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薇
莫里森的三重文化身份及其小说中的女性形象解读
张宏薇
托妮·莫里森是美国当代著名黑人女作家,在其迄今为止发表的11部小说中,黑人女性是贯穿其中的主角,是作家始终关注的对象。对莫里森作品的解读需要关照其独特的三重文化身份:美国人、黑人、女人。身为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作家,莫里森对西方经典了如指掌;身为黑人,莫里森对非洲文化传统秉承与热爱;身为女人,莫里森一直坚持女性立场。因此,在解读莫里森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时须掌握与《圣经》、非洲文化相关的知识并具有女性意识,三者的结合是解读其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必要条件。
莫里森;文化身份;美国黑人文化;女性形象
托妮·莫里森是美国当代著名黑人女作家,迄今为止共发表了11部小说,分别是《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70)、《秀拉》(Sula,1973)、《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柏油孩子》(Tar Baby,1981)、《宠儿》(Beloved,1987)、《爵士乐》(Jazz,1992)、《天堂》(Paradise,1998)、《爱》(Love,2003)、《一点慈悲》(A Mercy,2008)、《家园》(Home,2012)和《上帝帮助这个孩子》(God Help the Child,2015)。凭着这些作品,莫里森在美国多次获得普利策奖、全国图书奖等各种文学奖项,在1993年更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她所取得的艺术成就使她在美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享誉盛名,毋庸置疑地成为美国黑人女性文学的领军人物。
对莫里森作品的解读需要关照其独特的文化身份。“文化身份”是文化研究的重要概念,指人对一个群体或文化的认同感,即“一个人在他的群体归属上的自我认同,无论这个群体的组成是基于种族、族裔、性取向、宗教、教育还是生活方式”。[1]莫里森首先与自己的民族国家认同,其次与自己的种族认同,最后与自己的性别认同,因此具有三重文化身份:美国人、黑人、女人。身为进入美国主流社会的作家,莫里森对西方经典如《圣经》了如指掌;身为黑人,莫里森对非洲文化传统传承并热爱;身为女人,莫里森一直坚持女性立场。因此,在解读莫里森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时,需掌握传承《圣经》和非洲文化相关的知识,并具有女性意识,三者的结合是解读其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必要条件。
莫里森属于大器晚成的作家,步入文坛时已年近40岁,且纯属机缘巧合。但偶然之中又蕴含着必然,这与她在美国所受到的大学正规教育和西方文学经典的熏陶密不可分,早期的文学积累为她后来的艺术创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她才能厚积薄发并蜚声文坛。
莫里森是一位有着深刻文化底蕴的学者型作家,她熟读西方经典文学作品,熟知希腊和罗马文化,在作品中大量运用了与希腊和罗马神话相关的典故,而且对《圣经》可以说是了如指掌。莫里森在一次访谈中曾说:“从前《圣经》不只是我读物的一部分,而且是我生活的一部分。”[2]211莫里森取材非常广泛,在莫里森所运用的“百科全书似的创作题材当中,有一个文本一直贯彻其创作始终,这就是《圣经》”。[3]1一个人要了解莫里森的作品,他需要掌握与文学和文化相关的大量的、多方面的知识,圣经知识尤其必不可少。
