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额继承谈公证之供给侧改革

2016-02-11 20:37沈楚锋聂晨鸣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德公证处
中国司法 2016年12期
关键词:公证处公证供给

沈楚锋 聂晨鸣(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德公证处)

从小额继承谈公证之供给侧改革

沈楚锋 聂晨鸣(江西省景德镇市景德公证处)

引 言

2016年7月13日,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这是继2014年中国公证协会整合内部公证遗嘱信息建立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编写《公证遗嘱业务发展报告(2014)》、开展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活动之后,在家事公证法律服务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该指导意见的制定是公证执业实践在家事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对于深化和巩固公证在家事法律服务领域的传统地位具有重要意义①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和《办理遗嘱保管事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公证网,http://www.chinanotary. org/content/2016-08/11/content_6757546.htm?node=82571 2016年8月11日访问。。同时也是公证行业及时应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需求、增加对公证市场的有效供给、助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体现。

“供给侧改革”作为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是推进公证发展的导向之一。公证作为供给侧的重要内容,所面临的问题是社会发展、市场需求和公证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

以上述《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为例,该意见增加了公证市场的有效供给,在供给侧应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效解决此类矛盾。但笔者也注意到,该意见的发布是在公证供给的小额继承服务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需求、相关负面报道频见报端的背景下被动制定的。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财富的不断增长,普通继承公证办证模式在解决小额继承问题上着实令人诟病。但在相关需求显现之后,绝大部分公证机构并未主动进行公证供给侧改革以解决此类矛盾,致使公证相关负面影响屡见不鲜。

应当看到,在今年中国公证协会出台上述指导意见之前,已有云南、广东、上海等少数省份公证机构在数年前就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此类小额继承公证。就此类小额继承而言,云南等地公证机构走在了公证供给侧改革的前面,在面对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公证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时,他们率先迎难而上,踏浪前行,有效填补了上述社会需求与公证供给间的沟壑。

小额继承公证范例只是我国公证在供给侧改革交响乐中的一个小音符。我国供给侧改革已经拉开了帷幕,公证工作该如何在这气势磅礴的交响乐中演奏好属于自己的篇章呢?

一、需从被动参与到主动作为

公证作为市场供给侧的主体是公证机构,全国3000余家公证处决定了公证在供给侧改革中的作用和地位。但是目前我国各公证处之间体制、发展水平良莠不齐。通过分析三种公证体制不难发现:自收自支事业和合作制体制下的公证机构拥有自主管理权,其协作分明、管理权责清晰,主观能动性强;而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由于身份和职权特征极为明显,需要执行统一指挥和管理职能,其主观创造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较弱。不同类型下的公证组织结构创造力水平差异很大,供给能力也大相径庭②段伟、杨绍宏:《从供给侧改革理论中探寻公证现代化的内涵》,中国司法2016 第6期 。。从上述小额继承范例中不同公证机构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差异化表现可以看出,能主动且率先在供给端为社会提供有效公证服务的均为已改制的机制充满活力的公证机构。

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对身份依赖过大,善于运用其作为公共服务组织的权力却没能完全融入市场行使其作为供给系统的权利③④同②。。

公益一类、二类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参公运行,实行严格准行政管理,同样缺乏融入市场的动力和主动提供供给的活力。公证机构要在供给侧改革中实现从被动参与到主动作为,就必须先冲破体制的束缚,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激发活力。

所以,行政体制及当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公证机构体制定位不确定性成为公证之供给侧改革路上的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与此不相适应的是,目前我国仍有近 45%的公证机构为行政体制,僵化的体制机制严重制约着我国公证事业发展。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革为事业体制,是当前我国公证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中央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已改为自收自支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又面临改回公益一、二类的尴尬局面。由于目前公证体制在顶层设计上的天然缺陷,导致全国公证机构在改革大潮中犹如浮萍一般随波逐流,无话语权。虽然有部分地方正试图杀出一条血路:如今年9月湖南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公证改革文件,高位推动;湖北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停止行政体制公证收费,倒逼公证体制改革;江西省司法厅也出台改革意见,终迈出艰难的前行步伐;深圳的公证法定机构改革尝试也在摸索中……但适合公证发展的体制之困仍将长期是公证面临的最棘手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我们全体公证人及主管部门付出壮士断臂的勇气和集体的智慧,是公证之供给侧改革中的基础工程。

二、需从执业封闭到引入竞争

公证作为法律服务者之一,供给的是公证法律服务,其所服务的对象便是市场,而市场的基本特征就是竞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为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而竞争,实现竞争主体的优胜劣汰,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④。虽然公证被定义为公益性、非市场化的组织,但却置身于市场之中并为其提供服务,因此公证也必然受到市场的支配。作为为市场提供供给侧服务的公证同样必须要敬畏市场、尊重市场,自觉接受市场规律调节。如果公证排斥市场竞争,完全将自身定义为非市场化主体,狭隘理解公证之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组织之内涵,则公证作为市场供给端之一必将被其他供给端所取代,公证行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定位应当引起公证行业及主管部门之重视。

