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忧参半“打假人”

2016-02-11 10:35姜胜群
杂文月刊 2016年5期
关键词:王海公权消法

姜胜群

首先明確,此处“打假人”指的是民间打假人,而非官方职司打假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深受假货之害而又对官方打假效果不彰以至于愈打愈假进而诟于一些地方“假打”弊端丛生令人无可期望之后,民间打假人走出江湖,几多年间风风雨雨,让人又喜又忧。

喜的是,如今的打假人,已不再是单兵作战的“打假英雄”,很多打假人成立了打假公司,自己当上了打假老板。如被称为“中国打假第一人”的山东王海。1995年3月,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厦买了两副索尼耳机,意识到可能是假货,紧接着又买了10副,然后依据《消法》第49条提出了双倍赔偿的要求。如今,王海有四个打假公司,分别设在北京、天津、南京、深圳。公司主营三种业务,帮消费者维权打假;知假买假;受雇于企业,替企业打假。第三种,是他生意的重头,占整个业务的三分之一多。

喜的是,打假人不光由散兵游勇发展为正规化的专业公司,而且打假手段越来越高超。比如面膜打假,王海让其工作人员在网上海选面膜。通过数据对比,淘汰年销售额低于3000万的。剩下的,统计是否在电视或网络上打超过十次广告,这样做是要看造假者是否有足够的赔偿能力。然后,打有赔偿能力的“大老虎”。

喜的是,在互联网时代,打假人与时俱进,充分利用互联网打假,在微博、博客里发布一些打假案例及打假进程,拥有了众多“粉丝”。王海还自筹经费,去清华、北大等高校开展消费者权益法讲座,俨然一学者派头。

更令人喜的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支持打假,加大了造假贩假的惩罚力度。2014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生效。同时,全国人大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正式实施。不仅将售假的赔偿标准从一倍提高至三倍,还设定了最低赔偿500元的“起步价”,并明确规定知假买假也能索赔——这直接鼓励了那些职业打假人,既打了假,为民除了害,又创了收,鼓起了自己的腰包。新《消法》实施当天,职业打假人刘艳清就跑到家门口一家大型连锁超市,花5.5元买了一个杯子,然后投诉到工商,最终经过协商,超市除了退货外,一个杯子赔了他200块钱。刘艳清手底下有十来个人,保底工资加提成月入近万元。刘艳清说自己一年怎么也能净剩三十来万!

喜出望外,继而生忧——

向今麦郎公司索赔450万元的打假人李海峰被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向华硕索赔500万美元的打假大学生黄静被羁押294天;向保健药厂索赔的打假人臧家平被判有期徒刑3年……刑事罪名都是“敲诈勒索”。是打假人动机不纯?是打假人职业修为还不够高?还是打假人法律意识淡薄?还是……

不过,最让我担忧的,还不是打假需要付出的沉重代价,而是老百姓何时才能放心消费,不再担心受骗上当!

有记者问职业打假人刘艳清:你在这行干了十几年,是否感到市场的假货少了?刘回答:没有。我反而觉得假货越来越多了。我敢这么说,就现在北京这几十家大商场,我进去转一圈,不会有一家空手而归的。这些年靠假货发家的比比皆是,而职业打假人毕竟还是少数,一时还难以撼动这样的市场环境。

面对打不胜打的假货,历来无所不能的权力长期难有作为,民间职业打假也仅收一时成效,这假货难道就让人无可奈何了?!

回想前些年官场腐败也曾让人无可奈何,但十八大后短短几年,当初没人奈何的大小老虎纷纷落马被关进了笼子,官场风气为之一清。对照反腐的巨大成就,目下令人无可奈何的打假窘况,实该相关权力部门扪心自省!毕竟依法打假才是真正的打假之道,毕竟相关权力部门才是打假的执法主体。今日民间职业打假人的致富风光(以及打假人因种种原因自己也被打的惨痛代价),让人喜的是公民权利的觉醒,让人忧的却是映衬出的公权部门的不作为、少作为、不善作为,恰是打了公权部门的脸!只不过相关权力部门的脸上是否觉出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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