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淑媛
(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浙江杭州 310006)
工作实务
关于改进农业统计体系的思考
高淑媛
(浙江省地方统计调查局,浙江杭州 310006)
我国的农业统计调查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全面的统计体系。然而随着我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统计体系作出相应的调整。笔者认为,应当从完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补充农业统计调查方法、提高农业统计信息化水平三个方面着力,改进现行的农业统计体系。
现代农业;农业统计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统计”正在成为统计现代化发展的新形态。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调查统计水平,加快建立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可靠的统计保障。统计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农业统计工作应当抓住“互联网+”这一发展机遇,坚持需求导向,借助“互联网+统计”深化改革,拉长补齐农业统计“短板”,加快建立与农业发展新常态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统计工作新格局。
(一)现代农业生产快速发展
2007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聚焦农业现代化,农业发展方式正在加快转变。浙江农业自2013年初开始实施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计划》,已走上科学的轨道,进入了向现代农业迈进的新时期。
1.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形成,土地流转有序进行。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超2万家,比2012年翻了3番;国家级农民合作示范社达292家。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2014年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368亿元,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到642家。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突破50%。
2.农业生产方式逐步转变,科技支撑明显加强。农业领域“机器换人”进程加快,高性能机械逐步取代传统机具,农业作业机械动力水平达到80.1%;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2%以上。
3.田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多种功能得到开发。2015年,全国唯一一个“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花落浙江。目前,全省已基本构建起了“企业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三级循环体系。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文化创意等由农业衍生的新型业态发展迅速。
4.全产业链建设初见成效,服务体系全面推进。2015年,全省累计建成29条单条产值超10亿元、总产值超1000亿元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4万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产前农资供应、产中生产与加工、产后销售一体化的比例超过60%。
(二)农业统计体系的现状
我国的农业统计调查制度经过60多年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农业普查为基础,抽样调查为主体,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为补充等多种调查方法并存的一整套较为全面的统计体系。但随着农业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客观上要求农业统计体系作出相应的调整。
1.现行农业统计体系难以反映现代农业内涵的变化。现行的农业统计体系调查的主要是传统农业,也就是第一产业的情况,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要打造农业全产业链,促进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政府决策、管理对数据的需求已经不再局限于第一产业,迫切需要现代农业的统计数据作参考。
2.现行农业统计信息的完整性不足。现行农业统计制度对传统农户统计多,新型主体统计少;产后成果统计多,产前、产中统计少;大宗产品统计多,新特优产品统计少。难以反映现代农业的规模生产、质量提升、现代装备、科技支撑、生态保护等多方面的进步。
3.现行农业统计调查手段不够先进。现行的农业统计方法以村为单位进行全面统计,与传统农业种养殖品种单一、销售价格稳定的农村生产队模式相适应。但现代农业的农产品品类繁多、产品价格千差万别、种养殖结构变化快,甚至出现经营规模跨村、跨乡镇等情况,依靠乡镇、村统计员的统计调查手段需要改变。
(三)改进农业统计体系的意义
1.反映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反映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现状及困难,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等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2.反映农产品提质增效。虽然当前农业生产的规模难以扩大,但近年来现代农业蓬勃发展,质提效优。一方面,特色农产品较普通农产品有十倍甚至百倍的价值优势;另一方面,新兴种养品种不断涌现,现行农业统计制度中的产品目录涵盖不全,导致了这些产品的数量和价值难以纳入统计。
3.反映新业态发展情况。近年来,由农业衍生的新型业态蓬勃发展,例如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观光农业、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等。这些新业态需要进行反映。
4.核算现代农业发展的总成果。随着农业多种功能的不断开发,其产业经济部门的属性不断弱化,而作为社会公共部门的属性日益明显。现代农业发展成果的统计不能局限在第一产业,而是要参照GDP核算的方法,计算与农业相关的和由农业衍生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
(一)现代农业统计的范围和对象
现代农业统计的范围应该包括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个阶段,覆盖第一产业以及为一产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和由一产衍生的二、三产业相关行业,统计对象为所有的涉及现代农业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经营主体,包括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现代农业统计指标设置的原则
