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与武帝选官制度改革

2016-02-12 03:02余治平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武帝董仲舒

余治平

(上海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上海 201316)

董仲舒与武帝选官制度改革

余治平

(上海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上海 201316)

科举制正式始于隋代,但开科取士的倡议早在汉初就被董仲舒所提出。《汉书》载,“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秦汉之际,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已难维持,从非卿非禄的市井底层选拔人才而充实官吏队伍成为一大趋势。汉武帝的三次册问都涉及如何选拔与使用天下人才的问题,董仲舒在应对中,主张“德教之官”是干部路线的基本要求。学校作为“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既能为国家聚集贤才,又能垂范风俗,熏陶民人。董仲舒建议武帝兴办太学,延请明师,豢养翘楚,天下才俊垂手可得。他还批评郎官制度“以富訾,未必贤”。经董仲舒提议、武帝推行的察举制度一改周代以来“世卿世禄”的选人办法,突破门族、财富等外在条件的限制,而一律以才学、德行为基本要求,还照顾区域平衡与代表性。汉代察举的科目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与文学”、“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等。而“贤能为上”、“量材授官”、“录德定位”则是董仲舒察举选官思想的三个重要原则。

董仲舒;汉武帝;察举;选官制度

大清光绪三十一年,西历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获皇帝诏准,次年开始,所有乡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于此宣告废除,至今天已经过了整整110周年。科举制度在古代中国是一项非常成功的文官制度,畅行1300余年而不衰,这是属于我们老祖宗的一项伟大专利和发明,在世界历史上和人类文明进程中都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而几乎从一开始,科举的提倡、确立以及考试的教材、内容都与儒家及其基本经典密切关联,所以科举制度的废除也标志着体制化、系统化的儒家正式退出了中国历史的舞台。

科举制虽然正式开始于隋朝炀帝大业三年,但经由读书而跻身官层、面向全社会开科取士的倡议早在汉初就已经为儒者所提出。根据班固《汉书》的记载,“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可见,中央从州、郡选拔优秀人才,地方有责任和义务向朝廷举荐优秀人才,“茂材孝廉”是优秀人才的标准,这种观念最先起源于董仲舒,应该算他的发明和创造。董仲舒在他著名的“天人三策”中向皇帝建言“兴太学”、“养士”,对朝廷选官、量才、用人有比较系统的论述,应该成为后世科举制的历史源头。

一、从“世卿世禄”到“宰相必起于州郡”

西周时代,土地、职官都是分封的,即所谓“世卿世禄”,王侯将相、大夫士族始终享有土地及其户民人口的优先分配权、占有权和使用权。相应的,周王室所采取的用人制度是世官制度,公、侯、爵、子、男身份与一般的官僚职位只能世袭,仅在家族内部可以相互传承,底层百姓是没有机会跃升为社会精英的。但到了春秋、战国时代,王权式微,天下裂变,出身寒门的人群逐渐流入官僚队伍。

法家最先对这种“世卿世禄”的用人制度进行了认真反思,在秦国也最先对其进行了突破性的改革。《韩非子·显学》有言:“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王侯贵族,打江山、创业的时候,或最初那几代人,还能保持足够的锐气与活力,但到后来进取精神锐减,慢慢地就实在选不出可用、能用之人了,于是便只有向民间借才,开放权力,打通进阶,满天下招人。

秦汉之际,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已经很难继续推行下去了,人才来源囿于王族一室的统治集团暴露出巨大的先天缺陷。秦国的嬴姓还算贵族,而建汉的刘家及其将帅武官皆发自草莽,意味着夺社稷、打江山并不是王公贵族的专利了。后来朝廷布衣君相的格局似乎也在说明:平民百姓之中也不乏可以统御天下、治国理政的人才。天下的事最好还得交给天下人去做,从非卿非禄的市井底层选拔人才而充实官吏队伍已经成为一种大势所趋。

汉初诸帝,思贤之心甚切,“求贤诏”不绝:

高帝十一年,求贤昭曰:“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文帝时,先后下诏曰:“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武帝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

