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鸿儒
前不久,庆坤兄来函说我“还能再写三十年”,很是让我大吃一吓。古人云“人生七十古来稀”,我已岁近古稀,倘“再活三十年”,岂非“人瑞”——想来阎王爷难有如此慷慨赐我寿数之肚量!而我自估算,能将自以为想料理之事做好,盖亦至多十年,且要看有无“旦夕祸福”!故而,与其留“遗愿”于身后,莫如立“清单”于生前——我的“遗愿”我作主,我的“清单”我处理!
遗愿之一是“说话”。人生最大之“憾事”,在我看来并非是爱的逝去与钱的少寡,而是人在离世之际想交代点后事,却已力不从心,无力再说,只能将想说之话带去天国!
罗斯福先生把“言论自由”列于人生“四大自由”之首——“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在我看来:人生之本质乃自由与尊严,故“说话”应为“遗愿”之首。在离世前,要将自己想说的话——有关世态的、人生的、自我的、他人的、信仰的、做人的,无所顾忌地、如实写真地说出来。至于这话的对错,有无人听,则不在我的顾忌与考虑之中了。
其二便是“还债”。人生在世,一路走来,坎坎坷坷,深深浅浅,方某今天能取得点滴收获,除了命运女神的眷顾,便是朋友们的支持与帮助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人到晚年,会格外记挂当初的恩情,想着要找到那些曾给过我帮助的亲朋好友,在我有生之年,回请、回报他们,以了却曾经欠下的“情债”,绝不能以情感的“债务人”告别朋友!那年(2003年),拙著《鲁迅以后无杂文》出版后,想送《随笔》郭丽鸿先生请教。孰料电话那头传来,他已走了。此事令我遗憾至今。
再三就是“出书”了。来日虽无多,但还是打算要再出几本书——“文印自选本”。题目暂拟为《忏悔录》——辑录各报刊发表过的自我人生实录;《魂归大海集》——发表过的杂感、随笔;《想说就说集》——未能问世的“自由谈”。或许还有一本“小说集”。
方某家世尚算显赫,但对祖父辈当年打拼、创业的经历却不甚了了,以致遗憾至今。“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故而欲将《忏悔录》特意遗赠给孙女令可,以免除我对祖父辈朦胧记忆的遗憾,让她了然阿爷的一生经历。至于这“记忆”对她未来人生是否有用,则要看祖孙缘分与她的造化了——阿爷走也!
最后则是“海葬”,“魂归大海”。“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我们从大海来,我们回大海去。1976年夏,我与妻回沪,途中恰遇“唐山大地震”,后取道大连回上海。船行海上,我曾对妻戏言:“万一遇上海啸,我们同赴大海,好吗?”妻默然点头。当年的“海誓山盟”,化为今日“遗愿”之一。无关乎“环保”或“境界”,只是我与妻心中共同的一点小小念想——不要给子女添麻烦而已。
至于其他“遗愿清单”,譬如:在有生之年“清理杂物”——该扔则扔,该卖则卖。据说日本人临终时,屋中清理得空空如也——很好!“处理遗产”——唯一独子,法定继承,无论多少,皆归其所有。“整理存稿”——有用则留,无用则废,不须一一详列。
网传人生有“十大憾事”。其实,人生一世是否过得坦荡、清爽,全看你做人的态度。傅雷先生走时,临终遗书写得笔墨清晰,把身后事交代得一清二楚,并准备了未付的水电费、保姆费,而且准备了两人死后的火葬费,至今读来都令人感慨万千。“赤条條来去无牵挂”,坦荡从容树遗范。追慕先贤,“清清白白做人,清清爽爽走人”,亦方某之信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