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力铁
发挥浙江基层党建优势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曹力铁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浙江省委十分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是要注重把学习落在实处,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学习重要讲话为根本任务,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四种意识;二是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办事,增强党纪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按党章办事,严守党规党纪,切实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围绕中心,系统谋划,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以知促行,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的精神,在谋新篇中做合格党员。
“两学一做” 基层党建 从严治党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始终如一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们一定要发挥这一优势,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得到落实。
中国共产党95年的历史表明,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所在。只有把基层建设好了,我们党才能真正体现党的性质,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先进性落在实处,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完成党的任务,实现党的纲领。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基固本。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浙江党的建设持之以恒的做法。历届浙江省委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对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紧密联系浙江实际,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习近平主政浙江期间,就对基层党建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浙江实际作出全面部署,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举措。2003年开始,浙江在全省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部署开展以“抓五强、创五好”为主要内容的“先锋工程”建设,以农村党组织为重点全面系统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2004年10月,浙江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专题研究并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巩固“八个基础”,增强“八种本领”的目标任务,建立了市、县、乡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制度;在强力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的同时,广泛开展非公企业“双强争先”活动,积极推进系列“红色行动”,通过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夯实浙江党的建设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同时,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持续发力。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从2013年开始,省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视频会,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并全面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将党建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纳入述职内容。这些措施着眼大局谋划、部署,坚持经济、民生、生态、平安、党建五张报表一起抓,把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放在一个盘子里考虑,让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与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全省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使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得到落实。
在充分肯定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认识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也使我们看到,腐败现象的存在,干部作风不正的问题都不是孤立的,许多问题的存在,反映出的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涣散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弱化。因此,要切实按照中央要求,在基层党建中突出问题意识,“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等;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主要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1]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必须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这些问题,否则,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空话,已经得到抑制的不正之风还会卷土重来。因此,浙江省委强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全过程,下定决心、深挖细剖,对标检视、补齐短板,抓住要害、精准发力,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2]“做合格党员,重在以知促行,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树立良好的家风家规,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浙江贡献力量。”[3]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根据这一要求,切实从实际出发,从解决问题入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通过学习教育,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补齐制度短板,真正强基固本,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使我们的党员能够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习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的第一条,是做合格党员,搞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功。要把“两学一做”落到实处,首先就要解决自觉学习、认真学习、学有实效的问题。浙江抓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首先要把明确规矩和组织学习、自觉学习结合起来,以规矩落实学习,在学习中形成和明确规矩。浙江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强调要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使老传统焕发新活力,通过组织学习推动自觉学习。在这方面,浙江各级党组织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作法。比如,杭州市建立了以学习为主要内容的固定活动日制度,建立了月学季研年评的机制;农村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日常考评,对党员进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制度等等,党员参加学习、活动、进行日常考评的情况,都按一定标准量化,计入每位党员的“先锋指数”。评先评优、处置不合格党员时,“先锋指数”均为重要参考。这些制度和措施不仅使党员的学习得到了组织落实,而且通过学习增强了党员的规矩意识。党员反映:“立下了规矩,党员参加活动积极了,发挥作用主动了,党组织的纪律性、凝聚力增强了,威信越来越高。”
浙江省委要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采用多种形式,形成制度,认真搞好学习和专题讨论,引导党员认真开展自学;要推进“规范提升年”建设,健全落实党内基本制度,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引导党员通过网站、手机报、电视、微信易信和远教平台等开展学习,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搞好学习研讨、交流互动,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党支部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每次围绕一个专题组织讨论。我们要发挥浙江近年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优势,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与自觉学习结合起来,明确学习基本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学习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新矛盾新问题,体现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习教育中,要克服那种浅尝辄止的思想情绪,通过强化规矩让大家安安静静地坐下来,认认真真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逐条逐句通读党章,通过学习,弄清楚我们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把握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习近平要求,学习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要在学习教育中突出问题导向,就要结合实际,找准问题,补齐短板。必须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各级基层党组织在省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浙江改革发展,以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组织广大党员在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也要看到,要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艰苦奋斗、开创新局”,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我们还要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在工作中体现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有没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是我们对工作和对党组织的态度,是理想信念在具体工作中的体现,也是一个党员有没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体现,更是一个基层党组织能不能从严治党的一面镜子。可以这么说,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党组织贯彻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党的建设抓得紧,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高,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那个地方和单位的各项工作就开展得好,群众的满意度就高,幸福感就强,也才可能有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积极的精神状态要干在实处,体现在工作中,就要努力开拓创新,开创新的局面。我们要把理想信念化为行动的力量,以四种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党,不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字的总和,而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规律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这种规律,就是党内的民主的集中制。”“有了这种组织,就产生出新的力量。无产阶级的力量,就在于组织。”他还说,在民主的基础上,“全党是有一切党员都要履行的统一的党章和统一的纪律的,并有一切党员都要服从的统一的领导机关的。”[4](P358、P359)高度的组织性是无产阶级先进政党先进性的集中表现,党的力量在于组织。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伊始,就明确宣布要有“铁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和纪律,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领导的关键,是我们党克敌制胜,不断增强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有没有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精神面貌,有没有战斗力,能不能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如果没有纪律约束,允许党的组织和党的重要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各有一套,我行我素,允许广大党员我行我素,为所欲为,我们这个党就不可能有号召力影响力战斗力,在政治上就没有作为,工作上也不可能有所创造,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无从谈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达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目的,就是要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党章办事,严守党规党纪,确保基层党组织能够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任务。忽视或无视组织纪律、容忍“无规矩”就会导致“潜规则”盛行,就会使党的肌体,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受到削弱,使党员离心离德,涣散党的组织,贻误党的工作,损害人民利益。因此,每个基层组织、每个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增强“四种意识”,根据党章和党纪的要求,形成并恪守符合党章党纪的日常行为规矩和规范,加强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切实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把不符合党章和党纪要求的“潜规则”扫地出门,把“松”、“散”、“懒”清除干净。