(一)公证需要实现从身份性垄断到行业外市场竞争的综合转变。在身份庇护下,公证对特定领域有天然的垄断优势。在改革中,公证的此种身份垄断优势极有可能被瓜分至其他各类竞争主体那里⑤《我省开展公证执业区域调整试点工作》,http://www.sdfz.gov.cn/bencandy.php?fid=44&id=5549,山东法治网2015年9月16日访问。,中华遗嘱库的出现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如若公证仍痴迷于此种身份的垄断,对遗嘱公证还是那般任性,则公证遗嘱的最高效力必会受到广大公民的质疑,久之,此种质疑形成共识,定然会上升为法律意志,最终被市场和法律所抛弃。习惯被动参与的公证需要主动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并接受其他主体的冲击。以网络数据证据保全公证为例,该领域一直以来都是公证的蓝海,但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及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传统的公证服务模式受到了互联网创新的挑战,如:传统公证的供给端工作模式与互联网需求端全天候24小时需求之间的矛盾、公证出证时间与需求端电子证据及时性的矛盾、公证书法定形式与互联网无纸化电子化需求之间的矛盾等。

对于社会发展的上述迫切需求,作为供给侧的公证服务却显得明显滞后,表现出诸多的不适应,传统的公证服务满足不了互联网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日益增长的公证需求。市场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并不会因公证供给侧的滞后而暂停其发展脚步。相反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巨大之手,它有强大的自我调节和再生能力,当现有供给端已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时,那么市场自身便会孕育出新的事物来取代滞后的供给端。于是第三方提供的电子证据公证平台应运而生,如杭州安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安存语录”“安存网页自动抓取保全系统”以及“无忧存证”、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与北京联合信任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我国第三方可信时间戳认证服务、上海人科数据公司开发的电子数据保等,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电子化市场的需求,部分解决了公证在电子证据某些方面的“无能为力”。 虽然上述平台还需借助公证力量来发挥其效用,但不可否认,这些新生事物自诞生之日起市场就赋予了其公证掘墓者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倒逼着滞后的公证在供给侧进行改革,从而加速了公证供给侧改革的进程。对此,公证行业必须在供给侧进行自我革命,主动改变传统的公证服务模式。由中国公证协会组织建立全国层面、行业层面或者各省市层面的电子数据公证云平台就显得非常有必要。中国公证协会开发的遗嘱网络备案查询平台便是个良好的开端。

在竞争充分的市场环境中,没有谁能独善其身,公证更不能以披着垄断的外衣而自欺欺人、固步自封。只有在市场中尊重你的对手,并从竞争对手身上学习、汲取经验,才能逐步成长,从而在市场供给侧产出能真正满足社会需求的高质量的公证产品,公证之路才会越走越宽。

(二)公证需要实现从自我封闭到行业内区域性竞争的综合转变。公证执业区域设置,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公证制度恢复初期。《公证法》实施后,以县或县级市行政区划划分执业区域的做法基本未变,致使出现较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证事业发展,影响了公证对市场的有效供给,具体表现为:一是公证业务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同一市辖区,有的公证处业务量大而公证员少,有的公证处业务量少而公证员多,旱涝不均,市场发挥不了配置资源的作用;二是社会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有的公证处受限于业务水平或没有独立账户不受理遗嘱、提存等公证业务,如景德镇市有三家公证处,其中一家没有提存账户,一家不办理遗嘱公证;三是区域内公证处垄断经营,办证群众没有选择权,群众办证难的问题时有发生,市场和社会需求端与公证供给侧矛盾突出;四是经济早已全球化,而公证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画地为牢。执业区域过小过窄不利公证健康发展,满足不了社会、市场对公证的需求。因此,公证执业区域有必要逐步有条件放开,发挥市场鲶鱼效应,让市场这一无形之手对公证资源进行自我调节、配置,无需行政手段,市场就会自行作出选择,从而淘汰区域内的部分公证落后产能,实现公证资源的最优配置,最终达到增强公证有效供给的目的。只有打破既定利益格局,淘汰落后产能,才能实现区域内公证的做大做强,才能实现公证的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之路。公证也只有在做大做强、规模化、专业化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应对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瞬息万变的需求,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供给侧提供高品质、高端、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三、需从坐堂办证到深入市场

坐堂办证模式在公证行业延续了几十年,直至目前,绝大部分公证处仍然处于此种办证模式。而我国早已完成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坐堂办证早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坐堂收证”“以证换证”的服务势必会被市场抛弃。公安部、民政部不再出具有关证明情形下公证审查方式的改革实质上就是对过往作业模式的淘汰。

