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纠纷问题

2016-02-13 03:12胡千慧
铜陵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校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胡千慧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探究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法律纠纷问题

胡千慧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高校学生数量逐年增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难上加难。本着治学管理严谨的态度,现代高校越来越注重对于学生全方位的管理,但是在管理中依然出现了很多新问题,甚至产生了法律纠纷,而法律纠纷也是现代高校管理工作的难点。本文针对现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法律纠纷,探究降低法律纠纷问题的管理措施和解决途径。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律纠纷;管理措施;解决途径

高校的学生近年来出现了难以管理的问题,因为大学生具有较强的自主独立性,个性鲜明,加之大部分学生为独生子女,恃宠而骄,认为大学是自由活动的场所,不愿受到约束[1]。所以,现代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分歧、隔阂、代沟逐步拉大,这就导致了高校在对学生进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容易产生很多人身、心理上的伤害问题,从而引发法律纠纷。

一、高校学生管理的主要方面

(一)学习管理

大部分高校对于学生学习的管理情况会有所界定。比如:为规避逃课现象,可能会制定“几次缺席就取消对应科目的成绩”;为防止作弊,制定“一旦违纪,开除学籍或记大过”等处分;为提升学生成绩,制定“挂科需要补考(收取一定费用)”。这些方面管理措施都是高校对于学生学习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规避学生不良行为、严于律己的处世态度有着重要影响。

(二)校规管理

每所高校都有着自己的校规,用于约束学生的说话做事行为,虽然内容不一,但是都对学生的生活、学习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很多高校对于学生用电有明确规定,“不能使用大功能用电器,如电热棒、电饭锅、电水壶等”,一经发现使用,进行通报处理。还有为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校规规定每天早晨六点半准时做早间运动。这些规定是各大高校自己规定的,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学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三)生活管理

学生在学校生活,学校就有责任管理规范学生的生活方式、生活理念,这是学校对学生负责任的表现。比如对于卫生清洁、生活杂物的摆放、门窗床铺的维修与保护、对公共设施的爱护等方面都体现了一个人的生活习性,所以应该形成一个良好的规范[2]。高校对于学生生活的管理可以有效的约束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于学生今后构建有序的生活方式有重要意义。并且生活管理虽是生活小事的体现,但是小的事情经过长年累积就会形成固定的生活作风,对于人格规范、人生信仰和价值观的培养也有重要影响。

(四)寝室管理

高校是集体生活的大家庭,而寝室是大集体中的小集体,对于集体生活必须经过严格管理,才能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人际交往体系,使学生在集体中既发挥自己的长处给他人树立榜样,也能从别人的身上学习到自己不足的地方,以此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在高校中,寝室管理工作一般会由学生共同推荐寝室长,然后寝室长定期向教务处或学生会报告寝室成员的生活、学习情况和问题。这样的管理方式可以实现自下而上的高校学生管理方式,便于学生自治管理,减轻了高校人多难以管理的困境。

二、法律纠纷的主要内容

高校办学理念注重技能人才培养,所以对于学生管理会有更多方面的要求。一般高校学生总量会过万以上,所以,高校学生管理难度大。并且大学生大部分都已成年,是具有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独立自主意识强,但是自我约束力弱,所以,有时会因学校和学生双方的原因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学生生活和学校正常运行。而高校学生管理中常发生的法律纠纷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不授予学位证书事件

大学生苦读几年,目的就是拿到学位、毕业证书,这是大学生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凭证,但是在高校管理中,一旦违反规定,高校有权不授予学生学位证书。如考试作弊、未与学校沟通擅自出行并不说明缘由、打架斗殴和违法犯罪等情况,高校因不授予学生学士学位证书,导致法律纠纷。

比如一般高校管理工作中校规校纪会有明文规定,发现作弊行为处以留校察看处分,严重者处以不授予学位证书处分[3]。在2012年,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过程中用手机查找答案,被教务处发现,学校给予李某记大过处分并不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对此李某将学校告上中级人民法院,法院经调查取证,认为:第一,李某考试作弊行为严重,是道德缺失的表现,而该校严格遵守我国学位授予条例;第二,学校明文规定考试作弊行为严重者(如使用通讯工具、携带相关资料等),不授予学位证书;第三,对于学校记过处分名单,李某已签名,证明李某承认自己违纪,已经明确责任主体是自己。所以,经裁定法院驳回李某申诉。经过调查,近五年来,学校与学生因学位授予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事件有300多例,是高校与学生法律纠纷的重点内容。