从浅层次说,莫里森的每部作品都会涉及圣经人物、圣经意象或者圣经主题,圣经典故在她的作品中比比皆是,有的作品中的人名或者作品的书名就直接取自于《圣经》。从深层次说,莫里森的创作涉及《圣经》的核心观念,如上帝观、罪观、救赎观,基督教爱的思想更是贯彻其作品的始终。莫里森不是对《圣经》进行简单的借用,而是通过对《圣经》原型的拓展或改写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书写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思考。在莫里森的作品与《圣经》之间存在着一种“互文”(Intertextuality)与“反互文”(Anti-intertextuality)并存的关系。
《宠儿》是莫里森创作的第5部小说,这部小说一经问世就获得了巨大成功。它使莫里森荣获普利策图书奖和肯尼迪奖,并为她获得诺贝尔奖奠定了基础。这部小说取材于一个令人震惊的真实案件:一位女奴在逃亡过程中杀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作家对后现代叙事手法的娴熟运用以及小说独特的切入点,使该小说的吸引力及影响力远远超过了案件本身。
“宠儿”(Beloved)不仅是小说的题目,也是小说中的核心人物,因此对“宠儿”之名的解读是对作品解读的重中之重。在小说中,“宠儿”的身份神秘莫测、漂移模糊,对她的身份存在着多种解释的可能。她似乎是塞丝杀死的女儿还魂来到人间,向塞丝索要她被亏欠的母爱。她从水中来,皮肤没有褶皱、嗜睡、喜爱甜食,这些都符合婴儿的特征。从“宠儿”亲口讲述的经历看,她还可能是一个女奴,经历了种种悲惨遭遇,见证了奴隶贸易的罪恶、残忍和非人道,因此,“宠儿”可以代表所有穿越大西洋从非洲被贩运到美洲的黑奴。
在《宠儿》的第2页摘引了《新约·罗马书》的一段文字:
那本来不是我子民的,
我要称为我的子民;
那本来不是我宠儿的,
我要称她为宠儿。
这就是“宠儿”在《圣经》中的出处。这段文字是耶稣的使徒保罗向大众传送的神旨,意为神的怜悯将降于那些从来不曾受到命运眷顾的人们。“不曾受到神恩眷顾的人”在《宠儿》中显然是指像塞丝那样遭受奴隶制蹂躏、饱受肉体和精神创伤的黑人,他们终将成为上帝的“宠儿”,意即享有真正的公平正义,获得自由和解放。
另外,《宠儿》由三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以“124”号(124为门牌号)开头也颇有深意。这个数字与《圣经》中的《诗篇124》相同,《诗篇124》也就是大卫之歌。大卫(David)是古以色列的国王,David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是“挚爱”(Beloved),与“宠儿”同义。《诗篇124》表达了古代以色列人蒙受上帝的恩宠,受到上帝的庇佑,成功跨越红海、摆脱奴役的喜悦心情,他们也因为免受敌害、得到救赎而感颂上帝的恩典,因此可以说这是一首自由与救赎之歌。
以上种种表明,莫里森的创作初衷虽然是揭露奴隶制的罪恶,但是塞丝彻底走出奴隶制的阴霾、获得心灵的解放才是小说真正的动机。莫里森深知奴隶制的罪恶不仅是白人竭力回避的,奴隶制给数代黑人带来的巨大创伤也是他们不愿意去回忆的,这就像一种“全民性的健忘症”。[2]257但是,逃避是懦弱者的表现,回避并不能解决问题,要治愈创伤首先要面对创伤,直面不堪回首的过往,因为“建立新的完整人格的先决条件是接受破碎的自我曾遭受的巨大创伤”。[4]34可以说,莫里森创作《宠儿》这部小说,不仅体现了她作为社会观察家的责任感,更为黑人群体提供了一种疗伤的手段。
如果说《宠儿》是与《圣经》的互文,那么《秀拉》则是与《圣经》的反互文,也就是雪丽·斯德伍(Shirley A.Stave)在她主编的《托妮·莫里森与〈圣经〉:对抗的互文性》(Toni Morrison and The Bible:Contested Intertextualities,2006)一书中所定义的“对抗的互文”。
小说《秀拉》中的人物“夏娃”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她与创世神话中偷食禁果的“夏娃”毫无共同之处,是新的解构和彻底颠覆。
