“外洋各国学校之制,有专门之学,有公共之学”,换作今天的话语,就是“专门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并列。我们今天谈论的国家资格框架应当有利于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种专门教育内部的融通,“只要再多走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
[责任编辑张栋梁]
作者简介:张宇,男,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