但这种历史转变对于深陷局中的当事人而言却并不那么清晰明朗,甚至在当时还是一件很令皇帝头疼的大事,武帝经常就被这个问题搞得心烦意乱。现实的迫切需要往往使当事人顾不上思考所谓的历史必然,如何把天下贤才都招揽进来才是最为重要的急务。班固《汉书·董仲舒传》中,武帝的三次册问几乎都涉及到了如何选拔和使用天下人才的问题,而董仲舒一一都做了详尽回答。如果不是急务,天子不可能这么猴急地咨询和催问。

二、从“执法之吏”到“德教之官”

第一册中,武帝制曰:“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罔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宁,永惟万事之统,犹惧有阙。故广延四方之豪俊,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修洁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治理天下的智慧,如何谋得“万事之统”,主意并不唯独出自皇帝一人,故可以广开言路、问计于天下英才。

董仲舒回答武帝第一册的实质性建议是干部路线的确立与人才资源的保障。他首先提出必须更改过去的用人办法并确立一条恰当的干部路线,“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与!孔子曰:‘不教而诛谓之虐。’虐政用于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难成也。”两种不同的干部路线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结果。

秦政是任用“执法之吏”,而周政是提拔“德教之官”,值得汉政借鉴和效法的应该是周政,而不是秦政。秦政“以吏为师”,“严威酷刑”“官狱多事”,庶务繁杂,舞文弄墨的小吏一旦失去伦理规约,经常是成事不足坏事有余,二世而亡,吏治失败是主因。这对汉室而言,简直就是血粼粼的教训。干部路线出了问题,走了偏,再好的政策都不可能兑现。皇帝用人,无论如何政治挂帅始终是第一位的。

接着,董仲舒指出,“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太学以教于国,设痒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优秀人才来自民间,教化好民间,才能涌现一拨拨优秀人才。中央政府“立太学以教于国”,地方政府“设痒序以化于邑”,所注重的是从学制上确保人才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武帝对董仲舒这一建议的积极采纳奠定了后世科举的体制基础。

三、“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

第二册中,武帝有问:“乌乎!朕夙寤晨兴,惟前帝王之宪,永思所以奉至尊,章洪业,皆在力本任贤。今朕亲耕籍田以为农先,劝孝弟,崇有德,使者冠盖相望,问勤劳,恤孤独,尽思极神,功烈休德未始云获也。今阴阳错缪,氛气充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故详延特起之士,庶几乎!”上一次对策中,“子大夫待诏百有余人,或道世务而未济,稽诸上古之不同”,但大多“考之于今而难行”,书生意见,不接地气,根本就兑现不了。所以,这次对策“毋乃牵于文系而不得骋与”,而要求密切联系现实,解决当下急迫问题。

董仲舒回答说:“陛下亲耕籍田以为农先,夙寤晨兴,忧劳万民,思维往古,而务以求贤,此亦尧、舜之用心也,然而未云获者,士素不厉也。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在董仲舒看来,国家用人,当用贤才,求贤则先当养贤。士子虽然出自民间,但国家应该把他们“养”起来。发现人才重要,但爱护人才、保护人才更重要。而一味的爱护、保护又莫如放开手脚、大胆使用,“养士”是干部政策的最基本要求。排挤士子、打压士子非贤主所为。

而又如何“养士”呢?董仲舒提出,“故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亡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今吏既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是以阴阳错缪,氛气弃塞,群生寡遂,黎民未济,皆长吏不明,使至于此也。”

学校是文教兴盛的场所,“贤士之所关”、“教化之本原”,对上能够为国家聚集贤才,提供智力支持;对下则能够垂范风俗,熏陶民人。兴办太学,延请明师,便可以豢养翘楚,天下才俊垂手可得。皇朝眼下的社会矛盾主要就在于吏治不清,用人不当,非但发挥不了先进、师范的表率作用和“承流而宣化”的积极功能,而且还“亡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以一种简单粗暴的态度对待百姓,与坏人勾搭成奸,使贫穷的人越加孤独羸弱,也不能为冤苦之民申诉解忧。

四、“郎官制度”之弊端

董仲舒对汉初实行的“郎官制度”提出了批评意见。“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訾,未必贤也。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汉初郎选的路径有多种,如“赀选”,即花钱买官,自备鞍马、服装、兵器物资。文帝朝的张释之、景帝朝的司马相如。

