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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
十八大以后,从严治党成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从“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反“四风”到反腐败斗争,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在立规矩、抓作风。
此前,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公务人员差旅、食宿、办公用房、公车等的文件,并推进了相应改革;但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待遇方面出台文件,尚属制度化的首次,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会议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八项规定开始,从自身做起,形成了以上率下的良好政治氛围。
会议认为,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实行严格报批制度等。这些规定坚持从严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统一规范,强化约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全党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关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并分批实施。
会议强调,要做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抓好贯彻执行。各有关方面要细化落实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关人员要自觉遵守。要加强督促检查,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还指出,要把开好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要突出主题,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把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搞形式主义的要促其纠正,对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新华网2016.11.30)
据了解,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间,全国多地陆续出台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
近期,全国省、市、县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都加大对违规饮酒的查处力度,出台了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的饮酒行为更加严格监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期印发的《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要求,自治区范围内所有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饮酒的,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审核批准。对执行不力,导致辖区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频发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严肃追责。
安徽省7月份出台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中明确,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酒类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均按此规定执行。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近期部分地区出台升级版“禁酒令”,意味着对公职人员饮酒行为约束更为严格。过去多数地区普遍执行的是工作日中午禁酒,现在,无论午餐还是晚餐,只要属于公务活动或接待,就不能饮酒。
“禁酒令”升级还体现在执行查处上。据了解,目前各地在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之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暗访、督察等方式,推进公务接待“禁酒令”落实。
今年6月,中央巡视组向安徽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中,专门提到“酒桌文化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安徽省8月下旬通报称,安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点名道姓曝光,加大了查处力度。专项整治中查处“酒桌办公”典型问题20起,处理67人。
统计各地纪检系统2015年以来公开披露案件发现,公职人员饮酒致人死亡事件有25起,涉及9个省份,其中湖南省纪委在今年2月份,一次通报4起饮酒致人非正常死亡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官网通报显示,安徽省泗县农机局曾在不到7个月时间内,就发生两起饮酒致人死亡事件。汪玉凯等专家建议,清理公款吃喝、违规饮酒等沉疴痼疾很难一蹴而就,应进一步强化预算对政府部门的硬约束,科学合理安排公款支出等制度保障。
(新华网2016.11.30)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明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的履职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依照此前的权力运行路径,临时工实在是“背锅”与“扛雷”的利器,许多矛盾多发事件,也大多让临时工直接面对。出事总说是临时工干的,成了一个冷笑话。然而,无论公众如何冷嘲热讽,依然有一些权力部门习惯用“临时工干的”来推卸责任。这既反映了某些权力机关缺乏担当的弊病,也映照出其疏于管理、得过且过的心态。
要知道,公众在和权力部门工作人员打交道的时候,是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分辨正式工与临时工的。
事实上,权力机关中存在“临时工干的”的说法,本来就异常滑稽,所谓的临时工与正式工,仅仅是用工方式的不同,其权责也早已被相关法律界定清楚。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都代表权力进行公共服务与管理,既然如此,当然应该权责同担,荣辱共享,再用临时工做“背锅侠”难免荒谬。
特别要指出的是,权力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往往也对正式工与临时工区别对待,比如,同样是迟到或上班打游戏行为,临时聘用人员大多会被毫不留情地开除,而正式工往往只会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唯有在追责上一视同仁,才能倒逼权力部门及正式工作人员,用更认真、严谨的精神严格依照法律行事。
警务辅助人员履职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的规定,开启了“临时工”规范管理的重要一幕,但是,只有真正做到权责对等、利害共享,才可能彻底杜绝将临时工充作“替罪羊”与“背锅侠”的弊病。权力需要权责分明、敢于担当,“临时工”的说辞,理应从公共服务中走开。
(新华网201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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