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生态农业思想对我国发展合作化理性农业的启示

2016-02-11 15:28吕海雯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合作化小农理性

吕海雯

(聊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马克思的生态农业思想对我国发展合作化理性农业的启示

吕海雯

(聊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聊城 2520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针对现阶段我国为何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如何实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问题,从马克思关于新陈代谢理论中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层面出发,系统梳理马克思关于改造小农、实现劳动的合作化思想,进而总结当前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必要性。同时,借鉴法国理性农业的发展模式,探讨在合作化经济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理性农业的路径。

马克思;生态农业思想;农村合作经济;理性农业

马克思关于生态农业的思想内容丰富,包括农业生态、农业技术、农业合作化等方面,这些理论思想见诸于其卷帙浩繁的著作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针对现阶段我国为何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如何实现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问题,从马克思关于新陈代谢理论中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层面出发,系统梳理马克思关于改造小农、实现劳动的合作化思想,进而总结当前我国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必要性。同时,借鉴法国理性农业的发展模式,探讨在合作化经济的基础上发展我国理性农业的路径。

一、马克思关于新陈代谢理论中的社会与自然的关系

新陈代谢这一概念的最初意义是指与呼吸有关的生命体内的细胞水平上的物质交换,是由19世纪三四十年代德国生理学家最先提出的。1842年,德国农业化学家李比希在《动物化学》中赋予新陈代谢一词更广泛的内涵,并将这个概念扩大到对整个有机体的分析,即用其来阐述有机生命与无机环境、有机界与无机界之间的联系。同时,他还在1830年至1880年第二次农业革命的背景下表明了对“地力衰竭”的深切关注。马克思深入研究了李比希等人的著作,在一种全新的、贯穿于整个“社会生态关系”[1]的层面上发展了新陈代谢这一概念。其一,针对资本主义对土地的剥削进行了系统的批判。其二,在对劳动过程的理解中将这一概念作为整个分析系统的中心,对源于劳动的人类同自然之间复杂的、动态的相互关系给予了更加完整而科学的描述。其三,将这一概念上升到了对资产阶级社会的异化(包括人的异化、社会的异化和自然的异化)进行全面批判的高度。美国学者福斯特通过研究阐发了马克思关于新陈代谢这一概念的两层含义:一是从自然与社会的关系角度,说明以人类劳动为中介的自然与社会之间新陈代谢的相互作用;二是从对资本主义生态批判的角度,描述社会的总体异化特征及人类自由的问题。马克思继承和发展了李比希等人的观点,从批判资本主义对土地的掠夺入手,分析了资本主义逻辑所造成的城乡对立而导致的物质循环的断裂。马克思的结论是,“在相互依赖的社会新陈代谢过程中存在着不可挽回的断裂,导致土壤再生产的必需条件持续被切断,进而又打破了新陈代谢的断裂”[2]。也就是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城乡对立逐渐加深,土地上生长的食物和纤维经人们长途跋涉几百甚至几千英里从乡村运输到城市,以致土壤中供植物生长的氮磷钾等营养成分被随即带走,造成地力减弱。由于食物和纤维的后继循环物如人类和动物的排泄物等不能返回土壤以增加土壤的营养成分和恢复地力,于是被留在城市中污染了环境,“在伦敦,450万人的粪便,就没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只好花很多钱来污染泰晤士河”[3]。这样就切断了自然资源的再生产进程,造成了社会与自然之间正常的新陈代谢的断裂。马克思认为,要将人与自然从新陈代谢断裂的恶性循环中拯救出来,就必须施行可持续的、有计划的生产方式。所谓可持续,就是将土地视为人类代代相传的永久财产和不能出让的生存及再生产条件,并加以“自觉的合理的经营”[4]。所谓有计划,其中一个重要的含义就是组成生产者联合的社会、实现劳动的合作化。

