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编办
明确新目标 贯彻新理念开辟“十三五”云南机构编制工作新航程
● 云南省编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云南省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引,贯彻新理念,明确新目标,认真总结“十二五”,科学谋划“十三五”,开辟云南机构编制工作新航程。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各级编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观念、转重心,转方法、转作风,坚持把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和严控机构编制作为主线来抓,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十二五”期间,省、州、县三级精简幅度达50%以上,审批时限压缩30%以上。全面取消省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管理,出台了健全完善行政许可常态化监管机制、探索相对集中审批权改革、推行受理单制度等。首次向社会公布了省、州、县三级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实现了清单化、动态化管理。出台云南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事项编码规则和业务手册编写规范、办事指南编写规范“一个办法、三个标准”。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完成并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集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共清理出22个省政府部门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338项,涉及中介服务机构48个。建成了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省级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平台。
第二,围绕优化配置执政资源,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完成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煤炭监管体制、工商质监管理体制、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调整工作,完成了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民族宗教等大部门制改革。省以下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部门整合完成了“大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全省129个县(市、区)整合了食药、工商、质监部门职责,实行“三合一”,统一组建市场监管局。
第三,围绕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分类范围的3.5万个事业单位中,有98.71%已明确类别。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后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和经费管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第四,围绕破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加强民族宗教、统战和藏区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出台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了与滇中新区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了瑞丽、勐腊(磨憨)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红河综合保税区和临沧边境经合区等国家级产业园区管理体制。全面完成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调整和优化设置,稳步推进了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
第五,围绕科学配置执政资源,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出台了云南省控编减编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以下编制总量管理的意见。认真执行行政编制总额和事业编制总量管理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常态化运行机制,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全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开展机构编制巡视整改专项清理,对全省16个州(市)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核定进行了集中清理,完成了省级部门省管干部领导职数清理规范工作。
展望“十三五”,云南机构编制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对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规律与特点、机遇与挑战的认识把握,主动作为,奋力推进云南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协调发展。
第一,抓牢用好党中央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机遇,进一步坚定做好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的信心。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就治国理政做出了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健全部门职责体系,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党中央的一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是做好新常态下机构编制工作的保障所在、动力所在、潜力所在。我们将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始终坚持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引领“十三五”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为推动云南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提供保障。
第二,抓牢用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机遇,进一步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云南发展新定位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年初考察云南时,明确提出云南要以“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云南新的发展定位,是指引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改革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将更加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云南“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去推进,找准机构编制工作的着力点,认真谋划破解体制难题、机制难题、制度难题、发展难题的新举措。
第三,抓牢用好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重要机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伊始,就坚持把推进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头炮、先手棋,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来调整、优化社会资源要素布局,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增强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和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更大、措施更实、要求更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推向纵深,不断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第四,抓牢用好中央实施“约法三章”重要机遇,牢固树立控编减编底线意识,在总量内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是中央郑重承诺的“约法三章”之一,是“十三五”时期各级编办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将借机借势借力,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办法措施,坚决守住编制总量底线,坚决完成中央提出的控编减编目标。同时,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人员编制紧缺的矛盾,把有限的编制资源加强到基层和保障改善民生上。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富民强滇、同步小康”这个主题,突出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两大主线,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大战略定位,深入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着力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事业单位改革、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控编减编、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第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着力在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上迈出更大步伐。继续加大对投资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微观干预,着力打造促进实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的动态监管,维护权责清单的权威性、严肃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清理压缩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和前置审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推动政府部门加快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共治共管新格局。
第二,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着力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上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加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力度,着力从体制机制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弥补市场失灵中的作用。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职责边界,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切实解决有权无责和权责不匹配问题。结合简政放权和权责清单工作的推进,根据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精简压缩编制,巩固简政放权成果与机构改革成果。创新部门职能管理方式,探索将部门权责清单作为“三定”规定的重要依据,结合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实行常态化管理。
第三,进一步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着力在构建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上取得更大进展。继续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方针,在现有分类基础上,有序推进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方式,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优化编制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举办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网上登记制度。
第四,进一步深化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清理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行属地综合行政执法。深化县级大市场监管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林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检验检测职能职责整合等关键部位体制改革,推行省以下环保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文化主管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关系,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第五,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确保如期实现控编减编目标。加强和规范省以下编制总量管理意见的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严控总量,守住底线,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2017年实现全省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基数的控编减编目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继续通过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方式,盘活现有编制存量,发挥现有编制最大效益。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同配合机制和违纪违规举报受理体系,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确保实现各级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的实名制管理目标。
第六,进一步深入推进部门自身建设,着力为开辟机构编制工作新航程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严格按规定、按原则、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坚决支持有能力、有干劲、有潜力的干部担当有为、成长进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形成风清气正、干净干事、自重自律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