(二)刑事问题

在校期间,大学生如果发生治安拘留、刑事犯罪或是违法行为时,学校会给予学生重大处罚,而且处罚内容会留案底被记录到档案中[4]。比如:湖南某高校张某酒后在校外与同寝室同学发生争执,情节严重,危害公共治安,被治安拘留。学校得知后,对张某作出留校察看的处分,但张某表示自己是在校外发生问题与学校无关,而学校表示张某所作所为严重违反学校规定并影响学校名誉,所以,处罚合理,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所以,可以看出刑事问题也是高校与学生之间容易发生法律纠纷的一个方面,既影响学生的社会形象,又影响高校的形象。

(三)人身伤害

一是由于学校造成的人身伤害。学校设施因为年久失修可能会造成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从而引发赔偿纠纷;还有学校食堂质量差,比如食堂脏乱或过程监督不力,引发学生食物中毒的后果,学校应承担学生的医药费的纠纷问题[5]。

二是由于学生自身造成的人身伤害。比如在校内打架斗殴致人死亡或是重伤者,学生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造成特大伤亡,学校在对给予学生处分时容易引发学生的不满情绪引发法律纠纷。

三、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律纠纷的产生原因

(一)高校管理体系不完善

高校在管理学生中,制定的体系基本都是从建校初期的管理规定修改而来,而现代教育管理体制是不断革新的,但学校的管理体系却未有发展,导致引发法律纠纷事件的原因越来越多。并且高校缺乏对于法律纠纷事件的严格整理和关注,一般高校都是发生法律纠纷后才开始关注此类事件的管理措施,不会未雨绸缪先行想到需要对哪些种类的法律纠纷事件进行计划管理。

此外,高校管理学生是基于学校角度而言,在不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下,对学生做出预先管理。比如,高校迎接新生,对于新生的管理规定一定是事先做好的,强制要求学生遵行,但是高校对于新生的接受程度却并不了解,所以这种高校管理体制上行下效结果不明显。可以看出,现代高校对法律纠纷事件的认同度不高,缺乏完善的法律管理体系,致使对于学生的管理不到位[6]。

(二)学生个人主义

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事件更多是因为学生不服从管理,个人主义盛行。大学生已经是独立自主的个体,有单独的行为能力,但却缺乏约束能力,在对学校的管理中,不遵守规定、独断专行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这就使得高校在对学生的管理中容易出现纠纷。比如2013年,某高校学生杨某连续半个月不去上课并未在晚归时间内赶回宿舍休息,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在课堂和住宿期间如果不能出席,需开具请假证明并上交教务处,予以批准后方可缺席,但是杨某不服从管理,无法说明这半个月的去向动态,经学校讨论,对杨某采取留校察看处分。杨某不服,上告法院,一审判决驳回申诉。这个案例说明学生视校规校纪为玩笑,缺乏管理约束思想,不遵从集体生活意愿,崇尚个人主义思想[7]。

(三)法律宣传、法律意识不到位

法律纠纷事件发生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高校和学生对法律意识的淡薄。一是高校的不作为思想。高校在对学生管理的过程中,只是制定了校规校纪,但是却并未对学生加大宣传力度,学生根本不了解自己的哪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校规校纪,也不知道各项规定的处罚结果的严重性,甚至有很多学生对本校的校训都不了解,导致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追悔莫及。二是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学生很多时候认为大学的规定和小学一样,不具备实际效力,所以,缺乏对于规定的遵守程度。比如2012年某高校杨某、于某、林某和方某公开聚众打麻将,很多学生认为只是这只是娱乐消遣,结果杨某因是组织人被开除学籍,其余三人记录留校察看处分,对此杨某将学校告上法庭,但法院认为四人聚众打麻将虽然金额未到赌博罪的最低限,但是对于学校来说这已经是刑事犯罪的前身,而且学校明确规定严禁在学校聚众赌博,所以,学校的处罚是合理的。这就是因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宣传不到位才引起的纠纷事件[8]。

四、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律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加强法律宣传和校规宣传

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法律纠纷最大的原因就是对于规定和法律的淡薄思想。所以学校和学生必须加强对于法律意识的学习。