马克思关于新陈代谢断裂的观点及其相关的解决方法尽管是针对资本主义制度而提出的,但其对现阶段我国的农业发展依然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同样存在着农业对土地的剥削和新陈代谢断裂的问题。其一,土壤肥力下降、耕地流失严重。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占有世界上7%的耕地却使用了占全世界总用量35%的化肥、农药,而其有效利用率却很低。化肥、农药累积于土壤中,影响了土壤的自净能力,造成土壤板结,还在一定程度上使地下水受到硝酸盐、亚硝酸盐的污染。此外,全国每年平均还有45万吨地膜残留于土壤中。由于地膜很难降解,因而会影响土壤通气及水肥传导。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耕地肥力明显下降,全国土壤所含的有机质平均不到1%。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面积逐年扩大,各种非农用地指标增速极快等问题的存在,给我国的耕地面积保持提出了严峻考验。其二,物质循环断裂造成人与自然双重受害。据统计,我国每年生产工业固体肥料约7.8亿吨,而工厂化养殖业每年产生的动物粪便是其3.5倍,但这些原本可以成为天然肥料的动物粪便却因养殖业与种植业分离等原因却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以致出现两方面的结果:一方面,为补充土壤肥力制造大量的工业肥料;另一方面,化肥、农药、农膜等造成农田面源污染。而最终受害的乃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人以及人赖以生存的最根本物质基础——耕地。许多专家认为,中国慢性病患者数量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饮食安全方面出现了问题。因此,必须摒弃现行的高化肥、高农药、高污染和高残留的农业生产方式。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各地方也都在不同程度上贯彻落实保护环境和实现资源可循环利用的生态农业政策。马克思有关新陈代谢断裂的第二条解决之道,即组成生产者联合的社会、实现劳动的合作化则为我们新时期的农业发展指明了一条现实的路径。

二、马克思关于改造小农、实现劳动的合作化思想

19世纪中期是欧洲传统小农在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冲击下纷纷破产的时代。这里的小农是指“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这块土地通常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5]。马克思在其《资本论》中通过严密的论证提出了“农业合理化”的思想,并在批判资本主义“农业不合理”的基础上根据时代状况否定了分散的传统小农经济。马克思认为,传统小农经济必然走向衰亡的原因有三点:其一,小农生产方式的隔离性。由于小农生产资料和土地的分散,致使他们生活资料的获取不是靠社会的交往,而是大多依赖同自然的交换。对于小农来说,因为他们不会在生产时进行分工并应用科学指导耕作,所以形不成丰富的社会关系,这样就使得其自身处在一种隔离的、自给自足的状态,由此也阻碍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前提是:人口的最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占统治地位的,不是社会劳动,而是孤立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再生产及其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多样化和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因而,也不可能具有合理耕作的条件”[6]。其二,小农土地所有制的局限性。马克思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7]在小农经济条件下,生产条件将日益恶化、生产资料将日趋昂贵,这种土地的局限性导致了再生产以及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多样化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其三,小农个体的附属性。在市场化发展条件下,由于小农不能与外部世界保持频繁的联系,缺乏经济理性,目光狭隘,个性发展受到束缚,因而不能适应市场化经济的发展。针对小农经济的弊端,马克思指出,“小块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就是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和应用”。在小农化生产中,“生产资料无止境地分散,生产者本身无止境地分离,人力发生巨大的浪费,生产条件日趋恶化和生产资料日益昂贵是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8]。而组成生产者联合的社会、实现劳动的合作化,将从本质上克服这些弱点。

马克思指出:“绝不会用暴力去剥夺小农(不论有无报偿,都是一样),像我们不得不如此对待大土地占有者那样。对于小农的任务,首先是把他们的私人生产和私人占有变为合作社的生产和占有,但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过示范和为此提供帮助。”[9]“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10]。这就是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合作化农业不能通过政治力量强制农民与其劳动产品分离,以实现农业经济的统一经营和集约管理。因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业合作模式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不能彻底消灭农业领域的小私有制。生产力发展水平受到限制的小生产者,其生产组织形式只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自由组合。目前,我国以法律形式将农户承包土地的政策固定下来,集体所有制长期不变,这就使得我国农业合作化组织仍在此背景下发展,并具有了既不同于小私有经济,又不同于集体所有制的特点。由于这种合作化组织是建立在农民合法占有土地的基础之上的,因而,这种合作生产乃是马克思所说的“合作社的生产与占有”的基本精神的体现。为此,在促成合作化的过程中,我们应以维护组织成员的利益为重,保证农户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和组织成员的独立经营与决策,强调农民自由、自愿加入和退出组织,承认农户对土地的长期合法经营权和使用权。要通过国家政策的引导扶持和成功模式的示范,让农民自愿加入合作组织,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逐渐发展壮大。

