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措施一个方案五个办法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8月22日
事件:省人社厅发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九条措施》
▲ 苍溪县的扶贫车间助贫困家庭脱贫
四川省作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任务最繁重的省份之一,面临着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贫困群众致贫返贫原因多重叠加、贫困地区发展制约因素多等严峻挑战。
就业扶贫是整个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力度,2016年8月22日,省人社厅发布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九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川人社厅发〔2016〕35号)。
在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积极性方面。《措施》明确,在当年计划退出的每个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人·月。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奖励。
在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方面。《措施》明确,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企业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在招聘送岗扩大就业方面。《措施》明确,每个贫困县每年要举办两至三次扶贫专场招聘会,每月组织一次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市(州)每半年集中组织一次省内外企业赴贫困地区开展现场招聘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解决就业扶贫“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16年10月,省人社厅在“九条措施”的基础上再度发力,研究制定了《“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办法》《就业培训“扶贫专班”实施办法》《“送培训下乡”实施办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实施办法》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同年12月,制订了《四川省精准就业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了今后4年就业扶贫的目标、任务和举措。
这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囊括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就业援助、创业带动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等诸多方面,对就业扶贫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16年11月底,全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到94.8万人,共举办就业扶贫招聘会956场,达成就业意向5.3万人,就业培训19.04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4.7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