一方面,学校加强对于学生法律意识和校规校纪的宣传。第一,定期开展法律讲座。通过邀请公安或法院工作人员等法律专业知识强的人,开展以刑事犯罪、吸毒或是暴力犯罪等不同犯罪类型的法律讲座,可以提升学生和高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明确法律观念,也可以了解犯罪过程的责任人主体是谁。第二,学校张贴校规校纪的宣传标语或是定期出公布栏,让学生充分了解学校是有节制的自由场所,不是其随心所欲的游乐场,并明确告知学生哪些行为是触犯了法律、哪些行为不授予学位、哪些行为会对学生档案造成不良记录等。

另一方面,学生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第一,学生要明确学校是学习的场所,任何一个场所都有其规定,学生需要了解这个规定带来的后果和惩罚,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法律纠纷,那么个人就是责任主体,要学会承担责任。第二,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会议,不断加强自身的行为约束能力,不断了解学校的校规校纪,针对其不合理的地方予以改正。

(二)对学生协调管理

高校在对学生管理的过程中,要有平和协调的态度,比如对于学生的处置行为要明确告诉学生原因、解决措施等,不要不明就里强制学生必须接受惩罚结果,应当让学生对发生问题的原因作出陈述,充分听取其他学生和学校管理层的建议与意见,然后对学生作出处罚措施,保证不会使双方陷入僵局,引发纠纷。

并且,学校的管理制度都是在不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定的,有一定的强制性,应该遵循学生意见,协调管理制度中不合乎学生观点的条例,充分对学生讲解每一条条例的制定原因与制定原则,让学生心服口服的服从管理。

(三)加强学生的集体主义感

学生易与高校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个人主义感强,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必须打磨学生的心性,让学生融入学校这个大集体,说话做事不仅考虑到自身利益,也要考虑到学校和其他学生的利益,保证学生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才能够避免纠纷事件。对于这方面,学校可以定期开展思想政治会议,对于学生的思想观念做出引导,告诫学生行为约束的目的意义,让学生了解错误行为的后果。此外,设置奖惩措施,对于行为约束好的同学给予奖赏,并宣传该同学的优点,让学生相互学习,互相磨合,尽可能减少违规违纪现象,才能避免法律纠纷的扩大化。

高校是提升学生学习技能和素质的高等学府,对于学生的管理也上升到了以法约束,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一直不断,主要是因为学校管理体制不完善、学生个人主义和法律意识缺失等原因。所以,为推动高校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展,必须研究多种解决渠道,事先对高校管理人员和学生做出法律知识宣传,使高校和学生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降低法律纠纷事件的发生率。

[1]曾审审.高校与学生纠纷解决的法律探析——学术道德是否应纳入学位的授予标准[J].学理论,2014(32):87-88.

[2]温志嵩.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与学生法律纠纷的应对与防范[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18(3):105-109.

[3]邓莹莹.学生家长与高校因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法律纠纷问题研究[J].高教学刊,2015(12):20-21.

[4]范晓.高校学生管理法律纠纷及解决途径[J].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15,30(12):85-88.

[5]高金娣.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及解决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3(5):49-50.

[6]洪慧,彭俊,廖丽君,等.高校与学生法律纠纷问题的原因与对策[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1(2).

[7]曹钟安,吴巧巧.高校学生管理法律纠纷的主要类型与防范机制探析[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1,15(4)72-75. [8]金珊.民办高校校生纠纷的法律救济问题研究——以学生的受教育权为视角[J].成人教育,2014,34(4):107-109.

Study on the Legal Disputes of the Students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Hu Qian-hui
(Tongling University,Tongling Anhui 244000,China)

With the deepening reform of the education system in China,the increasing number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contributes to the growing number of students.Therefore,the manage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for students becomes more difficult. Modern universities manage the students in all-round ways with rigorous attitude.But many new problems and even legal disputes still occur.Legal dispute is the importance and difficulty of the management of Modern University.As for the existing legal disputes in the management of college students,the article explores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and solutions to reduce the legal disputes.

the student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the legal disputes;managemengt measures;solutions

D922.16

A

1672-0547(2016)01-0091-03

2016-01-06

胡千慧(1984-),女,安徽铜陵人,铜陵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专职辅导员,助教,硕士,研究方向:学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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