首先,夏娃是拯救儿女的女家长。在小说中,夏娃,而不是“亚当”,是一家之主。夏娃的丈夫,本应是一家之主、妻子的“头”和儿女的靠山,却在生活处于困境的时候抛妻弃子,临阵脱逃了。家里一无财物二无食物,却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眼前是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当生活处于绝境时,夏娃没有低头,也不怨天尤人、自怨自艾,更没有像有些女人那样抛弃孩子独自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和出路,而是毅然承担起照顾孩子、保全家人的重担,并且在困境中表现出了超人的勇气、顽强的意志和博大的母爱。夏娃身无长物,为了求得一家人的生存,为了孩子们不至于饥饿而死,她选择了牺牲自己的方式,故意让火车压断自己的一条腿,以获取保险金。夏娃这样一个单身母亲,在艰苦的岁月里不仅让自己的孩子都活了下来,而且还使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
其次,夏娃是具有旺盛创造力的“女王”。与被上帝逐出伊甸园,只能任凭上帝和命运摆布的夏娃不同,小说中的夏娃用自己的智慧和财力建立起自己的伊甸园。她是这个以女性为首的王国的创建者,也是统治者,指挥着她的子孙、朋友、流浪汉和不断来来往往的房客的生活。与《圣经》中横遭指责、卑微谦恭的夏娃不同,小说中的夏娃总是穿得整整齐齐,时刻保持着尊严。她坐在轮椅上,使得“成年人要和她说话,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只好弯腰俯首”。[5]30夏娃虽然身体残疾,但是精神的强大却使她赢得了无上的尊严,男人们都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
更重要的是,夏娃是生命的缔造者和主宰者。小说中有一个令人费解、特别值得注意的事件,那就是“夏娃杀子”。夏娃的儿子——“李子”从战场上回来后意志消沉,整日无所事事,甚至沉迷于毒品当中,夏娃在失望之余亲手烧死了自己辛辛苦苦抚养长大成人的“李子”。“火”是《圣经》的重要意象之一,《圣经》中的“火”有两种:一种是圣灵的火,具有洁净的功效,另外一种是地狱之火,代表神的审判、毁灭。按照《马太福音》第3章第11—12节,施洗约翰预言耶稣将用“火”来给人们洗礼。因此按照基督教的说法,“火”既可以毁灭生命,也可以使心灵受到锤炼和净化而使人获得新生。“火的考验”代表着上帝的“正义”。夏娃对儿子“李子”施行了“火”的洗礼,让他在“火的考验”后获得新生。芭芭拉·克里斯蒂安(Barbara Christian)认为,对于夏娃来说,这是“被爱所激发的仪式性的谋杀——火祭”。[6]159借此,莫里森把被男性上帝剥夺的、原本属于女性的而在生命创造中的主体性交还给了女性,并把夏娃高举到了上帝的地位。在一次访谈中,莫里森把夏娃称为“胜利之人”,认为她“扮演了上帝的角色”。[7]
莫里森既受到了西方文学的熏陶,又受到黑人文化的滋养。她从小生活在浓厚的黑人文化氛围中,非洲神话、黑人民间传说、黑人音乐对她来说非常熟悉。
大学期间到南方考察以及后来担任兰登书屋编辑的经历使她更加深入地了解了黑人历史和文化,使她成为热爱黑人文化并具有强烈民族责任感的黑人。
评论界对莫里森小说中的黑人特色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评论家认为莫里森只写黑人题材是可惜的,应该涉猎到主流文化当中;而有的评论家则认为,恰恰是莫里森作品中的黑人文化特色使其成为非常杰出的美国作家。有人认为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当之无愧,也有人则认为她获奖是政治在文学界的影响所致。
无论评论界褒贬如何,莫里森一直致力于为黑人创作,她的黑人身份和历史责任感决定了她对自己民族命运的深切关注。她的创作从来没有脱离开黑人文化的土壤,她的作品始终取材于黑人的历史和现实生活,力图向美国社会传达黑人的声音,以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为己任,以表现和探索黑人的历史、命运和精神世界为主旨。莫里森曾经深情地说:“我热爱我的人民。我首先是作为一个黑人、一个黑人女性在写作。”[8]56
