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教育迎来政策暖风解读《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
整理/雷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印发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一个关于技工教育的五年规划,为全国技工教育事业描绘了发展蓝图。
回首2016年,“大国工匠”无疑是个关注度极高的热词。对于培养“大国工匠”,很多人认为技工教育在这方面大有可为,同时还能提高优秀技工人才的生活福利和社会地位。
那么,如何培养更多的“大国工匠”?技工教育的发展还需要解决哪些问题?2016年岁末的一份《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给出了答案。
2015年12月中旬,人社部印发了《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人社部第一个关于技工教育的五年规划。《规划》明确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社会服务功能更加健全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技工院校作为培养生产和服务一线技术工人的专门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为宗旨,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为基本办学制度,坚持高端引领、提高质量、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方针,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为培养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和促进就业创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545所,其中技师学院434所,在校生322万人,就业率达到97.4%,骨干院校就业率达到100%,同时,积极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量达500余万人次。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企业技工荒的重要手段,也可以为供给侧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支撑。早在2016年7月,人社部就印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制定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同年12月底,《规划》正式推出,表明政府对于技工教育的重视日益显现。
近年来,技工教育事业取得明显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全社会对技工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和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招生、生均拨款、教师和毕业生待遇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技工教育投入不足,学校建设和设备设施完善仍需加大资金投入;不同区域、不同院校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优质高端教育资源不足;生源减少,同类院校竞争加剧,稳定招生规模的压力加大;提高生源质量、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技工教育社会认可度的任务依然艰巨;技工院校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内部管理等内涵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
一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工作,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指明了技工教育事业发展方向。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强劲需求,为技工教育事业拓展了发展空间。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等,都对技能人才的规模、结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职业能力建设事业大发展,为推进技工教育创造了有利条件。
首先是不确定性。BIMCO近期指出,贸易战给航运业带来了痛苦的不确定性,因为它扭曲了货物的自由流动,改变了贸易通道,使航运企业难以在市场上有效定位船舶。中国某货代企业总经理表示,近期因为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一些大型班轮公司已经宣布关停部分太平洋航线。预计在未来数月,对于主营美国市场的进出口企业会受到较大影响,进出口企业将会更多地从加拿大、南美等国家和地区寻求替代产品,从而导致此类航线的货运量将有可能增大。
“十三五”期间,建设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标,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就业创业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评价使用、竞赛选拔、表彰激励、法律政策和宣传引导六大工作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必须以加快发展技工教育为重要依托,同时也为技工教育事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布局更加合理。技工院校区域发展布局更加均衡,优质技工院校数量和全国在校生规模稳中有升,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结构比例更趋合理,技师学院数量达到450所左右。技工院校学制教育规模达到350万人。
功能更加健全。增强技工院校社会服务功能,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就业创业指导、技师研修、技术攻关与交流、人才评价、技能竞赛、脱贫攻坚、国际交流合作等任务。技工院校每年开展职业培训保持在500万人次以上。
管理更加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主管主办单位对技工教育的管理与服务职能进一步增强,技工院校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学制、学籍、资助、教材、督导评估等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质量持续提升。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师资培养、质量评价、信息化建设等取得突出成果,办学质量和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一流院校、一流专业建设取得积极成果。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
特色更加鲜明。坚持校企合作、高端培养和标准化发展等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力争实现全国技工院校90%以上的专业实行校企合作培养模式,高级工班以上在校生力争达到40%,开发完成50个左右技工院校主体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该规划的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组织落实,主管领导要抓好具体工作。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将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和单位,明确目标、责任、时限、进度,确保规划落实。
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推进技工教育事业发展纳入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注重衔接,协调推进。要加强与编制、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整合人社系统资源优势,形成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全社会共同推动技工教育创新发展的局面。
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体责任,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组织开展技工教育督导检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推广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