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最初和最后的暴力

2016-09-11 13:41焦晓辉
莫愁·智慧女性 2016年9期
关键词:施暴家暴

焦晓辉

2016年5月6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杀夫案。经过八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判决:姚荣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忍气吞声,挨打成家常便饭

2001年,18岁的江西上饶女孩姚荣香跟随父母,来到温州一鞋厂打工。不久,姚荣香与老乡方某相恋。一次,姚荣香所在车间发生火灾,方某不顾个人安危,与人流逆行着到处寻找姚荣香。找到后,方某就扛起小巧的她冲出了火海。姚荣香很感动,觉得跟方某在一起,特别踏实有安全感。

恋爱两个月后,二人于2002年2月结婚。

共同生活以后,姚荣香才发现方某脾气暴躁,常因鸡毛蒜皮的事,要么大动干戈砸东西,要么把姚荣香打一顿。

姚荣香怀孕后,因一件小事,方某又打了她。她决心离开方某。母亲劝她,“你离婚,让我们的面子往哪搁?你平时让着他顺着他点,不就好了?”

母亲之所以息事宁人,是因为在上饶老家,女人无论什么原因离婚,都会让人瞧不起,连带着娘家人都抬不起头。母亲的“多想想他的好处”,让姚荣香忍气吞声地回去了。

姚荣香接连生了三个女儿后,方某的打骂也渐渐演变成家常便饭。

2011年7月,姚荣香终于生了个儿子。她以为,从此方某可以对自己好点了。可是,她想错了。

这年12月的一天晚上,姚荣香在温州做生意的堂姐,忽然听到一阵紧似一阵的敲门声。打开门,姚荣香流着鼻血闪进来。坐下后,她哭着说,方某拿一根大木棍追打她,把鼻子打破了。堂姐赶紧陪她去医院包扎,劝慰了几句,就把她送回了家。当时,堂姐狠狠批评了方某几句,方某态度还算好,保证以后不再打人。

保证不到两个月,又失效了。那天,姚荣香在温州娄桥开餐馆的表哥叶某,老远就见姚荣香慌慌张张跑来,衣服被撕破了,后面还紧跟拿着一把刀的方某。方某扬言要杀掉姚荣香,多亏叶某和店堂伙计拦下。考虑到外人不好多干预,叶某也批评了方某几句后,就不了了之。

姚荣香再次提出离婚,方某却变得嚣张跋扈。他不肯离婚,还威胁恐吓姚荣香,“如果离婚,我把你全家都杀掉!”

挨打挨骂早成家常便饭,姚荣香此时已变得很懦弱。她心里非常害怕,也不知道方某的这种行为叫家庭暴力。她放弃了所有反抗,更加逆来顺受。

丈夫外遇,家暴更甚

四个孩子到上学年龄后,分别被方某送到老家跟爷爷奶奶生活。下班后,方某无所事事,学会了上网。

2013年的一天,姚荣香发现方某经常夜不归宿,理由是打麻将。姚荣香早打听过,附近棋牌室基本到凌晨2点就打烊了。为此,她留了一个心眼。

一天,姚荣香趁方某睡熟,偷查了他的手机。她发现一个手机号码与丈夫联系特别频繁,每天基本有十多个通话。她在自己手机里加了这个号码的微信,一看备注,对方果然是女性。

次日晚上,正吃饭时,方某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号码,当即挂掉。姚荣香追问是谁打来的,他瞪着眼睛咋呼,“别烦,少啰嗦!”

姚荣香趁方某不备,抢走手机,看了一下来电,发现正是自己记下的号码。她质问:“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接电话?”方某重重地给了她一巴掌,“老子的事要你管?!”

姚荣香被打得眼冒金星,但这次没有退缩。她可以为了这个男人忍辱负重,但绝对不允许外面的女人来破坏家庭。姚荣香据理力争时,方某竟下了狠手,把她的眼睛打肿,还用铁棒把她身上打得青一块紫一块。

尽管方某一直不承认有外遇,但此后,姚荣香承受的家暴,无论在强度和频率上,都开始升级。方某常会为一点小事,把她打得鼻青脸肿。

2013年12月的一天晚上,方某正在房里聚精会神地发微信。姚荣香蹑手蹑脚来到他身后,果真又是那个熟悉的微信号。暧昧内容尽收眼底,她忍不住问:“老实说,你跟她到底怎么回事?”方某回过头吃了一惊,骂骂咧咧拎起一瓶开水,泼了过去。幸亏姚荣香穿着棉衣,没被严重烫伤。没等她反应过来,方某又抓住她的头发,边使劲打她嘴巴,边把她的头往地上死命地撞。姚荣香挣扎呼喊“救命”,这才被听到动静赶来的邻居救下。此时,她的额头已撞出两个鲜血淋漓的大包,双眼青紫。

