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强化配套编织纵横交错有机统一的“权责网”
——长沙市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探索

2016-02-12 01:52张白云
中国机构编制 2016年1期
关键词:行政许可区县长沙市

● 张白云



突出重点 强化配套编织纵横交错有机统一的“权责网”
——长沙市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探索

● 张白云

2014年以来,长沙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立足于打造“一带一部”核心增长极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的历史重任,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持续简政放权,编织了一张纵横交错有机统一的政府“权责网”。

一、务实清权,让权力在规范中运行

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坚持“应减尽减、应放尽放”,对行政权力进行“大起底”和“大瘦身”。

一是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过程中,长沙市将政府部门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并纳入,全面清理。承担行政职能的70余家部门单位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清理,按照职权属性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4个类别分类梳理,逐条登记,不留“死角”,那些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不发生直接关系的宏观管理事项、内部管理事项和单位工作职责都在清理范围内,实现权力清单的全覆盖。

二是坚持于法有据,不越“底线”。清理规范工作坚持在法制框架内进行,不越“底线”。大力削减不合法、不合时宜的权力事项,做到在清理中规范、在规范中清理。清理规范工作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公布219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市本级179项,省垂直管理部门40项;第二步是对行政审批以外的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市政府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从9221项精简为3393项。两步清理后,形成了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共3612项职权。在清理过程中,每一事项均反复对照法律条文,逐一审核,逐条推敲,汇聚各方意见予以审核确定,重点职权邀请专家论证,并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三是坚持从严把关,不搞“截留”。为解决部门“有利的权力不愿放,责大无利的权力不愿留”的问题,长沙市制定权力清理规范的标准,一项一项地对标对账。其中,对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项目予以取消和调整,对没有法律政策依据的项目予以精简,对管理内容相近、相似的项目予以合并,并明确规定“凡先进城市没有的审批项目,原则上不设置。”这样,确保取消的取消得准,下放的下放得实,避免变相截留。

四是坚持市县统筹。注重全市统筹,协调推进区县(市)权力清单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将权力清单编制分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精简、行政职权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取消调整三个阶段,制定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倒排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要求,经严格的编制审核程序,截至2015年6月底,9个区县(市)均向社会公布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含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同步完成了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

二、着力建制,让清单在配套中完善

突出抓权力清单的制度配套建设,健全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让清单在规范管理中“活”起来。

一是建立管理机制,规范权力调整。长沙市配套制定出台《长沙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和管理,重点围绕行政审批事项的新增、调整等做出规定,除法律法规新增的和国务院、湖南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原则上不得新增,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同时,制定《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长效的动态管理机制,2015年共调整了117项。

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建立流程清单。制定出台《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从审批程序、申请材料、承诺期限等16个方面,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进行规范,并建立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流程,缩减审批时限。大幅增加审批即办件,即办件由原来的8项增加到30项。改革前群众普遍反映的住房公积金难以提取的问题,现在最快当天就能划拨到账。

三是坚持权责一致,编制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侧重于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有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责任清单侧重于行政主体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两者相互统一。长沙结合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全方位梳理部门主要职责,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编制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各类事项总计4417条。同步推进区县(市)责任清单编制,市编办统筹编制模板,区县(市)结合实际,协调推进,截至2015年6月底,9个区县(市)均已完成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形成了市、区县(市)两级有机统一的政府部门职责体系。

四是不断放活市场,试行负面清单。按照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2015年3月开始在长沙高新区试点负面清单。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为主要依据,结合高新区发展定位及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长沙高新区内资企业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26条,其中禁止类22条,限制类4条。今后,清单之外,企业可以自由进入,自主经营。

三、搭建平台,让政府在阳光下履职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清单建立和公布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务服务平台。

一是建设网上发布平台。通过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将《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等“四张清单”以及配套出台的《长沙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布,做到可看、可查、可监督。对政府管什么、做什么,什么样的事去找哪个具体部门等,多途径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建设政务服务平台。根据权力清单和流程清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窗口平台建设,打造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服务大厅。建立委托办理机制,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实行集中受理、全程代办。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前期手续办理实行“一路绿灯”。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努力实现“一次申请、一张表格、一套材料、一次办结”。

三是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进一步完善现有政务服务平台,把权力清单和流程清单纳入电子监察平台,每一个事项、每一个办理环节都设定办理时限,责任到岗到人,报警提示提醒,实行绩效考核的自动化。根据电子监察平台的运行结果,对不正确履职、拖沓履职者追究责任,实现从权力清理规范到位向监督管理到位的深化。

(作者系长沙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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