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曦阳
(南京政治学院 南京 鼓楼区 江苏 南京 210003)
从马克思对阶级的分析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读《德意志意识形态》
杨曦阳
(南京政治学院 南京 鼓楼区 江苏 南京 210003)
《德意志意识形态》——一部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著作。在这部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对以大·弗·施特劳斯、布·鲍威尔、路·费尔巴哈和麦·施蒂纳等为代表的各种各样唯心主义历史观思想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揭露与批判,并且在此基础上,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标志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创立。
本文就将站在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上,从马克思对于阶级的看法、对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看法出发,简述其在中国发展的过程,并试图看到马克思的阶级观念在当代中国的意义。
马克思;阶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马克思对阶级的定义即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造成的社会分工,使得社会上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不断地发展,形成“阶级”。阶级的观念是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根本观点之一。能够看到,不仅仅最初的阶级对立根源于经济,而且在阶级形成并产生对立以后的发展、阶级关系的演变、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也都是各个时代经济关系变化的结果。阶级在实质上只是一个经济范畴,划分阶级的标准是经济标准,作为阶级之间的关系,首先是经济关系。经济关系又是受生产力状况制约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状况,就有什么样的阶级关系。“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任何阶级的经济利益都必然反映到政治思想上来,政治的、思想的关系归根到底是由其阶级的经济地位、经济利益决定的。随着阶级的产生,就必然会有阶级斗争的出现,这种斗争是以经济利益为根本对立的对抗阶级之间的斗争。
在阶级社会里,阶级斗争是不可避免的。“‘解放’是一种历史活动,不是思想活动,‘解放’是由历史的关系,是由工业状况、商业状况、农业状况、交往状况促成的……”。革命阶级对反动阶级的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这种作用突出表现在各个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质变过程中,也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发展的量变过程中,因为每一次群众性的阶级斗争,都不同程度地冲击了剥削阶级的反动统治,或多或少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为它的质变准备条件。
马克思眼中的“阶级”和“无产阶级”就是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不断进步之后带来的“阶级”存在,和由不断的斗争带来的“无产阶级”。
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到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发展,经过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原意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指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也就是说,是在废除资本主义制度和建立共产主义制度之间的过渡阶段中,无产阶级独掌国家政权。这个思想曾经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后来,马克思在至魏德迈的信中,在谈到自己的贡献时,对无产阶级专政再次作了说明。最终要达到的,即是“随着对生产实行共产主义的调节以及这种调节所带来的人们对于自己产品的异己关系的消灭,供求关系的威力也将消失,人们将使交换、生产及他们发生相互关系的方式重新受自己的支配”。即彻底实现人们的自由、自主,实现社会的共产、无差别化。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无产阶级专政都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一个最核心的内容。列宁也曾经表达出过这样的意思,即仅仅承认阶级斗争的人还不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只有承认阶级斗争的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特别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列宁又对无产阶级专政的内容做了一些补充:镇压剥削阶级和反抗资本主义复辟等。
列宁逝世以后,在前苏联长期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无产阶级专政逐渐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但是,从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看,无产阶级专政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内容,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面临着一系列难题。
首先,真正的“理想社会”是没有阶级存在的,无产阶级之前的社会是有阶级的社会,之后的是无阶级的社会。形象一点说,无产阶级专政的过程,就是“阶级在革命着阶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之后,“阶级也就被革命了”。但这与“无产阶级专政”就形成了矛盾,因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即意味着阶级的存在,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实现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那么阶级如何划分?
其次,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否意味着全体无产阶级的利益得到了保证,如果无产阶级的利益得到了保证,那么其他阶级的利益呢?“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都是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有的人都是“自由人”,但是实践中的苏联社会,以及同样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实际上远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
第三,在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以后,如何确定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够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是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的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而依然存在着专政的社会,证明这个阶级还没有完全抛掉“陈旧的肮脏的东西”,而对于这样的现实,我们只能承认,无产阶级专政只是一种过渡,而这样的过渡是十分漫长的。
总之,从以上的介绍可以看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无产阶级专政已经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重新解释为人民民主专政。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相比,它已具有了新的内容,我们称这种新的内容为一种“发展”。首先,它已经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例如,我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次,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两方面的功能,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一点,宪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只是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发展,人民民主将不断得到加强,而专政方面的职能则逐步地淡化。或者可以说,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一面已经不再是中国政治生活中最主要的内容。
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由于国内国际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激化,这是一种特殊形态的阶级斗争,它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形式、对象都发生了变化,其总趋势是在波浪起伏中逐渐缓和削弱乃至最后消灭。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巨大发展,阶级最终也要归于消亡,这是历史的必然。既然阶级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里客观存在的事实,是阶级社会发展的伟大动力,那么,阶级观点就应是认识阶级社会的根本观点之一。这是在这种由“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转变前我们就有具有的意识。
按照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观点,马克思思想本身也处于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范围之中,它的发展变化也是需要我们去进一步理解的,当然,这种理解应该是正面的,是对我们当今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发展有极大地推动意义的。
如前所述,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于分工,而要消灭阶级,则应该不断地提高物质资料的生产,不断地提高工业水平,发展经济,达到真正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些其实对当代的我们有很大启示。
马克思说“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面对当前中国社会的现状,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而这种差距造成了社会的分层。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根据当代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以占有的经济资源、组织资源和文化资源为划分依据,划分出十大阶层,即“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这十大阶层确立的主要标准就是经济情况,而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现实是摆在经济建设面前实际的困难。而“只有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有可能消灭私有制”。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前一种考察方式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后一种符合现实生活的考察方法则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把意识仅仅看作是他们的意识”。而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各种意识形态的传播却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是“意识本身被意识形态化了”。同样在今天,我们的所见所闻更多都是抽象的,是在意识形态笼罩下的抽象,并非实践经验的感知,缺乏真正的实践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悲哀。而这也是“人民民主专政”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的弊端,如何更好地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作用,借鉴马克思的思想,也是这种转变给当代中国政治环境的启发。