武帝接受了董仲舒“以富訾,未必贤”的建议,废除了赀选制度。又如,以军功为主的特拜选郎,楚汉战争中屡立战功的樊哙、灌婴被高祖封为郎中。文帝、景帝两朝的李广、李蔡,多次率兵征战,抵御匈奴侵犯而以战功特拜为郎。再如,父兄保任子弟为郎官的“任子令”,凡二千石郡守以上的官员任满三年,皆可任用一个兄弟或儿子为郎官,即荫任为郎。任子令的对象后来一度扩大到外戚、门从。

如果完全以家世、财产、身份地位为选郎标准,则必然排斥或拒绝了那些有才能、有德行的士子。董仲舒以为,当官要称职,要有个人能力、专业水平,家世、财产、身份地位以及时间长短都不应该成为用人取才的唯一尺度。能力差、水平低的人只能做低级别的小官。能力强、水平高的人即便被发现时间不长,也可以推上辅佐之职位。只有在体制僵化、激励机制不健全、创造力被遏制的官场结构里,人们才借助于“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

五、察举岁贡

接下来,董仲舒提出了具体的察举措施。“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察举制度一改周代以来“世卿世禄”的选人办法,突破门族、财富等外在条件的限制,而一律以才学、德行为基本要求,同时还照顾到区域平衡和全国范围的代表性。按照董仲舒的设想,列侯、郡守、二千石以上的官员都应该“择其吏民之贤者”,要求是贤能之人,而非亲戚故旧;“岁贡各二人”,每年选拔一次,每次必须有两人。

建元元年十月,“举贤良对策”之后不久,武帝便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以儒术取士的察举制度,但因为遭到崇尚黄老之术的窦太后的干涉而中止。元光元年,窦太后死,武帝诏令各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这便标志着察举制度正式推行于天下。汉代察举的科目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与文学”、“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勇猛知兵法”等,最主要的是前三科。

孝、廉最初分选,各举一人,后来才合并为一项。“孝”指子女顺从父母或长辈,能够尽心奉养,而不忤逆。“廉”指品行方正,有节操;内心与言行清正无邪,纯厚不染,始终洁身自好,不贪婪纵欲,不苟合于歪门邪道。

茂才科为元封五年新设,招揽有特别才干与能力的人,属特举而非岁举,不定期察举。被察举的茂才最多只任县令,而非郎官。西汉冯逡为美阳县令,薛宣为宛句县令,肖咸为好畤县令。

贤良,指贤惠优良之人。方正,指品行端庄之人,不奸诈,不阿私。文学,指研习儒家经典之人。“贤良方正与文学”后来又被统称为“贤良文学”。

元光五年,武帝复诏贤良文学。武帝之后,昭、宣、元、成诸帝一律沿袭,举贤良几成定制,是汉庭向民间开放权力、挖掘人才的最常用通道。

东汉和帝永元年间,察举人数不再以郡国为基础,而改为以人口为标准,郡国每二十万人口,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的郡国,每三年举孝廉一人。少数民族地区享受优惠,边郡没十万人,两年举一人;五万以下的,每三年举一人。

据《资治通鉴》说:“上自初即位,招选天下文学材智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眩鬻者以千数。上简拔其俊异者宠用之。庄助最先进,后又得吴人硃买臣、赵人吾丘寿王、蜀人司马相如、平原东方朔、吴要枚皋、济南终军等,并在左右,每令与大臣辨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屈焉。然相如特以辞赋得幸;朔、皋不根持论,好诙谐,上以俳优畜之,虽数赏赐,终不任以事也。朔亦观上颜色,时时直谏,有所补益。”一时间,武帝身边集聚了来自各地的才俊翘楚,呈现出一种天下英雄莫不归往之态势。《汉书·东方朔传》就说,武帝“朝廷多贤材”,“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

推行察举制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有三点,即集聚“天下之士”,支配精英资源,收拢天下人心。在董仲舒看来,“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于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遍得天下之贤人,则三王之盛易为,而尧、舜之名可及也。”朝野上下形成一种求贤若渴的氛围,武帝的中兴大业便有了充足的人才准备。

六、“贤能为上”、“量材授官”与“录德定位”

