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提升基层公安队伍警力和战斗力的改革途径

2016-02-11 12:37刘宜武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警力警务

刘宜武

新形势下提升基层公安队伍警力和战斗力的改革途径

刘宜武

当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紧张问题,这一直是长期制约和困扰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瓶颈性”难题,也是构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短板”和“软肋”,更是多年来基层公安机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能力建设聚焦、向体制机制着力,从对增加编制警力的过高期待,转移到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警务转型升级的现实努力上来,向改革要警力要战斗力,努力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的内涵式发展。

基层公安队伍;警力;战斗力;改革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进步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为着力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全面破解公安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难得机遇。当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紧张问题,这一直是长期制约和困扰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瓶颈性”难题,也是构建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短板”和“软肋”,更是多年来基层公安机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加之反恐维稳、群体性事件、网络诈骗、食药环安全等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不断出现,公安机关特别是县级公安基层实战单位警力紧张问题愈发凸显。

这一问题的存在,既有人员编制确实不足的客观原因,同时也有公安机关内部机构编制管理不科学、警力资源配置不合理、事权划分不明晰、科技信息化普及应用不广泛、辅警管理和社会化统筹不够等主观因素。在现有中央和各级严控人员编制、公安机关难以大幅度增加警力的政策环境下,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坚持以务实创新的精神,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能力建设聚焦、向体制机制着力,从对增加编制警力的过高期待,转移到深化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警务转型升级的现实努力上来,向改革要警力要战斗力,努力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的内涵式发展。

一、破解警力不足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整合警务资源、盘活警力存量

实践证明,公安机关越往基层走越不能分工过细,过细分工势必造成内设机构过多,警力资源分散,指挥成本上升,警务效能衰减。因此,必须通过“调机构、减层级、转方式、强培训”的途径,整合警务资源,盘活现有警力存量,提高警力使用效益。

(一)调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调整优化规范机构设置,以精简综合管理部门为突破口,探索实行大部门、大警种制,按照警务指挥调度、反恐维稳、治安防控、侦查办案、行政管理、警务保障等分类方式,合并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警种,减少机构数量,避免职责交叉重叠,尽量把有限的警力捏合成一个拳头,形成“大指挥、大维稳、大治安、大刑侦、大配侦、大保障”的机构格局,推动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的“合成战”。

(二)减层级。要紧密结合警务实战化、扁平化的管理思路,在纵向上压缩指挥层级、缩短运转链条,横向上捆绑运作、合成作战。可探索对有的实战警种由目前“支队—大队—中队”三级管理模式,压缩为“支队—中队”或“大队—中队”两级管理模式;对个别派出所实施“市局直管派出所”模式,对职能相近的警种可直接合并或联勤联动,或纳入分(县)局或派出所。

(三)转方式。要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做好现有警力资源的“加减乘除法”,在编制管理上,按照“总量控制、有减有增、动态调整、保障重点、服务实战”原则,构建新的警力动态配置模式,动态监测调整编制投向,最大限度调剂机构编制资源用于基层一线和急需增加警力的警种,切实把有限的警力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

(四)强培训。公安教育训练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是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的治本之策,是缓解警力紧张难题的重要路径。要紧紧抓住“人”这个关键要素,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强警方针,围绕实战化主线,聚焦战斗力标准,以提高执法办案、应急处置、信息化应用等能力为重点,因地制宜、紧贴实战,因需施教、按需施训,全面对接实战、无缝融入实战,全力推动“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创新升级,努力把教育训练向提高执法能力聚焦、向增强实战本领用力,着力提升基层一线民警的职业素养,逐步实现警力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二、破解警力不足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地优化警力布局、推动警力下沉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根基,公安队伍的主体在基层一线,基层一线警力不足,将直接导致整个公安队伍结构性缺编,影响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在现有警力编制这一“大盘子”中,公安机关警力保障的重点首先应该倾斜基层实战一线,建立长效倾斜基层机制,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一)建立人往基层走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一线,对机关单位一定年龄段以下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民警,一律下派到基层所队轮岗锻炼,同时,置换出机关一些非重要涉密岗位的民警,充实配置到基层所队执勤执法一线岗位,其工作任务由文职或辅警人员承担。对新招录的民警,除特殊警种特需人才和岗位外,一律分配到一线基层所队工作,让每名新警先从基层一线和实战警种干起。

(二)建立民警交流轮岗制度。要根据工作性质、岗位职责的不同,制定一线民警进入机关竞选遴选制和民警交流轮岗制,构建多向流动的民警管理新机制,打破警种间热岗冷岗、城乡区域间的人员流动壁垒,推动警力资源科学有序健康流动。

(三)建立倾斜优待基层保障机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让绝大多数人受益,特别是让广大基层民警得利获益。要在政策措施、制度设计、体制机制上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在晋职晋级、表彰奖励、经济待遇、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让基层民警在辛勤付出的同时,在政治上有荣誉感、经济上有实惠感、事业上有成就感,激发广大民警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使更多的上级民警、机关干部愿意乐意下基层。