姚荣香想逃离魔爪。她再次提出离婚,方某凶神恶煞地说:“你走了,谁给老子洗衣做饭?再提,我把你的腿打断,让你全家死光光。”

姚荣香被他的淫威彻底唬住,自此再也不敢提离婚。脸上身上常被打得挂彩,她只好用帽子、口罩遮挡。

2015年12月23日,姚荣香去买菜,钱不小心被偷了,只得空手而归。方某又劈头盖脸打骂了她一顿。

第二天,方某没回家。25日晚,方某回来了,穿着新衣服,头发理得齐齐整整。吃饭时,姚荣香随口问:“买了衣服?头发也理过了?昨天你是不是跟那女的在一起?”方某忽地站起身,掀翻桌上的饭菜,啤酒瓶飞了过来,“你管得着老子?那就告诉你,我们买了情侣装,还一起过了平安夜。”

姚荣香忍不住哭道:“你给情人买衣服,在外逍遥,却不顾家里老人小孩的死活。两件衣服够孩子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了。我只丢了几元钱,你却又打又骂。”

方某怔住了,没想到姚荣香胆子这么大。但只几秒,他又恢复了凶狠的样子,“敢顶嘴了?”他飞起脚,将姚荣香踢翻在地。姚荣香抚摸着疼痛的膝盖,悲愤和屈辱一齐袭上心头。这么多年,自己忍打忍骂,委曲求全,可到头来,他竟为了一个女人,多次殴打她,连家都不管不顾了。

伤心绝望的姚荣香,抓起一只不锈钢茶杯朝方某砸去。方某瞪着惊讶的眼睛,避让过杯子,抄起平时施暴用的铁棍,发疯般打来。

姚荣香慌乱中,拿起一把水果刀防卫。这一刀正好刺中方某左眼。方某捂着流血的左眼,捡起掉落的铁棍,像发狂的野兽嗷嗷叫着,又狠命打来。

姚荣香脊背嗖嗖发凉,一种将被打死的恐惧,激起了她前所未有的反抗。她用尽全身力气,抓住铁棍,扑倒方某,抓起脚边木凳朝方某的头狠狠砸去。

方某的脑袋开始流血,他指着姚荣香,但几秒钟后就倒下了。姚荣香又朝方某猛敲几凳后,拿起菜刀实施了割喉。她一门心思地想,如果不将方某杀死,方某一定会将自己杀死。

方某咽气后,姚荣香敲开邻家房门,冷静地说自己杀了人。然后她打电话告诉了父母、兄弟姐妹,并打了110投案自首。

26日凌晨3点,姚荣香被警方刑事拘留,拘押到温州瓯海区看守所。

一切已太迟,多想从头再来

2016年5月6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负责审理此案的郑琼法官说,这案子是《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出台后,温州市宣判的首例涉家暴的重大刑事案件。

通过合议庭审议,姚荣香的行为符合《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充分考虑案件中的防卫因素、过错责任。对于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伤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或直接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应当在有期徒刑三到十年的幅度内量刑。

为判好这个案子,法庭在《意见》的基础上,还邀请了一位专家证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敏。

陈敏说,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很多时候对家暴不敢反抗。因为长时间遭遇家暴,她会相信:如果反抗,肯定会遭到进一步报复和惩罚。

一般来说,受暴方对暴力的感受与普通人不同,会放大施暴方力量,忽视自己力量。倍感绝望之下,她才会选择杀人。受暴方相信,如果对方不消失,自己就摆脱不了暴力。这是她认为能保护自己的方法之一。

备受关注的还有,方某父母在出具的谅解书上写道:“我儿子确实存在家暴行为,我们多次调解但其仍未改正,且其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第三者,对家庭极不负责。同时考虑到姚荣香为人孝顺、四个孩子年幼需要人照顾等原因,恳请法庭从轻处理。”

郑琼法官接受采访时说:“我们绝不是鼓励女性以暴治暴。遭受家庭暴力后,还是应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姚荣香放弃上诉,此案已尘埃落定,正服刑的姚荣香悔不当初,“愚昧和无知,才让我有这样的结局。我不知道什么叫家暴,也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我很后悔。如果可以从头再来,我一定会勇敢地活出自己,放他和自己一条生路。”

编后语:

只要学会正确寻求解决之道,世上没有真正的绝境。生活在暴力阴影下的人们,同样拥有其他选择,而不必认同施暴者的逻辑,不必认为暴力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是杜绝家庭暴力的办法之一。

(编辑 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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