(一)深入市场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供给侧不能凭空臆想,须以市场为导向,而客户需求则是上帝,对于公证而言,客户分为两种:公证消费者和公证采用者,公证人需要做的就是想客户之所想。

一是要拉近“公证供给侧”与“市场消费者需求端”的距离,解决公证消费者作为客户端的公证需求。

首先要拉近公证供给端与消费者需求端的物理距离。如公证处将公证前沿阵地设在社区(家事公证事务)、学校(涉外公证事务)、企事业单位(经济类公证事务),不定期到相关社区、单位开讲坛、搞活动,同时通过各种传统及新型媒体、社交软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增加公证的“曝光率”,让消费者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公证服务就在身边,就在自己的生活、工作中。

其次要拉近公证供给侧与消费者的认知距离。对于消费者而言,公证很陌生高端,似乎与自身无关。对此,公证需在拉近与消费者物理距离的基础上,加大公证知识宣传力度。而宣传公证不宜搞大水漫灌,建议在广大群众关注的时事热点、突发事件、娱乐新闻中发掘与公证相关的要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定期在各种平台发布、推送相关公证观点,以公证的专业视角从群众的角度来阐释公证观点,从而达到拉近消费者与公证的认知距离目的。

再次要拉近消费者与公证产品的价值距离。公证不是奢侈品,公证人是法律及家事专家,要针对不同的消费者需求设计适合的公证产品,同时充分考虑时间及物质成本,量体裁衣,为当事人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让客户体验到公证物有所值,从而激发市场潜在的公证需求。如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证据保全公证时,公证应全面了解当事人的真实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公证解决方案。

二是要拉近“公证供给侧”与“部门管理需求端”的距离。

首先要提高相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对公证书采信率,增强公证产品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公证的使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大部分国内公证书在本执业区域内使用。其中使用部门包括房管、国土、工商、建设、规划、税务、知识产权局、法院、社保、金融机构等数十个部门。由于各个部门的法律素养参差不齐,故在采用公证书时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就需要公证和相关部门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以保证消费者在使用公证书时处处绿灯,证有所值。特别是对于新开发的公证产品,需提前与采用部门做好沟通甚至是协商,否则消费者公证后可能达不到预期目的,本是优质公证,消费者体验的却是不合格产品,损伤了公证公信力,公证供给就变成了添堵。

其次要根据职能部门存在的法律风险点,精准定位其公证需求,助其防控风险。以不动产继承公证为例,司法部在今年废止了《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对此,有的公证机构主动终止办理此项继承公证业务;有的公证机构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有就办;有的公证机构却主动与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沟通联系,就如何更好地为群众及相关部门提供一站式绿色继承公证服务提出公证解决方案。无论公证在继承权家事领域的作为地位如何,都无法影响全国绝大部分不动产登记部门在继承转移登记方面对公证服务的巨大需求。哪里有难处,哪里就有公证市场,哪里最易产生纠纷,哪里就是公证的市场。对于市场需求,公证是主动放弃还是迎难而上?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二)深入市场需以发现隐性需求为驱动。公证市场是需要被发掘的,需求不会主动迎合公证供给。公证要主动为市场提供一些新的法律服务构想,并且将此种构想概念化,对其性能、用途、名称、形式、当事人效益进行通俗易懂的表达,以具体公证产品的形式呈现在消费者面前,让那些被激发的潜在社会需求对此种供给给以证成⑥⑦同②。。当然,此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例如受不动产登记管理等政策、法律原因导致的部分不动产(如经过网签但未办理产权证的商品房、按揭房、安置房)不能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群众便希望通过某种方式来保障交易安全,于是公证作为法律服务的供给端之一,因其所具的公信力自然而然地成为市场需求端的首选。对市场潜在需求,四川省成都市等公证处主动出击,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开发出房地产预约买卖合同公证法律服务产品,并制定了相关的办证意见,严格办证程序。通过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办理预约买卖合同公证的方式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经过几年的市场培育,该公证产品被当地市场广泛接受,且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认可,至今年,仅成都地区公证处就办理相关公证数万件,且发展势头迅猛,深受市场欢迎。

四、需从按部遵循到创新服务

公证法律服务的创新需要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局,实现从服务理念到服务内容、流程、方式的全方位再造。10月21日马云先生对话全国政法工作者,让我们经历了一场头脑风暴,其创新和跨界理念值得我们学习。