莫里森的小说既有美国文学的特征,又有鲜明的黑人特色。人们对美国黑人文学的界定通常是“美国黑人作家所创作的文学作品”,但莫里森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这种界定过于简单和形式化。她说:“我不认为黑人文学就是黑人写的书,或者是关于黑人的文学,或者是用省略的语言形式写出的文学作品。黑人文学有些非常特殊的、同时又能让人辨别出来的东西,我就是要努力发现这个令人难以琢磨的、同时又可以识别的特质。”[9]342莫里森对非洲文化元素的运用突显了小说的黑人特质。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文学研究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批评方法,即“跨大西洋文学研究”(Transatlantic Literary Studies)。“跨大西洋文学研究”把美国文学研究的视角扩展到了美洲之外的非洲和欧洲,注意到了三大洲甚至更广阔的世界在历史上的相互联系。后殖民理论与“跨大西洋主义”(Transatlanticism)的交叉尤其适合美国黑人研究,特别是像莫里森这样在艺术创作上与非洲文化有着深刻渊源的黑人作家。
对莫里森的跨文化研究从那时开始出现,如温迪·哈丁(Wendy Harding)的《一个不同的世界:莫里森小说的跨文化研究》从文化批评的视角研究了莫里森与黑人文化传统以及白人文学经典的关系。到了21世纪,这种跨文化研究的趋势更加明显。学术界注意到了莫里森的创作和黑人文化之间的联系,并把探索的脚步追踪到了非洲,发现了其作品中的人物、主题、意向、宗教仪式等与非洲文化的深远联系。
基于对西非文化中的宗教哲学的细致研究,詹丁斯(La Vinia Delois Jennings)在她的著作《莫里森与非洲思想》中揭示并解读了莫里森小说与非洲主题、意象与文化的共鸣。她详细介绍了黑人奴隶如何把西非的象征符号带到了美国,并被莫里森运用到其作品之中,全面探讨了这些非洲传统宗教中的象征符号在莫里森小说中的功能。詹丁斯对这些符号的细致分析表明西非的集体主义世界观影响了莫里森的创作,也影响了当代的美国黑人生活与文化。詹丁斯的研究是把神学、哲学、历史和文学相结合的跨学科研究,这本书触及现今美国黑人研究的最核心话题,使学者们通过西非宗教的框架结构去解读已经进入正典的莫里森的作品。受其启发,我们在研读莫里森小说中的女性人物时,也必须注意到其与非洲文化的联系,这样才能更深刻地解读人物形象的意义。
在莫里森的小说中,有很多黑人女性长者形象,如《宠儿》中塞丝的婆婆萨格斯、《所罗门之歌》中奶娃的姑母彼拉多以及《家园》中拯救身心俱伤的黑人女孩希的伊塞尔等。这些黑人女性具有来源于非洲文化传统的大智慧,她们既是黑人家庭或者黑人社区的女家长、女族长,更是其精神领袖。
在曾实行奴隶制的美国南方,黑奴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劳作的工具,其地位与牛马牲畜相同。奴隶主对黑奴握有生杀大权,可以为所欲为。按照白人种族主义者们的逻辑,黑人黑色的皮肤代表着恶,黑人宽阔的面部代表着无知,粗壮的体形表示他们渴望做苦工。这是一种典型地把个人和群体的伦理、道德、性情和社会特征归因于他们的肤色、面容、体型和解剖构造的“种族身体政治”,其目的就是为奴役黑人寻找合理的借口。
在美国历史上,黑人一直被教化要仇恨自己,对于这样一个民族来说,“爱——与恨相对立的感情,就是最有效的反抗手段,也是最有效的重新占有历史的手段”。[10]对于黑人来说,自爱尤其重要,而自爱先要从爱自己的身体开始。《宠儿》中塞丝的婆婆——黑人女牧师萨格斯,在林中空地布道式讲演中呼吁她的同胞们自爱:爱自己的手、自己的脸、自己的脚。与自然亲近,在自然中舞蹈,尽情抒发内心的痛苦和对爱的渴望,是非洲传统宗教特有的表达方式。与基督教不同,“在非洲传统宗教中,舞蹈、身体以及与自然的交流没有被边缘化,相反,在宗教经验及表达中仍然占有核心的地位”。[3]28非洲把舞蹈、身体看成是精神表达的一部分,爱自己的身体表示黑人向自我解放迈出了重要一步。萨格斯关于“爱自己”的教诲对于黑人来说,具有对抗白人“种族身体政治”(Racial Body Politics)的意义,通过强调对身体的权力强调了黑人的权力。
同萨格斯一样,彼拉多也是黑人文化的守望者,还是莫里森所塑造的极具光彩的女性人物之一。在她身上,体现了美国黑人女性的神奇力量和对美国黑人族群的凝聚力。她鼓励同族人热爱、维护并发展自己民族特有的文化,并成为男主人公奶娃的精神之母。
在非洲的传统信仰中,人们相信非洲女性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精神力量。这种力量在约鲁巴语中叫作“阿杰”(Aje),被赋予了这种精神力量的女性也被称为Aje。Aje非常令人敬畏,被尊称为“母亲”,或者被委婉地称为“大地”。她们是大地的所有者和控制者,维护着俗世和宇宙的法则,负责创造和破坏,具有占卜、治疗和语言的神力。据说拥有了Aje这种神力的人就拥有了控制生育能力。