1.全面性与客观性相结合的原则。现代农业统计体系对于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指标的确立必须立足整体,涵盖一、二、三产的农业全产业链行业,客观地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的全貌。
2.科学性与准确性相结合的原则。现代农业的统计指标,需要保证指标的内涵、反映的事物以及其计算方法和计算数据的精确和科学。指标体系的使用范围、指标的计算方法、指标解释、数据收集、审核汇总等标准要统一规范。
3.及时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现代农业统计指标的设置要以需求为导向,随着现代农业的新发展不断拓展,及时研判新经济的发展现状;按照简单实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设计时在对现代农业的整体运行状态进行有力反映的同时,也要注重遵循简便易行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减轻基层负担,更好的为操作者所使用。
(三)数据收集方法
现代农业统计的资料收集,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对现有资料进行再加工的统计方法,每年度进行一次测算。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由农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在普查年份,从普查资料中整理相关数据,非普查年份根据统计年报和相关资料推算相关行业数据。
根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树立新的工作理念,完善农村统计调查内容和方法,在为政府宏观调控制定农村政策服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为经营者、为农民服务的新领域。
(一)统筹规划各类统计报表。加强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和专项统计调查制度的衔接,整合统计资源,将种类繁多的报表作适当的整合,同时还要不断地根据变化的形势和需求及时调整指标。在取消那些过时的而作用不大的指标、精简不常使用的和在基层难以取得可靠数据的指标的同时,增加能够反映现代农业特征的高效生态农业、订单出口农业、农产品加工转化等指标。
(二)扩展调查对象。传统的农业统计仅调查第一产业的情况,在产业融合的情况下,应扩大现代农业的调查范围,不仅调查第一产业,还要调查为一产服务的和由一产衍生的二三产业的相关情况,因此需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基础上,制订现代农业统计分类,明确现代农业调查对象。
(三)补充调查内容。一是补充农业生产转型升级方面的情况,例如规模经营、机械化、智能化生产等。二是关注名特优农产品的生产,名优品和新产品需求旺、价值高,对其进行单独调查可以凸显农业精品化发展的成果。生产的转型升级和产品的提质增效都是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的,因此需要将这些主体从传统的全面报表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进行调查。三是调查涉农二三产业的情况,例如农产品加工能力、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销售模式变化等。四是调查新业态的发展,例如乡村休闲旅游、农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中已掌握了大量的涉农二三产业数据,将这些数据提取出来,另外补充少量指标进行调查即可满足现代农业统计的需要。
(四)进行现代农业产业核算。产业核算的结果能够综合反映现代农业整个产业链的价值和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以及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和带动作用,二、三产业对第一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等。
按照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要求,改进现行的农业统计调查方法,解决“全面调查有遗漏,抽样调查代表性差、部门调查重复交叉”的问题。
(一)整合农业统计调查资源。一是充分利用周期性普查的信息,建立完备的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基础信息库,为各项统计调查提供抽样框和名录库。二是充分发挥经常性抽样调查的主体作用,探索多主题、多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调查方法体系。能够运用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的,不再采用全面报表的统计方式。三是加快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发将大数据作为统计基础资料的方式方法,按照标准统一、操作规范、高效便捷的要求,积极使用数字化的部门行政记录和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资料,实现部门之间“信息互补,资源共享”。
(二)补充农业统计调查方法。传统的农业统计一直采用“产品法”,由村统计员进行调查,层层上报、汇总数据。而当前现代农业发展日新月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规模化经营来推动农业的转型升级,其经营范围跨村、跨乡镇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给传统的农业统计方法带来新的挑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资本联合,以企业经营管理模式运转,初步建立了独立核算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备了企业法人基本特征,发展出了企业的雏形。因此以“企业法”进行现代农业统计也是顺应发展需要的大势所趋。第三次农业普查即将全面开展,三农普的成果可以为新的调查方法提供很好的基础。根据普查资料,普通农业经营户采用传统调查方法或抽样调查方法、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可采用企业法进行统计,二者结合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的全貌。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和空间信息技术,实现调查手段的现代化和统计数据电子化、网络化,可以提高农业统计源头数据的准确性,有效地排除各种干扰,提高农业统计工作的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联网直报系统在农业统计领域的建设。根据农村统计人员年龄偏大、涉农企业规模偏小等实际情况,在界面人性化、功能简单化等方面做出改进,切实提高联网直报系统的易用性;研究联网直报系统与电子台账、企业管理系统的对接,可以减轻基层统计员和企业统计员的负担,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加快统计数据资源共享进程。现代农业统计的数据共享,包括农业统计与其他专业统计数据共享、统计部门与相关农口部门数据共享、统计部门与企业数据共享等几个方面,利用“互联网+”实现统计数据的共享共用,可以减少重复统计,获得更加全面、完整和系统数据,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责任编辑:施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