三、马克思的生态农业思想对我国发展合作化理性农业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把集体所有的土地长期承包给各家各户使用,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小农经济在根本上是相同的。曾在我国农村变革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生产组织方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破解了中国几千年来人口温饱方面的困境,但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生产方式已经演变成为新式的小农经济。之所以称之为新式的小农经济,是因为随着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能为新时期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适宜的环境与条件,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步子,阻碍了农民经济水平的提高。长期分散经营所导致的农村治安环境恶化、黑势力组织蔓延、农村基层组织弱化、公共服务缺失、农村生态环境恶劣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为此,在这一系列问题之上、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下的弱势群体的农民,如何与市场经济接轨、融合,无疑是引起我们重新思考马克思关于改造小农、实现劳动的合作化思想的重点。当代学者对马克思关于改造小农、实现劳动的合作化思想进行了充分的阐发。多数学者一致认为,社会主义农业发展的趋势是个体小农经济逐步被消灭,取而代之的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合作社,规模化、集体化的生产方式将成为农业生产的必然选择。例如,农业合作社能够有效解决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小农分散问题,通过将低效率的小农生产转化为效率高、规模大的集中经营,从而使大机器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发展壮大,进而使农业现代化成为可能。在合作化生产模式下,市场要求、生产条件的变化可以给农民提供前瞻性的信息。农户间通过生产、流通、技术等各个领域的合作,生产、销售规模将不断扩大,新的产业结构体系得以建立并迅速适应新形势。同时,还可以实现农民的自由联合,引导农民进入大市场,降低市场风险,增加经济收入。这些合作组织充分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也是被当下我国兴起的农村合作化组织的实践证明了的可行的发展路径。

在合作化的基础上,关于具体采用何种发展模式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法国的理性农业模式。当前,基于环境和食品安全目的的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发展模式在我国各地广泛兴起。这些模式尽管在消除或减少化肥、农药、农膜所带来的面源污染、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确实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有限。而从“具有理性农业资质的农场出品”这一认证体系着手的理性农业,强调全面综合的宏观调控和细致精确的微观管理,引导农业政策的改革,引导合作化农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不仅使农产品自身增值,提高了农民收入,而且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农村管理。这种以点带面的模式,能够促进三农的全面平衡、综合发展,进而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位一体、和谐共生的目标。在具体步骤上,对于如何实现合作化理性农业,应着力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其一,要从宏观上重视农业发展的理性化。三农与社会、经济、环境的关系如何,农业的本质是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实现传统农业向理性农业的转变,都需要进行深入而科学的思考。我们应该面对现实,着眼未来,强调农业理性,解决与此相关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其二,要制定具体规范的农业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是将理性农业的参照标准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法国理性农业的参照标准之一就是“实施保护土壤、限制污染的耕作活动”,这完全呼应了马克思的新陈代谢理论。为了使理性农业的参照标准具有可操作性,政府应根据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二是关于理性农业的资格认证问题。资格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只要合作化农场的经营者认同理性农业理念,积极实施理性农业的措施,达到参照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就可以通过申请、接受审查,从而获得有关机构的认证。也只有那些通过认证的农场,其产品才能标注理性农场资质,这就意味着该产品是绿色有机的,不损害环境、人体,能够被大众接受。三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以上两个环节中,第一个环节主要由政府负责,职责在于颁布法令、严格监管,但并不负责具体的认证工作。第二个环节则由经过农业部审批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实施。这样,参照标准与资格认证两者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既有利于理性农业制度的健康发展,又能够提高效率、完善农业制度管理体系。

理性农业的具体要求综合体现了马克思生态农业思想的内涵,也为我们探索新时期的农业发展模式提供了借鉴。当前,我们应结合实际重点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城乡一体化建设问题。现在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农民工进城务工使农村土地大量闲置或加速流转为规模化农业提供了有利机会。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各项建设用地,保障耕作用地,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消除城乡差异,进行户籍制度改革,以促进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二,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应通过中央财政,大力支持新农合,完善各项福利政策,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土地转出者的后顾之忧。此外,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应为合作化理性农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我们要根据现阶段的具体国情,制定详尽的发展目标、发展计划和具体规范,抓住农业转型的契机,建设完善的合作化理性农业发展机制,助力我国农业的再一次腾飞。

[1][2][美]约翰·贝拉米·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M].刘仁胜,肖峰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4][6][7][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117,916,916,910,910.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6-487.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98.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87.

(责任编辑 陈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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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701(2016)06-0018-04

2016-10-25

吕海雯(1991— ),女,山东茌平人,聊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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