(一)变革公证法律服务理念。要从证明人向法律人转型。传统公证业务模式满足于简单的程序性审查与“盖章”业务,将自己定位在“证明人”的位置上,对于公证前和公证过程中以及公证结束之后可能发生的纠纷缺乏关注和全面考虑,使得公证并不能真正起到“预防纠纷”的职能,需要从根本上及时加以转变。公证法律服务创新要求公证将自身定位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投入到供给侧改革大潮中去,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法律需求,将公证在供给端打造成一项专业、优质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二)拓展新型公证业务,尝试跨界。积极响应国家构建多元化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的要求,及时发现公证活动背后可能存在的矛盾与纠纷,主动作为,使公证活动尽可能满足各方利益诉求,从中拓展新的公证业务。如加强与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在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公证活动或者调解服务。

将非证业务作为公证本源业务的配套输出,跨界超越现有业务范畴,在“法无禁止”领域研发新的法律服务,为市场需求端提供有效供给⑦。如挖掘全国公证档案价值,通过信息化和互联网技术整合资源,建立和共享公证资源大数据平台,成为公证非证法律服务供给端,其中孕育的价值将无限。

(三)公证法律服务模式再造。

首先是服务内容推陈出新。目前,公证的基本法律服务策略还是通过出具公证书来满足当事人特定活动需求,以有形的载体交换来完成其在法律服务供给侧中的专业分工和角色表达;部分公证机构通过提供延伸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开展社会公益、实施社区普法、主持调解民事纠纷等方式丰富公证法律服务内涵和外延。公证书是公证法律服务的基本载体,但不是公证法律服务的核心价值所在,笔者认为,“组合式公证产品(内涵)+配套服务、代理(外延)”才是公证的核心法律服务⑧同②。。景德镇以瓷闻名于世,同时也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之一,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中,景德镇又焕发出新的生命力。以陶瓷限量发行公证为例:景德镇市景德公证处在已创新开发的陶瓷限量发行公证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公证服务内容。由原来的只出具一份公证书变为根据发行数量多少出具公证书副本,每本公证书副本只分别对应所发行的其中一个陶瓷作品(编号)。此种经改良的公证产品一经投放发行市场便引起强烈反响,渐成为北京等主要发行市场的公证模式标准。此公证产品即约束了发行方须按数量发行,体现了单个发行产品的唯一性,又提升了发行产品的升值空间,买卖双方皆大欢喜。同时发挥互联网+公证的作用,在公证处网站上公示陶瓷限量发行产品,为发行人提供公证延伸配套增值服务,即解决了消费者查询真伪的问题,让消费者放心,又对发行陶瓷产品进行了宣传,收到较好效果。 每一项公证活动均要求一定的技术创新,这种创新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公证就会获得来自当事人的完全的主动信任并转化为产品和服务依赖⑨同②。。

其次是创新服务流程。由以证换证到主动取证。传统办证模式将公证需要对证据来源进行主动寻求的义务转移到当事人身上,形成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不合理扩充,故而引起诸多质疑。此种办证模式大大削减公证的技术含量,与亲力亲为的活动原则相悖。随着管理部门逐步不再提供有关材料,“上门取证”从方法上和效率上均已表现出很强的不适应性。为解决根本源头负担,公证需要探索开通向各类材料供应部门查询信息的通道——这个过程极为艰难⑩同②。。于是有部分公证处索性以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为由,停止办理与此有关的公证业务。此种冷暴力的任性实为对公证价值的亵渎。公证无论是以低姿态对证据数据管理者追求索取,还是高姿态与相关顶层部门融合服务,主动取证服务都应成为公证职能应有之义,成为公证服务流程的必备要素。

再次是疏通服务通道,实现公证服务的多渠道便捷供给。在如今网络化、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公证服务流程更要充分把握网络化、信息化的脉搏,将其融入公证服务流程的不断改进之中,以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公证服务通道。例如,2015年北京市精诚公证处、杭州市钱塘公证处、成都市成都公证处等全国多家公证处携手支付宝、安存科技推出“公证服务”,消费者只要打开支付宝“城市服务”内的“公证服务”,就可以随时随地预约或申办出生、亲属关系、学历等公证事项。鉴于微信成为当今普遍流行的通信方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官方微信公众号也于2015年正式上线,2016年又开通了微信城市服务,集信息发布、业务办理、客服咨询、真伪确认、进度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技术申办公证,使社会公众可以在线体验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通过以上渠道虽然只能实现公证的初始端或结果端服务,但不可否认这些尝试增强了公证供给侧的用户体验。在这一渠道及数据为王的时代,其必将成为今后公证腾飞的催化剂。

结语

中国供给侧改革是结构性危机下的制度改造,公证制度亦然,亦需要经历一场来自顶层设计的重构,但“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制度问题不可能短时间内轻易解决⑪同②。。在中国当下的改革中,公证只能迎难而上,在供给侧改革中充分发挥公证之应有作用。而由此带来的系统效应必将倒逼公证制度的重构,而这才是公证供给侧改革的终极目标。

(责任编辑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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