严守党的纪律,强调按规矩办事,与加强党内民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党章在规定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时不仅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而且明确规定: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权利。根据党章的这一要求,中央修订后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体现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约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又很好体现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基本权利的精神。党的建设实践证明,严肃党的纪律、按规矩办事,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而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也是严肃党的纪律,按规矩办事的前提。要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在行动上,关键在于按民主集中制办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使党组织充满创造活力。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创造活力的源泉。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员的创造活力,也才能使党规党纪得到切实的遵守。发扬党内民主,就要按照按党章要求,切实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体现和落实党员的主体地位。在党内生活中,党员是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要按照党章要求,在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实现党员人人平等、共同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浙江省委十分重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并结合浙江情况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和党内生活相关制度。根据省委的要求,杭州市委就提出,要落实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区、县(市)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健全党代会代表提案制。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投票方式,扩大选举差额比例;深化党务公开,推广党员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党员听证会等做法,建立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形成了党内民主与基层民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趋势,党员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党员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这些做法表明,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的创造活力,既要从决策层抓起,更要在基层落实。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向基层延伸,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就必须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利益多元化的实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重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之所以存在软弱涣散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很好地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没有很好地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不到发挥。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也就没有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党规党纪的严格遵守。从这个意义上说,党的基层民主建设,是严肃党规党纪的基础,也是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浙江省委明确提出,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体党员要逐条逐句通读熟读党章,通读熟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我们必须牢记,保障党员权利,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方面。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在基层,必须牢牢抓住基层民主建设这个环节,创新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和组织、活动方式,通过发挥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释放出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的各级组织注入创新活力,增强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两学一做”的关键是“做”。要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围绕中心抓党建,系统谋划抓引领。浙江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一条根本经验就是紧紧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不就党建抓党建,不搞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两张皮”,而是坚持经济、民生、生态、平安、党建五张报表一起抓,把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放在一个盘子里考虑,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浙江省委一再强调,要把握大局大势大事,进一步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统领作用,自觉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浙江改革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部署推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实施“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等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全省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思想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证。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浙江省委一再要求一定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结合实际工作,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根据党章党规的要求,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在“做”中学,在“学”中做。要结合推动“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着力为G20杭州峰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做合格党员,更好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中做合格党员,同时要根据从严治党的要求做合作党员,自觉按党的规矩办事,严肃党的政治生活,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制度。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制度短板,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党的根本属性,合格党员的“格”就在于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作为落实“做”合格党员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作为激励党员提高“四种意识”的着力点和丰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亮点。浙江省委根据近年来抓党员教育,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验,提出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看齐创优当先锋’行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重点落实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做法,推动党员在立足岗位攻坚克难、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社会组织,重点开展诚信服务和业务竞赛、岗位示范等主题活动,抓好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等工作,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多诚信优质服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省里总结的浦江县郑义门家规,带头正家风、立家规、严家教。结合第二批‘千名好支书’推选和选树‘万名好党员’工作,挖掘和宣传一批两新领域可敬可学的先进典型。”[3]省委组织部还总结温州市基层党组织开展“红色细胞工程”的经验,提出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化推进“红色细胞工程”,推动党员认真践行“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标准,增强党的每一个细胞的免疫力、活力和战斗力,增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效。
做合格党员,是“两学一做”的关键。这里所说的“合格”既是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的言行必须符合党章党规的规定,也要求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种“合格”既体现了面对我们党95年历史不忘初心的传承,也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前进的开拓与创新。习近平在浙江省考察时提出“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这是总书记对全省共产党员提出的殷切期望,对我们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加倍努力,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就要在基层组织建设上要求更高一些,力度更大一点,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到实处,为谋新篇学好党章党规和重要讲话,在谋新篇中做合格党员,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实践的新境界,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省的生动实践注入新的活力,谋划新的篇章。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N].人民日报,2016-2-29.
[2]夏宝龙.在全省“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学习教育部署会上的专题党课[N].浙江日报,2016-4-19.
[3]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EB/OL].浙江组织工作网,http://zzgz.zjol.com.cn/system/2016/05/25/021164733.shtml
[4]刘少奇选集(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责任编辑:杜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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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2016)05-0026-005
作者:曹力铁,历史学博士,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经济管理分院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邮编:3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