在小说中,彼拉多就是非洲传统的神奇力量的代表。她没有肚脐,说明她不是被人所生,自己就是大地之母。她有敏锐的洞察力、奇妙的预言能力,还有神奇的魔力。她精通巫术,她用非洲巫术使奶娃得以在他母亲的体内孕育,并保护他来到人间。他还能见到父亲的鬼魂,与死去的父亲进行持续的、积极的灵魂交流。
在美国黑人文学中,Aje的形象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大多数作家都把Aje描绘成一个女家长的形象,用自己的控制力量强有力地或者温和地引领她的家庭,而且常常是引领黑人群体”。[11]172彼拉多就是这样的一位女家长形象。她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女人,从十二岁起独自流浪,独立谋生,几十年的辗转、流浪,使她看尽世间百态,精神得到历练。她可以丢弃一切,但是始终没有丢掉父亲的骨骸,即黑人文化之根和传统。她是黑人文化的代言人、家庭历史的守护者。
彼拉多的名字Pilate与Pilot(领航者)谐音,预示着她将起到带动“奶娃”寻找黑人文化之根的引领作用。彼拉多以博大的胸襟、超越了种族的爱引导着奶娃走出狭隘的个人世界,使他了解并热爱自己的民族文化,努力达成两性之间的和谐。对于奶娃而言,女性是知识的主要来源。“《所罗门之歌》所揭示的真理不是通过奶娃的独自飞翔,而是通过彼拉多的爱的多重教诲而实现的。”[12]彼拉多不仅赋予了奶娃以生命,更使他被漂白的灵魂得以“重生”。
在莫里森已发表的11部作品中,除《所罗门之歌》和《家园》之外,都是以黑人女性为主人公。因此,我们可以说黑人女性是贯穿其全部作品的主角,是她关注的首要对象。以反映女性遭遇及抗争为主题的作品很容易被冠以“女性主义”的标签,但是莫里森拒绝承认自己是“女性主义者”,这并不是她自恃才高的矫情,而是她不愿意被评论界狭隘地解读甚至误读。
莫里森的创作不仅在艺术手法上,而且在思想内容上也与其他同时代的黑人女作家有所不同。莫里森不像沃克那样力图寻找一个美国黑人女性文学传统,试图建立起黑人女性作家之间的谱系联系(如沃克和赫斯顿的文学母女关系),她甚至否认自己在创作之初读过赫斯顿的作品或受过她的影响。莫里森也不像沃克那样标榜自己是“妇女主义者”(Womanist),甚至拒绝承认自己是“女性主义者”(Feminist)。有评论家说沃克的小说中更多的是“性别”,而莫里森的小说中更多的是“种族”,这话不无道理。莫里森的确从来未脱离“种族”的前提来谈“性别”,她不仅超越了某些黑人男作家的种族狭隘,也超越了女作家的性别偏执,具有更为广阔的视野,对女性主义做出了发展性的阐释。
莫里森的作品不是着眼于黑人女性所受到的种族和性别压迫,反映她们的不幸遭遇,再现两性的对立和冲突,而是着重表现黑人女性的觉醒与抗争,尤其是精神和心灵上的成长。表现女性的苦难并不是莫里森最终的意图,黑人在艰难的生活中如何生存得完整、充实而美好才是她的真正目的。正如莫里森本人所说:“如果在我的小说中有个一贯的主题,我想那就是我们怎样以及为什么要学习把生活过得充实和美好。”[2]47
在莫里森的作品中,虽然有像佩科拉、波莉那样被白人价值观同化的悲剧人物,但更多的是像夏娃、塞丝、佛罗伦斯、希这种生活的强者和康妮、萨格斯、彼拉多以及伊塞尔这种智慧的化身。她们遭受了种族、性别、阶级的三重压迫,但她们不但没有被苦难压垮,没有任凭命运摆布,而且像莫里森所说的那样活得“充实而美好”。莫里森的作品总在悲凉中给人希望、给人愉悦、给人向上的力量,这也是莫里森作品受到评论界以及包括男性读者在内的普遍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后期的创作中,莫里森更加关注年轻一代黑人女性的成长。她表现她们所受到的创伤,但更着重探索她们如何走出创伤、进行自我救赎。对于莫里森来说,显在的奴役(如奴隶制)比隐形的奴役(精神奴役)更可怕,真正的自由来自于内心——人对自己的解放。
《一点慈悲》是莫里森的第9部小说,这部小说告诉读者,判断一个人是否被奴役的标准并不只在身体上,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只有精神自由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小说的女主人公弗洛伦斯是个女奴,但是她最后没有让自己在精神上也沦为奴隶,精神上的自由让她奴隶的身份变得不那么重要。