三、破解警力不足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科技强警、强化信息支撑

现代科技是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倍增器”,是提升警力资源效能、解决警力不足问题的重要路径。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我们已进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时代,信息化已渗透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各项公安工作已越来越离不开信息化手段和技术。必须大力推动公安工作与信息化有机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公安科技信息化“升级版”,为促进公安机关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服务公安现实斗争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推进信息化普及应用。要加快推进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在公安机关各个领域的普及应用,善于统筹各种科技手段,整合各种信息资源,把公安信息流、业务流和管理流有机融合起来,优化警务流程,助推高端应用,努力使信息化手段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全领域,让信息数据多跑腿,把民警从繁重的警务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实现公安工作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

(二)锤炼高精尖科技人才。实现科技强警的目标,必须把科技人才作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把科技人才作为推动科技强警战略的关键因素,紧紧围绕科技信息化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这一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建立人才引进培养机制,通过内部挖掘潜力、重点培养、定向招录等渠道,筑巢引凤、拴心留人,培养一支“科技精、业务熟、能力强、水平高”的公安科技生力军,使公安机关的各项高新技术开发和信息化手段应用都尽量由自己的业内专家来布建实施,减少对外来专家的依赖和牵制,推动警力资源实现由量变到质变。同时,要强化民警的科技信息化专业知识的普及培训,努力实现公安工作从依靠经验向依靠科技转变,从人力密集型向科技集约型转变,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和警务效能倍增。

(三)完善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可避免地牵动警务机制改革。要积极顺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健全完善信息主导下“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警务运行模式,强化信息动态研判,科学调配警力、合理部署勤务,精确制导打防管控,把警力配置到最合适的地方、投向最需要的时段,使应急处置更具主动性、巡逻防控更具针对性、侦查破案更具精确性、警务部署更具科学性,真正把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四、破解警力不足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注重科学管理、激发队伍潜能

公安队伍中蕴含着巨大创造潜能和创造活力,把这些潜能和活力激发出来,就能形成强大战斗力。要注重加强对公安队伍的依法、科学、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公安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厘清事权责边界。分析当前警力紧张问题,事权划分不清晰是一个重要原因。公安机关不是“万能公安”,没有警力也没有精力大包大揽,去管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厘清职责范围和权力边界,坚持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警力调动使用权限和程序,建立非紧急求助警情与公共服务平台分流对接机制,做到依法用警、规范用警、科学用警,坚决杜绝错位、越位、不到位和警务职能“无限泛化”的问题。

(二)赋予基层更多自主权。会议多、考核多、专项行动多,是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牵扯了基层大量警力和精力。在当前形势下,不开会、不考核、不开展专项行动是不可能的,关键是要控制总量、精简数量、提高效能。特别是对机关来说,安排部署工作一定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体谅基层难处,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并鼓励基层的首创精神,不能简单地搞“一刀切”、“大呼隆”,着力把基层警力从粗放式管理、运动式执法、突击式整治中解放出来,给基层公安机关自主开展工作留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松绑不松劲、减负不减压,确保民警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做好治安防范、信息采集、服务群众等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创新队伍管理激励机制。职级低、待遇低、职业发展空间受限,是影响广大民警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的重要因素。要适应公安民警超负荷、强应急、高风险的职业特点,注重科学管理、质量管理、绩效管理、人文管理,全面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措施,通过调整完善警衔津贴、岗位补贴等方式,探索建立民警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办法,健全完善民警工资待遇和职业风险保障制度,进一步激发公安队伍生机和活力。

五、破解警力不足难题,必须坚定不移地统筹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公安机关警力编制再怎么增加、公安队伍能力素质再怎么提高,都无法替代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树立社会治安由政府和民间共同承担、共治共享的理念,坚持社会共治和专群结合,统筹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为做好公安工作提供最广泛最可靠的力量源泉。

(一)借助警辅力量。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压力,是警力资源的有益补充。要继续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向社会公招一批由政府财政保障、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临聘人员,充实到基层,增加警辅力量,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切实管好、用好,真正使其成为公安队伍的一支有益辅助力量。

(二)借助保安力量。在当前警力严重不足又不可能大规模扩编的现实情况下,要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全面推进保安队伍有偿服务和市场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战斗力,这是警力资源开发不可忽视的问题。

(三)借助治安积极分子力量。要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坚定不移走治安社会化道路,努力把违法犯罪防范控制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依靠群众,把传统优势与市场办法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运用法制的和经济的手段,以治保会、内保组织、保安组织等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治安联防组织为依托,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把加强人防、巩固物防、普及技防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各种自防协防工作,严密构筑多层面的专群防控体系,真正把人民群众变成公安机关的“千里眼”、“顺风耳”,变成维护社会稳定的信息员、治安员,缓解警力紧张压力,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

(责任编辑 刘晓明)

刘宜武,济南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政委(邮政编码 250099)

D6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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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6359(2016)03-00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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