“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陛下加惠,宽臣之罪,令勿牵制于文,使得切磋究之,臣敢不尽愚!”这段话里,蕴藏着董仲舒察举选官思想的三个重要原则,即“贤能为上”的原则,“量材授官”的原则,“录德定位”的原则。

对于碌碌无为混日子的腐朽体制而言,甚至对于世卿世禄的封建选官制度而言,强调“贤能为上”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历史性突破。英雄不问出处,高手藏在民间。世族、财产、身份地位并不能够起到关键性作用了,个人的贤能品格才是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上级应该根据每个人的能力、水平授予相应称的官职头衔。司马谈曾评价过武帝的用人格局,“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把人才招揽进来,只是第一步,如何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为关键。班固称赞武帝取才广泛,不拘一格,量其所长,分类使用,后来都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其效果非一般皇帝所能企及。

汉兴六十余载,海内艾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阙。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群士慕向,异人并出。卜式拔于刍牧,弘羊擢于栗竖,卫青奋于奴仆,日磾出于降虏,斯亦曩时版筑饭牛之朋已。汉之得人,于兹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儿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磾,其余不可胜纪。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

而更为重要的则是个人道德品格,在录用过程中也是最重要的参照。世间三百六十行,行行皆有其道,皆有其德。官有官道,官有官德。人在仕途,能力、才干是官道,而操行、品格则是官德。上级应该根据每个人的德行安排他的位置,德不配位,其害无穷。儒家用人区别于法家,并不一味主张唯才是举、唯能是用,而对人才的德行、情操、品格、境界都有相当严格的要求。

七、整肃纲纪,严格管理

第三册中,武帝制有曰:“今子大夫明于阴阳所以造化,习于先圣之道业,然而文采未极,岂惑乎当世之务哉?条贯靡竟,统纪未终,意朕之不明与?听若眩与?夫三王之教所祖不同,而皆有失,或谓久而不易者道也,意岂异哉?”武帝试图寻找一条“久而不易”的天下治理之道。

董仲舒答曰:“陛下有明德嘉道,愍世欲之靡薄,悼王道之不昭,故举贤良方正之士,论议考问,将欲兴仁谊之林德,明帝王之法制,建太平之道也。”先得肯定和赞美一番皇上治理天下的崇高追求。察举天下贤良、方正、文学之士,问计于民,不搞言论禁绝,以仁道圣德为执政根本,遇到这样的圣君明主已经很不容易了。

“臣愚不肖,述所闻,诵所学,道师之言,廑能勿失耳。若乃论政事之得失,察天下之息耗,此大臣辅佐之职,三公九卿之任,非臣仲舒所能及也,然而臣窃有怪者。夫古之天下亦今之天下,今之天下亦古之天下,共是天下,古以大治,上下和睦,习俗美盛,不令而行,不禁而止,吏亡奸邪,民亡盗贼,囹圄空虚,德润草木,泽被四海,凤皇来集,麒麟来游,以古准今,壹何不相逮之远也!”

这里,古今天下都是一样的,土地、民人也都差不多,但治、乱局面为什么悬殊就那么大呢?所以董仲舒以为,这应该是由当下的国家治理“有所失于古之道”并且“有所诡于天之理”所导致的。

董仲舒说:“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亡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浸,浸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不上救,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此刑罚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胜者也。”皇帝的执政方针一旦确定,接下来,重要的事情就是教育干部了。

无论哪个朝代的官员队伍,都有进、管、出三个环节,选用、管理、惩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不但要把好选拔关,对在任官员的管理好坏往往决定着王朝政治的得失。董仲舒观察当时与民争利的官场现象和贫富不均的社会现实,而主张整肃纲纪,严格管理,不让官员经营百姓生计,不让富人兼并穷人田地。

“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官要有官样,当官就不要发财,食禄而不计较利益。董仲舒把这个对官员最基本的要求上升到天理的高度予以论证。“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士大夫既然为官,就不应该再与民争利。有特权、有俸禄,如果再去跟普通百姓争钱财,那就真叫他们没法活了。实在是没必要、也不应该啊!

[注释]

责任编辑:郭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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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4479(2016)01-0049-06

2015-11-25

余治平,湖南科技学院特聘教授,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复旦大学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后。董子学院、董子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会会长,中华孔子学会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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