弗罗伦斯有过三次创伤经历。第一次是幼年时被母亲“抛弃”。心理学研究表明,童年的经历对一个人的自我认知和判断以及成年后的行为都有重要的影响。被母亲抛弃使她失去了对自我的认同感,形成了强烈的自我贬低和深深的自卑感。她总想讨好别人,希望从别人的认可和赞扬中获得存在感、价值感,甚至愿意为别人的过错而自责。这是弗洛伦斯精神被奴役的开始,也是她后来在遇到铁匠之后,完全迷失自己,使自己成为爱情奴隶的重要原因。
第二次创伤经历是因弗洛伦斯黝黑的皮肤而被当成“女巫”。在寻找铁匠的途中,她被村里的人怀疑是魔鬼撒旦派来的奴仆,这些人逼她当众脱光衣服,仔仔细细地检查她的身体,包括最私处。这种检查使她被“物化”和“非人化”,她感到无尽的羞辱,做人的尊严被抹杀殆尽。
给弗洛伦斯造成心理创伤的第三个事件是被所爱的人拒绝。弗罗伦斯一往情深地地爱上了铁匠。弗洛伦斯把铁匠看成是自己的塑造者,自己的全部世界,这等同于把铁匠视为上帝,而把自己贬低到极其卑微的境地。这种自我贬低使她迷失了自己,在精神上成为爱人的奴隶,弗洛伦斯在水中看不到自己的倒影,象征着她彻底的自我迷失。对女性生存的关注是莫里森小说的一贯特征,威胁女性生存的不仅有蓄奴制等历史原因,还有女性的自我迷失。莫里森在访谈录中不止一次地表达了“女性的伟大之处在于对他人的奉献精神,但不能迷失了自我”。[2]254
铁匠的误解、斥责深深刺痛了弗洛伦斯的心扉,同时也让她意识到,如果没有独立的、自由的灵魂,就不可能得到爱人的认可和尊重,就不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爱情。弗洛伦斯遍体鳞伤地回到农场,这无疑象征着她心理上不断遭受的创伤。一再被伤害的弗洛伦斯没有甘于被奴役的命运,旅行与书写是她从创伤中进行自我拯救的两大手段。弗洛伦斯在拯救女主人生命的旅程中完成了自我拯救之旅,找回了自由的心灵。
希是莫里森的第10部小说《家园》中男主人公弗兰克的妹妹。这部小说虽然讲述的是弗兰克如何走出创伤、进行自我救赎并找回自己的男子气概的故事,然而弗兰克的自我救赎却离不开希对他的影响和推动。希在遭受不幸时所表现出来的坚韧与顽强、冷静与豁达,给了弗兰克莫大的激励,使他在拯救妹妹的同时,也被妹妹所拯救。
希是一个可怜的姑娘,父母为生计所累,无暇顾及幼小的她,冷酷的继祖母莱诺尔总是虐待她。哥哥弗兰克从小保护她和关心她,也因为对哥哥的过分依赖,使她成为哥哥的影子,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哥哥弗兰克参军后,她失去了依靠,同时也失去了保护。她渴望了解外面的世界,但她不谙世事、单纯天真,不能识别生活中的假象,14岁时被一个自称为“王子”的混蛋所欺骗。怀着对城市生活的美好幻想,希跟着这个男人离开莲花镇到了亚特兰大,后来那个男人卷走他们所有的财物,然后无情地将她抛弃。她受不了莱诺尔的羞辱,所以无法再回到莲花镇,只能想方设法在亚特兰大谋生。她先是做过餐馆招待,后来应招到白人医生家做帮工,成为其所谓优生医学实验的试验品和牺牲品。
弗兰克把奄奄一息的妹妹从白人医生家拯救出来,带着她回到莲花镇。在莲花镇,希得到了以伊塞尔为首的黑人妇女们的悉心照料,使她的身心渐渐康复。这些黑人妇女曾饱受生活的磨砺和艰辛,对生活真谛的洞察使她们成为真正的强者和智慧的化身,成为能够“看穿一切”的女人们,其人生态度让人敬仰。她们知道悲伤没有多大用处,只能充分利用现有的时光把生活过好。她们对自己的生活负责,也对需要她们的人负责。
伊塞尔等人用非洲传统中朴素而有效的方法为希疗伤,她们用植物的根做药,给希喂黑莓酱,用阳光驱逐她身体内的隐患,不仅挽救了她濒临死亡的生命,而且教给她人生真谛,让她拥有了自尊和自信。她们告诉希:“你是自由的。除了你自己,没有任何人、任何事有义务拯救你……不要让莱诺尔或者什么微不足道的男友,当然更不是那个邪恶的医生决定你是谁。那是奴役。我说的是在你内心中那个自由的你。”[13]126希曾经是一个“真实、恶毒的世界里最微小的触动都能让她发抖的姑娘”[13]127,她们把希变成了一个有着钢铁意志、人格独立的姑娘。希失去了生育能力,永远不再有做母亲的可能,这让她非常难过,但是她坦然接受这个现实,并积极从生活的其他方面寻找和实现自己的价值。妹妹的变化让弗兰克深受触动和启发,他的生活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不再消沉、不再抱怨,而是选择原谅和振作。兄妹俩一起找回了生活的勇气和意义,埋葬被害黑人遗骸的庄严仪式标志着他们完成了自我“救赎”和成长。
