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读往来
@西柚珉:我是一名人社系统的档案管理人员,想为贵刊上期的《救急解困的档案故事》点个赞。类似文中的故事,我和我的同事也经历过,都是感同身受。这篇文章能让更多人了解档案工作和档案的重要性,非常好。
【回音壁】:小编首先向你表达对档案工作人员的敬佩之情。其次,小编想再次强调下,如今许多人对档案存在误解,觉得档案没什么用,但事实上档案是最真实的“历史依据”,对每个人的权益保障都十分重要,千万不要忽视。
@勋鹿苗:我是不久前返乡的创业者,打算在村上承包土地搞种植业,但是好多政策都不晓得,跑了不少冤枉路都还没整明白,希望能给予指点。
【回音壁】:当下返乡创业越来越火热,也有不少读者向我们提问咨询相关问题。为了让创业者更清楚政策,本刊每期的《法眼》栏目都会对新出台的、有关创新创业的政策进行解读,有需要的话你可以查阅一下,相信你会发现不少的“政策红包”。
@跳舞的云: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前几天去面试时,老板竟然让我先交480元的照片费。还好我机智,没有同意。事后我仔细想想,怀疑这家公司多半是骗子。
【回音壁】:《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求职心切,设立各种名目向毕业生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显然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找工作时一定要多个心眼,注意查看公司是否有正规的营业执照。
@嘟企:转眼一年又过去了。贵刊在2016年为广大读者奉上了许多专业权威的选题策划,让我们对人社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也学到了更多的劳动保障知识。祝愿贵刊明年更上一层楼!
【回音壁】:谢谢你的肯定和祝愿,读者的认可就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小编在此忍不住先向你透露一下:在新的一年里,更多的精彩报道和互动活动已在策划中,敬请期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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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孕前申请”当个案
近日,有消息报道,安徽黄山屯溪农商银行要求女性员工孕前向上级申请,以便统筹安排工作。
孕前申请其本质是用人单位试图以控制员工生育秩序的方式,尽量减少员工生育带来的用工成本,与相关法律规定明显存在冲突。出现此类情况,与我国当前生育成本的分担机制设计尚未出现相关。如果企业用人成本得以降低,自会减少企业对员工怀孕的“恐惧”心理,实质上也让员工合法权益有了间接保障。由于生育高峰的滞后性,2017年后,扎堆生二孩的现象或许会更普遍,针对女性的隐性就业歧视与权利伤害可能会更严重。如此看来,“孕前申请”已不是个案,若无有效的配套措施,真正优化生育成本的分担格局,此类现象或更加普遍。以系统性制度予以应对,才是根本之道。
朱昌俊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