莫里森具有独特的三重文化身份:美国人、黑人、女人。作为一位美国黑人女作家,莫里森的创作既得益于西方文化的熏陶又得益于黑人文化的滋养。在她的小说文本和《圣经》文本之间呈现出“互文性”与“反互文性”并存的状态;同时,莫里森熟悉黑人民间传说,也将非洲文化的要素自然融入小说创作当中,彰显、弘扬了黑人文化。此外,莫里森一直坚持秉承女性立场,但又超越了女性主义的某些局限,对其做出了发展性的阐释。这一切构成了莫里森作品内涵的无限丰富性,也是其持久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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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春
The Three Cultural Identities of Toni Morrison and the Portrayal of African American Women in Her Novels
ZHANGHongwei
Toni Morrison is one of America’s most famous modern African American authors.To date,she has published 11 novels,in which African American women consistently play the leading roles and protagonists,exposing the author’s unwavering focus on this demographic.When analyzing the works of Toni Morrison,it is necessary to look independently at the three aspects of identity which inform her works:she is American,Black,and female.As an American author describingpopular modern society,Morrison has a good command ofWestern classics(especiallythe Bible and Christian tradition).As a Black American,she advocates a passion and adherence to propagating African culture and traditions.As a woman,Morrison has consistently insisted on portraying strong female characters as main proponents in her works.Therefore,it is only by acknowledging the combination of Morrison’s three identities that we can understand the intricacies in her command of Christian tradition,African culture,and feminine perspectives as she weaves her novels.
Morrison;cultural identity;African American culture;image
10.13277/j.cnki.jcwu.2016.01.010
2015-12-30
I106.4
A
1007-3698(2016)01-0072-07
张宏薇,女,文学博士,东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黑人女性文学。130024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宗教视域下美国黑人女作家的政治书写”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YJA75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